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全县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政府决策落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发〔201X〕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归口办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属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职责的督查事项,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二)有令必行,务求实效。凡县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有交必办,办有结果,事有回音。承办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督办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确保督查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三)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正确使用督查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以权谋私或滥用权力。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任务(一)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文电、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压滤机滤布厂家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及其他事项的督促检查。

(七)负责与县委督查室联合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其他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第五条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形式

(一)催办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电话催办、发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

(三)实地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由督查人员独立办理或配合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四)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进展情况。对重要事项应重点督查,对紧急事项应及时督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有关领导。第六条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督办程序

1、分解立项。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分解立项,明确工作内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等。

2、分流承办。根据工作需要,将督办事项交由相关单位承办。全局性督查工作下发督查通知,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单项督查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交由承办单位办理。

3、检查催办。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跟踪督查;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对全年性的工作,分阶段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对逾期未报办理结果的,以电话、督办通知、实地督查等方式催办。

4、组织协调。对分解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事项,主办单位组织各协办单位有困难的,县政府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协调。一般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协调;重要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协调;特殊情况报请县政府领导亲自协调。

5、报告反馈。各承办单位必须按时回复督查事项办理结果,报督办单位审查。对回复不符合要求的,督办单位要责成承办单位补充或重新办理。对《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应每季度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应每月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会议特别要求的事项,承办单位办结后应及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情况。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专题会议议

定事项的反馈意见,县政府督查室以《政务督查快报》形式报县政府领导。

(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程序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由督查人员对收件日期、项目名称、交办内容、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

1、自办。对****性较强、不宜扩散、时间要求紧的批示和交办件,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直接办理,或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2、转办。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人员转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办时应附统一的交办通知,并加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3、催办。督查人员根据不同情况,除尘滤布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发《督查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督查。紧急事项跟踪催办,重点事项重点催办,一般事项定期催办。督查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交办领导报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在办理县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件过程中,应向县政府督查室通报办理情况。

4、反馈。收到承办单位办理回复后,督办单位应认真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报送交办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补充或重新办理并限期回复。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督查的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由该科室直接向有关领导回复,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三)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以《政务督查快报》形式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材料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整理。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原则上每月通报一次。

(四)立卷归档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保密管理,规范传递渠道,严格控制传阅范围。县政府重大决策和议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办结后,按公文办理程序及时清退、立卷、归档。第七条政务督查工作分工县政府督查室是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重大事项的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及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要求及领导批示意见,统一交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办理。

(一)来文来电的督查。根据来文来电的内容、要求和职责分工,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分办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交由相关科室督查。

(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县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议定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督查。

(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经济科进行督查。

(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五)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由县政府总值班室进行督查。

(六)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交办件、批示件,分管领导批示涉及县政府办公室两个以上科室的督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其他领导的批示件、交办件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督查。

(七)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督查。第八条政务督查工作时限规定(一)接受督查的单位在接到督查通知后,能够立即落实的事项应在2日内办结,5日内报送书面材料;不能立即落实的一般事项在7日内办结并报送书面材料。

(二)对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未明确办理时限的,1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按有关要求办理。

(四)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说明原因;对需较长时间办完的督查事项,应按有关要求向交办部门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第九条责任与责任追究

(一)凡列入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推诿、弄虚作假等作风不实,导致督办事项不能落实的,由县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由于办理不落实造成工作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送:

县政协主席在政协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协主席在政协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协换届各位领导、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换届工作,成立了换届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政协换届工作,并发政协换届专门文件,今天又召开专门会议。我希望各级党委、社会各界同样要高度重视政协换届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下面我补充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政协组织在地方存在的重要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实践表明,政协历来是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更是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法宝。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政协组织以其独特的作用和优势,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经济组织。譬如说外资企业、压滤机滤布中外合资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等,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成份,同样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需要我们积极加以引导、指导和支持;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政协参政议政的目的就是出主意、想办法、当参谋,其主要形式是会议、调研、视察、反

映社情民意和办理提案。近几年,我县政协组织在民营经济、办好**教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解决野三关的集镇饮水、增设**二中考点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都发挥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保证委员质量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工作好坏关键是党的领导和委员个体素质。因此,选什么样的委员,怎样确定委员就显得尤为重要。

