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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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案例

妨害公务罪案例

妨害公务罪案例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军队、武装警察等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妨害公务罪的案例,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罪行的性质和危害。

在某市某派出所,一名男子因家庭纠纷与邻居发生争执,当事人报警请求警方介入调解。

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准备对事情进行调查处理。

然而,当民警试图了解事情经过并进行调解时,该男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警方工作,并开始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恐吓,甚至动手推搡。

在民警的劝阻下,该男子仍然不停地进行妨害公务的行为,导致现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警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对于威胁、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上述案例中,该男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他的暴力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警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更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妨害公务罪不仅仅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侮辱和威胁,更是对国家法律和秩序的公然挑战。

因此,对于妨害公务罪,法律必须予以严惩,以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在处理类似妨害公务罪的案件时,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罪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依法处理,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同时,也需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舆论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减少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妨害公务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和制裁。

只有通过严格执法和加强法制教育,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争议:辅警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

争议:辅警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

争议:辅警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辅警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导读:协警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殴打协警是不是符合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主流观点认为,辅警无独立执法权,因此,辅警单独执法情况下,殴打协警行为尚不属于妨害公务行为;如在有正式民警带领执法的场合,殴打协警行为可构成妨害公务罪。

本期推送的第一个案例是一起因无证据证明两协警是在民警带领下执法,被告人殴打协警的行为被认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宣告无罪的案例;另一起则是殴打正在协助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协警,被判决妨害公务罪的案例。

(来源:刑事案例参阅)李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灵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灵刑初字第72号公诉机关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曾用名李某甲,男,汉族,1972年8月5日生。

辩护人高昱,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以灵检公诉刑诉(2015)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红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高昱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民事部分已处理)。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危险驾驶罪2015年10月13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甘LL0768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灵台县方圆宾馆出发,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星辰宾馆门前路段时,与临时停放在路边的甘L65970号吉利牌小型轿车尾部发生碰撞。

肇事后李某驾车继续前行约500米后至灵台县城果菜市场门前路段时,车辆自动熄火。

经陕西省宝鸡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8.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妨害公务罪的案例分析

妨害公务罪的案例分析

妨害公务罪的案例分析案情简介:2008年9月1日,被告人陈某酒后在本溪市平山区站前德克士快餐店门前,无故殴打行人郑某,之后郑某与其同伴拨打110,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盖某等人接到报警后,即前往现场制止。

到达现场之后,被告人陈某明知民警盖某等人是依法执行职务,而与执行公务的民警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用拳击打民警盖某眼部,致使被害人盖某左眼眶下壁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陈某被审查归案。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7日作出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因之前就先行羁押了将近九个月,所以在判决生效之后,即被释放出来。

辩护意见:一、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是否严重到足以由刑法来惩治的程度。

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为妨害公务罪。

该罪的构成要件中需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执行职务。

那么本案中重要的是对于暴力、胁迫的如何认定。

辩护人认为只要当暴力,胁迫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使职务难以执行的现实可能性时,才可以用刑法来惩治。

在本案中,被告人只是在醉酒状态下实施了二至三拳,危害性有限。

如果对其给予刑法上的严厉处分,是违背刑法立法目的的。

二、鉴定书的效力问题。

受害人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本身鉴定机关与被害人之间就存在利害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出具的鉴定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数个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冲突。

被告陈某的行为,在被害人、证人的询问笔录中存在多处不一致。

四、讯问笔录与询问笔录的效力。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规定,被害人为派出所工作人员,那么侦查活动则应当由其他侦查机关进行。

并且《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应当讯问其有无犯罪行为,并让其做辩解。

而讯问笔录中并没有相关记载。

所以是违法程序规定的。

点评:辽宁省本溪市XX律师事务所接到此案之后,便委派郎慧君律师做为陈某的辩护人。

郎慧君律师在接手此案以后,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详细做询问笔录,查阅案卷,积极寻找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认定

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认定

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认定作者:王国统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17年第02期摘要:妨害公务罪职务行为合法性的认定,应先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职务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然后对行为人反抗行为的违法性进行刑事上的构成要件审查。

