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特勒三原则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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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作者:赵宝莹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1年第01期[摘要]本文将系统阐释严复的信达雅三原则及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并在辨证唯物主义的视角下对严复的“信达雅”及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进行对比分析。

从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翻译实践经历的异同去分析各自翻译理论的异同。

目的在于去利用各自的优点更好的指导翻译实践促进我国翻译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西译论;严复;泰特勒;辩证唯物主义一、中西翻译标准简述在中西翻译发展历史中,各学者和翻译家们始终未停止过对翻译标准的探讨。

他们大都先后对翻译的标准进行过系统的总结和归纳。

追溯至几千年前,我国的翻译标准就有道安的“五失本”和“三不易”,玄奘的“五不翻”。

而后有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钱钟书的“化境”等。

而西方的突出代表有十六世纪法国多雷的“翻译五要素”,德国路德的“翻译修补七规则”,十八世纪英国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二十世纪英国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以及美国奈达的“动态对等”。

本文是挑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两个翻译原则--- 严复的“信达雅”及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加以对比,从辨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去分析两者的异同及可能造成两者相似之处的原因。

二、严复“信达雅”的阐释1898年,严复在其译著《天演论》的序《译例言》中提出了著名的“信达雅”的标准。

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

求其信,已大难矣。

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至原文辞理本深,难以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

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从内容上来看,严复主张的信达雅中的“信”是对于原文的思想和内容的忠实,同时也包括对原作风格神韵的忠实。

“达”是达旨,达意,其前提也是译入语的表达要通顺,不拘泥与原文的形式而求通顺,求“达”也是为了取“信”两者是辨证统一的。

“雅”,指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是为“达”服务,是求达的手段,最终服务于“信”,而不是并列于“信” 和“达”的第三个标准,故,雅是为达,达是求信,信又是最根本的原则。

泰特勒三原则视角下 a winter walk 汉译批评与赏析

泰特勒三原则视角下 a winter walk 汉译批评与赏析

泰特勒三原则视角下a winter walk 汉译批评与赏析一、引言泰特勒三原则是翻译领域中著名的翻译标准,由英国翻译家泰特勒提出。

这一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应遵循忠实、达意、优美的原则。

本文以泰特勒三原则为视角,对《A Winter Walk》的汉译本进行批评与赏析,以期为我国诗歌翻译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泰特勒三原则在《A Winter Walk》汉译中的应用1.忠实原则忠实原则要求译者忠实于原文,准确传达原文的意义。

在《A Winter Walk》的汉译本中,译者较好地遵循了这一原则。

例如,“The Frost was thick upon the ground,/And on the trees each bough”一句,汉译本为“地面厚厚的积雪,/树梢上也是一样”,忠实于原文的描述,传达了冬日的寒冷氛围。

2.达意原则达意原则强调译文要能使读者明白易懂。

在《A Winter Walk》的汉译本中,译者注重词语的选择,使译文通俗易懂。

如“The air was keen and clear,/The sky was bright and serene”一句,汉译本为“空气尖锐而清澈,/天空明亮而宁静”,简洁明了,使读者容易理解。

3.优美原则优美原则要求译文在表达原文意义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艺术性。

在《A Winter Walk》的汉译本中,译者在语言风格、诗歌意境等方面都力求做到优美。

如“I heard the sound of steps,/And voices passing by”,汉译本为“我听到脚步声,/旁人的欢声笑语”,既传达了原文的意境,又具有一定的艺术美感。

三、具体汉译批评与赏析1.词语选择在《A Winter Walk》的汉译本中,译者注重词语的准确性,使译文更加贴近原文。

如“The snow lay white and pure/Along the path we trod”,汉译本为“我们踩过的路径上,白雪皑皑”,准确地传达了原文描述的场景。

