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5年04月12日15: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一)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整治对象是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周边100米内的商店、流动商贩,主要游览街道上的商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饭店内的商场等。整治重点是:

1、开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欺客宰客行为的专项整治;

2、依据《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查处旅游经营者采用付给司机、导游等人员“介绍费”的方式招揽客源的违法行为,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要积极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支持同业企业签定《诚信经营公约》,旅游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给司机、导游人员回扣,不欺客宰客,并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整顿“一日游”市场

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整治重点是:

1、查处散落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的“黄牛”等非法中介者以及社会饭店、招待所违法招揽经营“厦门一日游”的行为;

2、查处“海上一日游”违规经营行为;

3、严厉打击“黑车”、“黑船”非法营运旅游运输业务和“野导”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争取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4、对旅游汽车、旅游船舶的基本状况、旅游交通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消除各种安全稳患,做到旅游交通无重大事故。

(三)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强化导游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

1、学习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

2、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佣金收授制度,并依法纳入企业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司机、导游人员私拿私授回扣的违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专职导游”所属旅行社必须全面负起对导游的教育、管理责任;对“社会导游”,则统一由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由该机构对外独立开展导游人事代理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4、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5、尽快建立起厦门导游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除名公示制度。

(四)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

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的工作重点是:

1、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旅行社,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2、建立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强化市场检查监督,迫使一批违规旅行社退出市场;通过年检等行业管理手段和建立旅行社信誉档案制度、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旅行社违规违纪公示制度等,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淘汰机制;

3、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打击违规违纪经营,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在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期间,暂停审批国内旅行社。

三、工作机制

抓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启动、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

(一)启动创优工作机制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将为厦门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创优工作机制在厦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是政府主导机制的体现,是市委市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和全体市民同心促旅游的凝聚力所在。要落实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再次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在以市长挂帅的“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成立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形成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浩大声势和强力局面。

(二)建立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根据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具体工作目标,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建立“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8家有海上客运管理执法权的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海上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等。

(三)建立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是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行业管理相结合,采取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我市的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二是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监督作用,聘请游客、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旅游活动的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全程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计划和组织下,选择典型案例,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根据重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一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针对我市旅游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旅游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健全旅游投诉直接受理机制,确实解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职能、编制、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各部门设立的投诉电话与旅游投诉电话建立通联网络,全面受理旅游者和市民对厦门旅游消费的各类投诉、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对受理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介入,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四、工作安排

根据厦门旅游市场的实际,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四个重点时段和十项主题行动。

(一)工作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1—3月)

召开“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通过《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行业社会齐动员、共抓市场整顿的氛围。

2、全面展开阶段(4—8月)

整顿和规范市场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机制开始运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紧密跟进,对整顿不力的旅游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重点检查阶段(9—10月)

集中力量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和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优胜劣汰机制。

4、督查整改阶段(11—12月)

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交叉检查,重点督查整改存在问题,总结主题年工作。

(二)重点时段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7月中旬—9月上旬的暑期旅游旺季,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

(三)主题行动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十项主题行为。

1、整顿“一日游”市场秩序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2、综合整治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配合“全国旅游行业打假打非联合行动”开展工作,力争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3、建立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

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由市旅游局在景点、餐馆、购物点等旅游接待环节和相关单位聘请“社会监督员”,由旅行社在接待的每个团队中由游客选定代表,作为“临时社会监督员”,以文字、电话和意见表等方式,向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联合在第四季度开展“游客话厦门”有奖征文活动。

4、签定同业《诚信经营公约》

3月份,由市旅游协会牵头,鼓励、支持同业企业就诚信待客、优质服务等共同准则签定《诚信经营公约》,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

5、杜绝私拿私授回扣行为

3月份,市旅游局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各旅游消费场所必须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各旅行社均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明确导游的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

6、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3月份,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市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力争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7、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3月份开始至全年,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8、实施旅行社、导游违规公示制度

4月份,开始实施厦门市旅行社、导游人员的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违规违纪公示制度。

9、建设标准化的旅游厕所

3月份开始至全年,全面推广《旅游厕所建设国家标准》,按照厦门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旅游厕所,较大范围地解决旅游环境中这个普遍薄弱的问题。