认定“暴力、威胁方法”时,需适用抽象危险犯的理论解决行为人反抗行为的违法性是否足以达至妨害公务执行的结果。

对于职务行为的合法性的基础事实的认识错误,在无法期待行为人做出正确行为的前提下,阻却主观故意;对于职务行为的合法性本身存在认识错误的,行为人具有抽象的故意就可以认定存在妨碍故意。

关键词:妨害公务公务行为不可侵犯司法认定一、公务行为不可侵犯的理论依据“不能抗拒国家公务行为,否则将招致不利制裁”。

行政行为公定力的理论学说与妨害公务的制裁后果之间存在较强可依赖关系,行政行为公定力是指凡是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即应当推定为合法有效,除非该行为自始无效而排除其合法性,且该行为效力的否定须经法律上有权机关经法定程序和方式予以否定;否则,任何个人或组织都需信服该行政行为的效力;若是对其效力有异议也须经法律允许的救助程序。

否则,若是对该行政行为的违抗就是否认该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

[1]妨害公务罪的设置是为维护行政行为的法定权威,维护制度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这种公定力的获得是立足于国家意思的优越性或社会安定秩序的维护和良好法律秩序的保护。

妨害公务罪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的生活和法律秩序,否定个人对抗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否定个人对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对抗的有效性。

以法律的视角否定此种行为的合法性,其目的在于对民主的维护。

若每个人都可以无理由地反抗政府行为就会使社会滑向无政府的状态,对于安定的生活秩序的追求就会破灭,个人主义的欲求也得不到表达,安定的生活秩序所带来的利益个人也将分享不到。

此外,对于妨害公务而言,对于其违法性的判断是基于行政违法性;但是,行政违法性不同于刑事违法性。

妨碍公务能判多久

妨碍公务能判多久

Finally, I gradually learned to get used to being sad, like a person heartache, everything I am used to being alone, although I don't want to, but helples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妨碍公务能判多久一般来说,妨碍公务罪是建立在公民的举止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而判处的罪行。

我国《刑法》对妨碍公务罪作出了明文规定,要求若嫌疑人确实犯了妨碍公务罪,那么法院有权判处嫌疑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处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妨碍公务罪是建立在公民的举止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而判处的罪行。

我国《刑法》对妨碍公务罪作出了明文规定,要求若嫌疑人确实犯了妨碍公务罪,那么法院有权判处嫌疑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处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众所周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公民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帮助,但是如果以暴力等手段阻碍国家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那么就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

妨碍公务罪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但是如果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却阻碍了国家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判为妨碍公务罪。

2、暴力程度只限于致人轻伤,如果因为暴力而导致人重伤甚至死亡,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判处。

如果在销售伪劣产品,进行非法勾当或者猎杀国家保护动物中犯了妨碍公务罪,应当数罪并罚。

但是如果偷运毒品入境,或者协助他人非法入境时犯了妨碍公务罪,那么应当加重判罪力度而不会去判处妨碍公务罪。

同时,我国相关法律对妨碍公务罪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作出明确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公务行为必须合法,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方式进行,但是在不影响职务执行的保护必要性的情况下,允许轻微程序违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还应当具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是在缺乏依据的条件下强行执行,那么应归为违法行为。

刑事案件中的妨害公务与刑法解释

刑事案件中的妨害公务与刑法解释

刑事案件中的妨害公务与刑法解释妨害公务是指故意干扰、阻挠或破坏国家机关、武装部队或其他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

它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该罪行对于保障社会秩序、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刑事案件中的妨害公务与刑法解释展开讨论。

一、妨害公务的具体表现形式妨害公务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

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阻碍、妨碍执行公务:如故意阻挠、拖延或拒绝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工作。

2. 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如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或进行恶意诽谤陷害等方式,以达到阻挠公务的目的。

3. 抗拒、逃避公务检查:如拒不出示身份证件、提供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或逃避接受公务人员的检查。