1、要坚持三性,即进步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要选择那些在本地方、本部门和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热爱政协事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具有参政议政能力,且又淡泊名利的人进入政协组织。

2、要严格程序。要严格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协商推荐原则。要经过广泛协商,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党委把关,做到按程序定人,按规范办事,保证委员数量和质量,真正选择那些适应并胜任政协工作的人员担任政协委员。

3、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保证质量,做公开透明。不能把政协委员当荣誉、当奖励,讲交易,谈条件,既要坚持广泛吸纳社会贤达,又要防止把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纳入政协组织。

三、充分做好政协换届的宣传工作政协组织在国家机构中只设在县一级,乡镇政协工作由党委宣统委员具体牵头负责。筛网滤布要利用换届工作的机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新闻简报、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政协章程,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宣传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政协意识,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同志们,政协换届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把委员的推荐工作做好做实,组建一个团结、务实、能干、高效的政协组织。《县政协主席在政协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各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清理; (八)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经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督察组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3 2020年4月19日

行政执法 办案工作 实施方案

灵武市工商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办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办案效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全局执法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银川市工商局创新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就创新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加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区、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讲话精神,促进依法履行职能到位、服务灵武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办案,进一步树立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监管执法理念,提高工商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促使执法方式由传统的被动型、粗放型、简单型的执法模式向主动型、精细型、发展型的执法模式的转变,积极建立起科学指导、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同时,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调动全局人员执法办案的工作热情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使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数额大幅提升,执法办案领域不断拓宽,查办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琳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树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 成员:王金斌邓卫东吴金花马银福何文俊张志刚李永方马建军方向保国栋马洪涛杜学忠李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队,主任由柳树荣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执法资源的整合,以提高执法效能为导向,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办案的模式,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执法队伍,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互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1、加强办案装备保障。为每个办案组配备1台手提电脑、1部照相机和1支录音笔。同时,保障执法车辆、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 2、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在每个基层工商所至少设立一个由2名专职执法办案人员组成的办案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赋予的职权以及市局授权,依法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将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建设成为我局主要的执

最新政务督查考核情况规定

政务督查考核情况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市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精神本着激励工作、强化落实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市以上驻有关单位中,承担下列考核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列入年度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1、《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2、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3、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以及全县重大督查事项等专项督查落实情况; 4、市、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5、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有关工作报告以及相关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6、上级或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7、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或县政府督查科立项督查的其他督查事项落实情况。 三、计分标准 (一)计分原则。考核计分采取积分制,考核分=基础分+加分-减分

(二)评分标准。基础分为100分,列入考核内容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按时限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且达到督办要求的,得基础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承办的督查任务完成情况,适当考虑工作量大小实行工作量调节考核,并按照以下标准对承办单位予以加分或减分。 1.加分标准 (1)各乡镇(街道)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市以上驻有关单位承办的督查事项办理、落实情况或督查工作经验性材料,经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呈报,县政府领导同志作出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3分; (2)属市政府督办、交办事项,经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转报,其办理、落实情况受到市政府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每件(次)加5分; (3)在《政务督查》刊发督查工作经验的,每篇加2分; (4)在山东《政务督查》刊发督查工作经验的,每篇加5分; (5)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且面复率和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达100%的,以5件为基数每承办5件(包括主办件、协办件),其承办单位加0.5分(不能被5整除的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加分上限为4分; (6)所承办的单个督查事项,经督查组认定给予肯定或表扬的,其承办单位每项次加1分,所有承办单位对单个督查事项均完成较好的,其主管部门(单位)每项次加1分; (7)年内所承办的督查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除外)全部及时、高质量地落实完毕,没有出现催办或退回重办现象的,以3项为基数,每承办3项,其承办单位加2分(不能被3整除的按四舍五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xx市重大项目专项督查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全市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对接落户情况。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2、重大项目前期开工情况。督查是否落实重大项目的责任领导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每月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是否每月分别按照项目行业、项目属地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通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 3、重大项目部门服务情况。督查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日常调度和监督责任;审批服务部门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市直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廉洁自律。 4、重大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督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承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否淘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将依照《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督查工作制度模板

