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1

Obligation),前者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
池以银行贷款为主。后者以市场
❖ 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
❖ 1987年垃圾债券大王迈克尔.米尔肯 (Michael Milken)创立了第一个CDO。
❖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CDO在全球债务市 场还鲜为人知,年发行额不足250亿美元
CDO的抵押资产包含不同类型的债务类似 CDO的结构与CMO
18.05.2020
15
CDO简介
❖ CDO(Collateralised Debt Obligation),是资 产证券化家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 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 包括两种:CLO(Collateralised Loan Obligation )和CBO(Collateralised Bond
政府一般对金融 创新工具都会予 以积极支持。
机构投资者增加
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 壮大,资产规模急速 膨胀,对经济的重要 性日益增加。
机构投资者为了进行 投资组合管理,需要 多样化投资来降低风 险,增加收益。
税制不对称
企业为了增强收益,减 少税收支出,会积极寻 求不同的避税策略及不 同的融资途径。
资产证券化这一全新的 融资方式受到各国政府 的支持,在税收方面给 予了比较优惠的待遇。
9
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资产证券化 (Asset Securitization)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 简称MBS)
18.05.2020
资产支撑证券化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简称ABS)
10
3、资产证券化的种类
ABS基础资产类别与评级方法

A B S基础资产类别与评级方法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A B S基础资产类别与评级方法1、资产证券化产品分类一收益权或收费权类ABS二债权类资产(1)静态池结构公司贷款CLO债券CBO融资租赁应收款住宅贷款RMBS/住房公积金贷款ABS商用不动产贷款CMBS/REAT汽车贷款(2)动态池结构信用卡应收帐款银行消费类贷款小额贷款保理应收款2、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思路2.1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特征l还款来源为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l所发行证券通常需要一定形式的信用增进?l所发行证券的信用质量决定于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质量,而非发行机构或创始机构之信用品质?l由特殊目的机构(SPV)所发行l会计处理上视为资产真实出售(TrueSale),而非债务融资(DebtFinancing) l需要服务机构来管理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2.2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思路法律风险分析交易结构分析资产池信用分析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参与方履约能力分析2.3.1资产证券化产品法律风险分析l破产隔离?ü§特殊目的机构的成立宗旨与权限是否仅限于该资产证券化交易?ü§特殊目的机构是否能增额发行其它债务?ü§特殊目的机构是否为独立运作的机构,不会受到清算的影响?ü§特殊目标机构是否能进行合并或其它类似活动ü§特殊目标机构是否能更改其组织章程?ü§特殊目的机构是否对于该资产证券化之资产有明确有效的所有权,以防止其它外在债权人对该资产进行追索2.3.2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结构风险分析l抵消风险l混同风险若资产服务机构财务状况或信用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信托/计划财产的回收款和资产服务机构其他资金混同,将会给信托/计划财产带来损失。
l利率风险鉴于基础资产的贷款利率与证券化产品的利率在重设的时间、幅度以及频率上均有不同,利率波动可能造成利差的减少,进而影响优先级证券的信用支撑。
【ABS专题】ABS投资价值大比拼之CLO篇

【ABS专题】ABS投资价值⼤⽐拼之CLO篇CLO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品类之⼀。
⽂将通过与短融、同业存单、银⾏⾃营等对⽐,进⽽详细分析各类CLO产品的特点,以及中间档进⾏深⼊分析,为读者呈现CLO产品的投资价值及特性。
1、投资价值孰⾼?CLO优先A档与短融、同业存单1)从信⽤风险⾓度来看,同业存单<CLO优先A档<短融。
同业存单为银⾏信⽤,风险相对较低。
CLO产品的资产池具备分散性,优先A档也通常受到了B档和次级档较为充分的保护,信⽤风险很低。
此外在刚兑思维尚未完全打破的情况下,CLO产品也存在着部分银⾏信⽤的⾊彩(例:天津银⾏CLO产品15天元1提前偿还涉及⼭⽔贷款)。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信⽤风险逐渐爆发的时期内,部分⾼风险地区农商⾏发⾏的集中度较⾼的CLO品种仍值得警惕。
短融品种则为单个企业信⽤,风险相对较⾼。
2)从流动性的⾓度来看,短融>同业存单>CLO优先A档。
短融投资群体较为分散,质押融资也很便利,流动性较好;同业存单同质性较强且配置需求较多,交易意愿不强,流动性较弱,但在对⼤⾏、股份⾏等进⾏质押融资时⽐短融更具有优势;CLO产品同质性相对不⾼,受现⾦流及本⾦余额不确定等特点交易也较难操作,流动性较弱,质押融资也相对不便。
3)从购买便利程度来看,同业存单>短融> CLO优先A档。
购买同业存单基本可以提前明确购买量和购买价格,⽽短融和ABS产品则难以提前预测中标利率和中标量。
对于公募基⾦⽽⾔,购买ABS还受限于基⾦持有的同⼀信⽤级别ABS的⽐例不超过该ABS的10%、持有ABS不超过净值的20%等条款,购买便利程度更低。
4)从商业银⾏资本占⽤的⾓度来看,CLO优先A档>同业存单>短融。
对于银⾏⾃营投资者⽽⾔,除了要考虑风险收益⽐,还需要考虑资本占⽤的情况,特别是在资本⾦较为紧缺的时期。
AA-及其以上的ABS产品风险占⽤均为20%;同业存单3个⽉以下占⽤20%,3个⽉以上占⽤25%,整体略⾼于ABS产品;短融为企业信⽤,则须100%的风险占⽤。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的五个思路与实际案例分析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的五个思路与实际案例分析原创2016-10-24姜波姜波,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结构融资评级总监,并担任公司评级委员会委员,评级标准委员会委员,2007年加入新世纪从事工商企业评级、金融机构评级和结构融资产品评级,2008年负责新世纪评级和标准普尔评级的技术合作项目。
