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工作联络管理办法

内部工作联络管理办法
内部工作联络管理办法

内部工作联络单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交流,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同时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解释

1、本联络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平级之间的书面沟通。

2、下级向上级汇报采用书面报告及请示的形式。

三、使用范围

1、遇到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其它部门解决时;

2、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

3、所需解决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答复时;

4、所需处理的事情需有书面记录时;

5、其它需要使用《内部工作联络单》情形;

6、如涉及多个部门沟通可采用会议的形式。

四、职责

1、发文部门:对《内部工作联络单》上所陈述的事件进行及时追踪与监督,并

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

2、接收部门:接收部门负责人对《内部工作联络单》上所需要完成或协助的事

项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将事件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五、操作流程

1、发文部门负责将需要处理的事件准确完整地填写《内部工作联络单》。

2、发文部门负责人可直接向发文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提交《内部工作联络单》,

接收部门如无异议时签字接受工作任务,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处理方法和时间;若接收部门不配合发文部门可直接报总经理。

3、发文部门有权对接收部门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接收部门完成的效果要随时

掌控,提前发现问题。

4、《内部工作联络单》上的事项如不能完成的,接收部门必须提前与发文部门协商

修改相关《内部工作联络单》的内容。

5、《内部工作联络单》上需要处理的事项完成后,由发文部门在《内部工作联络单》

上记录完成的结果如何,以供今后工作参考。

六、要求

1、上海公司和晋城公司在内部工作管理中,均应参照此规定进行管控。

2、上海公司与晋城公司之间的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均应参照此规定进行。

3、本联络单可作为业务信息沟通与业务要求落实的跟踪检查备份;如对质量信息

的反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督促与检查。

4、本联络单一式两份,发文、接收部门各留一份以供追踪工作进展。

5、本联络单作为公司日常工作检查考核内容的依据之一。

七、备注

1、本规定由上海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修正和管理。

2、晋城公司参照此规定,进行转化落实。

3、本制度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八、附表

《内部工作联络单》

上海行践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批准:周建华审核:周建华编制:行政人事部

发至:董事长、总经办、各职能部门和晋城公司

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确保程序到位、合法,操作简便、可行。 二、联系单管理和监督 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联系单编制原则 工程联系单以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原则。 四、工程联系单分类 工程项目联系单分为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设计院签发联系单、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三大类。 五、联系单办理情况 (1)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2)有利于缩短工期。 (3)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情况。 (4)勘测设计资料不详,或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 (5)有利于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保等管理工作。 (6)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 六、经营班子的工作职责 (7)审核批准工程联系单工作程序。 (8)审核批准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 (9)审核批准有异议的联系单。 七、工程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预算部等相关部门审核联系单的签发原因,对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 (2)负责确定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类别。 (3)负责联系单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预算部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造价审核和结算工作。 (5)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6)负责工程项目联系单的收发、整理、归档。 八、预算部的工作职责 (1)参与论证联系单签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负责工程联系单的造价核算和结算工作。 (3)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造价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九、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1)其它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单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一、由建设(代建)单位签发 因使用功能需求、或建设单位(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且无需设计确认的变更。 二、由设计院签发单位签发 (1)规划、人防、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变更。 (2)专家论证要求的变更。 (3)因图纸存在设计缺陷或图纸会审引起的设计变更。 (4)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的变更。 (5)其他合理化建议。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1)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2)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3)因工程或施工实际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 (4)其他合理化建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三盯工作管理办法

三盯工作管理办法 防障措施的“三盯”工作:“盯紧、盯死、盯到底”虽是老话重谈,还是再三强调要提高“三盯”认识,端正态度,责任到人。负责“三盯”的人员是消除隐患点的关键人物,必须做到“心到、身到、眼到、手到、口到”。围绕这“五到”的具体细节,一丝不苟地处理好“三盯”过程中每个环节,对“三盯”重要地段由有经验且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实施,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和加强。才能化解各种危险因素的发生。 一、事前申请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和图片,内容要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三盯工作时长等。用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上报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汇报先安排再走流程。 二、三盯现场工作要求 1、光缆警示保护要求