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促进我镇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 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全镇各时期的中心工作, 立足全局, 分级负责, 求真务实, 注重实效, 确保政令畅通。 二、督查职责 ( 一) 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 二) 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 三) 督促检查上级和镇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办、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 四) 督促检查市相关单位( 部门) 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 ( 五) 督促检查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反映涉及本地区重要问题的处理; ( 六) 督促检查镇有关单位( 部门) 和干部群众反映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

( 七) 督查检查其它需要落实的事项。 三、督查程序 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 一) 立项登记。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 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 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 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 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特别重大或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 拟定具体督查方案。《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 送镇主要领导审定。 ( 二) 交办处理。《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审定经过后, 由党政办填写《督查通知书》, 并转有关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需按相关要求, 及时办理。 ( 三) 催办协调。督查事项交办处理后, 党政办要注意跟踪办理情况, 可经过电话、通知、座谈、调研等形式, 及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 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党政办在督促落实中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加以协调解决, 重大问题和协调解决不了的, 应向镇领导报告或提出建议。 ( 四) 综合反馈。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党政办, 未能按时办结的要详细说明原因, 并定期续报, 直至办结。党政办要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若报告未达到要求, 要提出具体意见, 要求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重新办理。 督查时间办结后, 应视具体情况, 在《督查情况反映》及时向镇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 1 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山成员:王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其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浩成员:李泽楷方向华 2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成员: 罗天天周华丽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汇总,履行督查职能,并与区督查办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督查办的要求及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020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2020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最新)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XX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XX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X发〔20XX〕2号)精神,为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程,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程序明显规范,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

结果、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主动亮身份、晒权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2)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让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全面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实现线下办案到网上办案的转变,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中的“倒逼作用”,有效减少随意执法和执法不公问题,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行政争议明显减少,全过程记录信息在行政争议中定纷止争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3)深化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合理界定审核范围,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四类执法中,关系社会公众重大切身利益、易产生争议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分类列明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降低执法风险,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1)对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权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细化和分解,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行政执法裁量更加明确精准。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全县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政府决策落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发〔201X〕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归口办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属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职责的督查事项,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二)有令必行,务求实效。凡县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有交必办,办有结果,事有回音。承办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督办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确保督查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三)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正确使用督查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以权谋私或滥用权力。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任务(一)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文电、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压滤机滤布厂家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及其他事项的督促检查。 (七)负责与县委督查室联合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其他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第五条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形式 (一)催办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电话催办、发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 (三)实地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由督查人员独立办理或配合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四)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掌握进展情况。对重要事项应重点督查,对紧急事项应及时督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有关领导。第六条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督办程序

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方案样本

西安委发〔〕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切实加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安监综合发〔〕144号) 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原则, 以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 对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促进我县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任务 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机制,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 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提升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杜绝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 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 下设办公室, 处理日常事务。

专项工作组职责: 按照区、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负责做好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推广典型经验, 制定有关政策; 完成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机构和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责分工 ( 一) 县安委办: 负责牵头工作, 综合协调、指导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联合督查, 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向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动态监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 落实安全措施, 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按照县上授权, 牵头查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提出防范措施, 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二) 县建设局: 负责房屋建筑和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管, 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督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查督办工作规则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效能,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白水湖管理乡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乡,推动督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原则 1、依法督办原则。督查工作围绕乡党委、行政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乡党委、行政的权威性。 2、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实效原则。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二、督查内容 1、区工委、管委会和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2、社会反映、舆论监督等的落实; 3、乡党委、行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乡领导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5、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6、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三、督查方式 1、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对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分管领导牵头或根据领导授权,党政办组织力量开展督查;凡明确由部门督查落实的事项,由部门负责,按照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的要求,抓好督查落实。 2、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督查工作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源建设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外,还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一些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政务督查与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乡纪检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督查工作,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服务型园区建设,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服务承诺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察考评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察考评暂行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促进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方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督察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日常督察与定期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的原则; 3、监督与纠错、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察内容 主要是对各科室、执法中队、全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等行为及效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等。 三、督查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平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方位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执行。 四、督察方式 督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日常与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在值班局长的指导下,实施督察工作。 1、督察工作应坚持在同一时间段内,尽力做到督察区域或路线、范围和项目大致相同。 2、督查科每天进行不定期督察,督察时间、内容等由督察科根据工作计划确定,每次督察时督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每周由值班局长组织一次定期督察,参加人员为值班局长、督查人员,督察时间、内容等由值班局长确定。 4、督察人员可以通过录音、摄影和摄像等手段收集督察证据。 5、对重点时段、严管路段的督察进行全面巡回督查,冬季每天上午10:30—1 2:00,下午5:00—6:00,其他季节每天上午10:30—12:00,下午5:30—7:00。 6、对一般时段和其他路段的督察,在重点时段以外,对各中队在所属辖区内其他路段的督察,须确定大致相同的督察项目、内容和路段长度。