10、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

3月份开始至全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一起,联合开展对游客和市民的理性旅游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旅游宣传单、设立告示牌、在报纸和电视开辟旅游专栏等多种形式,指导游客签定旅游合同、合理消费和正确维权等。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docx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计划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5年04月12日15: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旅游方案】苏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旅游方案】苏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苏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苏州是旅游大市,但“一日游”已成为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短板,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日前,央视《消费主张》栏目报道了我市部分购物场所存在的高额商业贿赂、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周乃翔书记作出批示:“要通过联合执法,净化苏州旅游购物市场(包括对门票‘黄牛’的整治),尽快扭转旅游市场监管缺位的乱象”。市政府曲福田市长要求:“落实好周书记批示精神,综合施策,尽快使苏州旅游市场秩序有一个明显改善”。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xx〕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xxxx〕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苏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重点是中心城区,重中之重是姑苏区东北街、寒山寺、虎丘区域。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商业贿赂、诱导消费、欺客宰客、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 (二)“黄牛”、“黑导”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招摇撞骗、伪

造证件等。 (三)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括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管理不规范、发布虚假广告,以不合理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游客等。 (四)重点景区周边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问题,包括环境脏乱差、占道经营、车辆违停、发放小广告、拉客、揽客,以及“黑车”、“三小车”非法经营揽客等。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根据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制订细化工作方案。5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与本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包括联系方式)报市旅委办公室。制定配套宣传方案,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8月) 根据调查研究、信息研判的结果,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一个月内初见成效。其中: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旅游、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立案查处一批旅游购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典型;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旅游、园林和绿化、文广新、城管、苏州文旅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配合,深入排摸线索,打击一批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旅游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工商、质监、物价、网信办等部门配合,查处一批违规操作的“一日游”

【范文】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

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 *年,旅游行业按照《*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零负团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少数旅游企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置诚信于不顾,采取“零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遵照吴仪副总理“针对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的重要指示,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支

持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打击“零负团费”的专项行动。他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旅游全行业为全国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责任,同时,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 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场整规办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2 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特别要重点排查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和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信息沟通和反馈、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 3 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规,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

旅游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旅游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旅游沿线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全县旅游环境质量,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旅游环境为目标,通过对旅游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X高速、X国道、X路、X路沿线村镇环境,助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X高速、X国道、X路、X路沿线村镇、道路、河道、水质。 三、整治时间 X年4月1日至X年4月1日。 四、职责分工 1、扎实开展旅游沿线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户集、村收、镇或县处理”的模式,逐户配置垃圾桶,村村建设垃圾收集仓,聘请保洁员,组建环卫队,建立旅游沿线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运旅游沿线果枝、果袋、地膜、反光膜,清理塑料袋、饮料桶等生活垃圾和渣土、杂物、废弃物,消灭卫生死角,做到旅游沿线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无废弃物,公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X街道办,配合单位:环保局、果业局、住建局)

2、严肃查处X高速、X国道、X路、X路沿线200米范围内的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X街道办,配合单位:国土局、住建局) 3、通过设置围墙、公告牌、指示牌、铁丝网围栏等保护设施,严格保护旅游沿线镇村饮用水水源地,同时加大在饮用水源地垂钓、放牧、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巡查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旅游沿线镇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责任单位:乡镇政府、X街道办,配合单位:水务局) 4、在旅游沿线各乡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健全乡镇污水处理体系;在沿线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建立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以户为单位对生活污水进行简易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街道办,配合单位:住建局) 5、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加快固液分离、沼气、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项目建设,强化旅游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责任单位:乡镇政府、X街道办,配合单位:畜牧局) 6、积极开展旅游沿线煤尘、烟尘、汽尘、扬尘“四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建筑材料、煤炭运输管理,全面实行建筑材料、煤炭密闭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加大对无牌、无证大货车在旅游沿线公路运输建筑材料、煤炭的查处力度。强化各加油站油

旅游安全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旅游安全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旅游安全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县旅游行业管理,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全市旅游安全、秩序管理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和“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全面规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正规有序。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天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我县旅游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旅行社、导游员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的行为;旅行社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责任单位:县旅委) 第 2 页共 7 页

