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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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风险评估以及预算编制等。

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与责任,确保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当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地签订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合同执行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合同监督与考核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对于合同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同变更与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设计调整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六、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成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双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最终的工程交付。

七、合同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合同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提高合同履行效率为目标,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合同的签订1.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送达合同副本。

第五条合同的履行与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各项指标的实现。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事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变更。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支付。

第三章合同风险控制与纠纷处理第六条合同风险控制1.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誉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合同的履行不受对方信用风险的影响。

2.公司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

3.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预警机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理。

第七条纠纷处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及时沟通协商,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3.公司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充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纠纷处理不当给公司带来损失。

第四章合同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合同管理的合规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工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3. 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

2. 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

3. 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前,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与合作方进行详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草案由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4. 合同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四、工程实施与监督1.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规范进行。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3.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 合同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超付或拖欠现象。

3. 对于合同外的增减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六、风险管理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 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应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减少损失。

七、信息管理与报告1.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2.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进度、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3.2.4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条约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检察,并出具检察意见;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条约、劳务分包条约、专业分包工条约、物资设备买卖条约的履行情况;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条约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条约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条约、劳务分包条约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但要有公司有关部门的参与。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条约、材料设备买卖条约的具体履行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进修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条约并熟悉内容,做好条约交底工作;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4.合同的签订4.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合同的管理职责、流程及要求,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活动。

3.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合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等。

三、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合同文本应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签订应有明确的授权流程,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合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件均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五、合同监督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3. 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六、合同结算与归档1. 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完成结算后,应及时整理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正本、变更协议、结算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

3. 合同档案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金、施工力量和良好的信誉。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第七条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第三章内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

第九条内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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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方案1 总则1.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以下称投资项目)。

1.2 本规定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合同在草拟、审核、谈判、签订、跟踪、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工作程序,防范经营风险。

2 合同的签订范围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3 合同的谈判原则3.1 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3.2 合约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建委共同监制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定工作。

3.3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4 合同的签订程序3.4.1 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合约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准、材料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提出合同初稿和《合同汇签单》,送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会签。

3.4.2 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合约部参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办法等事项,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统一标准格式,拟定合同初稿和《合同汇签表》,送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会签。

3.4.3 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总工办、工程部及设计部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及公司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安排,提出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工程项目委托规划、勘察、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拟定,各专业工程设计主管负责技术性条款的审定,合约部组织合同会签。

3.4.4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对公司自行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由公司材料信息部主管和造价部主管按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安排,提出经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合约部按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供的材料、设备名称、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到货周期等要求,按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文本拟定合同条款。

3.4.5 其他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协议,按照经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字批准的工程任务委托单的要求,拟定合同条款。

3.4.6 施工合同的汇签程序:合约主管一合约部经理—造价管理中心副总—各会签部门领导—公司法律顾问—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总经理。

3.4.7 勘察设计合同汇签程序:设计工程师—合约主管—设计部经理--合约部经理—造价管理中心副总--各会签部门领导--公司法律顾问--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3.4.8 材料合同汇签程序:合约主管--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合约部经理—造价管理中心副总--各会签部门领导--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3.4.9 其他经济协议汇签程序:合约主管--合约部经理—造价管理中心副总--各部门领导--公司法律顾问--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3.4.10汇签部门审核内容:3.4.10.1 造价部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法、付款方式等;3.4.10.2 设计部门审核工程设计合同的收费标准、服务范围、付款方式等;3.4.10.3 工程部门审核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等技术要求;3.4.10.4人事行政部审核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3.4.10.5 财务部门审核合同的付款方式、履约收支、单据回笼等;3.4.10.6 合约部全面审核和备案。

3.4.11 合约部综合各方意见,经过沟通协调后进行必要的修改。

3.4.12 若合同修改较大或涉及关键事项,须请个别部门反复流转批阅。

3.4.13 合同经办部门应确保动态反映合同流转走向,在流转过程中请相关部门进行签章及日期登记,保证时效性和对合同修改的认同。

4 合同的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其管理职能和专业特点,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书面会签意见。