编者按由于基础资产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往往有着不同特征,评级方法也因此各有差异。
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6中国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有限分享实录姜波:的ABS关,而其它根据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根据证券的目标等级倒过来构建的产品,而且和传统产品有很大不同,更多的像是一个手艺人做的手艺活和艺术品。
基础资产通过真实出售做到完整的债权转让,这是内部信用增进的前提。
国内主要用“破产隔离”这个词,而我更愿意用“破产远离”这个词。
实事求是地讲,任何一个参与方的破产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到投资者按时足额收到本息偿付。
即便是做到了真实的销售,原始权益人破产后也要寻找替代的资产服务机构,如果没有替代名单,在市场上并不一定能在短期内找到。
因为任何一个交易参与方破产最终还是会影响到投资人,所以在具体的评级思路里会有一个交易参与方履约能力的分析,主要就是基于这种情况。
二、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的五方面思路正是由于有上述特征,所以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思路主要从五个方面来考虑。
不管是怎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不管是受益权、收费权、债权还是动态池、静态池,我们都会从五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区别在于,对于不同的基础资产特征,我们可能在资产池的组合信用分析以及现金流对产品的压力测试上面会有不同的处理。
对于法律风险而言,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两个纬度考虑:(1)基础资产的产生是否合法;(2)基础资产是否能够转让。
一般而言,银行通过自身业务产生的基础资产,无论是信贷资产、信用卡债,还是汽车贷款、房贷,在法律风险和破产隔离方面,相比其它类别的资产会更容易处理,因为这些债权在法律上都是一项完整的权利。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2012)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Golden Credit Rating International Co.,LTD.一、概述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CLO,以下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处置公司贷款资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根据东方金诚评级政策、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法律法规及制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人行银监会(2005)第7号】2.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人行2005年6月】3.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人行(2007年)第16号】4.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5.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2005 年第3号】6.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7.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05年】8.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年第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会办公厅2008年第23号】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分析要点包括:1、资产池中单笔贷款资产信用分析;2、资产池组合信用分析;3、交易结构分析,包括现金流支付机制、结构化安排等;4、资产池现金流分析,构建现金流模型进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5、参与机构分析,包括贷款服务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等;6、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会计、税收等要素分析。
具体而言,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框架如图1。
图 1: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框架二、资产池信用分析东方金诚采用蒙特卡罗(Monte Carlo)模拟方法对资产池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胡泽洋:资产证券化评级、增信方法介绍及具体案例分析(大公国际)

目标信用等级下 违约值
目标信用等级下 损失值
2.4 信贷类——现金流模型思路
正常情况下 偿债来源
目标信用等级下 违约值
违约时间分布
基础资产回收率
现金流分析模型
存量债务
目标信用等级下 债务保障程度
2.5 信贷类产品关注风险点
信贷类产品风险点应对方案
三、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方式
➢内部增信
解读: ➢ 此类基础资产的还款来源是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但房地产销售受市场
因素与政府宏观调控影响较大,所以不适合做资产证券化;政府保障房由 于在建设期间资金来源有保障,建成后销售收入受市场影响较小,现金流 稳定持续,故被排除在负面清单之外。
3.5 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 产。如提单、仓单、产权证书等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凭证