(光缆警示示意图) 1)、以光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树立警示标志带,标示出光缆位置、走向及禁止施工的范围; 2)、在光缆中心线上,每隔20米树立1块警示标志牌。 3)、在两侧警示标志带分别设立三盯工作责任牌,标明线路名称、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2、三盯人员现场工作要求 1)、“三盯”:盯死、盯紧、盯到底 2)、“四有”: ⑴有措施,针对外力施工有详细的保护方案,工作进度记录。 ⑵有标志,警示标志完整、现场三盯人员佩戴帽子、袖章、马甲等身份标志。 ⑶有记录,每日三盯工作必须有现场施工影响情况记录,三盯人员交班时间记录。 ⑷有看守人员,三盯人员必须在现场盯守,督察以5分钟到达三盯现场为评判是否脱岗标准;机械施工在技术人员允许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跟随机械实施近距离三盯。 3)、“四不离”: ⑴施工单位或个人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离开现场; ⑵施工机械不停机,不离开现场; ⑶施工人员不下班,不离开现场; ⑷外力影响未结束,不离开现场。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 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用与计价管理,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重大事项联系单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增加或减少造价2万元以上;延长或缩短工期一周以上;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整体外观效果;换用或新增主要材料设备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提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情况,加强施工前的图纸审查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在工程联系单中说明需要事先协商或联系的事项。 施工单位在工程联系单中列出的项目名称,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它项目的划分设置规定,并说明各项目的特征。提出合同外新增项目、桩基等隐蔽工程的变更,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其格式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留出其它参建方签字、盖章的“一致意见”栏。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和管委会的意见,及时提出工程联系单,对施工图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充,以免延误施工,引起争议和索赔。 较大型工程的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代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联系单办事事项。 对于工程设计更改,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暂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七条因管委会自身要求或出于优化设计、改变材料设备等需要,由有关处室提出相应

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目标管理,方便上下级快速了解下属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填写要求: (一)工作日志需按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日志和规定格式来填写。 (二)工作日志原则上采用每日8小时工作制记录,应当连续记录,写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保持记录全面完整、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三)工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问题的处理,工作总结及心得体会等,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了什么事,进度怎样,结果怎样,未完成什么原因等。 第三条、操作细则 (一)工作日志实现逐级检查制度,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技术员执行天工作检查,批阅:总经理对经理级人员执行月(每月10号前月例会前对上月)检查、批阅。对于检查工作日志发现问题的,及时交流沟通,辅导下属。 (二)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对当前的工作进行描述并继续列入次日工作计划中,以便保证工作的连贯性。 (三)将工作日志表随身携带,以便随时提醒自己工作项目及重点。 (四)工作日志将作为月考核,年度考核依据。 第四条、印制、领取、提交、保管 (一)工作日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印制。 (二)工作日志由所在部门经理每月统一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一次。 (三)经理级工作日志每月6日前提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交总经理审阅,11日返回本人。 (四)工作日志属工作记录,不准随便放置,缺页少页均属扣分依据,每页50元。(缺4页扣一分)不按时上交者罚款200元(罚两次扣一分)。 (五)项目部技术员工作日志由项目部自行保管,年底统一上交总经办存档保管。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目标 为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其它部门知晓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包括: 1、工作联系单确定的工作要求; 2、正式发文、通知确定的工作要求。 (统称工作联系单) 三、职责 1、工作发起部门: (1)对要求处理的工作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监督; (2)对工作的完成效果随时掌控,提前发现问题; (3)必要时可追发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系单,进行督促进度。 (4)因跟踪不利造成《工作联系单》延误的与收文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2、工作接收部门: (1)对接收到的《工作联系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订要求; (2)对签收确认的《工作联系单》要求完成或协助的工作按要

