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修改后)
2016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管理83分试卷(1)学习资料

【试卷总题量: 36,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83.0分,用时3047秒,通过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0道题】1.资金申请报告由需要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单位提出,报送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A.省级发展改革委B.省级财政部门C.财政部D.国家发展改革委用户答案:[D] 得分:2.002.工程项目的中间验收由()组织。
A.业主B.监理单位C.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用户答案:[B] 得分:2.003.国务院批准范围以外的建设用地由()批准。
A.国土资源部B.住建部C.省级人民政府D.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户答案:[C] 得分:2.004.项目中某个活动的乐观时间(a),最可能时间(c)和悲观时间(b)分别是25天、27天、30天,则此活动的期望时间是()天。
A.27B.27.2C.27.3D.27.5用户答案:[B] 得分:2.005.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管理程序。
A.审批制B.核准制C.备案制D.评估制用户答案:[A] 得分:2.006.深度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的设计阶段是()阶段。
A.可行性研究B.初步设计C.技术设计D.施工图设计用户答案:[D] 得分:0.007.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实行()管理程序。
A.审批制B.核准制C.备案制D.评估制用户答案:[B] 得分:2.008.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验收由()组织。
A.业主B.监理单位C.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用户答案:[A] 得分:2.009.BIM可以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可以进行4D模拟(三维模型加项目的进度),也就是根据施工的组织设计模拟实际施工,从而来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来指导施工。
这表明BIM具有()的特点。
A.可视化B.协调性C.模拟性D.优化性用户答案:[C] 得分:2.0010.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的合同期限一般为()年。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案例:福建省某国有企业作为招标人负责实施其所在城市的一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并核准招标方案。
某建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中标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并与该国有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但在项目动工后,由于规划调整,当地政府要求停止该项目建设施工。
按照政府要求,建筑公司停止施工并退出施工现场。
随后,政府另行选定了项目建设地点,但项目的建筑面积、总投资额、建设工程量均数倍于原项目规划的规模。
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变更的建设方案后,建筑公司提出,由于此前项目已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其作为中标人,因此,即使项目变更,也无需再招投标,应由其与该国有企业在原有施工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继续施工。
在此情况下,建筑公司提出的上述要求能否成立?该国有企业应如何应对?作为招投标主管部门的发改委应如何处理此类情形的招投标问题?我们认为,上述几个问题围绕的核心是工程条件变更后项目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标。
虽然上述案例仅是个案,但在招投标实践中经常出现类似争议。
因此,本文将结合上述案例,根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有关招投标问题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一、如项目条件出现变更项目单位应向发改委申请重新核准根据《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规定,项目的招标事项应当报送审批项目的主管部门核准,若项目单位需改变经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可见,在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条件出现变化后,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条件的变更情况向发改委申请重新核准。
就上述案例而言,该国有企业是无权自行决定是否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原建筑公司继续施工的,而应当由向发改委申请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申请核准的内容应当包括变更后的项目条件以及是否重新招投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九部委23号令修改归纳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 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 效。
三、保留了投标保证金的上限并修改了投 标保证金有效期
修改前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 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 期三十天。 第三十七条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 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 财政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 部、广电总局、民航总局令第23 号
九部委23号令解读
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
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修改后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 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 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 作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 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 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管理98分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管理98分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0道题】1.要求业主的高度参与的工程项目发包交付模式是()模式。
A.传统B.代建制C.设计/建造D.CM用户答案:[D] 得分:2.002.资金申请报告由需要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单位提出,报送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A.省级发展改革委B.省级财政部门C.财政部D.国家发展改革委用户答案:[D] 得分:2.003.在某教学楼项目开工后的第四个月末,计划工作预算费用是700万元,实际总支出为900万元,则该教学楼项目的实施状况是()。
A.项目进度超前B.信息不足,无法判断C.项目费用在正常的范围内D.项目陷入费用超支的麻烦中用户答案:[B] 得分:2.004.工程网络计划中,如果紧后工作的开始并不以紧前工作的完成为前提,只要紧前工作开始一段时间以后,紧前工作虽然尚未完成但已经提供了紧后工作开始工作的条件,紧后工作就可以在这种条件下与紧前工作平行进行。
能够很好地表达这种逻辑关系的网络图是()。
A.双代号网络图B.单代号网络图C.双代号时标网络图D.单代号搭接网络图用户答案:[D] 得分:2.005.政府投资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
A.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B.项目申请报告C.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D.资金申请报告用户答案:[D] 得分:2.006.测定施工工作的进度时, 对那种重复性和需要均衡工作的任务应采用的方法是()。
A.开始/结束百分比法B.渐进里程碑法C.完成单元法D.比值法用户答案:[C] 得分:2.007.深度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的设计阶段是()阶段。
A.可行性研究B.初步设计C.技术设计D.施工图设计用户答案:[B] 得分:2.008.工程网络计划中,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是工作的()。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工程物资采购管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4.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4号)5.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9号)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12号)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2年第18号)10。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3年第29号)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4年第11号)1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第18号令)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3号)1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27号)1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36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18.《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7年第56号)19.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20。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9号令改)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6月1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9号令发布)(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九部委第23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配套要求;(七)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23号令解读

2、强制招标和自愿招标的法律适用------区别适用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 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 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23号令的主要内容
2014年4月29日合肥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招标投标的原理
★招标活动适用于买方市场 应招尽招凡买必招Ⅹ 不少于三家
★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
招标人和投标人(公开)
投标人和投标人(保密)
★招标活动本身需要成本 物有所值原则
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 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1、强制招标:(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第一款 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第三款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 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强制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 施工200万 货物100万 服务50万 项目3000万以上全部
自 愿 招 标
规模标准 自主权 自主权
物有所值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
第三部分 要点问题和风险防范
一、核准招标方案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
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
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
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 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
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