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_胡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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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卷第10期2013年5月

人民长江Yangtze River Vol.44,No.10May ,2013

收稿日期:2013-04-01

作者简介:胡春燕,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水利规划设计。E -mail :huchunyan@cjwsjy.com.cn

文章编号:1001-4179(2013)10-0052-04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

胡春燕,侯卫国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湖北武汉430010)

摘要:长江中下游河道治理事关该区域的防洪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且上游水库群和三峡工程的兴建和运用,对中下游防洪、航运和供水等方面的影响逐步显现,迫切需要尽快开展科学合理的河道整治规划。从全面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了三峡工程运行初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河势控制规划方案、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的综合治理措施;对洲滩、岸线治理以及采砂活动治理和规划进行了专项介绍;并阐述了五大类具体的河道治理工程措施。为保证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顺畅等提供了有益参考。关

词:河道治理;防洪;航运;洲滩;长江中下游

中图法分类号:TV212

文献标志码:A

1

概况及规划历程

1.1

基本情况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上起宜昌,下迄河口50号灯

标,全长1893km ,流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和

上海等6省市。自宜昌至湖口为长江中游,长约955km 。湖口以下为下游,长约938km 。长江中下游河道流经广阔的冲积平原,沿程各河段水文泥沙条件和河

床边界条件不同,形成的河型也不同。从总体上看,中下游河道可分为微弯单一型、蜿蜒型和分汊型三大类,其中以分汊型为主,其长度约占总长的60%。根据河势河型和控制节点,将中下游河道划分为30个河段,又根据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划分为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1.2

规划治理情况

新中国成立前,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基本处于自然演变状态,干流两岸约4000km 长的岸线中崩岸长度达1500km 。新中国成立后,长江水利委员会(原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委”)会同地方水利部门,开展中下游河道治理的规划设计工作。在规划指导下,完成了下荆江中洲子、上车湾裁弯工程,南京、镇扬等河段整治工程和中下游及长江河口大量的

护岸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进入

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们对河道治理系统性、综合性要求认识的提高,进一步开展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综合治理的规划研究

工作。在1990年长江委编制完成的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

(以下简称“90长流规”)中,提出了“以防洪、航运与岸线利用为主要目标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整治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准。随后,长江委于1997年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报告》

(以下简称“1997规划”),1998年得到水利部批准。1998年长江中下游发生了新中国成立后仅次于1954年洪水的全流域性大洪水,大水过

后,在“1997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完成了保障堤防安全的防洪护岸工程,实施了下荆江、簰洲湾、铜陵、芜裕等河段的河势控制工程,开展了马鞍山河段一期、南京河段二期、镇扬河段二期、扬中河段一期、澄通河段一期等综合整治工程。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运用后,中下游干流河道崩岸强度与频度明显大于蓄水运用前,为了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长江委于2006年组织实施了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2008年长江口综合整治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新通海沙、中央沙、青草沙等整治工程已实施完成。据统计,截至到2010年,长江中下游累计完成护岸工

DOI:10.16232/ki.1001-4179.2013.10.024

第10期胡春燕,等: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

程约1555km,基本稳定了中下游河势。“1997规划”拟定的2005年近期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另外,为充分发挥长江中下游“黄金水道”的航运功能,交通运输部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碍航河段也开展了不间断治理。

2治理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长江中下游河道治理事关长江中下游防洪安全以及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经过近几十年的不断治理,河势基本得到了初步控制,也为全面、系统的治理赢得了时机。随着沿江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上游来沙减少和三峡工程拦沙后,清水下泄对中下游河道防洪、河势、航运、供水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逐步显现,已经引起国务院、水利部及各级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迫切需要在新形势下尽快开展中下游河道治理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长江经济带已初具新的发展格局,近年来正在逐步形成新的沿江发展战略格局。在长江下游,长江三角洲、江苏沿海经济带已成为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示范区;在长江中游,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推动力。新的经济格局对河道治理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上游来沙减少及三峡工程等干支流水利水电工程的蓄水运用,将显著改变来水来沙条件,使中下游干流河道面临长时期、长距离、大幅度冲刷的严峻新形势,在长期清水下泄的作用下,迎流顶冲段岸坡将普遍变陡,崩岸强度将明显加剧,有些河段的河势将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引起新的崩岸险情和汊道分流形势的变化,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航道通畅、两岸国民经济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3)经济建设的发展对洲滩、岸线利用及江砂资源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岸线资源配置不合理,缺乏高效利用,造成了岸线资源的严重浪费。洲滩开发利用与防洪保安的矛盾日益突出。采砂活动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安全的矛盾更加尖锐。

(4)三峡水库坝下游河道出现枯水位下降、持续时间延长的问题,水生态安全及供水安全受到一定影响。

3指导思想、原则与规划目标、重点

3.1指导思想与原则

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按照“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的原则,充分考虑新时期黄金水道的发展需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促进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安全、供水安全,以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支撑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此次规划中应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全面规划、动态调整的几点原则。

3.2目标

(1)近期2020年目标。结合三峡工程运用后的水沙变化情况,对现有护岸段和重要节点段进行全面加固和守护,继续发挥其对河势的控制作用,保障防洪安全,避免三峡工程运用后河势出现不利变化。基本控制分汊河段的河势,对河势变化较大的河段进行治理。适度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基本满足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为进一步实施中下游干流河道全面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远期2030年目标。在近期河道治理的基础上,考虑上游水利水电枢纽的建设及运用将进一步影响中下游水沙变化的情况,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有利河势都得到有效控制,不利河势得到全面改善,形成河势和岸线稳定,泄流通畅,航道、港域、水环境优良的河道,为沿江地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

3.3规划重点

(1)评价已建工程的效果。深入分析未来沿江经济发展对河势控制的要求及对洲滩、岸线、江砂资源利用的需求,找准河道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2)合理确定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河势控制规划和河道综合治理方案。

(3)对中下游洲滩重新进行功能定位。洲滩控制利用是此次规划的重点之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认识洲滩利用问题,研究主要洲滩的功能定位并提出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及控制条件,为洲滩科学有序的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4河道治理规划研究

4.1河势控制规划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经过多年的治理,总体河势已基本稳定,且目前沿江工矿企业、工程设施和重要港口布局与现有河势格局基本相适应。因此,长江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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