房建设等),政府最终为平台公司的债务兜底,此类基础资产就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 自营性平台公司则在经营上自负盈亏,其在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债务是自营债务, 政府不存在为此类融资平台公司财政支付和财政补贴责任,由于未来现金流不稳定持续, 故不能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3.3 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 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解读: ➢ 提单、仓单与产权证书等之类的权利凭证,一般认为属于准物权,本身不
能产生现金流,需处置后才能有收益,且只能一次性而不能分割处置,不 是资产证券化的合适基础资产。
3.6 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如 基础资产中包含企业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两种或两种以上 不同类型资产
基础资产信用质量分析要点:
交易结构分析要点:
一文读懂ABS!

一文读懂ABS!转载申明本文原标题《ABS:机遇与挑战》,经【联讯麒麟堂】授权转载,原创作者为李奇霖、钟林楠、常娜。
2018年3月28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虽然此前早有风声,虽然不是正式文件,虽然没有规定实施时间,但这个文件对金融部门的影响是巨大的,成为悬在金融从业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然而,新规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依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本意见”,被豁免的ABS 是否真能成为资管新规下资管人的希望?请听我们娓娓道来。
ABS从成立之初就伴随着毁誉参半的名声,它是天使——盘活企业流动性差的存量资产,成为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它是魔鬼——层层包裹装饰的底层资产给投资人以雾里看花之感,甚至2008年金融危机背后都有它的影子。
所以,ABS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在资管新规之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经过几年的发展,呈现出两个趋势:总规模增加,底层资产种类增多。
首先从规模上看,以年末存量余额为准,2016和2017年资产证券化经过了较快的增长,增速分别是66.6%和69.9%。
底层资产类型上看,16和17年也分别产生了较多底层资产种类的ABS,2017年比2016年新增种类中REITs、保单贷款等比较受关注。
简单地回顾了ABS近年来的发展情况,那么资管新规公布后ABS将会有怎样的发展?我们认为资管新规(及其一系列周边管理规定)将从需求、供给和发行三个方面同时利好资产证券化业务:供给端,从实体的角度上来看,在资管新规下,原来一些实体企业的融资方式比如“非标”等开始受到限制,但是一些项目不能中途停下,该有的融资需求仍然在,这样他们需要寻找新的途径进行融资。
发行方,实体有需求就需要金融机构帮忙实现,非标产品由于受到资管新规关于杠杆、投向、嵌套等方面的限制,设计灵活度不如受到“豁免”的ABS产品,发行人有动力通过资产证券化来“非标转标”。
去年以来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规模都呈现下滑的趋势,企业ABS的规模反而有所上升,用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的ABS开始成为企业的重要选择。
债务置换工具包括哪些(3篇)

第1篇一、债券发行1. 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
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可以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 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可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银行贷款1. 一般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持,用于满足借款人的融资需求。
通过银行贷款,借款人可以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 特殊贷款:特殊贷款是指针对特定行业、地区或项目的贷款,如扶贫贷款、绿色信贷等。
通过特殊贷款,政府可以引导资金流向特定领域,支持经济发展。
三、债务重组1. 延长期限:债务重组中,债务双方协商延长债务偿还期限,以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2. 降低利率:债务重组中,债务双方协商降低贷款利率,以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3. 调整还款方式:债务重组中,债务双方协商调整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以适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四、债务置换1. 债券置换:债务双方协商将现有债务置换为新的债务工具,如将高利率债务置换为低利率债务。
2. 银行贷款置换:债务双方协商将现有银行贷款置换为新的银行贷款,如将短期贷款置换为长期贷款。
3. 政府债券置换:债务双方协商将现有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以降低融资成本。
五、资产证券化1. 信贷资产证券化:将银行信贷资产打包成证券,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现债务转移。
2.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将房地产项目打包成证券,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现债务转移。
六、债务豁免1. 专项债务豁免:针对特定行业、地区或项目的债务,政府可给予豁免。
2. 临时债务豁免:在特定时期,政府可对部分债务给予豁免,以缓解债务压力。
七、金融创新工具1. 供应链金融:通过供应链金融,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订单等转化为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2. 智能合约: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债务的自动执行和清算,降低交易成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LO信贷资产证券化
店铺专题—聚焦“ 信贷资产证券化”CLO,详情请看下文。
clo 信贷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
最早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1970 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发起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