求处理; (3)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 (4)工作接收部门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系单》负主要责任。 四、流程管理 1、工作联系单的填写要求: 工作联系单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A、B、C三类。 工作联系单内容应包含:发单部门、发单时间、工作主题、联系单类别、工作要求、办结时间等要素。 同一工作联系单,收单部门为多个部门,且各部门负责不同工作内容的,应分别写清楚工作要求和要求办结时间。 2、工作联系单的发起: A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B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C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审核签发。 3、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接收: (1)收单部门应根据工作联系单内容,首先进行签收,工作联系单不需要回复时,可不做闭环跟踪处理,接收部门签收回复即可。工作联系单需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部门需签收确认,并回复处理承诺。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0219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1.17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4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采集和审核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应当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

联络员管理办法最终版.doc

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分、子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联络员。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 第三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了解本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能够做到上传下达;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电脑操作技能。 第四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行政人员或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等人担任,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经公司审批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四)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集团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等任务连续三次未报送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司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公司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对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参加公司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集团公司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重要工作动态,反应各单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及各项诉求; (三)集团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联络员例会制度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主要任务为: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通报、交流各单位相关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等。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应告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委派其他人参加。 (三)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第六条联络员例会要求 (一)联络员要准时参加会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使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开展规范、有序、高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便于公司督办并计入绩效考核,切实有效解决企业运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肠梗阻”问题,并有据可查。 二、适用范围 各单位之间发生交叉业务关系或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工作配合协办等,启用本工作联系单。 三、主要职责 (一)各单位负责人为落实工作联系单内容要求的直接责任人; (二)企管部为工作联系单的督促、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的工作联系单执行情况进行协调、监督以及处罚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联系单是各单位之间相互进行工作联系的有效凭证。原则上需要其它各单位配合的工作都必须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 (二)工作联系单中应明确说明需要对方配合的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及完成标准,完成时间应根据工作任务实际,发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双方责任人充分协商签字认可后确定在合理范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工作联系单的发出人与接收人必须是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出差或请假,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请示第一责任人签字执行; (四)工作联系单签字完成后,一式三份,发出单位、接

收单位各存档备查一份、报企管部备查督办一份; (五)收到工作联系单的各单位,应按工作联系单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在工作中出现新问题或存在异议,应在第一时间内对发出单位提出质询或向分管领导申请协调,协调解决意见及时报企管部; (六)工作联系单完成情况将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效率及质量的标准之一,列入各单位的月度绩效考核,企管部将不定期对各子公司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因此,工作联系单中工作内容完成后发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验收完成情况,发出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结果评价处写明接收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如按期限按要求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则存档即可,如发生未按期限或标准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由发出单位提报企管部,由督察办调查核实后进行相应考核或处罚。 (七)工作联系单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规则为 ****-2020-001; (八)各单位在接到工作联系单后,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工作大局出发,第一时间协助配合发出单位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影响工期和整体工作推进运营,否则公司将严肃处理; (九)联系单为公司内部工作交接、办理的重要凭证,各单位在工作办理完结后,必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案留查。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XX电厂XX工程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编写:XX 审核: 批准: XX年XX月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XX工程联系单的管理,保证各级机构的正常运作,为整个 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确保各项施工任务的顺利开展 和竣工资料顺利移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工程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包括XX工程各部门和监理 单位、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施工单位的各种联系单发送和接 收。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XX工程各部门、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制造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工作协调和联系,不适 用于合同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确认。 3.职责 3.1. 工程部文件管理工程师负责XX工程各种工程联系单的发放、接 收、扫描上网和统计。 3.2. 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审核及编号。 3.3.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工程联系单的批准。 3.4. 被联系部门、单位负责人监督工程联系单工作的执行。

4.相关文件 4.1.《XX工程文件编号管理规定》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编制 5.1.1 工程联系单必须采用标准格式使用宋体四号字统一打印,部分 关键字眼可以加黑处理。 5.1.2. 工程联系单的编写和审核由各部门、单位负责。 5.1.3. 各部门、单位必须在工程联系单上按要求编号。 5.1.4. 编号原则可参照《工程文件编号管理工作程序》执行。 5.1.5. 工程联系单要求一式四份原件,如送交单位多,可根据情况增 加,但不得少于四份。 5.2. 工程联系单的发送和接收 5.2.1. 业主发送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由业主工程师 起草后,从工程文件管理工程师处取号,经业主各部门负责人 批准,然后交给工程文件管理工程师登记后发送给监理单位(一 般要四份原件),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送交给施工单位,施工单 位答复后,留一份原件,然后将其它原件送交给监理,监理留 一份原件,剩下一份原件返回给业主。工程联系单由文件管理 工程师接收后,原件存档并扫描上网,复印件送交给相关部门。 5.2.2. 施工单位发送给业主的工程联系单。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 送交给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签署意见后发送给业主,由业主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与范围 1.1为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单位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 2.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总承包商。 2.3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