7、执法严管路段的市容督察标准是自早上8:00—下午6:00的时间内,占用城镇道路的非交通活动,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外墙摆卖商品,无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破损牌匾。 其它路段的市容督察标准是无占用主车道,慢车道的非交通活动,无乱摆乱建,乱扯乱挂,破损牌匾。 8、对各中队辖区内的违章违法案件,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督察人员发现后,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中队,有中队长签字确认。 9、对上级领导交办、局组织开展的集中活动等工作的专项督察,须在值班局长组织下,督查人员和各执法中队的中队长共同参加,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10、每次的督察结果应填写《督察记录》,两名督察人员签字后方可作为督察考评依据。值班局长组织的督察,须有值班局长和督察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作为督察考评依据。 11、督察人员应当每天填写督察工作日志,写明督察时间、参加人员、督察内容、督察范围、督察区域或路线、发现问题以及处理建议等。 五、督察考评 1、督察科对日常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及时通知责任科室、中队进行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在当日内下达书面督察整改通知书,由值班局长交办责任科室、中队,并督促整改。责任科室、中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的,不再作为考评依据。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作为考评依据。 2、各科室、中队对在督察中提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及时加以解决。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违法案件,半天之内应进行整改查处,一天内报告处理结果;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案件,一天内要报告制止、整改情况,15天之内要报告查处结果。 3、督察科对日常督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应及时加以通报,每周不少于一次。责任科室、中队对督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日内提出申诉,由值班局长会同督察科核查确认。在2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直接记入当月考评结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 作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6]43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30 【实施日期】2006.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督查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政务督查工作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决策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保障,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政府的重要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务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适应新形势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本级政府、本部门的督查工作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加大抓落实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政府督查工作新局面。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延安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证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使督促检查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承担的督查任务,在现有编制内,设立专门的督查工作机构。各部门应指定专兼职督查员,在全市形成快速高效的督查网络。对承担督查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委其事、授其权,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推动、反馈、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范围: (一)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 (说明:本规定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

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七)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八)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广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把我市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市,这将有效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在2018年底前在全省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设立、制度制定、流程优化、硬件保障、培训人员等工作,在2018年10月份之前完成试点。基本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执法队伍。 二、试点范围 省人民政府确定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域试点市。 页脚内容6

市、县(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二级执法机构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主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 三、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应当规范文字、推行音像等记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及程序,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2月)。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完成领导机构的设立、制 页脚内容6

政务督查工作要点(最新)

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x年是“x”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稳定经济增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区政府办公室对x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和分解。区政府督查室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切实发挥政务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区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一、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一)抓好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按照《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x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x〔x〕20号)的要求,对110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采取年初分解任务、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区政府督查室将开展督查工作。对进展缓慢、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督办,随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 (二)抓好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工作职责,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要求,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及时反馈的工

作责任制。区政府督查室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区政府领导,确保区政府重要会议各项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按照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交办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形式,督促落实好x、市、x区三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别要抓好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和重点提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对涉及面宽、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提案,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指导办理;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督办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项督查,确保答复率和见面率均达到l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抓好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按照“台账式管理、分类别督办、按期限反馈”的要求,对x、市、区领导交办件、批示件、督办件进行限时督办,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区政府督查室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进行报告,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抓好x年为民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办理的督查。针对区人民政府在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各责任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逐级细化分解,切实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区政府督查室将对10件民生实事按季度进行专项督查,通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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