4. 破坏公务场所、设施:如毁坏或损坏公务场所、公务车辆、办公设备等,以影响公务的进行。

二、妨害公务的危害性与罪名界定妨害公务行为的危害性在于它严重干扰了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共利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在我国刑法中,妨害公务罪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故意妨碍国家机关、武装部队或者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惩处。

这一罪名适用于各种妨碍公务的行为,并可根据妨碍公务的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刑罚。

2. 暴力对待公务人员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打击、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惩处。

这一罪名适用于使用暴力手段对公务人员进行伤害或恐吓的行为。

3. 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的规定,故意招摇撞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惩处。

此罪名适用于以虚假身份或伪造证件等方式进行欺骗,扰乱公务的进行。

三、妨害公务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妨害公务罪不仅涉及到行为本身的严重性,还与犯罪主体的身份、威胁程度、行为后果等因素有关。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罚金是多少?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罚金是多少?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罚金是多少?妨害公务罪是破坏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犯罪,其中还会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但这只是随机的,不是必要的。

那么如果触犯妨害公务罪,那么最轻会被判多久呢?罚金是多少?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如果妨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情节较轻,没有严重到触犯刑法,情节较轻,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妨害公务罪罚金是多少1、司法解释,只规定最低1000元。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关于罚金数额,我国在2000年实施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有详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

2、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事先并罚,即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以执行总和数额。

如果一人同时触犯了数罪并且同时判决了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个时候也应当合并执行,只不过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一项,没有必要再执行罚金了。

3、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这些情形有偶犯或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类妨害公务案件分析

“袭警”类妨害公务案件分析

“袭警”类妨害公务案件分析作者:杨振强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3期摘要目前,“袭警”类妨碍公务案件频发,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执法机关权威。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处罚普遍较轻,将是否达到轻微伤作为入罪标准、将对民警的民事赔偿作为从轻处罚量刑情节等问题。

出于保护公民权利自由的同时捍卫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考虑,针对袭警类案件的办理,寻求合理解决途径。

关键词袭警犯罪司法政策执法保障机制作者简介:杨振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088-022008年初至2013年底,5年期间S检察院办理妨害公务类案件共计办理52件66人,受理刑事案件总数为1816件2533人,占比例2.9%和2.6%,这一比例虽然不高,但也属于多发性案件。

在妨害公务类案件中,侵害对象为民警执法行为的妨害公务案件共计41件53人,占到妨害公务案件的比重78.8%和80.3%,其余案件的侵害对象多为城管执法、交通执法、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

我区的妨害公务类案件基本情况与北京市同类案件情况基本相同,即侵害公安民警执法类的妨害公务案件常年维持高发态势,其中不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

一、案件特点1.多为使用暴力妨害依法执行公务民警的行为:在统计的41件53人中,绝大多数案件中,犯罪人使用暴力殴打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而且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均没有瑕疵。

2.酒后滋事殴打民警的案件频发,此类犯罪的人数共计20人,占到总数37.7%。

该类犯罪的共同特点就是,犯罪人多酒后自我控制能力丧失或降低,在公共场所无故滋事,并对上前劝阻的民警进行辱骂、殴打。

由于该类犯罪人员在公共场所无故殴打、辱骂民警,或打砸警车等警用设备,极易造成群众围观,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酒后殴打公安民警的案件共计批捕18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人;目前,15个人有最终处理结果,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被判处拘役,其中判刑最高的2008年赵北大案,该人酒后殴打民警,造成轻伤后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还有2013年马德全妨害公务案,该人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该人无故殴打,并辱骂执法民警长达半个多小时,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后该人被批准逮捕,最后法院判处该人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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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
妨碍公务罪其实是指妨害公务罪,但可能很多人习惯性的称之为妨碍公务罪,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结合法律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立案标准做出判定,而要是认定确实构成此罪的话,才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一般对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

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因此,妨害公务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其实是单处罚金,当然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是说最轻的主刑,那就应该是管制了。

《刑法》中对管制的刑期规定为3个月到2年。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对罪犯做出的处罚自然是不一样的。

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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