2.4总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联系。 2.5总承包商提出请业主向有关部门或其它外部单位联系,不涉及办理工作票的问题。 2.6设备制造商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 2.7工程协调的其它问题。 3.工程联系单的编码原则 普通工程联系单的编号,原则上按资料室规定的制度进行编排。 4.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原则上“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必要时相关单位或部门会签。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授权签发人名单,由各单位书面提出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5.工程联系单的处理 工程联系单中“主送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2天内回复意见,交由档案管理室分发处理。同意该意见并能立即完成或限期完成的应在回复意见中注明完成日期。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牵涉到经济费用超过设备管理部处理权限时,应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并回复。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1.目的 1.1工作日志是实施目标管理的一个工具,方便上级快速了解下属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指导、激励员工努力提高技术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达成工作目标。 1.2工作日志帮助员工学会时间管理,做到事事有计划、有安排,明确工作方向和节奏,加强自我监督,培养自我总结与规划的习惯,提升工作能力。 1.3工作日志建立上下级间一种正式书面沟通方式,有利于提升组织绩效。 1.4记录工作日志,有利于岗位工作交接、工作追溯,形成员工工作档案和公司成长档案。 2.填写要求 2.1工作日志需按公司统一要求的工作日志和规定格式来填写。 2.2各位每天必须填报电子档《工作日志》,于当日21:00前以邮件的形式等方式交给直属上级。如遇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时,工作日志可延迟到晚上22:00前上交,没有条件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以最快的时间或在回公司后1天内及时补交。 2.3工作日志原则上采用每日实际工作制记录,应当连续记录,写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保持记录全面完整、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2.4工作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疑难问题的处理,当日工作总结、次日工作计划及心得体会等,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了什么事,经过怎样,结果怎样,未完成什么原因等。

3.检查与考核 3.1工作日志实行直线领导逐级检查制度。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执行日工作检查、批阅。直属上级每天批阅工作日志后,要签署评价,发现问题的,及时交流沟通,辅导下属。 3.2工作日志考核标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 3.3工作日志作为员工负激励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负激励,1分对应10元人民币)。 3.4如工作日志无故不交或其他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提前打招呼者,当月首次负激励50元,以后每次翻倍负激励,当月超过3次(不含3次)者,除正常负激励外,扣发当月月度整体达成率绩效工资。 4.附则 本规定自2014年12月实行,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银光集团银光麦饭石矿泉水销售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内部联络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内部联络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 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各部门内部在协助沟通不畅情况下的相互书面沟通,以 此作为公司评判责任的依据。 三、术语 1.工作联络单:指公司内部所有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所产生的沟通形成书面化的规范表格。 2.协助指令:指请求一个或多个部门给予本部门的协助的书面沟通。 3.工作指令:指上级对下级传达非口头性指令的书面沟通。 4.事件跟催:指相关部门之间两次以上口头沟通未能达成时采取的书面沟通。 5.申诉建议:指各部门或个人对公司、部门的建议,领导或监督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 不合理现象所使用的书面沟通。 四、职责 1.发文部门 A.发《工作联络单》时需给予受文部门《工作联络单》副本/复印本; B.对上述要求处理的事件,及时进行过程追踪与监督; C.根据时间期限,对完成情况做出简单评价。 D.发文部门发文时必须由发文部门负责人签字。 2.受文部门 A.接受发文部门发放的《工作联络单》时,妥善保存副本,以便发文部门追踪做佐证; B.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通知内部相关人员,放置部门内看板或显眼处,直至联络事 宜完成后进行存档处理; C.受文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联络单》上要求完成或协助完成的事件按要求保质保量的 处理,对处理过程要实时监控。 D.原则上,发文部门发出的联络函只对受文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人由受文部门负责 人安排。 3.审计部:对于发文部门与受文部门有争议的事宜,参与协调并完成。

