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卫〔2012〕11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专科医院)按本细则申请评审。
未制定标准的专科医院不纳入评审范围。
第三条医院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评审有效期四年,实行不定期考核管理。
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后方可申请评审。
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三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第七条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院评审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并建立专家库。
医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及专科医院的性质,设置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资质审查、抽取评审专家和审核工作。
医院评审工作可委托适宜的第三方机构负责。
第九条医院评审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省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三级医院;地级市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二级及以下的医院,评审结果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上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对下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下级评审工作进行抽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第二章 评审权限与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卫生部和卫生部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及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第九条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第十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院在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前,应当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工作。
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评审申请的处理意见: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内容及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医院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提交期限;医院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完全的,不予受理。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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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或者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告知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评审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医院发出受理评审通知,明确评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第二十条 医院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评审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手续的,视为放弃评审申请。
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与评审周期相同。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医院不得继续使用该等级证书。医院的等级标识必须与等级证书相符。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3-6个月的整改期。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符合职称改革新精神人员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符合职称改革新精神人员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3.09.01•【字号】粤卫职改字[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符合职称改革新精神人员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粤卫职改字[2003]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驻粤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以下简称粤人发178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就符合职称改革新精神人员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通知如下: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9月24日至30日为厅职改办受理各市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原则上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的规定,粤人发178号文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学历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副高级资格;2、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申报正高级资格。
3、申报“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二)外语条件1、1955年(含1955年,下同)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仅作参考;2、1956年至1959年出生的,以及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当年有效。
3、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三)继续医学教育和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要求按照省卫生厅《关于执行〈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意见》(粤卫[1999]18号)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规范管理的补充通知》(粤卫[2001]137号)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交《广东省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三甲医院创建动员讲话

三甲医院创建动员讲话----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三甲医院创建动员讲话(一):同志们:下午好!今年3月15日,广东省卫生厅颁布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启动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
对照《细则》,我院,无论是软件、硬件均离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有一定距离,但是我院作为云浮市唯一一家三级医院,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明确指示,创建三甲医院关系到云浮市卫生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医院的竞争力和生命力,我院必须创建三甲医院,这是上级对我院的关爱和支持,也是对“云医”人的鼓励和考验。
既然历史的重任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就必须义无反顾地完成这项使命,就应该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历史的责任。
今天的动员会,就是医院吹响向三级甲等医院目标攻坚奋进的号角。
下面我就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理解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的重要意义十六年前,我们通过创建“二甲”医院活动,使得医院在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水平,有了一个较大提升,全院职工在创建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凝聚力空前高涨,使得我院按综合医院标准一次性通过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评审,令人振奋。
今天,我们开展创建“三甲”医院工作,不仅仅是为了通过评审拿块牌子,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造福云浮市人民,这对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是我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战略目标。
开展创建“三甲”医院活动,是我院经过深思熟虑,并在认真分析国家新医改形势和医院目前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院坚持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
因此,扎实开展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不仅是认真落实医院的工作规划部署,也是积极推进医院科学发展的需要,我们只有实现三级甲等医院的战略目标,才能使医院在未来发展上构建一个新的平台,才能保证医院持续稳步发展。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粤卫[2010]132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粤卫〔2010〕13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8号)和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卫生部等三部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05〕113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规范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内容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规划控制数和配置标准,结合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负责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更新的审批,以及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更新的初审工作。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见附件1。
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一)申请。
医疗机构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由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向其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其他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县(区)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和规划控制指标,对配置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逐级集中上报至省卫生厅审批。
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

广东省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二级综合医院,征求意见稿)一、医院管理(190分)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查方法判定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一)科室设置(10分) 1、职能科室:设办公室、医务科、质控科、院感办、门诊办、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等。
3查人事资料和职工花名册。
1、标准中所列科室齐全,每缺一科扣0.5分;2、科室主任配备齐全,每缺一科扣0.5分;2、临床科室:一级临床科室:急诊科、ICU、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或五官科)、口腔科、中医科、麻醉科、皮肤科、康复科、感染科.二级临床科室:内科:应有4个以上专科,设消化、心血管、呼吸、血液等。
外科:应设3个以上专科,设普外、泌尿外科、骨科等。
妇产科:设妇科、产科。
儿科:设儿内科、新生儿科。
3 同上。
1、一级科室每缺一科扣0.4分;二级科室缺科扣0.2分。
.重点专科:全院应有2个以上重点专科(以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每个重点专科具有15张以上床位数和必要的医疗设备。
1每缺一个重点专科扣0.5分;每科床位数少于15张扣0.5分。
3、医技科室:设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血库)、病理科、影像科、理疗(可与康复科合设)、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内窥镜室、营养室、超声、心电图、脑电图等。
2 同上。
每缺一科扣0.2分。
4、其他科室:图书馆、病案统计室。
1 同上。
每缺一室扣0.3分。
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查方法判定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二)人力资源(20分) 1、医院核定床位数200张以上。
3听汇报、查资料。
了解:1、人员学历、资历、专业年限;2、技术职务、职称任命;3、技术挡案;4、人员编制。
1、病床少于200张不能定为二级医院。
2、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较为1:1.3-1.5,卫技人员与床位比为1.10:1,病床护士与床位比为0.40:132、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每低0.1扣0.2分。
3、卫技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5%,护理人员占卫技人员的50%。
最新《广东省医院等级标准与评价细则(