(二)漂流、涉水旅游项目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县内涉水旅游景区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无有资质单位培训的救生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漂流船只、漂流水域、安全设备不达标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社会宾(旅)馆、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会宾(旅)馆超范围经营;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强买强卖,以高额回扣揽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制止价格虚高;整治景区(点)、宾(旅)馆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国家定价标准,擅自调整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解决景区(点)质、量、价不符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物价局)(五)旅游运输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核准发放营(准)运证(牌)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问题,清除危及客运安全的报废运营车辆,以及“病车”、“超载车”;重点打击在工商城、长途客运站、宾馆、景点(特别是景区)等附近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特别是7座以下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六)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针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城区主要路街、旅游景区(点)开展整治,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合铜黄高速公路路口追客拉客行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三轮车宰客骗客、随意停放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七)特种设备安全和旅游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电梯、索道、滑索、锅炉、游乐设施、景区换乘车辆和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 第 3 页共 7 页

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机制,重保障,全面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和联合执法体系优势,在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民参与,全域覆盖,分工明确,综合管理,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一是结合《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的新变化、出现的新问题,根据我县实际,重点围绕涉旅安全、旅游客运、旅游环境、乡村旅游等方面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力度,制定并下发《20**年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维护我县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旅游投诉应对处理应急工作机制》,对外公布统一投诉电话,坚持24小时值守,合理调配整合各类旅游投诉应对和处理资源,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类旅游投诉的处理工作,杜绝互相、推诿、拖延拒绝受理等现象,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是制定《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以案释法,以曝光促整改,在涉旅行业中起到警示作用,优化整体旅游环境。 (二)细措施,重落实,确保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卓有成效 1、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 着力解决旅游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根据我县实际,确定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导游和旅行社、旅游客运市场、旅游商品质量、旅游安全等内容为专项整治重点,制定了《县20**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年导游、旅行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年零负团费专项治理方案》、《20**年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20**年旅游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20**年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报告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报告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报告 一、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年市政府旅游工作会议总的要求,结合市旅游市场实际,确定我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指导思想是:以年市政府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完善导游上岗机制和优化景区景点旅游软环境为突破口,坚持旅游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使成为安全、舒适的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力量综合治理旅游基础环境 1、严肃查处私授私拿回扣,做到旅游购物、就餐消费无宰客。 (1)建立企业之间佣金制度。旅行社必须与景区景点以及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购物和其他消费场所签订消费中介服务协议书,明确佣金的返回比例,协议双方均必须建立佣金返回专用帐户,坚持阳光操作。 (2)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旅游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鉴证,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员工报酬分配制度,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规定缴纳员工“三金”。 (3)强化游览项目的计划管理。旅行社委派本社导游出团必须签发《出团任务通知书》,附规范的“旅游行程表”和“游客监督员意见征询表(2份)”;旅行社需要使用非本社导游的,必须与其注册单位 第 2 页共 10 页

签订导游借用协议,按协议商定支付导游使用费;旅行社委派非本社导游出团,须签发《出团任务通知书》、《导游借用协议》、规范的“旅游行程表”和“游客监督员意见征询表(2份)”;与相关协议企业发生用餐、购物等业务的,旅行社要签发协议消费单,由协议单位按实际发生情况签发回执。 (4)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企业质检工作,认真处理投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社会监督。市旅游局成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举报处理中心,负责对旅游企业、旅游经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2、规范“游”市场。加强对同里景区、静思园等旅游景区景点导游讲解员的业务管理,旅游局要会同景区景点规范导游词、设计标准游览线路、参观景点和讲解要点,以确保服务质量。 3、打击“黑导”。重点查处无导游证或无正当接待手续而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旅行社聘用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持有资格证书的导游或多次使用无证导游的,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严肃处理。 4、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取缔未经许可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旅游报名点等。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活动。本市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的,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严肃处理。 第 3 页共 10 页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 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旅行社: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意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旅游安全隐患,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市产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

