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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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财产税制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财产税制

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重要串讲:财产税制一概述:(一)定义: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税的总称。

(二)种类及其区别1.按征税范围的宽窄分: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的综合征税。

个别财产税:是对个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征税。

2.按征税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分(所有权运动状态)动态财产税: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进行的一次性征税。

如遗产税,继承税。

静态财产税:是对财产占有者的财产定期征税,不论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的变化。

如房产税。

(三)财产税的作用1.可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2.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鼓励财产继承人积极劳动,自食其力,防止腐化,避免私人财产的过分集中。

二遗产税(一)概述:1.定义: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额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1)有利于鼓励公民自食其力,积极劳动,防止腐化。

(2)有利于适当平均社会财富,避免新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3)有利于鼓励人们生前向社会捐献,培养公民关心科教,慈善事业,为公益事业服务的社会风尚。

3.类型:总遗产税,分遗产税,混合遗产税。

(二)我国遗产税征收制度的设想。

1.征收面要窄,起征点要高,税率要适中。

2.采用总遗产税制。

3.征税办法要简化,只征收遗产税,不单独征收赠与税。

4.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1)境内居民对其境内外的全部遗产都要征税。

(2)不在境内经常居住的人口,只对其境内的财产征税。

5.统一立法和地方管理相结合6.开征时机的选择:应尽快开征。

三房产税及其改革(一)概述1.定义:是对城镇,工矿区的房产,向所有权人和承典人(出租房产的人)征收的一种税。

2.征收意义:(1)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贯彻城市房屋政策,促进城市房屋合理使用,建立正常的租赁关系,以搞好城市建设。

(2)有利于实现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征收制度1.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纳税人:开征地区的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3.计税依据:(1)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0%至30%的损耗(2)房租收入4.税率:(1)按余值计税1.2%(2)按租金计税12%5.征收管理: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第四章税种分类与税制要素

第四章税种分类与税制要素

• (一)财产课税性质
1.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财产 是指一定时点的财富存量,它可分 为不动产和动产。
2.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的异同
所得额:一个时期内劳动或经营的 净成果
财产额:某一时点上对财富的占有 量
• (二)财产课税类型 1. 以课征范围为标准: 2. 一般财产税:一切财产综合课征 3. 特种财产税:针对土地、房屋、资本等单独或
– 例:
• 从总所得中剔除不予计列项目,得到毛所得;从毛所得中减去必要的费 用开支(事业费用),得到调整毛所得;从调整毛所得中减去税法允许 的扣除项目,得到净所得;从净所得中减去个人宽免额,得到应税所得
• 其中:
• 不予计列项目:州和地方公债利息收入、社会保险收入、奖学金和研究 补助、慈善捐赠等
• 事业费用:培训支出、研究支出、搬迁支出、交通服装及招待支出
第二节 财产税制
• 一、财产课税的一般界定 • 二、一般财产税 • 三、财产转让税
一、财产课税的一般界定
• 所谓财产课税,就是以一定的财产 额为课税对象,向拥有财产或转让 财产的纳税人课征的税。这一课税 体系主要包括对财产所有者课征的 一般财产税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 的财产转让税(如遗产税和赠与税)。
• 6. 课征体系
– 美国财产税的课税体系公开、透明,由司法部门人员负责检查财产估价是否公平,税务人员有无舞弊现象 – 美国财产税主要用于教育
三、财产转让税
• (一)财产转让税税种 1.遗产税:主税 按照纳税义务人可以分为三种:
总遗产税制:就被继承人在死亡时拥有的全部财产 价值征税(美国、英国) 分遗产税制: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或分 得的遗产额征税(日本、德国、法国) 总分遗产税制:加拿大、意大利、菲律宾等 2.赠与税 –辅税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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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2
上海金融学院
二、我国现行车船使用税的主要内容
(一)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现行税制规定,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 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车船拥有人和使用人为同一单位 和个人,纳税人既是车船的使用人,又是 车船的拥有人;如果存在车船租赁关系, 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则由租赁双方 协商确定纳税人;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 人纳税。
上海金融学院
房产税的开征,其意义在于: * 有利于加强房屋的管理,提高房屋的使 用效益; * 有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房 地产改革; * 有利于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调节 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水平,有效地 筹集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建设。
2020/5/22
上海金融学院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的主要内容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4.财产税有利于增强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2020/5/22
上海金融学院
第二节 房产税
一、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以房
产的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 一种税。
根据房产税计税依据的不同,可以 将房产税分为三种形式:财产税性质的房 产税、所得税性质的房产税和消费税性质 的房产税。
2020/5/22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 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地区。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 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 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 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 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 工矿企业所在地。
2020/5/22
上海金融学院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财产税和行为税

财产税和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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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10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 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⑵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⑶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 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⑷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liuyi
Lecture-10
(九)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 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 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liuyi
Lecture-10
任务实施
根据房产税法规定: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程服务的各种工棚、 材料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当施工结束 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 应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任务中9月厂房办理验收 手续,10月计算房产税,当年为3个月。此项2008年应纳房产税 =1100×(1-20%)×1.2%×3÷12=2.64(万元)
Lecture-10
(五)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⑴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
征的。税率为l.2%; ⑵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l2%。
从2001年l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 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 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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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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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1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 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二)税额标准

