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一般工龄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连续工龄不仅包括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工龄如何计算
一、连续计算
某职工从一家公司调到另一家公司工作,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该不间断计算为连续工龄。
备注: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重新计算
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比如跳槽、被辞退这种情况调动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从到新公司,参加新工作开始,重新计算。
三、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在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进行折算。
比如在井下工作的矿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在计算这些职工的连续工龄时,可以进行折算,每在这种场所工作一年,连续工龄可以按照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常见工龄计算的方法及依据

常见工龄计算的方法及依据工龄计算是指根据员工在家公司或组织工作的时间来计算其工作经验的年限。
工龄是员工在家公司或组织的从事工作的年限累积,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下面将介绍常见的工龄计算方法及其依据。
1.入职日期计算法:这是最常见且简单的计算工龄的方法,即根据员工的入职日期来计算工作经验的年限。
计算工龄时,从员工入职日期的当年工作日开始计算,直到计算日止。
每年的工作日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假日和休息制度进行调整。
这个方法的依据是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的时间。
2.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法:这种方法是通过计算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工作经验的年限。
通常使用这种方法的情况是,公司故意不计算员工的非实际工作天数,例如休假、病假等。
这个方法的依据是员工在公司所实际工作的天数。
3.包含非实际工作期间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年份来计算工作经验的年限,但是包含了员工非实际工作的时间,如休假、病假等。
这个方法的依据是员工在公司进行工作期间的全年时间。
4.扣除休假期间计算法:这种方法是将员工休假期间的时间从工作经验年限中扣除。
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员工休假的天数来计算,并将这些天数从工作经验年限中减去。
这个方法的依据是员工在休假期间不进行正式的工作。
5.累计工时计算法:这种方法是通过计算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小时数来计算工作经验的年限。
通常将员工的实际工作小时数转换为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小时数,并根据一年的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小时数计算工作经验的年限。
这个方法的依据是员工在公司所实际工作的小时数。
以上是常见的工龄计算方法及其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以选择适合的工龄计算方法来计算员工的工作经验年限。
无论选择哪种计算方法,都需要确保计算公正、准确,并与员工共同确认。
工龄计算方法和依据

工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有三种计算方法: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员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的区别: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连续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劳动法工龄认定

一、工龄怎么认定
1、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最初缴纳社保人社局记录为准。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3、工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复查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工龄的确认条件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工龄计算方法

工龄计算方法工龄是指员工在某一家公司或者机构中工作的年限,是衡量员工工作经验和资历的重要指标。
在很多情况下,工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薪酬、晋升以及福利待遇。
因此,正确计算工龄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如何准确地计算工龄呢?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工龄计算方法。
1. 入职日期计算法。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工龄计算方法,也是最为直接的一种计算方式。
员工的工龄是从其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入职日期是指员工正式成为公司员工或者机构成员的日期。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在员工入职时记录下入职日期,并在员工档案中进行保存。
在计算工龄时,只需用当前日期减去入职日期,即可得出员工的工龄。
2. 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法。
有时候员工的工作时间并不是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比如员工可能会因为调动、停薪留职等原因导致工作时间的间断。
这时候可以采用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法。
这种方法是将员工在公司或者机构中实际工作的时间相加,得出员工的工龄。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实际工作时间时,需要排除掉员工的休假、请假等非工作时间。
3. 合同期限计算法。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临时工、合同工等,可以采用合同期限计算法。
这种方法是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来计算工龄。
比如某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那么在这一年内,该员工的工龄即为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与公司续签了新的合同,那么新合同的期限应该从上一个合同到期的日期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工龄的计算方法有多种,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规定。
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法,都需要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公司在使用工龄作为员工考核和薪酬核算的依据时,也应该建立完善的工龄计算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本文介绍的工龄计算方法能够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如何计算工龄的公式