七、医技科室管理与技术水平(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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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院绩效(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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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
一、心血管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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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呼吸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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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化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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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肾脏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精品文档七、神经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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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十四、整形外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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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十七、产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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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二十、眼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例数少于10例的,请注明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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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广东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三级综合医院)(2010版)简述

广东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三级综合医院)(2010版)简述一、一票否决条款一票否决条款共有11项,被否决的医疗机构暂停申报和评审,在整改三个月后才可重新申请:1、未按时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2、未经技术准入擅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3、出卖、转让或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包、出租科室,违规开展便作项目。
4、医院编制床位数和实际开放床位数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三级医院床位数标准。
5、医院内部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6、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故意瞒报。
7、严重违反国家财务规定,发生违纪、违法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8、帮扶县(含中心卫生院)少于2家。
9、无故不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治任务。
10、未按规定上报医院数据、资料,如全国安全合理用药监测数据、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数据等。
11、医院评审资料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二、医院管理(一)总占分:158分。
(二)项目内容1、科室设置(10分):包括职能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设置、重点学科设置、医技科室设置和其它科室设置。
2、人力资源(20分)3、依法执业(20分)4、组织机构和管理(20分)5、应急管理(10分)6、信息管理(20分)7、财务管理(28分)8、医疗设备管理(15分)9、总务管理(15分)三、医疗质量管理(一)总占分:257分(二)项目内容1、医疗管理(42分)2、三基三严训练与管理(30分)3、病历质量(30分)4、医院感染管理(55分)5、护理管理与技术水平(100分)四、安全管理(一)总占分:70分(二)项目内容1、医疗服务安全与患者安全(40分)2、建筑、设备、设施安全(20分)3、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10分)五、医院服务(一)总占分:55分(二)项目内容1、维护患者合法权益(15分)2、服务行为和医德医风(15分)3、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25分)六、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一)总占分:70分(二)项目内容1、教学管理与水平(25分)2、继续教育(10分)3、科研管理与水平(35分)七、临床科室管理与技术水平(一)总占分:195分(二)项目内容1、临床科室管理与技术水平、重点专科(120分)2、急诊管理(30分)3、门诊管理(15分)4、重症医学产管理(20分)5、康复医学科管理(10分)八、医技科室管理与技术水平(一)总占分:140分(二)项目内容1、药事管理(20分)2、医学影像管理(20分)3、临床检验管理(20分)4、病理质量管理(10分)5、临床用血管理(10分)6、手术室管理(10分)7、消毒供应中心管理(10分)8、营养科管理(10分)9、血液透析中心管理(10分)10、高压氧管理(10分)11、介入诊疗质量与持续改进(10分)九、医院绩效(一)总占分:55分(二)项目内容1、社会效益(15分)2、工作效率(20分)3、经济运行状态(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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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粤卫[2012]1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08.08
【实施日期】2012.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2012年8月8日以粤卫〔2012〕11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专科医院)按本细则申请评审。
未制定标准的专科医院不纳入评审范围。
第三条医院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评审有效期四年,实行不定期考核管理。
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后方可申请评审。
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三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第七条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院评审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并建立专家库。
医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及专科医院的性质,设置评审办公室,负责受理、资质审查、抽取评审专家和审核工作。
医院评审工作可委托适宜的第三方机构负责。
第九条医院评审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省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三级医院;地级市评
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二级及以下的医院,评审结果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上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对下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下级评审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条省级评审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成员若干人。
组长由省卫生厅厅长兼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厅长兼任,成员由省卫生厅有关职能部门担任。
第十一条医院评审专家库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名与医院、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卫生行政部门选聘。
第十二条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有医院管理经验或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好;
(三)临床专家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专家应为从事医院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科级以上管理干部;
(四)社会保险机构、评价机构和群众代表由熟悉医疗卫生情况的有关人员参加;
(五)年龄在65岁以下。
第十三条评审专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评审组织举办的培训、考核。
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