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氨区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属电厂内的氨区,包含氨氮脱硫系统、氨水储存区、氨气输送管道及相关设备等。
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为确保电厂氨区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员工健康,订立本规定,规范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第三条法律法规遵守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确保生产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责任1.电厂氨区的安全责任由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2.全部工作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规定要求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第五条员工培训电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岗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本领。
第二章安全防范第六条氨区入场准则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氨区。
2.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需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并通过安全培训考试。
3.进入氨区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入。
1.全部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维护情况必需认真记录并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氨气泄漏处理1.发现氨气泄漏时,必需立刻快速采取措施,包含关闭进气阀门、排空管道、通风排气等,减少泄漏范围。
2.通知相关部门以及相近区域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畅通,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并采取必需的救援和抢救措施。
第九条氨区防火安全1.氨区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火种接近氨气等行为。
2.氨区内必需配备充分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可用。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紧急救援预案订立电厂氨区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急措施和应急装备,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一条废气处理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氨气排放掌控,确保氨气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2.设置合适的废气监测装置,定期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氨气排放达标。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营,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厂氨区是指电厂中存在氨气或与氨气相关的设施和区域。
第二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氨气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厂氨区的建设、运维、维护和使用单位。
第四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电厂氨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氨气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设施和设备管理第九条:电厂氨区的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氨气储存区和运输设施应设置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确保氨气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氨气设备和管道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电厂氨区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电厂氨区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掌握氨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设备,避免氨气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电厂氨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应急事故的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氨气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避险和事故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电厂氨区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电厂管理层,其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应依据评估结果进行。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氨区内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氨区负责人:a. 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b. 确保氨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培训;c. 负责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d. 对氨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氨区员工:a. 遵守氨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b. 配合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c.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三、安全设施与装备1. 氨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验维护;2.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3. 所有使用氨气的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安全评估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 氨区内应配备安全装备,如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四、消防安全1. 氨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方法;3. 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消防预案,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应对。
五、作业安全1. 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2. 严禁无证无照人员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3. 氨区应建立完善的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操作。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并及时更新氨区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2. 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3.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氨区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3. 对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应加强专项培训和考核。
八、安全检查与监督1. 氨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监督和评估;3. 负责人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警;2. 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完成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厂氨区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厂氨区内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使用、存储、运输氨气的操作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安全设施建设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必需建设以下安全设施: 1. 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安装氨气泄漏探测器,并连接到报警掌控中心,以确保适时发出氨气泄漏警报。
2. 补水防喷装置:安装补水防喷装置,防止氨气泄漏时造成喷射现象,削减事故发生的概率。
3. 卸氨装置:建立卸氨装置,并确保操作人员谙习设备使用方法,削减操作风险。
4.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清楚的安全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3.2 操作规程为保障电厂氨区的操作安全,必需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 氨气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技能和阅历,并定期接受培训,以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2. 氨气操作人员必需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以削减事故发生时的损害。
3. 氨气操作时必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氨气压力掌控必需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设定的工作压力,以防止气体泄漏和爆炸。
3.3 应急预案为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必需订立以下应急预案: 1. 建立氨气泄漏应急队伍,确保人员快速组织撤离和事故处理。
2. 订立应急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3. 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保与相关部门的适时沟通和协调,以削减事故对外扩散和影响。
四、考核标准4.1 考核内容对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设施运行检查情况; 2.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证书情况; 3. 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 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情况。
4.2 考核方法对上述考核内容实行以下方法进行: 1. 定期安全设施检查,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组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并收集相关证书资料,进行备案管理;3. 随机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进行记录;4.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本领,收集演练记录。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
1. 设立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电厂应明确氨区的责任岗位,如氨存储区负责人、供氨区负责人等,并指定专门负责氨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从事氨区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氨区的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3. 氨气检测与监测:氨区应装备气体检测仪器,定期对氨气浓度进行检测与监测,并建立氨气浓度报警系统,确保监测到氨气浓度超标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4. 安全设施及装备:氨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应急照明、安全标识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5. 危险作业管理:对于涉及氨气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制定操作规程、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设置临时隔离等。
6.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氨区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风险。
7.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氨区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8. 事故记录与统计:对氨区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与统计,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安全管理。
以上是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XXXX有限公司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XXXX有限公司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锅炉SNCR烟气脱硝工程采用氨水作为脱硝还原剂,氨水中的氨易挥发,是属于危险源,主要存在的危险是对人的伤害和氨气会与空气结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为加强锅炉脱硝工艺中氨水储存罐、装卸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氨事故发生,依据《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各部门、氨水供货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事项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好可用.氨区围堰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氨水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围堰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公司员工容易看到的高处。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上风侧撤离,并及时通知集控室。
第七条氨区围堰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八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氨区,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十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位置。
进入氨区围堰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一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第十二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二、氨区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进入该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别通行证经登记方可
进入,否则不予进入。
离开氨区须在登记簿上注明时间。
进入氨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站的安全注意事项规定。