其运作方式是把小额同质住房抵押贷款“捆绑”成一个资产组合,将其销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SPV 再以购进的信贷资产为担保做成有价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
当然,除MBS外,还有资产支持证券(ABS),其基础资产是除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问世后,迅速被西方很多国家所效仿,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
尽管不同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表述虽有不同,但基本含义是把流动性不强、但预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以购入信贷资产为特殊目的机构将信贷资产的预期收益组成资产池,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收益与风险分割和重组,转换成能够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一般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开始。
杨凯生提出,2002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贷款等债权资产实施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开始。
如果从2005年计算,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到今年正好历经10年,其间颇费周折。
比如2008年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此项工作被迫暂停,直到2011年恢复试点。
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
2014年,全国共发行66单贷款证券化产品,金额2825亿元,是以前年度发行量的近三倍。
央行等部门优化流程和国务院层面大力推动,让市场隐约地感觉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春天似乎即将到来。
对银行体系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流动性管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资本充足率等多方面意义。
从金融市场来看,资产证券化向市场提供新的投资品种,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进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
通过盘活存量,增强资产流动性,还有利于银行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的总
量,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而我们觉得,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5个关键词更值得关注:
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银监会、证监会和人民银行多个部门,此前实行审批制,需要先在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批,然后再到央行进行项目审批,审批流程繁琐、时间较长,多个部门之间还时有争议。
去年6月,“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告发出仅1天,就因为备案程序问题被央行紧急叫停。
事实上,尽管去年发展较快,但资产证券化基本状态是叫好不叫座,审批繁琐是原因之一。
去年11月,银监会、证监会双双推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
比如,银监会对已经取得资质的银行取消资格审批,发行产品“事前实施备案登记”。
现在央行也推出“注册制”,打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最后一公里”。
按照央行文件,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央行从善如流,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注册制取代审批制,将进一步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快发展。
今年1月,银监会已经发文核准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更多的银行获准以备案制开展业务。
今后,银行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程是,先从银监会取得发行资格,然后在央行注册额度,最后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发行。
资产
究竟拿什么样的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这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首要问题。
从美国的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90%是零售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卡消费贷款等。
从贷款本身看,零售贷款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更适合用于证券化。
但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批发贷款为主,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基础资产类别尚不多。
去年6月平安银行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为增加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进行了探索。
下一步,以个
人住房贷款为主的零售贷款证券化是推进方向之一。
这也将增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国内扩大内需、居民改善生活。
我国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起步阶段,为防范道德风险,监管部门对基础资产要求较高,用来证券化的一般是优质资产。
但如果能将资产证券化扩展到不良资产领域,让资产证券化成为不良资产处置的手段之一,意义则更为重大。
数据显示,到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已达9825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99亿元,预计二季度将超过万亿。