财政学名词解释

财政学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市场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机制。

市场失灵是和市场效率对应的。

市场效率是以完全的自由竞争作为严格假设条件的,而现实的市场并不具备这种充分条件,所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固有的缺陷,统称为“市场失灵”。

2)外部效应:指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或额外利益。

出现正的外部效应时,生产组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补偿,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配置效率,同理可得负的外部效应。

外部效应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共物品”,大部分“公共物品”的效益是外在化的,市场对提供纯公共物品是失灵的。

3)公共物品: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4)非排他性:指只要某一社会存在公共物品,就不能排斥任何人消费该种产品,从而任何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公共产品。

5)非竞争性:指该产品被提供出来以后,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其他人消费该产品的额外成本为零,即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效益为零。

6)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由于滥用权力而发生的寻租行为,也就是公务员特别是领导人员,凭借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化公为私,受贿索贿,为“小集体”谋福利,纵容亲属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7)免费搭车:消费者不会自愿花钱消费这种物品,而是期待他人购买,自己从中受益。

即不承担任何成本而消费或使用公共物品的行为,缘于公共物品生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8)公共提供:指政府通过税收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弥补产品的生产成本,免费为公众提供产品的经济行为。

9)公共定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程序和规则提供公共物品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即公共物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

公共定价是政府保证公共物品提供和实施公共物品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

公共定价的对象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和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而且包括私人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

10)按财政功能分类:我国依据国家职能的划分,将财政支出区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对自然资源的课税称为资源税。资源税有两种课征方式:一是以自然资源本身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必须是私人拥有的;二是以自然资源的收益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往往为国家所有。前一种资源税实质上就是财产税,即对纳税人拥有的自然财富的课征,它与对纳税人拥有的其他形式的课税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很多国家的自然资源为私人拥有,因而这些国家只有财产税而没有资源税。财产税也有两种课征方式:其一是以财产价值为计税依据;其二是以财产收益为计税依据。而第二种财产税又与资源课税有密切联系,如果是对自然财富收益的课税,往往可以纳入资源课税。很明显,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具有较强的同一性。有一种观点认为,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的划分主要因政府的=思考问题的标准不统一所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课税比较公平。个人拥有财产的多少往往可以反映其纳税能力,对财产课税符合量能纳税原则。企业或个人占用的国家资源有多有少、有和无的差别,有质量高低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收益水平,课税可以调节纳税人的级差收入,也合乎受益纳税原则。
二、现行资源税
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是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的纳税人,它的作用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资源极差收入。中央和地方的资源税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所得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我国于1984年10月开征资源税,按当时价格不能大动的情况,为了避免企业既得利益受影响,资源税实际征税只限于少数煤炭、石油开采企业。资源税开征时,是按照资源产品销售利润率确定税率征收的。1986年,鉴于资源产品销售利润率下降的情况,为了稳定资源税收入,决定将资源税计税方法在原设计税负的基础上,改为按产量和销量核定税额从量征收。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二、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一)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具有如下特点: 1.特定目的性。 2.调节力度较强。 3.分散性和灵活性。 4.收入的不稳定性 。
(二)印花税的基本内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 现行印花税的特点是: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 3.在征管方式实行纳税人“三自”纳税方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都属于印花税的课税范围。 具体包括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收入、费用额及件数。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提高车船的使用效益。 目前,除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单位及外籍个人仍继续执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外,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和房产的租金收入。 1.房产计税价值的确定。房产的计税价值是房产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租金收入的确定。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何处,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收概论----课税的种类(课税对象分)

税收概论----课税的种类(课税对象分)

5、资源税--特点
• (三)实行源泉课征 • 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 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 制征收,这样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 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 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
流转税
• 作用: • 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 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 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 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 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 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 较充足。 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 作为计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 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

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 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 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 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2、 所得税
定义: 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 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等.
2、 所得税--特点
• 2)税负不易转嫁。 • 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最终收 益,纳税人一般就是负税人,因而可以直 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 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 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 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 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2、 所得税--特点
4、行为税
• 定义: •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 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 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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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财产课税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现行财产税税种有: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遗产税和赠与税尚未开征。

第一节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
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上述房产
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即经营自用和出租、出典。

⏹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

⏹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对个人居住用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第一节房产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第一节房产税
第一节房产税
⏹五、税收优惠(教材143页)
第二节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
房屋。

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第二节契税
第二节契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
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
差额。

⏹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
经济利益。

第二节契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六、税收优惠(教材第147页)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007年1月1日起)
⏹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教材150页)
⏹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1.税额最低(0.6元)与最高(30元)相差50倍
⏹2.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二)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补充)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
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1994年1月1日开始征收。

⏹一、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二、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三、税率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四、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之和。

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可以有三种形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对于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
款证明的,允许扣除(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
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对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费用按前两项之和5%计算扣除。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印花税不再单独扣除。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步骤:
⏹(一)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二)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三)确定适用税率
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四)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栋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

开发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1000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

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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