泰特勒三原则文献综述

泰特勒三原则文献综述

泰特勒三原则文献综述泰特勒三原则是指管理学中的一种组织管理原则,它由德国管理学家埃里希·泰特勒于20世纪初提出,并被广泛应用于组织管理实践中。

这三个原则分别是:统一指挥原则、统一领导原则和统一行动原则。

本文将对这三个原则进行综述,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其含义、应用和影响。

首先是统一指挥原则。

这个原则强调在组织内确立一个明确的权威结构,确保整个组织的指挥系统清晰、有序。

泰特勒认为,统一指挥是管理者对下属进行有效指导和控制的基础。

如果组织中存在多个决策中心,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权威,将会导致混乱和冲突。

因此,统一指挥原则要求给予管理者足够的权力和责任,使其能够有效地指导和控制下属,并促进组织的协调运作。

其次是统一领导原则。

这个原则指出,组织中的所有成员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并且能够清楚地理解和支持这个目标。

泰特勒认为,组织成员对目标的认同和支持是组织成功的关键。

只有当组织内外的目标一致,并且所有成员都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组织才能够达到最佳状态。

因此,统一领导原则要求组织中的领导者要与成员密切合作,并为他们指明方向,激励他们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最后是统一行动原则。

这个原则强调组织在实现协调一致行动时应遵循的原则。

泰特勒认为,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根据这些职责和任务进行行动,以达成组织的目标。

统一行动原则要求组织内的各个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相互协调,避免出现冲突和品质不一致的情况,使组织的所有行动都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泰特勒三原则在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统一指挥原则可以确保组织的高效运作。

明确的权威结构可以有效地分配责任和任务,提高决策效率,避免冲突和混乱。

其次,统一领导原则可以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当所有成员都清楚地知道组织的目标,并且与之紧密合作时,他们将更加投入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最后,统一行动原则能够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

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组织可以更好地应对外部挑战和机遇,实现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三原则”的对比分析

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三原则”的对比分析

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三原则”的对比分析严复的“信达雅”与泰特勒的“三原则”都在各自国家的翻译史占有重要地位,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也有诸多不同。

本文通过对两者的不同之处的对比分析,研究了两理论背后蕴藏着不同的哲学思想、表达方式和传统心理。

标签:信达雅;三原则;对比分析一、引言严复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和翻译家,他在其译著《天演论》卷首的《译例言》中提出了“信、达、雅”三字的翻译原则:“译事三难, 信、达、雅。

求其信, 已大难矣。

顾信矣不达, 虽译犹不译也, 则达尚焉”;“ 至原文词理本深, 难于共喻, 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

凡此经营, 皆以为达, 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易》曰:修辞立诚’。

子曰:‘辞达而已’。

又曰:‘言之无文, 行之不远’。

三者乃文章正轨, 亦即为译事楷模。

故信、达而外, 求其而雅。

”“信达雅”的理论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广泛地推崇,并对中国的翻译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几乎达到了“译必称‘信达雅’的地步”。

成为“译书者的唯一指南,评译文者的唯一标准,奉为翻译界的‘金科玉律’”。

梁启超曾说:“近人严复,标‘信达雅’三义可谓知言。

”罗新璋认为这一理论, 客观上起到继往开来的作用,“一方面集汉唐译经论说之大成,另一方面,开近代翻译学说之先河。

”(罗新璋1984:6),还有评论说:“绝大多数翻译者或多或少都本着信达雅这套理论来从事翻译,并在这套理论基础上发展他们自己的见解”(刘靖之1981:377)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在他的著作《论翻译的原则》中提出了翻译三原则:1.译作应该完全传达原作的思想。

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

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

斯坦纳(Steiner)在其里程碑式的译论巨著《通天塔》中指出,“1792年,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在伦敦发表《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这一重要论文,标志着集中反映了直接来自实践的经验时期结束了(庄绎传译,1987:33—34)。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在英汉翻译中的应用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在英汉翻译中的应用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在英汉翻译中的应用泰特勒翻译三原则是指“准确性、流畅性和可读性”,它们可以应用于英汉翻译中,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应用方法:
1. 准确性:准确性是翻译的首要原则,要求翻译者要理解原文的内容,将原文的意思准确地表达出来。