三、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氨区。
四、氨区严禁明火、操作人员禁止吸烟。
严禁在氨区内和装有氨气的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
爆物品。
五、禁止在氨储罐旁、卸氨区等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氨量测
定,证实工作区域空气中含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
六、氨区不准穿带铁钉子的鞋, 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带防护眼镜。
操作时使用
防爆工具,严禁铁器工具相互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七、氨区必须设置二氧化碳、砂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
八、洗眼器处于可靠使用状态。
九、固定喷水消防系统处于可靠使用状态,并定期试验。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5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1.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3.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4.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5.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6.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7.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如必须进入,必须使用阻火器。
8.系统运行时不得敲击设备,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
9.氨区应每天手动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
10.氨区消防喷淋装置应每月进行喷淋试验,喷淋水源严禁中断,如因检修必须中断水源时,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并做好临时防范措施。
11.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洗眼间,迅速打开淋浴器。
也可根据风向指示,逆风方向逃离,并立即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运行单元长及机组长。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氨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氨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氨区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确保工作流程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设施设备:氨区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氨气泄漏报警器、防爆电器等,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事氨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对氨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止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
6. 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氨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入区检查要求、操作程序、应急处理等,确保操作人员按规定操作。
7.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氨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各种事故的准备工作。
8. 安全巡查和检查: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有限公司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烟气脱硝工程采用氨水作为脱硝还原SNCR 第一条锅炉剂,氨水中的氨易挥发,是属于危险源,主要存在的危险是对人的伤害和氨气会与空气结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
为加强锅炉脱硝工艺中氨水储存罐、装卸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氨事故发生,依据《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 有限公司各部门、氨水供货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事项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第三条好可用。
氨区围堰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氨水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围堰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公司员工容易看到的高处。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上风侧撤离,并及时通知集控室。
第七条氨区围堰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八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氨区,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十条氨区30m 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位置。
进入氨区围堰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一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水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第十三条除运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
运氨车辆进入厂区应经安全科批准,在物资科或运行人员监护下沿指定路线驶入厂区和进入氨区,进入氨区前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运行人员应对进入氨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第十四条氨区围堰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第十五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六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第十七条氨区半径30m 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第十八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第十九条氨水储罐应装设防雷接地,防雷接地应每年在雷雨季前由生技科牵头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氨水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由生技科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一条氨水储罐液位计、水封阀等监测装置,应由生技科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氨水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三条氨水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氨水储罐应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四条氨区应装设氨水储罐消防喷淋系统。
第二十五条氨区应装设氨水储罐液位高报警装置。
第二十六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
.第二十七条氨水储罐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第二十八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第二章运行管理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氨区运行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氨气含量不得超过5ppm(体积浓度)。
第三十条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氨水储罐、输送设备及其管道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一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0ppm(体积浓度)。
2. 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
3.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稀释罐。
4. 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 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
2%.第三章检修维护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第三十二条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0ppm(体积浓度)。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四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第三十五条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三十六条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
21%.氨水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第三十八条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 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第三十九条生技科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氨水罐、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
第四十条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氨区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
第四十二条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第四十三条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第四十四条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卸氨安全管理第四章.第四十五条承担运输氨水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氨水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第四十六条运送氨水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氨水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第四十七条卸氨准备工作1. 卸氨操作前,运行人员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
2.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
3.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4. 槽车进入装卸区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
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5. 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示。
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
6.卸氨操作时应有2 名以上操作人员在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和防腐手套等。
.第四十八条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负责连接管道接口,启停卸氨泵,但不准操作氨区内的其他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押运人员并负责检查连接、装卸管道接口是否牢固、漏气,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
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监督氨水相关操作的正确性。
2.卸氨时所用的连接管应使用金属万向节。
3.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
4.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
第四十九条氨水卸料时,严禁采用空气压料和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
第五十条氨水卸料时,槽车押运人员、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第五十一条氨水卸料时,速度不应太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
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连接管。
第五十二条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 级以上)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30m 天气,或卸氨区周围.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
第五十三条卸氨时周围的环境温度应<40℃。
第五十四条卸氨结束由运行值班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并沿指定路线驶离厂区。
第五十五条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不得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卸氨车辆。
第八章应急处置氨区应急物资由运行科统一负责保管,日第五十六条常应存放在集控室内,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第五十七条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第五十八条发生氨水泄漏时,处理的决策依据是氨气监测器检测的氨含量。
当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值长及相关部门,并立即停运相关设备,确认消防喷淋装置启动,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进行就地测量确认。
靠近氨区前,应明确上风位,进入氨区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
氨水轻微泄漏第五十九条.1.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切断氨水泄漏源,防止氨继续外漏。
当氨泄漏量达规定值时启动自动消防喷淋装置,进行水稀释、吸收泄漏的氨水和氨气,防止氨气扩散。
2.迅速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
3.根据危及范围做好标志,封锁现场,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修,将氨泄漏程度减至最低。
第六十条大量氨水泄漏处理1.立即发出应急警报,通知危害区域(本企业员工和外围人员)的人群迅速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在泄漏范围不明的情况下,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根据有害气体的实际浓度,调整隔离和疏散距离,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2.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投入抢险救援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佩戴防氨面罩或正压式呼吸器,切断可能的泄漏源,开启消防喷淋;抢险人员在上风口负责用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协助操作,以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
3.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断电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