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部分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总体规划实施评

第一部分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总体规划(-2030)实行评估汇报一、评估背景临湖镇是9月吴中区行政区域调整由原渡村镇、浦庄镇合并而来, 从属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以临近太湖而得名, 地处苏州城西南, 东西两面濒临太湖, 北与木渎胥口相接, 东隔东山大道与横泾街道相连, 南邻东山镇, 东南隔太湖与吴江相望, 素以“鱼米之乡”闻名。
二、伴随新一轮《苏州市都市总体规划(-2035)》、《苏州市吴中区城镇协调规划(-2035)》旳编制启动, 临湖镇被赋予了新旳目旳定位和发展思绪, 在新时期旳机遇与挑战面前, 有必要深入明确自身定位, 承担区域整体发展旳职能。
三、为响应十九大新精神, 适应新形势、新规定, 有必要对现行旳总体规划旳实行状况进行一次客观旳评估, 结合目前旳形势背景客观地分析近年来规划实行旳效果和对城镇发展旳引导作用, 同步解析城镇面临旳问题和挑战, 为未来旳工作打下良好旳基础。
四、评估范围五、本次评估旳范围为临湖镇行政辖区范围, 总面积约52.85平方公里。
六、评估内容体系评价旳重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城镇空间管制、发展规模、建设用地发展态势、建设用地构成、综合交通以及重大项目对总体规划旳影响与分析、评估成果与提议等内容。
七、深度规定论述现行总规旳重要内容;总结现实状况各项内容旳执行状况;梳理实行总规中存在旳重要问题和偏差;分析出现偏差旳原因;提出评估结论。
八、同步, 分析宏观区域及地方层面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建设工程等要素对临湖镇现行总规实行中城镇规模、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等方面产生旳重要影响。
从而, 明确现行总规下一步实行目旳和重点以及总规修编旳必要性。
九、规划设计成果规定本次规划旳成果形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采购规定确定, 内容包括实行评估汇报、图纸。
1、实行评估汇报:包括评估总则、规划阶段性目旳贯彻状况、城镇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状况、有关政策对规划旳实行影响、综合评估结论、对本次总规修编旳方略提议等内容。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9〕2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9〕24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53号)批准,同意我市批准建设用地29.798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1145公顷;征收土地29.7984公顷。
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吴中区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六浦村4、7、8、10组),双浜社区(原双浜村1组),国泰社区(原浮桥村4、5、6组),徐浜社区(原徐浜村6组),戈湾社区(原五浦村3组),国泰社区(原浮桥13组);城南街道东湖社区,红庄社区;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徐舍村5组,原田上村9组),珠村社区(原杨庄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一)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六浦村4组)0.3049公顷;(二)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六浦村7组)2.5208公顷,其中耕地1.5648公顷;(三)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六浦村8组)2.893公顷,其中耕地1.4453公顷;(四)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原六浦村10组)1.1284公顷,其中耕地0.4839公顷;(五)郭巷街道双浜社区(原双浜村1组)0.3271公顷;(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4组)4.875公顷,其中耕地0.2336公顷;(七)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5组)8.2161公顷,其中耕地0.288公顷;(八)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6组)0.2528公顷;(九)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徐浜村6组)0.1491公顷;(十)郭巷街道戈湾社区(原五浦村3组)0.4754公顷,其中耕地0.2704公顷;(十一)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13组)0.5344公顷,其中耕地0.0169公顷;(十二)城南街道东湖社区4.1272公顷;(十三)城南街道红庄社区0.1420公顷;(十四)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徐舍村5组)3.5666公顷;(十五)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田上村9组)0.1603公顷;(十六)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杨庄村1组)0.1253公顷。
江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复[2017]2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4
【实施日期】2017.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7〕2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苏州市木渎镇总体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17〕1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木渎镇总体规划(2016-2020)》。
你市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统筹做好木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保护好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存,合理利用自然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把木渎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历史文化名镇。
苏州市吴中越溪区域发展规划(文本全)

吴中越溪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时间:2003年4月编制人员:梅耀林、余娟、王剑、华娟、卢春霞、小钊第一部分背景一、区域(一)、市1、基本情况和特点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南部,辖沧浪、平江、金阊、虎丘、吴中、相城、工业园区、新区8区和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5个县级市,全市面积8488平方公里。
历史悠久,既是全国重要的鱼米之乡和文化重地,也是民族工业的重要发源地。
改革开放后,经济焕发了新的生机。
在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成为“南模式”的重要代表。
20世纪90年代,中国对外开放的重心逐渐向北推移,以浦东开发为龙头,长江三角洲取代珠江三角洲地区成为新一轮的投资热点。
凭借其紧邻的区位优势,以大规模引进外资为契机,进入了全方位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历史时期。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以工业园和新区为代表的开放型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外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
2、面临新的机遇①、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发展空间②、经济全球化及中国加入了WTO:世界特别是东亚新一轮高技术转移③、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且良好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已到了一定的高度,需要新的突破⑤、区域交通物流条件的变化带来新的机遇⑥、周边大城市城市战略的调整3、发展趋势的判断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具有更加广阔的空间。
在这样的前提下,西部是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的人口增长以机械增长为主,并且是直接与经济产业的发展相关的。
高新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但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的风险也在加大,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急需加强。
环太湖的旅游、休闲业将有大的发展,是否主要集中在或先行在大发展,将有赖于在市场定位、基础设施建设、品牌策划与宣传诸多方面的实际行动。
的发展与的发展关系密切,但不是依赖的发展,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错位发展,加强协作,如果把地和国际市场做大,将另有一番天地。
4、发展构想目前的城市定位主要有: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和省对外开放的前沿和先导。
苏州市吴中越溪区域发展规划(文本全)

吴中越溪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时间:2003年4月编制人员:梅耀林、余娟、王剑、曹华娟、卢春霞、刘小钊第一部分背景一、区域(一)、苏州市1、基本情况和特点苏州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南部,辖沧浪、平江、金阊、虎丘、吴中、相城、工业园区、新区8区和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5个县级市,全市面积8488平方公里。
苏州历史悠久,既是全国重要的鱼米之乡和文化重地,也是民族工业的重要发源地。
改革开放后,苏州经济焕发了新的生机。
在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苏州成为“苏南模式”的重要代表。
20世纪90年代,中国对外开放的重心逐渐向北推移,以上海浦东开发为龙头,长江三角洲取代珠江三角洲地区成为新一轮的投资热点。
苏州凭借其紧邻上海的区位优势,以大规模引进外资为契机,进入了全方位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历史时期。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以苏州工业园和苏州新区为代表的苏州开放型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苏州在国内外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
2、面临新的机遇①、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发展空间②、经济全球化及中国加入了WTO:世界特别是东亚新一轮高技术转移③、上海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且良好④、苏州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已到了一定的高度,需要新的突破⑤、区域交通物流条件的变化带来新的机遇⑥、周边大城市城市战略的调整3、发展趋势的判断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苏州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具有更加广阔的空间。