五、流程 1.发文部门根据需要处理的事件准确简要填写《工作联络单》内容,注明《工作联络单》 性质。(协助指令/工作指令/事件跟催/申诉建议/其他); 2.发文部门负责人经过沟通后向发文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提交《工作联络单》,受文部 门对事件没有异议时签字,表示接受任务;经过双方共同商讨仍有异议时,由审计监察部参与协调,商讨处理方法及处理完成时间,进而按以下规定执行: A.发文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受文部门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受文部门完成的效果及 进度随时掌握,提前发现问题; B.受文部门如无客观原因不能准时完成,发文部门可发放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发放 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务必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知悉并签字; C.发放跟催性《工作联络单》后,仍不能准时完成的情况下,可直接交由审计监察部 负责进行追责。 3.5受文部门完成《工作联络单》上的事件时,发文部门经过验证,在《工作联络单》上 注明完成情况,以便供考核做出依据。 4.发文部门对未按期或按要求完成的《工作联络函》,复印后交审计监察部备存,审计监 察部根据联络函对各部门“部门协作”指标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反馈给人资进行绩效成绩汇总。 六、承责方式: 1.对发文内容不理解,不沟通而延误工作,视为接收人工作延误责任,每延误一天扣2分; 2.无理由拒不签字接收或回复,报审计监察部,从下发当天开始,每延迟一天扣5分; 3.根据双方确定的完成时间,未能完成联络工作,每延迟一天扣1分; 4.涉及多部门联合解决的问题,受文单位可提出自己的意见,由发文单位牵头相关方共同 提出解决方案,此种情况受文人可拒绝受文,如发文方未牵头解决采取推诿的方式,受文方可向审计监察部投诉,发文方扣5分, 5.审计监察部在接到相关部门投诉联络后应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梳理协作关系, 并追究协作不力的责任,不得推诿,否则每单扣5分。 七、内部联络流程示意

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工作流程

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工 作流程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一、目标 为统一公司内部沟通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合作团队,促使沟通更有规范性、时效性、责任性以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其它部门知晓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包括: 1、工作联系单确定的工作要求; 2、正式发文、通知确定的工作要求。 (统称工作联系单) 三、职责 1、工作发起部门: (1)对要求处理的工作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监督; (2)对工作的完成效果随时掌控,提前发现问题; (3)必要时可追发跟催性质的工作联系单,进行督促进度。 (4)因跟踪不利造成《工作联系单》延误的与收文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2、工作接收部门: (1)对接收到的《工作联系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修订要求;

(2)对签收确认的《工作联系单》要求完成或协助的工作按要求处理; (3)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 (4)工作接收部门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联系单》负主要责任。 四、流程管理 1、工作联系单的填写要求: 工作联系单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A、B、C三类。 工作联系单内容应包含:发单部门、发单时间、工作主题、联系单类别、工作要求、办结时间等要素。 同一工作联系单,收单部门为多个部门,且各部门负责不同工作内容的,应分别写清楚工作要求和要求办结时间。 2、工作联系单的发起: A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B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C类联系单:由工作发起部门责任人负责起草,部门经理审核签发。 3、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接收: (1)收单部门应根据工作联系单内容,首先进行签收,工作联系单不需要回复时,可不做闭环跟踪处理,接收部门签收回复即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联系单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指挥部(即业主,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相互来往的工程联系文件,是及时方便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问题的记录文件。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指挥部与参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的管理流程、要求与考核。 第三条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和专职资料员,负责日常工程联系单的分发、接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向设计单位传递有关设计要求、图纸资料交付、设计更改或确认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五条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有关施工要求、质量监督、施工进度、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六条指挥部通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或协调有关问题,适用工程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填写要求 (一)表格内容:编号、提出单位、送单位、填报单位、主题、性质、内容、起草人、签发人、时间等。 (二)工程联系单编号:按照指挥部统一编号填写,顺序号由资料员排列后确定,如“GCLXD-2013-XXX”; 工程联系单必须使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三)工程联系单一般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填写,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如内容较多或为详细说明事宜,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的附页形式。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流程 (一)工程联系单是由各职能组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按指挥部留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准备足够原件份数。 (二)工程联系单由各职能组长审核后,呈送至指挥部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 (三)签发的工程联系单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后,由资料员于1小时内送达各接收单位。 (四)当工程联系单不需回复时,不进行跟踪处理,由指挥部资料员直接送达各主送、抄送单位,由接收单位专人进行签收。 (五)当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及闭环处理时,接收单位应在联系单所要求的时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工程联系单起草人应对联系单回复情况进行跟踪,接到的回复材料要转交资料员一份。 (六)工程联系单需要回复的,一般由主送单位答复,需要抄送单位回复的,要在联系单中注明。 第九条如接收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回复的,由联系单起草人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请分管领导督办,并在协调会或监理会等场合通报批评。如回复晚于规定时限三天以上的,给予500元/次的处罚。如经多次督促仍不回复的,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条指挥部资料员应做好工程联系单的收发记录并妥善保管留底原件和回复材料,建账登记。每半年向综合组进行资料移交 附《工程联系单》