如何计算工龄的公式工龄是指一个人在某个公司或组织中工作的时间,是衡量员工工作经验和资历的重要指标。
计算工龄可以帮助员工了解自己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待遇,也可以作为招聘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那么,如何计算工龄呢?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计算工龄的公式和方法。
一、累计工作年限法累计工作年限法是最常见的计算工龄的方法,它是根据员工在某个公司或组织中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来计算工龄的。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工龄 = 离职日期 - 入职日期例如,某员工的入职日期是2000年1月1日,离职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那么他的工龄就是:工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00年1月1日 = 21年这种方法适用于员工在同一家公司或组织中连续工作的情况,如果员工曾经离职后又重新入职,那么需要分别计算每次工作的时间再相加。
二、累计工作月数法累计工作月数法是一种更精确的计算工龄的方法,它是根据员工在某个公司或组织中实际工作的月份数来计算工龄的。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工龄 = 工作月数÷ 12例如,某员工的入职日期是2000年1月1日,离职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他在公司中实际工作的月份数是:工作月数 = (2021年12月31日 - 2000年1月1日) × 12 = 264个月那么他的工龄就是:工龄 = 264 ÷ 12 = 22年这种方法适用于员工在同一家公司或组织中的工作时间比较长,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三、累计工作天数法累计工作天数法是一种更细致的计算工龄的方法,它是根据员工在某个公司或组织中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工龄的。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工龄 = 工作天数÷ 365例如,某员工的入职日期是2000年1月1日,离职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他在公司中实际工作的天数是:工作天数 = 2021年12月31日 - 2000年1月1日 = 8030天那么他的工龄就是:工龄 = 8030 ÷ 365 = 22年这种方法适用于员工在同一家公司或组织中的工作时间比较短,或者需要更精确地计算工龄的情况。
工龄计算公式

工龄计算公式反应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那么工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
接下来就是由带来工龄计算公式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什么是工龄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
对计算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二、工龄分类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
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三、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工龄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龄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那么工龄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以什么方法开计算呢?以下就由我为您进行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龄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2、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3、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4、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累计十年封顶。
二、工龄计算原则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经组织部门或镇(乡、公社)党委正式批准的村组织书记、村主任(大队长)、村(大队)主办会计的三种职务,且在村(大队)任职期间享受固定生活费或定额补贴的人员,被企业录用为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包括由组织安排在上述三种职务上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成为企业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其中:缴费年限的最早起始时间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开始,以前的不再连续计算,1986年10月后在上述岗位工作的时间,必须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1999年2月起执行)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对办理代理挂靠手续的上述三种职务人员,其缴费年限也可参照执行。
三、对已在市属国有、集体、划归企业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中曾任过民办教师、合同制教师、顶编代课教师;乡村保健医生、赤脚医生(不含乡村保健员);参加社会主义教育的队员,被录用为职工后,其最后一次在上述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与最后一次进本企业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凡参加城镇
社会保险的上述人员,其任民办教师等工作时间均可计算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后在上述岗位工作的时间,必须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军龄可以计算为缴费年限,在1986年10月后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不用补缴养老保险费,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军龄计算为工龄从93年5月起实施,在93年5月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有军龄的,不再重新计算。
军人转入企业后非经组织调动而自动离职的,离职后又到其他企业工作的,因为在其第一次转入企业以后已经是一个职工,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工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之日算起”的规定,其本企业工龄同样应从再次转入企业之日算起,原来的军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在“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参加工作的时间和连续工龄,从年满十六周岁参加劳动或初中、高中毕业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
六、一九六二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知青,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其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七、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八、职工受刑事处分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
实行养老保险以后,对职工被判刑刑满后重新工作的,其实际缴费年
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从1992年1月起计算。
被劳教的,其在劳教期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
未开除公职的,其劳教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九、职工自动离职或被开除、除名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实行养老保险以后,自动离职或被开除、除名重新工作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被辞退后重新就业的,其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十、1969年冬、1970年春被退职下放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县属以上大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其安排工作后,退职下放期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并可与退职下放前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本文来自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