在英汉翻译中,可以通过熟练掌握两种语言的语法、词汇和用法,以及了解两种语言的文化背景,避免出现误译或漏译的情况。

2. 流畅性:流畅性是指翻译要符合目标语言的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使翻译结果能够流畅自然地表达出来。

在英汉翻译中,可以通过熟悉英语和汉语的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选择合适的词语和句式,使翻译结果能够符合汉语的表达方式,让读者可以顺畅地理解翻译内容。

3. 可读性:可读性是指翻译要易于阅读和理解,让读者能够轻松理解翻译的内容。

在英汉翻译中,可以通过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排版整齐清晰的格式,使翻译结果具有良好的可读性,让读者能够轻松地阅读和理解翻译内容。

总之,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应用可以使英汉翻译结果更准确、流畅和易于阅读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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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理解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理解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理解泰特勒(Eugene A. Nida)是著名的美国翻译学家,他提出了翻译三原则,即信实原则、美观原则和通顺原则。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及其相关内容。

1. 信实原则信实原则,即翻译应尽可能忠实于源文本,保持源文本的意义和风格。

翻译者应尽量理解源文本的意思和用词,并将其准确传达给目标读者。

在遵守信实原则时,翻译者不应随意添加、删除或改变源文本的信息。

他们应尽量保持原文的结构、句式和语法,使译文的意思能够准确地传达。

2. 美观原则美观原则强调译文的流畅、自然和易于理解。

翻译者应注意使用符合目标语言习惯的词语、句式和语法结构,使译文在语言层面上符合读者的习惯和口味。

美观原则还要求翻译者在涉及具体文化概念,如习俗、传统和象征意义时,适当地进行文化调整,使译文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3. 通顺原则通顺原则强调译文的语法结构和语言风格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注意句子的组织和语法规范,使译文符合目标语言的语言习惯和规矩。

在遵守通顺原则时,翻译者还需注意句子的读上去自然流畅,不生硬或拗口。

他们应尽量使译文具有目标语言的表达特点和风格,让读者感到亲切和舒适。

以上三个原则互相联系,相互依赖。

信实原则是翻译的基础,翻译者必须保持尽可能准确传达源文本的意思。

美观原则是翻译的目标,翻译者应该使译文在目标语言中符合读者的语言习惯和口味。

通顺原则是翻译的手段,翻译者通过语句的结构和连贯性使译文更加易于理解和接受。

同时,翻译者还应根据具体情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合理运用这三个原则。

例如,在科技领域的翻译中,信实原则要求翻译者准确传达专业术语的含义,不得随意改变原文。

美观原则则要求翻译者使用目标语言中常用的科技词汇和句式,使译文流畅自然。

通顺原则则要求翻译者注意语句的结构和连贯性,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跟随。

总之,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即信实原则、美观原则和通顺原则,为翻译者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帮助他们在翻译过程中保持源文本的准确性、流畅性和易读性。

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解读《落花生》两个英译本

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解读《落花生》两个英译本

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解读《落花生》两个英译本《落花生》是一部经典的文学作品,它通过平实而生动的叙述,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人性和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的角度解读《落花生》的两个英译本,探讨它们在保持原著风格和表达意思准确性方面的差异。

我们来介绍一下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包括准确性、流畅性和可读性。

准确性是指翻译要忠实于原文的语意和表达方式,避免歪曲原作的意思。

流畅性是指翻译要符合目标语言的语法规则和表达习惯,使读者在阅读时不感到突兀。

可读性是指翻译要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以获得阅读的愉悦感。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英译本。

这个英译本力求保持原著的风格和表达方式,对原文的语意进行了准确的传达。

在流畅性和可读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翻译过程中,翻译者可能过于追求原著的句式和用词,导致英文表达显得生硬和不自然。