例实施细则》和落实《意见》为契机,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安全,促进曲靖旅游业健康发展,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自检自查、重点督察、点面结合”的工作方式,把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市场检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旅游联动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坚决遏制旅游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由旅游局牵头,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检查工作组。 三、工作重点 按照《意见》的总体部署,此次检查在各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旅游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

交通、安监、环保、发改等部门参加,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执法。 1、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 检查旅行社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检查旅游合同签订是否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进行明确约定;检查旅行社行程单,查看行程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检查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导游证年检情况和规范服务情况;检查旅行社是否与地接社签订委托合同,是否告知旅游者地接社的有关信息;是否有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转团、拼团或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等违规经营行为;其他违反《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规的行为。 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重点: 查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私设门市部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旅游行业商业

旅游环境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旅游环境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旅游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聚焦问题,推动全区旅游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切实加强我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推进我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X市X年十大旅游环境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旅游环境秩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标本兼治” 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责任清单,采取强力措施,根治市场顽疾,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涉旅行业卫生脏、乱、差,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净化我区旅游环境,有效改善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无证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区交通局负责,强化监管和路面稽查,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工商X分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旅游产品购物店、饭店、农家乐和宾馆。公安X分局全力配合上述整治行动。 (二)出租车乱象。区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查处出租车拒载、乱要价、

服务态度粗暴等行为,规范出租车司机言行举止,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景区内外环境秩序。区旅游局、环保X分局牵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规范景区讲解、游览、零售商品摊位市场秩序,保持环境整洁;严格治理景区白色污染,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及包装材料,加强景区出入口及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坚决杜绝景区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 (四)景区周边餐饮摊店。区食药局负责,加强对景区周边餐饮店、饮食摊点、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就餐环境的规范管理。 (五)旅游购物店。规范景区内及周边旅游购物店和沿街土特产经销店经营行为。区食药监局负责,查处所售食品以次充好、过期、超前标注等行为;区物价局负责,查处不明码标价行为;区旅游局负责,打击导游诱骗购物、强迫消费行为;区文体广电局负责,查处假冒伪劣书刊、光盘等出版物。 (六)景区、饭店服务质量。区旅游局负责,按照标准对星级饭店服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督促完善硬件设施和提升软件服务水平,提高景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区商务局负责,对非星级饭店服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督促完善硬件设施和提升软件服务水平;区卫计局负责,对各类饭店的公共卫生进行检查整治,重点对布草和口杯等用品的质量标准和洗涤消毒情况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示;区食药监局负责,对饭店后厨的卫生、食品安全进行整治、规范。 (七)公共厕所。区政府负责,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

2020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20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白沙镇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镇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积极努力创建我镇“旅游平安和谐优秀乡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真正实现我镇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旅游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成员由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安监站站长组成。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红军207团革命史、郑樵墓、越王台和将军潭等旅游点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以及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为: 1、是否确定专人对旅游点的游览设施、警示标志、餐饮卫生、防汛防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存在哪些问题和隐患,如何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 3、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是否建立健全了旅游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是否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责任人。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符合旅游点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坑口景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旅游安全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对一时确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四)验收总结阶段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模板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1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04月12日 15: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52号 各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办、局, 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 制定工作方案, 采取有力措施, 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 加大工作力度, 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 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 制定本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 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 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 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 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整顿”一日游”市场, 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 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 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旅游经营无”黑社”, 导游服务无”野导”, 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进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 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 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 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一)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 整治对象是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周边100米 3

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最新版】

精选旅游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白沙镇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镇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积极努力创建我镇“旅游平安和谐优秀乡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真正实现我镇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旅游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成员由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安监站站长组成。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红军207团革命史、郑樵墓、越王台和将军潭等旅游点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以及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为: 1、是否确定专人对旅游点的游览设施、警示标志、餐饮卫生、防汛防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存在哪些问题和隐患,如何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