在这样的前提下,西部是苏州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苏州的人口增长以机械增长为主,并且是直接与经济产业的发展相关的。
高新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但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的风险也在加大,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急需加强。
环太湖的旅游、休闲业将有大的发展,是否主要集中在苏州或先行在苏州大发展,将有赖于苏州在市场定位、基础设施建设、品牌策划与宣传诸多方面的实际行动。
苏州的发展与上海的发展关系密切,但不是依赖上海的发展,苏州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上海错位发展,加强协作,如果把内地和国际市场做大,苏州将另有一番天地。
苏州市吴中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市吴中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年12月07日星期一 9:21一、规划范围:吴中区中心城区范围,南起越湖路、东吴南路;北止湄长河;东起京杭大运河,西止友新路,与沧浪区交界。
规划总用地19.75k㎡。
二、功能定位:以“人文吴中、山水吴中、创意吴中、快乐吴中”为目标,以宜居、商务、娱乐为主要功能的苏州中心城区次中心地区。
三、规模与容量1、人口规模居住人口25万人,市政基础设施按30万人计。
2、用地规模建设用地17.77平方公里,水域其它用地1.98平方公里。
四、总体布局吴中中心城区总体为“一核、二带、四区、多点”结构。
1 “一核”即运河两岸宝带路至石湖路、苏蠡路至迎春路公共设施核心区。
2 “二带”即沿东吴路公共设施带、沿大运河生态休闲带。
3 “四区”即以运河、西塘河为界的四个居住片区。
4 “多心”即多个公共服务设施集聚点。
五、道路交通规划1、快速路友新高架路、越湖高架路。
2、主干路呈“五横四纵”方格网布局,红线宽度30-40米。
3、次干路呈环网布局,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米-30米。
4、支路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18米.部分支路可以视地块大小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
六、绿化系统规划规划结构:“带、核、点、线”网络结构布置。
“带”:指运河、西塘河风光带。
应充分利用其自然与人文景观特征,赋予其特定的文化内涵,将防护、景观、游览功能有机结合。
“核”:指澹台湖公园、宝带桥公园、嘉宝公园、龙西公园、蠡墅公园、开发区公园等六处公园。
每处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
点:指街头绿地、社区绿地。
点状绿地尽量沿路、沿河布置,每300-500米即有一处街头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线:指沿河、沿路线型绿化。
沿河道上口线两侧控制8-10米绿化带;沿友新路、越湖路、东进路规划控制20米防护绿带。
规划结构分析图。
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苏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5)第一节区域概况 (5)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5)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8)第四节形势与要求 (10)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2)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3)第三节规划调控目标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2)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2)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3)第三节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24)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26)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6)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7)第三节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 (27)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9)第一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9)第二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30)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31)第四节统筹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32)第五节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33)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第一节构建良好的生态基础 (35)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三节加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37)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 (39)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9)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39)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 (42)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44)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 (44)第二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46)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第一节完善规划管理运行机制 (48)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政策保障 (49)第十二章附则 (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和“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方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文化名城、高新基地、宜居城市、江南水乡”的苏州市城市发展目标,编制《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部分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部分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复[2011]6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5
【实施日期】2011.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部分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6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审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的请示》(苏府呈〔2010〕166号)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昆山市、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苏州市吴中区所辖长桥街道、木渎镇、横泾街道、临湖镇、东山镇、金庭镇、郭巷街道、甪直镇、光福镇、胥口镇、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越溪街道;苏州市相城区所辖元和街道、太平街道、渭塘镇、北桥街道、阳澄湖镇、黄桥街道、黄埭镇、望亭镇;苏州高新区所辖浒墅关镇、通安镇、浒墅关经济
开发区、镇湖街道、东渚镇、枫桥街道、横塘街道;苏州工业园区所辖娄葑镇、唯亭镇、胜浦镇;昆山市所辖玉山镇、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花桥镇、淀山湖镇、张浦镇、周庄镇、千灯镇、锦溪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市所辖松陵镇、同里镇、平望镇、盛泽镇、横扇镇、七都镇、震泽镇、桃源镇、汾湖镇等共50个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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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6)第一节吴中区概况 (6)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7)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9)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1)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战略 (11)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 (14)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7)第五章合理利用与保护农用地 (21)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21)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22)第三节其他各类农用地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24)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25)第二节保障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用地 (26)第三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7)第四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7)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 (3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3)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35)第十章中心城区与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9)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9)第二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及布局 (40)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0)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42)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控制措施 (42)第三节改善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45)第十二章附则 (46)附表 (4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评价《吴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调整完善后的《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苏州市吴中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特编制《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坚持统筹利用城乡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涉及民生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集约促节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将苏州市吴中区建设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1、优先保护耕地优先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3、科学保障发展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产业聚集区等重点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新农村建设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4、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5、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31号);7、《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251号));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0、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13、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16、《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吴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8、《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9、《吴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吴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1、其它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
第五条规划任务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及自然社会经济条件,阐明土地利用目标,确定各类用地规模。
继续贯彻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乡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明确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第六条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七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覆盖苏州市吴中区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74480.47公顷。
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吴中区概况第八条自然地理概况吴中区位于苏州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5′-120°54′,北纬30°56′-31°21′,北依苏州古城区,东连昆山,南接吴江,西衔太湖;四周与苏州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虎丘区)、相城区接壤;与无锡市、宜兴市、浙江省湖州市隔湖相望。
吴中区交通便捷,北有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东有苏嘉杭高速公路。
京杭大运河纵越全境。
扼太湖之出口,为长江三角洲重要水利和交通枢纽。
吴中区是典型的东部水网地区,地处长江下游,为太湖水网平原的一部分。
境内水网稠密,江河湖泊众多。
区内地面平均海拔约5米,地势平坦,坡度平缓。
吴中区地处中亚热带北缘,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季温和少雨,夏季高温多雨,四季分明,气候宜人。
第九条社会经济概况吴中区着力打造苏州城南工业带,环太湖旅游经济带和吴中新城商圈三大板块,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36亿元,人均GDP达到3.90万元。
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为27.91亿元,101.09亿元,79.61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37.2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196.74元/人。
农业总产值9362.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35.42元/人,远高于全省5276元/人的水平。
2005年底,吴中区土地总面积74480.47公顷(不含太湖水域属苏州市吴中区部分的146060公顷)。
总人口50.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38万人,占总人口的59.98%;城镇人口20.28人,占总人口的40.02%,人均耕地0.6亩。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第十条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我区土地总面积74480.47公顷,其中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6.19%;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9.85%;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3.96%。
1、农用地2005年我区农用地面积为41848.93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为20365.83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27.34%;园地面积为6682.57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8.97 %;林地面积为5968.78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8.0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831.74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1.86%。
2、建设用地2005年我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4787.30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6994.1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9.39%;农村居民点面积5799.8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7.79%;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03.3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3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90.1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33%。
3、其他土地2005年我区其他土地面积17844.24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23.96%。
其中,水域面积为14823.81公顷,占我区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9.9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020.43公顷,占我区其他土地总面积的4.06%。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特点1、地形复杂、地类齐全苏州市吴中区地形复杂,具有江南水乡和山地丘陵特色,土地类型多样,地类齐全。
2、自然条件优越,地类结构均衡全区气候、水文、动植物、土壤等自然条件优越,三大类面积比例基本满足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宜人类居住和社会发展。
3、资源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率高全区属太湖平原地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土地肥沃,具有长期精耕细作的农业文化,土地利用率高。
4、耕地保有量减少过快,城进农退趋势明显2005年我区共有耕地20365.83公顷,比1996年23515.28公顷耕地减少了3149.45公顷。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城镇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城进农退的总体趋势明显。
5、其他土地数量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05年我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7844.24公顷,但大部分为水域,面积达到14823.81公顷。
自然保留地3020.4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例为16.93%,其分布零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耕地的补充。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十二条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1、打造苏州城南经济带吴中区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是苏州发展的战略主战场,使吴中迅速成为苏州市经济发展的热点区域,未来吴中区将着力打造苏州城南经济带。
随着吴中区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利用将面临发展的重要机遇。
2、经济成熟发展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规划期间,吴中区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中心,推进产业聚集,发展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新兴服务业繁荣区,形成富有特色的产业支柱、工业群体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改变片面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为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