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内蒙古县域电子商务公益巡讲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9.08•【字号】内商秩字〔2017〕911号•【施行日期】2017.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市商务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并于10月20日前,将主题日活动总结及活动统计表报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2.“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统计表2017年9月8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机制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扩大信用消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36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信用消费是消费者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途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当前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一种商品或服务交易形态。
开展主题日活动,旨在组织有条件的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集中促进信用消费,有利于挖掘需求潜力,扩大即期消费;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推动消费升级;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和商家的诚信意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各盟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主题日活动,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活动时间9月28日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每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的一个常规活动。
三、活动组织(一)广泛宣讲动员。
要通过印发通知、召开宣讲会等各种形式,向信誉好、受消费者喜爱、具备信用消费业务条件、管理规范的线上线下商业企业,以及运作规范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阐述活动的重要意义、参与方式及规则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内商法规字〔2021〕130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3月23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商务厅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以下简称“商务厅窗口”)建设,进一步明确派驻“商务厅窗口”首席代表与各相关业务处室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提升商务厅政务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将“商务厅窗口”建设成商务厅对外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能力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商务厅窗口”首席代表职责1.首席代表是“商务厅窗口”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对“商务厅窗口”及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接受商务厅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双重管理。
全权负责“商务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及分工、“商务厅窗口”自身建设。
2.健全完善“商务厅窗口”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商务厅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制度、业务规范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请销假考勤、廉洁制度、审批事项信息反馈制度、外商投诉受理制度、举报投诉分类处理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需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法规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备案。
3.全权负责进驻“商务厅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内商秩字[2016]837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16.08.03【实施日期】2016.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秩字〔2016〕837号)各盟市商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2016年8月3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督管理方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杜绝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各责任处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制定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当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并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有调整的,各责任处室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进行及时调整。
各责任处室将制定的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及时交市场秩序处公开。
(二)依法确定“双随机”抽查主体1.确定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
由各责任处室负责建立所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分行业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内商贸字〔2022〕336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内商贸字〔2022〕336号各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切实推动解决我区跨境电商现阶段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促进我区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创新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建设,消除障碍、补齐短板,全面开通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B出口等各监管模式下业务,全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5亿元人民币。
在达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逐年做大跨境电商业务规模,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进?步缩?我区与跨境电商发展先进省区市的差距,到2025年,全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争取突破50亿元,综试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引领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集群。
二、重点工作(一)完善基础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呼和浩特关区跨境电商对接统一版项目并投入运行;建设完善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并上线运行,推动满洲里建设跨境电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善赤峰跨境电商综试区六体系建设,指导鄂尔多斯启动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内商流通字〔2021〕98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盟市商务局:为强化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效,切实发挥中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我厅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制度,细化管理(一)完善资产制度与日常管理各盟市商务局、旗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2021年度日常监督计划,并引入纪检、审计等部门根据计划对综合示范工作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按季度上报监督检查情况。
各年度示范县应严格按照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逐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管理体系。
各示范县人民政府应出台日常监管及资产管理办法,并对专项资金所产生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盘点。
(二)提升驻村帮扶干部电商能力各年度示范县组织开展培训时,须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等驻村帮扶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内,进一步丰富驻村干部工作方式,提升基层干部综合能力。
(三)提交项目进展汇报各年度示范县所在地盟市商务局应于5月中旬前组织辖区示范县提交汇报材料,内容涵盖项目进度、资金进度、成效、问题及措施,字数要求3500以内,盟市商务局汇总后5月底前上报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
(四)2020年度示范县备案实施方案2020年度示范县人民政府应于4月底前确定实施主体选择工作,5月底前将实施方案上报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工作进度滞后的,自治区商务厅将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减绩效考核分数1—5分。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2015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2015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内商建字〔2017〕655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2015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各示范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86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现将商务部委托第三方评价组对内蒙古2015年度和林格尔等8个示范县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2017年3月15日至26日、4月19至25日,由商务部特邀农村电商专家、北京中喜会计事务所人员等组成的绩效评价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调取数据、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我区和林格尔等8个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评价。
大部分2015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五原县、土右旗、和林县、凉城县、科右中旗、巴林右旗、正蓝旗)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到位,落实专人专责,政府领导能主动跟进了解情况,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全程陪同工作组,积极协调,配合到位。