合约部根据汇签意见,经过认真的核实、修改后,整理出正式合同文本,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合同的签章与归档5.1 一般情况下,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无论招标与议标均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直接委托的工作以发出书面委托函为准),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如逾期不能签订的,经办部门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延期请求直接上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复后报股东方备案。

5.2 经办人应将会审后批准的合同正本和副本交由对方先行签字、盖章。

5.3 行政人事部应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所属公司印章。

合同中没有公司总经理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和地点以及其它有关内容的,不得盖章。

所有合同及其附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的类型分类编号、归档、管理。

5.4 正式合同文本正本两份,副本根据需要若干份,由乙方先签字盖章。

两个正本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亲笔签名.一般情况下,我方持有的合同份数为一正二副。

正本由行政人事部档案室保存,二份副本分别由财务部、合约预保存。

其它部门需要时,必须通过书面申请并得到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复印。

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有合同的复印件进行登记,加盖“合同复印件”专用章,并办理收发文件签字手续。

存有合同文本(无论是正本、副本或复印本)的部门必须设专人管理合同文件,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复印合同及相关附件。

5.5 各部门应对合同进行保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将合同(正副本或复印件)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泄漏任何合同内容。

6 合同的付款审批6.1 合同的付款必须以合同对方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前提条件。

经办部门负责填写《付款审批表》(详见附件四)一式四份,提交合约部审核后,由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付款的《付款审批表》分别交由经办部门、合约部、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档案室执行和存档。

6.2 合同付款审核的工作时限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在办理付款申请之前,经办部门应将合同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台帐表等)递交合约部、造价部进行工作量的核对。

在合约部、造价部确认当期付款与所完成的工作量相符后,经办部门方可办理合同付款手续。

7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如对方要求对合同的标的额、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条款进行变更,合约部、造价部应将对方的变更要求及本部门的意见填写在《合同汇签表》中,按合同会审程序进行会审。

7.2 合约部按照公司批准的意见与对方就有关变更内容进行谈判,达成共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按合同会审程序进行会审。

7.3 合同履行完毕并达到规定的要求,合约部应出具书面报告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书面材料、往来信函、电子文件等,报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档案室存档。

8 合同的履行与跟踪8.1 合同签订生效后,经办部门将代表所属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与跟踪的主体。

根据合同的类别,公司内各类合同(土地、财务方面的合同除外)的履行与跟踪部门为:8.1.1 设计类合同—设计部;8.1.2 建筑施工类合同—工程部;8.1.3 材料设备采购类合同—材料信息部;8.1.4 供货安装类合同—工程部;8.1.5 资产采购类合同—行政人事部;8.1.6 广告营销类合同—业务部。

上述各类合同的商务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进度付款的执行、变更价款的审核与确定、付款条件的变化以及商务索赔、结算等)均由公司合约部、造价部负责履行与跟踪。

8.2 合约部必须建立《合同台帐表》(详见附件二和三)。

合约部的合同台帐表应按照合同分类实时反映有关合同总价、付款状况、洽商变更价款情况、预计结算值以及成本控制指标的对比情况;合同实施的形象进度情况、与进度计划的对比情况、预计完成各计划节点的时间和预计完成合同的时间等。

8.3 合同台帐表应以月为单位,每月30日之前将更新的合同台帐表和相关原因说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各经办部门和合约部于次月5日之前将该合同台帐表报董事会备案。

8.4 经办部门和合约部在合同履行与跟踪过程中,要注意随时做好文字记录,杜绝口头指令和承诺。

如因时间紧急,来不及事先发出书面指令时,在征得相关授权人的批准后可以向对方发出口头指令,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以经授权人签字的书面文件给予确认。

8.5 经办部门和合约部必须及时有效地保存好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往来信函、计算底稿、图纸、图片、电子文件和视频文件等。

9 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9.1 合约部为公司工程合同日常管理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映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领导反映并采取措施。

9.2 合约部应做好工程合同的收发登记,负责合同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

10 附则10.1 本办法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10.2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附件一:工程合同汇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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