3、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是否建立健全了旅游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是否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责任人。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符合旅游点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坑口景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旅游安全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对一时确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四)验收总结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整改情况和申报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 寄语:下面是我们的为大家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按照国家旅游局以及省、市旅发委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方位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同时建立了由县旅发委牵头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按照“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保障有效”的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市场秩序建设,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了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按照《 __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__》要求,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职责分工,建立了由县旅发委牵头的执法和投诉受理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主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我县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在旅游市场规范各个环节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行业自律、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将旅游市场监管的职责落实到位,做到旅游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xx年,我县着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执法检查,以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为重点,加强对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的检查,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 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有效的净化了旅游市场。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行动13次,出动检查48人次,累计检查旅行社26家、宾馆酒店6家、景区(点)18家,农家乐23家。 (二)开展联合督查,做好重大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为确保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稳定有序,我县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由县旅发委牵头各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

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文档

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文档Tourism market order report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年,旅游行业按照《*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零负团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 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少数旅游企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置诚信于不顾,采取“零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遵照吴仪副总理“针对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的重要指示,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打击“零负团费”的专项行动。他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旅游全行业为全国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责任,同时,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

2020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总结

2020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总结 为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保障暑期旅游旺季市场平稳有序运转,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我委于6月至9月在我省开展了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即利剑行动-2,推动了旅游经营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628次,出动检查人员3044人次,检查企业903家,其中旅行社及门市部524家、饭店98家、景区157家、旅游购物单位61家,旅游车船公司12家,其他单位53家。 二、查处情况 第三季度,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73起,其中厦门19起,南平51起,三明1起,泉州1起,龙岩1起。共处罚旅行社11家,旅行社直接责任人7人,违规导游31人,无证导游24人。共计没收违法所得3640.5元,罚款695000元。 处罚类型集中在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加变更旅游项目及导游员未携带导游证佩戴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工作 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检查

第三季度我委通过联合工商、物价、公安、税务部门等展开联合检查,审阅档案、清查账目、查看线路报价等方式,对南平武夷山和龙岩永定等游市场目的地展开联合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境外供应商的产品或接待确认单,不支付接待服务费用的行为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服务成本的行为,以及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在暑期整顿中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起,针对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督办的不合理低价游信息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该整顿的整顿,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 抓住重点,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 在第三季度持续组织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旅发委自6月开始每月组织一次暗访。为加强对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扎实进行,确保专项活动的有效落实,我委制定下发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有效、正常、有序、顺利进行,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行为。厦门市先后针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等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共组织专项治理行动12次,出动质监执法人员88人次,重点对象屿片区、机场片区自贸区购物店和环岛路奥网城等购物商店开展

旅游客运工作方案

旅游客运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 川龙运发[XX]X号 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委会近期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 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深刻吸取阿坝州松潘县“5.15”旅游包车 客运较大事故教训,切实解决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夯实道路安全管理基础,根据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 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 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我司 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分公司、各职能 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整治专项工作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 (二)整治专项工作推进阶段(8月中旬—9月底)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 二、专项安全整治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生产的 批示精神,把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彻实可行的方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 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方位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 全管理。 三、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促使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旅游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车违法违规行 为进一步减少,行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不发生较大及 以上道路行车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四、认真做好旅游包车客运管理方面整治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建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 要求,建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类应急预案按新的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定及时进行修订;二是按时召开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落实部门及各岗位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做好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按计划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建全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档案,同时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 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五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 案,对查出的隐患的整改及整治情况处理结果。 (二)全面强化驾驶员安全管理,落实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一是把好驾驶员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客运驾驶员录用条

最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九旅字﹝20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我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及《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按照省旅游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部署,区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在全区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二、整治重点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整治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旅游经营行为,即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

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等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阶段 为期半年左右的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1月至3月,由局领导带队,送《旅游法》到各旅游企业,并对全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问卷调查,了解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2014年3月至5月,全面开展第二次整治工作暨“五一”市场检查周活动。区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秩序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期间区旅游局将派出监督员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暗访。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的旅游经营行为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狠抓“一日游”经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当前全区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在深入开展之中,特别是《旅游法》贯彻实施以来,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又出现了新问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各旅游企业应严格按照《旅游法》相关条例,依法经营。 (二)组织领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指导工作组。健全督查指导工作职责,同时做到“三做二送”。“三做”是:做一次旅游投诉接待员,与游客交流,答疑解惑;做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倾听者,了解企业的困难和从业人员的诉求;做旅游市场秩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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