也有个别示范县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观能动性欠缺,机构人员随意调整,农村电商服务人员业务生疏,绩效考评材料缺项、漏项等勒令整改内容偏多,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严重滞后,绩效评价成绩较差,影响自治区争取2017年度中央政策。
根据绩效评价组反馈情况和近期商务厅下盟市督查工作来看,8个综合示范工作旗县排名是:赤峰市巴林右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兴安盟科右中旗、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内商运字〔2018〕714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市商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商务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以及商务部“消费升级行动”工作会议部署,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请于7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实施方案(纸质版通过传真发送,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9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台账明细,12月20日前报送年底工作总结及工作台账明细。
要注重收集整理各项工作相关资料,厅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张扬电话(兼传真):************邮箱:***************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以及“消费升级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实际,统筹落实各类消费政策,实施消费升级行动。
在“强基础、补短板、促转型、抓重点、优服务”上下功夫,以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新需求,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新空间,不断完善和创新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2018年通过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推动我区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软硬环境持续优化,便民消费、中高端消费、绿色循环消费进一步发展,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不断满足我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3.07.16•【字号】内商流通字〔2013〕702号•【施行日期】2013.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和《内蒙古商务厅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意义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改变着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以信息化促进流通现代化,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渠道,扩大消费规模。
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近年来我区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取得一定进展,电子商务“洼地效应”开始显现。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区电子商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开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这一核心目标,通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切实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带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3-5年,在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的同时,培育我区25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其在整合商务资源、降低商务成本、开拓内外市场、引导消费、招商引资、服务“三农”、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引领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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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内蒙古县域电子商务
公益巡讲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7.10.26
•【字号】内商建字〔2017〕1052号
•【施行日期】2017.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
正文
关于开展“内蒙古县域电子商务公益巡讲活动”的通知
有关盟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示范县:
近年来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实现了快速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各地纷纷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举措,逐级制定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政策、落实举措和实施办法,带动全区特别是贫困县在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农产品上行、区域品牌打造上展现了新活力,使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和效益。
但与先进省份比还有较大差距和明显不足,我区县域电子商务应着重在几方面加快建设,一是推进品牌战略,应对同质化竞争;二是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解决土地制约难题;三是推行农村金融路径多元化,缓解农民网商融资难题;四是加强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吸引和回流人才;五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竞争力。
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整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各旗县区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协同发展,促进电商精准扶贫,自治区商务厅将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县域电子商务公益巡讲活动,针对县域电商普遍缺乏整体目标规划和县域农产品上行品牌化发展规范及专业农产品上行人才孵化体系建设等方
面内容,帮助县域学习先进的电子商务理念和经验,拓宽成功思路与方法,最终找到适合本地特点的县域电商解决方案。
一、培训内容
以助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为核心,主要针对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采用“外脑”培育“内脑”的方式,通过邀请具备电子商务实战经验的老师进入各个县域进行巡讲,完全结合电商实战操作经验,普及解决县域农产品上行出路和县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发展思路。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是公益培训,每场公益巡讲为期一天,以集中授课(上午)+研讨会(下午)的方式进行。
由各县提供授课场地,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公益巡讲通过邀约具备电子商务实战经验的讲师进行授课;组织电商研讨会及资源对接会,邀约知名电商企业参会与当地政府、企业、机构、创业团队,进行资源对接。
三、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协办单位:相关示范县商务局、电商办、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
四、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地点
喀喇沁旗、科尔沁右翼前旗、宁城县、太仆寺旗、阿鲁科尔沁旗、科尔沁左翼后旗、阿尔山市、苏尼特右旗、库伦旗、武川县。
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参会对象
相关旗县区商务局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电商办工作人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当地企业及电商创业团队等。
六、拟邀请专家及企业
1.郭宏伟,国家科技特派员、中科创大百所高校创业导师、资深县域电商顶层规划师、阿里巴巴数据化运营认证讲师、淘宝大学西北电商研究中心负责人、北方民族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客座教授、阿里巴巴县域电商专家讲师。
主导陵川县农产品上行人才孵化体系,成功孵化大美陵川火麻油电商产业奠定一年2000万新产业基础;主导垣曲县电商村建设、贵州县域电商人才体系打造。
2.杨宏磊,凡客诚品、SK2设计总监、内蒙古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负责人。
3.牛占有,西北电商研究中心智慧县域O2O规划师、山西省电商研究院、淘宝网内蒙古商盟执行负责人。
4.杨善平,互联网金融资深培训师、长效管理专家、资鼎(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8年互联网营销经验。
5.殷欣海,河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特约讲师、一品电商创始人、金皇冠店铺和天猫店铺掌柜、河北县域创业项目讲师。
拟邀请随行调研企业:淘宝内蒙古商盟、中国银联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华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雲图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呼和浩特市大白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河套电子商务产业园、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七、内蒙古县域电子商务巡讲课程介绍
课程名称:《电商精准扶贫之县域电商农产品上行销量破局》
课程内容:
1. 县域电商农产品上行成功案例
2. 构建县域电商上行销量破局生态系统
3. 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塑造与品牌认证
4. 县域电商农产品上行渠道搭建
5. 各县域本土化数据分析(阿里巴巴提供各县域电商数据)
6. 县域农产品上行各地农产品上行评估
7. 各县域农产品上行特色模式体系
8. 县域精准扶贫农产品上行研讨交流
课程时间安排: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5:00
下午包括:公开讨论农产品上行发展瓶颈及困惑
八、巡讲期间费用说明
本次巡讲为公益活动,参加培训及研讨会免费;
受邀讲师、企业的授课费用、交通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巡讲期间,请各示范县协助安排讲师食宿。
九、活动要求
(一)本次培训是与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共同举办,所邀请培训讲师均在电商领域有多年的实战经验,是电商主管单位、从业者了解电商平台交易规则、提高电商业务水平、学习县域电商模式、搭建农产品上行体系的好机会,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
(二)各盟市、各旗县区商务局、电商办要做好培训组织工作,与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协调工作,请提前5日将所在区域参会名单(附件)通过电子邮件至承办单位联系人。
(三)各旗县区按通知要求,做好广泛宣传工作,推荐有一定电子商务基础的受训人员参会。
十、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李靖宇、于弘跃
联系电话:176****5599、136****5120
邮箱:******************
十一、巡讲信息表
请参加本次巡讲的示范县于10月31日前将此表回传至:
******************。
2017年10月2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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