经济法:垄断协议的豁免
2023年度注会考试(CPA)《经济法》考前训练题(含答案)

2023年度注会考试(CPA)《经济法》考前训练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有权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
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文件材料的是()。
A.监事会会议记录B.股东会会议记录C.会计凭证D.会计账簿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结算及其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B.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入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C.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不承担亏损责任D.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A.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B.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所属企业实施无偿划转C.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的资产置换D.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权转让4.刘某、苏某分别按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二人将该渔船出租给丁某。
现刘某欲转让自己持有的该渔船的全部份额。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苏某、丁某都有优先购买权,苏某的购买权优先于丁某的购买权B.苏某、丁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丁某的购买权优先于苏某的购买权C.苏某无优先购买权,丁某有优先购买权D.苏某有优先购买权,丁某无优先购买权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的除外C.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不能向受让人主张D.债权人转让债权,如果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6.为使垄断协议获得豁免,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但特定情形除外。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题-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题-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选题]1.关于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垄断行为均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B.行业协会不得(江南博哥)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C.行政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D.国有企业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反垄断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所以选项A错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行为)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垄断行为,但同样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也是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选项C 错误;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但是,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选项D错误。
掌握“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知识点。
[单选题]2.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
A.商务部反垄断局B.发改委C.证监会D.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掌握“反垄断行政执法”知识点。
[单选题]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地区封锁的是()。
A.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B.对外地商品采取检验和认证措施C.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D.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属于地区封锁。
掌握“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知识点。
[单选题]5.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的是()。
临沂大学成人教育经济法结课考试复习题

经济法2022年3月结课考试考试复习题(1)一、单选题(共20题,40分)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A、无限B、有限C、连带D、无限连带正确答案:D2、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正确答案:B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法构成要素的是?A、税法主体和征税客体B、纳税期限、地点和环节C、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D、税务人员的岗前培训正确答案:D4、下列不属于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特点的是:A、该行为发生在商品销售环节B、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C、该行为采用低于商品成本价格的方式进行销售D、该行为的目的在于排挤竞争对手,维持或者争取自身的竞争优势正确答案:B5、下列选项中,中国人民银行性质上属于()。
A、学生B、人民C、老师D、校长正确答案:B6、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正确答案:A7、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是()年颁布的。
A、1929年B、1930年C、1919年D、1987年正确答案:C8、股票的发行者是?A、政府B、金融机构C、股份公司D、公司企业正确答案:C9、根据相关理论知识,请判断下列部门法中哪个不属于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
A、反不正当竞争法B、反垄断法C、合同法D、税法正确答案:C10、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作过程中依法()的主体。
A、享有经济权利B、承担经济义务C、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D、享有经济权利或者承担经济义务正确答案:C1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导读:垄断协议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横向垄断协议,一种是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一般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一、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1.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形式:(1)固定价格协议固定价格协议,也称为横向定价协议或者横向价格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它方式确定、维持或改变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2)限制数量协议限制数量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以合同、协议或其它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以控制价格的行为。
(3)分割市场协议分割市场协议,也称为协议划分市场,是指经营者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彼此之间竞争的行为。
(4)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协议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在技术转让和设备买卖过程中,转让方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购买新设备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协议联合抵制交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达成协议,共同拒绝购买或者销售交易相对人的商品(包括服务)的行为。
(6)其它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同时授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列举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之外作出认定。
二、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及其体系