其实在这之前,除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外,建设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发行过4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100多亿元。
下一步,应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开展不良资产的证券化,这方面的市场空间很大。
发行
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以来,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投资者主要还是银行和银行理财产品。
因此,信贷资产的风险仍集中在银行体系,未能有效分散。
去年6月底,一波三折之后,“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得以发行,这是首只在交易所发行交易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场所方面取得突破。
从银行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到上交所发行交易,可利用上交所市场投资者多元化的特点,引导基金、保险、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使投资者群体更加丰富多样,有效分散银行体系风险。
同时,减少证券化产品由银行间相互持有的现象,降低银行资本消耗、提升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从市场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到交易所上市交易,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增加了投资品种。
借助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偏好,还可进一步提升产品的交易需求,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
可以预见的是,除银行间市场外,将有更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交易所上市和流通。
通过交易所发行和交易,将使信贷资产支
持证券交易更透明,更被金融体系认可。
未来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还是交易所发行,应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动力
事实上,目前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热情并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当下来看,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对银行贷款有效需求不足甚至萎缩,银行信贷规模并不紧张,借助证券化调整信贷结构的动力不强。
而且,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一年期收益普遍在5%以下,且流动性不高,这样的“性价比”并不能令银行满意。
从中期来看,随着《商业银行法》即将修订,存贷比将由监管指标变为参考指标,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缓解存贷比和资本压力的需求有所降温。
近期资本市场向好,银行还可以更方便地通过优先股和增发等手段在股市上进行再融资。
从长期来看,随着社会直接融资比例逐步提高,银行优质信贷资产将更加稀缺,将存量优质资产进行证券化的必要性似乎不大。
而优质资产较低的贷款利率与发行利率之间的空间较小,对银行吸引力不大,也会影响银行的积极性。
因此,如果单靠政府和政策推动,已经很难使信贷资产证券化快速前行。
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和深化,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成本将不断提高,存贷利差将进一步缩小。
在这种情况下,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可能成为商业银行盘活资产、补充资金的重要来源。
市场化是最好的内生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决策层不用太焦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只是时间问题。
风险
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人将危机爆发的原因归咎于美国房地产次级贷款的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一度在全球范围内被“妖魔化”。
如前所述,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也因此暂停。
从根本上看,要防范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最重要的要使证券化产品简单透明,防止过度证券化。
前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试点,也明确不搞“再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进行多层证券化的,证券化的层级越多,基础资产和投资人之间的距离就越遥远,证券化产品也会变得复杂。
这不仅客观上会使风险难以辨识,主
观上也会产生过度转移风险以及道德风险。
其次,积极探索风险自留制度,尝试让发行人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自己自留一部分,防止出现发行人的道德风险。
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监管机构也普遍转变态度,要求发行者必须自留部分风险,尤其是次级层的证券。
我国监管部门目前也倾向于采取类似做法。
但巴塞尔委员会对自留部分风险资产的资本占用的规定过于苛刻,如何合理确定自留比例是一个问题。
再次,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动态、标准、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对于信息披露的评价机制,并加强对发行人、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
在监管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还要加强部际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春天终将到来,这一天应该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