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管理组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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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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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二级机构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区直属事业单位、桥中、双中、双小及区医院除外)。

第三条选拔任用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㈠党管干部的原则;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㈥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选任的职务实行选任制。

第五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是管理全区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主管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系统二级机构领导干部。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权限第六条为了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体现归口管理的原则,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如下:㈠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机关等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㈡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等内设机构及其事业单位(双桥中学、双路中学、双路小学、区人民医院除外)领导干部的管理。

第三章职数控制第七条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职数在部门“三定”基础上,体现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按下列标准掌握:㈠人员编制2—4人的设一职;㈡人员编制5—15人的可设一正一副;㈢人员编制15人以上的可设一正二副;第九条任命、聘任、选任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领导职数的,须经组织、人事联席会研究批准,否则无效。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期/试用期考核、培养、晋升及淘汰流程,为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管理职系所有岗位及新进干部的管理。

三、职责权限1、总裁办:负责对各项干部管理工作的审议、批准工作;2、经营管理委员会:为保证干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养、晋升及淘汰的归口管理。

3、综合办公室: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养、晋升及淘汰的组织及执行工作。

四、原则1、干部选拔原则:坚持先内部竞聘、后外部招聘原则;选拔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谨慎筛选、以德优先原则;2、内部竞聘原则:原则上在公司入职一年以上,上年度综合评定在B级以上,现任或过往工作经历中有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内部竞聘1、内部竞聘流程:综合办公室发布空缺干部岗位竞聘信息→符合条件者报名→综合办公室组织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撰写竞聘报告→综合办公室组织任职资格评定→经营管理委员会确定人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岗位调动,新岗履职,进入考察期。

2、内部竞聘要求(1)交付部门、销售部门须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资格审查项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条件不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行政职能部门视专业情况共同确定是否采用笔试;(2)竞聘报告主要围绕个人履历、以往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认知、未来工作设想、过往工作经验在新岗位推广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描述。

经营管理委员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用现场竞聘答辩的方式;(3)综合办公室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任职资格评定,通过全面调查了解竞聘者胜任素质,形成专门报告供经营管理委员会决策。

任职资格评定具体参照《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4)内部竞聘最终人选从竞聘者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竞聘报告评估成绩、任职资格评定成绩综合排名靠前人员中产生,并由经营管理委员会集体商议,形成最终决策意见;(5)人选确定后,启动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进入新岗考察期。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务任免旨在依法合规、公开公正、选贤任能、科学管理、激励干部、激发创新,真实反映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各级干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组织发展和服务全局中的作用发挥。

第三条干部职务任免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科学斟酌的原则,坚决反对一刀切、拉关系、捞亲戚、选老同学、排山倒海和高支出等不正之风。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开报名、择优录用,选拔依据是干部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干部选拔程序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任免等环节。

第六条干部申报(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干部任免程序的,应当进行干部申报。

(二) 干部申报应公示通知,吸引广大干部报名,公示广泛参与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干部资格审查(一) 干部选拔机构对申报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 干部资格审查应公开透明,确保无歧视、无偏见。

第八条干部考核(一) 在干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干部考核。

(二) 干部考核应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

第九条干部选拔结果公示(一) 干部考核结束后,应当公示干部选拔结果。

(二)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干部任免程序(一)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期满,经上级机关批准后,进行干部任免。

(二) 干部任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守政治底线、荣辱观念、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等原则。

第三章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与方式第十二条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主要包括干部选拔考核结果、组织工作需要等。

第十三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方式主要包括正式任命、临时委托、代理或轮岗。

单位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任免管理制度一、干部选拔的基本原则1. 干部选拔应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领导权,干部选拔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组织制度。

2. 干部选拔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干部选拔工作应当坚持选拔优秀人才的标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选拔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干预。

3. 干部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德才兼备是干部选拔的根本要求,选拔的干部既要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又要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

4. 干部选拔应坚持选拔用人到岗。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根据组织和机构的需要,结合干部的实际情况,科学评价干部能力,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把干部任命到适当的岗位上。

二、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要求1.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原则。

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任免决定必须依法依规提出、审查、决定,并经领导机构或者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公正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公正、合法、公平,任免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有干预、弄虚作假等行为。

