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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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流程图

科室:医政科附表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设置单位(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名称(章)设置单位(人)(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医疗机构简况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⑴全民⑵集体⑶私人⑷中外合资⑸其它()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⑴社会⑵内部⑶境外人员⑷社会 + 境外人员()医疗机构地址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出诊□其他备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技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仪器设备情况* 1、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填写万元以上设备件数。

2、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填写2000元以上设备件数。

3、其他医疗机构填写500元以上设备件数。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核准登记事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附表8资信证明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 (公章)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
填写日期: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

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一、背景介绍医疗质量控制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医疗机构内部的各个环节和部门之间的协作。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控制,制定一个清晰的工作流程图是必要的。

二、工作流程图概述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是一个图形化的表示,用于展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全过程。

它涵盖了医疗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从医疗质量监测、问题识别、分析、改进措施制定到执行和评估,为医疗机构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指导。

三、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详细步骤1. 医疗质量监测- 收集医疗质量数据:通过医疗记录、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医疗质量相关的数据。

-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医疗质量问题的存在和趋势。

2. 问题识别- 确定问题类型: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医疗质量问题的类型,如手术并发症、药物错误等。

- 问题筛选: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筛选,确定需要进一步处理的问题。

3. 问题分析- 根本原因分析:对于确定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

- 影响因素分析:分析问题发生的影响因素,如人员培训、流程设计等。

4. 改进措施制定- 制定改进方案:根据问题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人员培训、流程优化等。

- 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改进措施的实施时间、责任人等,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5. 执行改进措施- 实施改进措施:按照制定的实施计划,执行改进措施。

- 监督和检查:对改进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6. 评估效果- 数据收集:收集改进措施实施后的医疗质量数据。

-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改进措施的效果。

- 反馈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的质量控制提供参考。

四、工作流程图示例```1. 医疗质量监测|V2. 问题识别|V3. 问题分析|V4. 改进措施制定|V5. 执行改进措施|V6. 评估效果```五、总结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是医疗机构内部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指导,它涵盖了医疗质量监测、问题识别、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制定、执行和评估等环节。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适用于有发热、肠道门诊但无传染病房的医疗机构)医院预检分诊制度(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

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

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

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

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名称: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融水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执业登记适用对象:融水县辖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1事项设立的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1.2办理程序的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第六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下列审批权限报批:(一)村卫生所(室)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不设床位和设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设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驻桂部队设置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前必须先经部队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本条第(二)、第(三)项规定报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建筑设计平面图及其他有关材料后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对申请执业和申请开展静脉用药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或者考核。

整理病房流程图

整理病房流程图

整理病房流程图病房流程图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它能够清晰地展示病房内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工作任务。

下面是一份详细的病房流程图的标准格式文本,以供参考:1. 病房接诊流程1.1 病人到达病房前台,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病情描述。

1.2 前台工作人员核对病人信息,登记病人到达时间,并指引病人到相应的就诊区域。

1.3 护士接待病人,询问病情细节,量体温、脉搏、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并记录在病历中。

1.4 护士将病人引导至相应的病床,告知病人相关注意事项,例如如何使用呼叫器、病房卫生要求等。

2. 病房护理流程2.1 护士按照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例如给药、更换输液、更换敷料等。

2.2 护士每日巡视病房,询问病人的身体状况和感觉,观察病人的体征变化,并记录在病历中。

2.3 护士定期为病人进行体位转换,预防压疮和肌肉萎缩等并发症。

2.4 护士协助病人进行个人卫生,例如清洗、更换衣物、如厕等。

2.5 护士定期为病人提供营养餐,确保病人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2.6 护士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医嘱,进行必要的病情观察和记录,例如血糖监测、尿量测定等。

3. 病房医疗操作流程3.1 医生定期查房,询问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3.2 医生与护士共同制定病人的护理计划,明确各项护理操作和治疗要求。

3.3 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要,开具相应的医嘱,例如药物治疗、检查、手术等。

3.4 医生与护士共同进行病人的病情观察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病情变化和并发症。

3.5 医生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4. 病房出院流程4.1 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决定病人的出院时间,并书写出院医嘱。

4.2 护士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出院指导,解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和康复建议。

4.3 前台工作人员办理病人的出院手续,包括结算费用、开具出院证明等。

医政科工作流程

医政科工作流程

医政科工作流程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一)工作流程1、向医政科提交医疗机构设置申请;2、医政科工作人员受理;3、医政科工作人员审核基本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将材料及审核情况交医政科长,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4、医政科科长审核,对设置人资格、技术、组织实地查看设置地点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审核意见;5、分管局长审批(设置医院的,由局办公会讨论决定);6、局长审批7、批准设置的,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不批准的,作出不批准的答复。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4、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能承担医疗风险的相关证明;5、共同、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6、建筑设计平面图;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须提交:(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原件交验或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交验或加盖公章)。

8、个人在城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须提交:(1)本市、县(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附签名字样);(2)《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3)医师职称证明;(4)由曾经任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任职履历证明》;(5)经市个体医生开业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

个人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须提交:(1)《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由曾经任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任职履历证明》;(3)本县(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附签名字样);(4)经市个体医生开业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

9、离退休人员(70岁内)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证明。

10、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室、所)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2)《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医疗保险处业务操作流程图

医疗保险处业务操作流程图

医保处业务操作流程图
一、参保业务流程
经办岗位:医疗保险登记变更 经办人员:陈效平 王红娟
二 、门诊就医流程
经办岗位: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 三、住院治疗流程
经办岗位:医疗费用结算
经办人员:刘妍 王伟军 四、 门诊特定项目办理及报销流程
经办岗位:医疗费用结算
经办人员:刘妍 王伟军
五 转外就医流程
经办岗位:医疗费用结算
经办人员:刘妍 王伟军 六 长期住外人员就医及报销流程
经办岗位:医疗费用结算 经办人员:刘妍 王伟军
七 生育保险结算流程
经办岗位:工伤生育保险结算
经办人员:尚丽利 戚兴明 八 生育保险结算流程
经办岗位:工伤生育保险结算
经办人员:尚丽利 戚兴明 九 经办岗位:医疗保险登记变更
经办人员:陈效平 王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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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流程图
权力编码:1311231400014 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武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办理地点:武强县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服务电话:3893328 监督电话:3823304
合格
不合格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岗位责任人审核相关资料
(4工作日内完成)
合格
予以受理
主管局长审批
(2个工作日)
制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1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受理,将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交卫
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或中医股办理 (1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提交: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置单位或者申请人的资信证明(5)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有关证明。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学历证明。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选) 运行科室现场审查(10工作日)
不合格 不予受理,返回政务服务中心,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按要求完善后再次报送
返回政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审查不合格,说明理由(2工作日)
返回政务中心,通知领取不予许可通
知书,退回申请书、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写出报告(2工作日) 启动特殊程序,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完成现场勘察(限期15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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