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及其体系在反垄断法理论研究中,豁免和适用除外是两个重要而不可回避的术语,但学界对两者的使用较为混乱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两者关系的论述意见不一,彼此的内涵也纠缠不清,这不利于反垄断法理论的确定性和统一性。
如果要得到一个合乎语言逻辑、满足理论研究需求的结论,我们需要在基本制度层面上使用“豁免”概念,并依据其产生的不同将其分为法定豁免和酌定豁免。
由此,我们可以将“适用除外”纳入法定豁免,从而实现两个术语合乎逻辑的共存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的一个新起点,给我国的反垄断法研究提供了现实的法制基础和巨大的研究动力。
我国对反垄断法的研究也逐渐从“应该如何”的研究角度,逐渐深入反垄断法“如何实施”的探讨中。
对于反垄断法的实施而言,适用范围的确立成为其首要考虑的问题。
而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直接发生影响的就是反垄断法豁免。
一、反垄断法中“豁免”的概念之争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反垄断法“豁免”概念的确定,对于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和价值追求的实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特别是对于反垄断法豁免和适用除外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在我国存在着不同的方式,有学者将两者视为同一概念,也有学者对此作出区分。
这种局面的存在,不利于反垄断法基本体系的统一性和确定性。
(一)中文语境下的不同观点在现有中文资料中,观点众多,如“从一般意义上说,反垄断法上的豁免制度是指对于在形式上符合反垄断法禁止规定的行为,因其符合免除责任的规定而从反垄断法规定的适用中排除出去,豁免又可以译为除外,这只是翻译方法的不同。
”又如,“豁免是指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情形。
豁免制度是利益衡量的结果,即从经济效果上对于限制竞争行为的性质和影响进行利益对比,在‘利大于弊’时将其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禁止规定。
”这种观点选择了“豁免”用语,并用“排除适用”来对其进行解释,本质上应该是将豁免等同于适用除外。
在法学教材中也有这样表述的:“反垄断法的豁免(或称除外、例外)条款,是反垄断法的重要条款之一。
反垄断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六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六章第一节讲义反垄断法一、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的概念和分类1.垄断的概念(领会)垄断是指,垄断主体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的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2.垄断的分类(识记)(1)根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①独占垄断:一家企业对整个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价格有完全的排他性的控制能力。
这是典型意义上的垄断。
②寡头垄断:市场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生产、销售某种特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状况。
③联合垄断:多个相互间有竞争关系并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一定的形式,联合控制某一产业的市场或销售的状态。
(2)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分为经济性垄断、国家垄断、行政性垄断和自然垄断。
①经济性垄断:市场主体通过自身的力量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
②国家垄断:由国家对某一产业的生产、销售等进行直接控制,不允许其他市场主体进入该市场领域的情况。
③行政性垄断:由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
④自然垄断: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原因而产生的垄断经营。
(3)其他因素形成的垄断:如知识产权垄断。
(二)《反垄断法》概述我国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立法宗旨。
1.反垄断法的概念(领会)反垄断法是现代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旨在规制市场中一系列独占市场、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损害社会公平利益行为的法律。
2.反垄断法的立法体例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并立的立法体例。
3.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领会)(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3)维护消费者利益(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4.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1)二者的联系:同属于市场竞争规制的法律范畴,都以市场竞争关系与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
二者的共同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机制。
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进入倒计时啦!你准备好了吗?下面,就和店铺一起来看一看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考点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考虑的因素;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2)拒绝交易;(3)独家交易;(4)搭售;(5)差别待遇;(6)掠夺性定价。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属于理由正当: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考点2】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1)固定价格。
(2)划分市场。
(3)联合抵制。
(4)不当技术联合。
2、纵向垄断协议(1)固定转售价格。
(2)限定转售最低价格。
3、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考点3】经营者集中行为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包括经营者合并和经营者控制。
1、申报实体条件(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论我国反垄断法纵向垄断协议的认定和豁免

论我国反垄断法纵向垄断协议的认定和豁免【摘要】垄断协议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之一。
由于垄断协议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典型的垄断行为,具有限制、排除竞争的直接危害性,并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
但同时,实践中经营者达成的某些垄断协议虽然具有限制竞争的后果,但整体上有利于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各国反垄断法大都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对经营者达成的某些垄断协议予以豁免。
我国《反垄断法》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垄断协议的豁免也作出了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纵向垄断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具体分析了我国纵向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关键词】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垄断协议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垄断行为,主要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影响和作用较为间接,相对横向垄断协议来说更不易于引起市场和大众的关注。
纵向垄断协议兼具积极效果和负面效果。
判断单个纵向垄断协议是否应该被禁止,应该从其制定的目的以及具体的市场占有份额来进行合理分析,才能区分其是否有利于竞争的开展,最终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美国和欧盟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是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也可能起到增加附加值和建设品牌文化的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一、纵向垄断协议概述(1)纵向垄断协议的定义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市场上出于不同经营层次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方式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尚明主编,反垄断法理论与中外案例评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211]因为签订此类协议的各方往往不互为直接竞争关系,处于同一产业市场内的不同经济层次,需要进行交易将各层次的企业衔接起来。
各阶段按生产-流通-消费的顺序排列,每个环节的前后主体即互为上下游关系。
处于前一阶段的,常被称为“上游经营者”;而处于后一阶段的经营者,则常被称为“下游经营者”。
[ 张靖,《论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6):82]下游主体通过签订协议,稳定供应和货源;上游主体则通过签订协议,选择合适的出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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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垄断协议的豁免
第一章垄断协议的豁免
垄断协议的豁免。
对于并非以限制竞争为目的或者为某种公共利益而达成的合意或者一致行动,反垄断法是允许的。
这就是第15条有关垄断协议的豁免条款,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前述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但是对于第1项至第5项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可免除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