这种情况下,读者可能会感到阅读起来比较困难,需要一些额外的努力来理解句子的含义。

第二个英译本在流畅性和可读性方面做得更好。

它以目标语言的语法规则和表达习惯为依据,在保持原著风格的采用了更加流畅和自然的表达方式。

这使得读者可以更轻松地阅读和理解整个故事。

在准确性方面,第二个英译本可能存在一些偏差,可能会在某些细节上有所误差。

根据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我们可以发现《落花生》两个英译本在准确性、流畅性和可读性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虽然第一个英译本在准确性方面表现较好,但在流畅性和可读性方面有所欠缺;而第二个英译本在流畅性和可读性方面处理得较好,但在准确性方面可能稍有偏差。

在进行翻译时,我们需要在保持准确性的前提下,尽量提升翻译的流畅性和可读性,以更好地传达原作的意义和风格。

(完整版)泰特勒

(完整版)泰特勒

18世纪末,爱丁堡大学历史教授泰特勒(Alexander Fraser Tytler, 1749-1814)在《论翻译的原则》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进行翻译和评判翻译标准的三条基本原则:泰特勒是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他在1970年发表的《论翻译的原则》一书中明确提出了翻译的“三原则”,在西方翻译思想史上影响甚大。

他指出,不同语言之间差异很大,这构成了翻译的最大困难。

在翻译的时候,译者对待原文有两种基本态度:一种认为,对于原文中存在的瑕疵,译者有权提高和修饰原文;另一种认为,假如原文中存在瑕疵,译者也应该忠实于原文,保留原文的瑕疵之处。

泰特勒认为这两种立场都不可取,而应该在两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

只有实现了这个平衡,译作才能够出色。

而所谓出色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所具有的特点全部被移注进另一语言,以至于能被接受语读者清晰地理解并强烈地感受到,就如同原文作品的读者所理解和感受到的一样。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所谓的“出色的翻译”呢?泰特勒提出以下三项原则:第一:译本应该完全转写出原文作品的思想;1. 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第二:译文写作风格和方式应该与原文的风格和方式属于同一性质;2.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第三:译本应该具有原文所具有的所有流畅和自然。

3. 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A. F. Tytler: 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1791)在这三相关原则中,泰特勒认为,译本要完全转写出原文作品的思想史翻译要完成的一个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译文要达到传神,既要传达原文的写作风格和方式,又要具有原文的自然和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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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特勒三原则”文献综述摘要: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对文学翻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以此为理论依据,针对泰特勒三原则的地位与作用,从与严复“信、达、雅”加以比较和中译三原则方向加以研究,从而更为深刻地理解泰特勒三原则。

关键词:泰特勒三原则“信、达、雅”中译一、引言泰特勒关于翻译理论的传世之作是1790年匿名出版的专著《论翻译的原则》(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书中最为出色的部分之一是泰特勒给“优秀的翻译”下的定义,即“原作的优点完全移植在译作语言之中,使译语使用者像原语使用者一样,对这种优点能清楚地领悟,并有着同样强烈的感受”。

在此基础上,泰特勒提出了翻译的三原则,分别是:译作应该完全再现原作的思想。

译作的写作风格和手法应该与原作具有相同的特征。

译作语言应该与原作语言同样流畅。

泰特勒的理论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最高峰,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似乎是西方翻译史上尝试将翻译目的与手段区分开来的第一人。

他的翻译三法则和翻译标准恰似一条自然科学定律,包含了该定律的必要条件和结果。

这对后世的翻译论者,尤其是翻译科学派影响极大,因而可以认为是泰特勒对现当代翻译研究的最大贡献。

泰特勒对传统译论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澄清并深化了人们对译者是画家这一译界传统比喻的认识。