3.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透明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透明公开,任免决定必须及时向干部及组织和机构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监督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接受有效的组织和监督,确保任免决定合法无误。

5.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稳妥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确保任免决定的稳妥性,尽量避免出现任免决定错误、失误等情况。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主体和责任1.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依法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是组织和机构,各级组织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干部本身的发展。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注重干部的培养、成长和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干部事业发展的条件。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晋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和《领导人员职数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晋能组人字〔2014〕261号),结合晋能电力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晋能电力集团干部任免实行分级管理。

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干部范围为: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副职,晋能电力集团非发电直属企业班子正职、副职,地电公司、资产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所属企业班子正职。

第三条干部职数配备(一)晋能电力集团本部实行大部制设置,原则上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二)配电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4-5人。

(三)晋能电力集团其他全资控股公司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3-5人。

(四)各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理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总师1-3人。

第四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论、重实绩、重发展的原则;(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五)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的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所属企业班子正职的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8周岁。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干部任命具有最终决定权,负责审批公司高层领导任免。

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干部任命工作,对干部选拔、薪酬管理及其绩效考核进行全面监督。

三、公司领导团队:承担对下属干部任免和考核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干部选拔一、选拔方法:干部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正常选拔行为。

二、选拔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应当尊重干部的知识、能力、品德和业绩,实行多方意见协商,确保选拔程序公平公正。

三、选拔条件:干部应当具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等素质,同时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选拔结果:根据选拔结果综合考虑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最终的干部选拔结果。

第四章干部任免一、任免程序:对于公司干部的任免,应当由公司领导团队准备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报经人事部门备案。

二、任免条件:任免干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干部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任免权限:公司领导团队对于部门下属干部的任免应当实行区级内部管理,并报经总部相关部门备案。

四、任免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任免程序,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免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五章干部考核一、考核内容:干部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的领导才能、业绩成果、廉政建设、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核结论。

二、考核方法:采取360度评价、考核记录、考核面谈等方式进行干部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结果: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四、考核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考核程序,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六章干部培训一、培训内容:公司应当根据干部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二级机构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区直属事业单位、桥中、双中、双小及区医院除外)。

第三条选拔任用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㈠党管干部的原则;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㈥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选任的职务实行选任制。

第五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是管理全区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主管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系统二级机构领导干部。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权限第六条为了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体现归口管理的原则,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如下:㈠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机关等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㈡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等内设机构及其事业单位(双桥中学、双路中学、双路小学、区人民医院除外)领导干部的管理。

第三章职数控制第七条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职数在部门“三定”基础上,体现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按下列标准掌握:㈠人员编制2—4人的设一职;㈡人员编制5—15人的可设一正一副;㈢人员编制15人以上的可设一正二副;第九条任命、聘任、选任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领导职数的,须经组织、人事联席会研究批准,否则无效。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担任职务的领导干部任免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任免干部职务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注重选优配强,突出德才兼备,着眼遵纪守法,重视实干能力,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四条重要任务任免干部职务是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

任免干部必须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做出正确决策,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公信力。

第五条领导责任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任免干部职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六条工作规划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划,明确工作内容、任务、时限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调研论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作。

调研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

通过听取意见、查看档案材料、组织述职评议等形式,全面了解被任命或有意任命干部的情况。

第八条听取意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广泛听取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群众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述职评议、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报告审查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将有关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审批机关。

报告内容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及听取意见的情况。

审批机关应认真审核报告,依法依规做出决策。

第十条公布任免结果任免干部职务后,应及时公布任免结果。

公布结果应公平公正,不得泄露被任命干部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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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2.1 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雇员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2 重视每个雇员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 鼓励雇员团结、奋进、创新,并为爱岗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雇员
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适用范围
适用于编制内实习组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的人事任免。

4.任免权限
表1:组长级以上管理干部对应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干部任免的决定权是在符合干部考核规定的基础上获得的。

如果是违规的提拔任
命及免除干部,上级部门领导至公司最高领导可以进行干涉或者取消任免。

5.任免程序
5.1 通过招聘形式的任免程序:
5.2 通过管理层会议讨论决定的任免程序
重要事例说明:包含工作上的重大贡献、重大失误和违纪等;
管理层会议讨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会议讨论;
决定任免:会议意见反馈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提交任免审批;
任免通知:审批通过,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被任免者和财务发布任免通知书。

