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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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以下是我整理的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员工考勤规范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其次章考勤登记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需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其次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依据详细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别缘由(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需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状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赐予通报批判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状况视为旷工: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赐予通报批判,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需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员工出勤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员工出勤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员工出勤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员工出勤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员工出勤考勤的管理制度1第一条、请销假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那么应请假,书面手续后补。

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展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获得医院开具的休____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前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根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早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前方可休假,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背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早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展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考勤打卡管理办法6篇

考勤打卡管理办法6篇

考勤打卡管理办法6篇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1)一. 作息时间 9:00——18:00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

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 考勤打卡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

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 擅自离岗、旷工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维护办公秩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全体员工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严格、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

员工应严格要求自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各部门领导应加强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确保本规定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1. 常日班(部门办公人员):7:30—11:30,1:00—5:00;部门经理:8:00—11:30,1:00—5:00。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天休息,但需安排值班。

2. 常日班(销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3. 各副总的考勤按人力资源部特殊规定处理。

4. 销售热线人员和总机接线员需提前10分钟上班,延迟10分钟下班。

考勤实行每日四次打卡,分别在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时间各打卡一次。

各部门需每月1—3日提交书面考勤记录至人力资源部,具体考勤标准以考勤机显示为准。

除特殊情况外,每月8日公布考勤结果,10日为考勤申诉日。

漏打一次视为迟到早退,漏打两次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连续两次打卡时间在半小时内无效,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第六条迟到、早退1. 规定上班时间两分钟后一小时内到职视为迟到;2. 规定下班时间前一小时内离去视为早退;3. 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日工资,以此类推。

4. 因不可抗力(如车祸、意外伤害等)导致无法准时到职的员工,经部门领导核准并副总经理批准后,可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如有虚假,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规定处罚,记入年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人事务需亲自处理时,可申请事假,但需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两天以上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并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6篇)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6篇)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6篇)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篇1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08:30 ---- 12:00 13:00 ---- 17:00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08:30 ---- 12:00;(三)每周休息一天;(四)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

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

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

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聘用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方式第四条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考勤采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或考勤机打卡等方式,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第三章考勤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考勤内容包括:上班、下班、请假、出差、加班、值班等。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考勤要求:(一)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出差、加班等特殊情况,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考勤登记与公示第九条各部门负责考勤登记,建立考勤档案,确保考勤记录完整、准确。

第十条考勤档案应定期向全体工作人员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考勤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五章考勤管理与处罚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擅自离岗: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旷工: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20%。

(四)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机关人事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人事部门。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机关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员工作息制度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作息制度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作息制度及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八小时的工作制度,标准作息时间是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7:30。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上班进行签到,严格按照上班时间进行签到。

二、考勤管理
公司由出纳人员对公司出勤情况进行逐日记录,内容按出勤、迟到、病假、事假、旷工等情况分别记录考勤记录表上,其他情况如实反映。

a迟到
1、迟到10分钟以内,迟到一次扣10元
2、迟到30分钟以内,扣20元
3、迟到30分钟至1小时,扣30元
4、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b早退
1、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10元
2、早退30分钟以内,扣20元
3、早退30分钟至1小时,扣30元
4、早退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c旷工
1、旷半天扣1天工资
2、旷1天扣2天工资
3、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5天,作为自动解除
合同处理
d请假制度
1、每月每人可以带薪请假一天,但如当月请假超过一
天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工资(例如当月请假2
天,就扣2天工资,请假3天就扣3天工资,包括
公司给予的带薪假一天也要扣除工资)
请假1至3天,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求同意且须经
2、过批准,附上请假条
3、请假3天以上,须请示董事长
4、外出、公干出差、公差必须在出纳保管的登记表去
登记并且有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和批准。

考勤办法管理制度

考勤办法管理制度

考勤办法管理制度考勤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管和统计,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下面将介绍一种考勤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控员工的出勤情况。

一、考勤范围和对象考勤范围包括全体员工,在公司内任何部门、岗位上工作的员工都需要进行考勤。

二、考勤方式和时间1.考勤方式可以包括刷卡、登记表、电子签到等多种形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采用的方式;2.员工需要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完成考勤,具体时间由公司决定,一般为上班前15分钟到上班后15分钟。

三、请假制度1.员工请假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通过的请假需要填写请假单并由上级签字确认;2.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要向人力资源部假期管理专员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材料;3.请假时长超过规定次数的,将会影响年度考核和奖惩。

四、迟到早退处理1.迟到早退包括迟到、早退及无故旷工;2.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处理,包括扣除绩效工资、扣除年终奖金、取消奖励等;3.迟到早退情况严重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五、加班管理1.加班需要经过上级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2.加班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3.加班时长累计到一定程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调休或奖励。

六、考勤记录和统计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管理系统,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性;2.每日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正常上班、迟到、早退、请假和加班等;3.每月进行考勤统计,制作考勤报表,并在公司内部发布。

七、考勤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解读考勤制度,使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考勤相关规定和制度。

同时,公司可以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以上是一种考勤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细节需要根据每家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也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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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人事管理工作,严格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特重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工作人员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主体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人事监察股是我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考勤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考勤员,负责登记并核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

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

各单位应将思想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确定为考勤员。

第七条局机关各单位考勤员应当如实登记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实签名的月考勤登记表及工作月志,在次月5日前报人事监察股审核、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考勤员应当如实登记本所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将经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核实签名的月考勤登记表,在下个季度7日前报人事监察股审核、备案。

第三章日常考勤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条人事监察股将不定期通过机关视频监控对分局机关、南桥所和中华所进行抽查上、下班情况,其它工商所上、下班情况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抽查。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上班因公外出,需履行报告制度。

一、股长外出1天以内(含1天)的,向其分管局长报告。

二、股、所长外出1天以上的,向局长报告。

三、股级以下干部外出的,应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超过2天的,向分
管局长报告。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缺勤的,视情节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其日常考勤由其实际工作或学习单位负责。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第十四条本局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

具体如下:
一、年休假: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婚假: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3天。

三、产假:女工作人员生育,产假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

四、探亲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亲、母亲居住地相距80公里以上的,可以享受以下探望亲属的待遇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途中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五、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

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的,应有医生诊断及建议休假证明,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一般工作人员以及副股长、副所长请休假的,2天以内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向分管副局长报批。

工商所所长、股长请休假的需向局长报批。

特殊时期的请休假以通知为准。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所有请休假都应通过OA请假程序报批。

第五章会议考勤
第二十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喧哗,关闭各种通讯工具。

第二十一条会议签到由主办单位负责,会后交人事监察股备案。

第二十二条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事先向主持该
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并告知主办单位。

第二十三条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视作旷工处理。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人事监察股应当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出勤、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公布上一季度的考勤情况。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违反考勤规定应当相应扣发工作性津贴:
一、工作人员一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按50%发给,月平均年终岗奖停发;超过10天或旷工2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和月平均年终岗奖停发。

二、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工作性津贴和月平均年终岗位奖金停发。

三、工作人员旷工1天的,当月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旷工累计超过2天(含)的,当月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停发。

第二十六条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1个月、请病假超过2个月、旷工1天以上(含1天)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第二十七条对连续旷工4-6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14天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

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旷工合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十八条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代人签到的,视情况对当事人按违反考勤纪律处理。

第二十九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当辞退。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考勤纪律或屡教不改的,所在单位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未能按本规定进行考勤管理、监督、检查、虚假考勤记录、被主管领导发现后仍不改正的,予以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新考勤办法制定后,湛赤【2014】19号文件停止执行,本办法由人事监察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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