对于这个流行于18世纪西方的著名比喻,泰特勒着重指出了两者的区别:译者(与画家)的工作则有天壤之别。

译者所使用的色彩与原文不一样,却需要令译文有与原文相同的感染力和效果。

译者愈是战战兢兢地模仿原文,他的译文便愈不能像原文般流畅。

译者同时又要行文流畅,又要忠于原文,哪里会容易做得到呢?(张南峰,2000:14)泰特勒对译者与画家工作性质相异之处的独到分析同样源自他对翻译目的与手段的区分。

译者与画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即追求其作品与原作的最大程度的相似,但是,两者所采用的手段截然不同:画家使用的是与原作完全相同的色彩,且模仿原作时受到的约束和羁绊较少;译者使用的却是与原作不同的色彩(另一种语言和文化),因而翻译时面对着巨大的束缚和障碍。

它们往往把译者逼入流畅和忠实难求两全的尴尬处境,因此,译者的工作难度比画家大得多,以上比喻也就不太妥当了。

二、相关研究(一)与严复信达雅分析比较1.具体内容的差异严复翻译标准的最大特点之一便是语义含混,对“信、达、雅”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

如果严复的“信”包含了行文风格在内,那么一个“信”字就足以统摄泰氏的三原则,“达”和“雅”就没有了比照的对象。

其次,“达”普遍理解为畅达,通顺。

按严复本意,由于中英文之间句法差异太大,翻译过程中必须相应采取一些灵活变通手段,用通顺流畅的语言以使原文命意显赫。

而“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罗新璋,1984:136)可见,“达”和泰氏第三条原则“译文应当完全跟创作一样流畅”非常接近。

另外,“雅”按照严复的原意是指雅正、古雅,用严复自己的翻译实践来验证,就是为求达而使用“汉以前字法句法”,(罗新璋,1984:136)这是严复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吸引特定的目标读者,以达到特定的翻译目的而采用的特殊手段。

而无论泰氏所说的内容忠实,表达流畅,还是手法风格的一致都并无此意。

后人所说的“雅”相当于“手法风格的一致”实际上已经偏离了严复本意。

2.价值取向的差异中国翻译理论传统的侧重点,历来在于立论的实用性。

翻译思想的提出要能指导翻译实践,对实践有参考价值。

严复的“信达雅”原本是用来描述翻译之难,并非作为翻译标准而提出来的。

他是从自己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所关心的是实践而不是理论问题。

而泰特勒的三原则是忠实的三个层次的详细界说,从内容忠实到风格手法一致再到语言表达自然流畅,步步深入、层次井然。

反映出的逻辑形式清晰明了,与洗练含蓄、充满暗示的“信达雅”的重大不同。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就开始强调哲学的在于它满足了人性自在的思辨兴趣,体现了人的自有本性,不在于征服自然的实用目的。

即西方学术是本着“认知”的目的,为着严肃的“科学”追求而建立的。

西方译论重细致分析,理性抽象及理论推演,语言表述上注重逻辑的条理性,层次性及内容上的清晰明确。

3.思维方式的差异中国人的悟性思维使得传统译论在表述上表现出模糊性与含蓄性,无法科学明晰地界定相关学术概念,从而使得理论概念不具有现代翻译理论所要求的严密的逻辑性。

严复的“信达雅”说,三个字简练含蓄,留给我们无限演绎、解读和扩展的空间。

要想理解“信达雅”,须靠我们对先辈思想融会贯通的联想与领悟。

西方译论受传统哲学的影响,自始至终贯穿者强烈的主客体意识,如从多莱到泰特勒都强调译文应以原文为指归,突出原文的重要地位,字面上也交代得一清二楚。

以“达”为例,严复的“达”和泰特勒的第三条原则“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意思大致相同,只是思维方式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这最为接近的原则中,最能反应出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差异,以及对原文的尊重程度的不同。

严复不具体阐释“信、达、雅”的具体含义,不是语义疏漏,而是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心领神会,点到为止。

(二)中译“泰特勒三原则”对于三原则的研究,有学者表示,第三条中文译为“译作语言应该与原作语言同样流畅”,其原文是第三条原则中,泰特勒用的是original composition。