5.3 通过提名形式的任免程序:
任免提名:被任免职位的上一级领导向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提名,并将意见反馈到人
力资源及行政部;
考察征求意见: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接到提名信息后于一周内对被任免者的部门同事、
对口部门联络人、对口部门领导、本部门上级领导直至副总经理进行360度考核;考
核内容涉及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团队领导与协作、沟通协调能力、企业文化认同等
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一《360度访谈提纲》。

此阶段任免的干部以是否达到下级认同、同级支持和上级认可为参考依据。

任免审批:将反馈意见总结到《干部任免审批表》(详见附件二),提交审批;
任免通知:审批通过,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被任免者和财务发布任免通知书。

5.4 答辩任命
以上所有任命通知均以任命为实习干部的身份发布,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间待遇暂不做调整,实习期结束前一周进行转正答辩(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完成实习,实施答辩流程),答辩通过后发布正式任命通知书。

以下为实习干部详细答辩流程:


,答辩人员进行回答,提问评委记录问题并对每个问题回答情况进行评价;
,评委评价,并进行评议,主持人记录评议结果;
,评委对答辩人员进行评价,并给出建议与指导;
6.任免待遇调整
所有通过正式任免通知的干部与雇员的薪资待遇与其对应的职位薪级相对应。

调整幅度与规则参考《薪资管理制度》;
经正式转正后的任命干部享受组长级以上福利待遇,如:中午包餐福利,如果干部由于自身原因放弃福利,不做额外补助。

具体相关福利调整涉及以下几方面:
6.1 差别薪资待遇
6.2差别福利待遇(包括过节费,红包等福利费用)
6.3年假天数
6.4 年终优越奖金包
6.5 中午包餐
6.6 水果及其他养生保健品(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6.7 更多的培训学习,锻炼成长机会
6.8 经理级别以上管理层股期权分红
免除的干部则需要取消相关的干部福利待遇,不做额外补助,公司视本人薪资和团队薪资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薪资待遇。

对于免除的干部在基础岗位至少达到3个月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以重新实施任命程序。

7.任免谈话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对正式任免的干部安排访谈。

对于任命的实习干部访谈内容涉及管理干部角色转换、工作开展计划与思路以及可预见困难的心理辅导等,详见附件四;对于免除的干部访谈内容涉及情绪安抚、免除因素分析、待遇调整以及晋升通道的畅通性、预防离职等内容,详见附件五。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相关的访谈记录整理、反馈到部门领导。

8.附则
8.1所有任免资料归入雇员人事档案统一管理;
8.2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8.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解释、维护。

9.附件
附件一:360度访谈提纲
附件二: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三:实习干部答辩考评表
附件四:实习干部任命访谈表
附件五:干部免除访谈表
附件一:360度访谈提纲
360度访谈提纲
附件二: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三:实习答辩考评表
实习干部答辩考评表
说明:1.各评委需将本人提出的问题记录在表格中,并对回答情况进行评价;
2.提问结束后,评委填写评语,并给予答辩是否通过的意见;
3.各评价栏填写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下: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附件四:实习干部任命访谈表
实习干部任命访谈表
1.对于此次任命有什么感受?
2.从一名员工到管理者的转变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3.任命后打算如何开展工作?
4.如何让员工认同你,与你一起为完成部门业绩目标而努力?
5.作为一名实习干部,有预见过这份工作的难点会在哪里?
6.你打算如何克服这些难点?
7.对公司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附件五:干部免除访谈表
干部免除访谈表
1.对于此次岗位调整,有什么想法?
2.你是怎么看待调整的原因?(引导免除者正确分析自我的优缺点)
3.接下的工作有什么思路和计划?
_
4.如何看待管理者与员工的角色区别?
5.在这个角色转换过程中,会有什么可预见的困难?
6.你会再次争取当管理者吗?(讲述重启的通道)
7.待遇方面的调整问题(根据综合考虑决定需要谈这个问题与否)
8.你会因为职务调整而选择离开公司吗?
9.对于公司有什么其它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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