在这个词组中没有定冠词,又特地用了composition一词。

根据《牛津英语搭配辞典》,original composition的意思是“原创艺术作品”。

泰特勒此文主要探讨文学作品的翻译。

因此,这儿显然指的是“原创的文学作品”;也就是说,译作应该具备“原创的文学作品”所具有的通顺。

当然,单就“原创的文学作品”(original composition)而言,可以是指翻译所依据的源语中的原创文学作品,也可以是指目的语中的原创文学作品。

但不管是源语中的原创文学作品,还是目的语中的原创文学作品,都应该具备“通顺”这一条件。

这里的“原创的文学作品”是泛指,并不特指翻译所依据的“原作”。

但我们必须说明的是,泰特勒在这里所说的“原创的文学作品”,是与“原作”(the original work)相对的,主要是指“用原文写成的作品”;而这里的“原文”指的是“目的语”;“用原文写成的作品”,就是指用目的语写成的“原创作品”,而不是“原作”。

所以,泰特勒的意思是“译作应具备(目的语)原创作品所具有的通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译作读起来不像译作,而像用目的语写的原创作品一样通顺。

”我国较早较详细介绍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是1921年郑振铎发表在《小说月报》第十二卷第三号上《译文学书的三个问题》一文。

他对泰特勒第三条原则的翻译是:“译文必须含有原文(original composition)中所有的流利(ease)”(罗新璋,1984: 370),以致对泰特勒第三条原则的误解与误译一直来就以讹传讹。

三、结论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就是强调译文意义忠实于原文、再现原作的风格和译文通顺流畅。

这是翻译的基础,是评价译作优劣的标准。

除此之外,关于文学翻译,泰特勒赞成以诗译诗,不赞成将诗译成散文。

将诗译成散文,就会丧失诗的优美音调,更不可能译出诗句中的奔放、丰富的想象、众多的比喻和快速的转变。

以下是我对这三个原则的理解与看法:译文应该完全复制原作的思想内容。

泰特勒认为译者必须精通原作与译作两种语言及原文题材,如原文意义不明或有歧义则译者需要有足够的判断力,不可一味模仿原文的暧昧。

译者有适度增删的自由,但这种增删是有限制的,即“增补的内容必须与原作思想有必不可少的联系,并实际上能加强原作的思想”,而删减的内容必须是“明显多余而有损坏于原作思想的东西”,即“句子中的次要成分”。

保证意义的忠实性无疑是任何翻译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译者翻译任何一句话,都必须对原著的上下文有充分的理解,充分揣摩出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行文的风格笔调应当与原作的特点相同。

根据泰特勒的第二项原则,译者必须能够辨认原作的写作风格和手法,准确判断风格于严肃、高雅、活泼、顺畅、华丽、考究,还是朴实无华,并使译文的风格与手法与之相仿。

译作语言应该与原作语言同样流畅。

关于第三项原则,泰特勒认为译者好比画家,两者都从事模仿,画家的临摹是使用与原作相同的色彩,忠实地模仿原作的笔法和形态,但译者却不能照搬原作的笔法,而要用另外一种手法和语言来表达原作的神韵,即通过创造来达到“同样的感染力和效果”。

也就是说“必须既用原作者的灵魂,又以他自己的发音器官来说话。

”(谭载喜,2004)泰特勒还认为,如果要做到译文与原文具有同样的神韵和流畅,译者应该具有与原作者相似的天分。

但泰特勒并不同意译者必须与原作者等同,原作者是大演说家,并不要求译者也是大演说家,但译者必须能够判断原作品的全部价值、领悟原作者的思维推理、品位原文的全部美感。

参考文献:郭建中. 泰特勒翻译三原则中译辨正[J].《中国翻译》 ,2013(3).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增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从道安到傅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杨秋娟.泰特勒“三原则”与“信、达、雅”的比较[M].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学报,2011(15).张南峰,陈德鸿.西方翻译理论精选[C].香港: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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