员工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一)通过写工作日志,整理每天的工作经历和思路,评判得失,明白取舍,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二)根据工作日志来分析工作岗位、检测工作饱和度,完善《职位说明书》。 (三)作为支持员工重点工作、岗位职务的履行及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应于集团各一级机构,具体需要书写工作日志的人员名单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履职状况与管理需要确定,经机构负责人确认名单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对于一线操作岗位及个别做例行工作(特指每日工作内容固定,没有变化的)的岗位可以不书写工作日志。 第三条工作日志记录内容 (一)填写内容应重点描述当天的主要工作事项、该事项的工作产出及起止时间点,包括但不限于每天的事项、时间节点、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原因与对策说明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对于连续工作时间少于10分钟的事项可不记入。 (二)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要做本周总结和下周计划,形成书面记录。 第四条书写要求 (一)日志必须当日完成,要求手写且字迹工整易认,且工作事项的结果(产出)描述清晰、尽可能量化,易于工作质量评价与工作数量分析。 (二)出差的职员必须回公司后补写;出差时间较长(三天或以上)时,职员可写“出差总结”来代替工作日志。 第五条上级评价 (一)直接上级评价 直接上级阅读直接下属工作日志,每周一遍,了解下属工作状况。阅读后,即在日志上作批语,人数多的部门可简要。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评价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每周以“随机抽查”或“全查”的方式,确定被检查的职员名单,通知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按规定时间将被抽查对象的工作日志予以集中,人力资源部派人收取。 人力资源部在检查完员工工作日志后的次日,公布被检查的工作日志的质量并进行评价,形成每周的工作日志检查通报并予以通报。 (三)集团人力资源部评价

内部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

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暂行)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便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快捷、规范处理各项事务,依据公司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工作联系程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的责任性及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内部的相互书面沟通。 三、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业务中,各部门安排工作或认为必须要让对方或其他部门知晓、配合、解决或需进行洽商的事项,未达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向相关部门书面转达,就可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联系。它是及时快捷地处理工作中各种业务关系的记录文件。 (二)《工作联系单》是部门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文件,如需回复应说明希望回复日期。 (三)《工作联系单》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多事,所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描述要明确,行文言简意赅,分寸得当。 (四)发出《工作联系单》的部门应在联系单中写清需要联系、协助、配合的相关事项和相关要求。 (五)若部门之间,对配合完成工作有不同意见,由双方共同商讨确定事件处理方法和时间,协商未果,可采用请示公文的形式将相关处理意见及建议,报公司主管领导批示。 (六)接收部门应按联系单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七)所有发出去的《工作联系单》上必须要有编号,以便查询追踪方便。

(八)做好《工作联系单》的归档工作。 四、运行程序 (一)《工作联系单》的提出:由提出部门人员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二)发出《工作联系单》时按所描述的工作内容,发给相应的部门。 (三)发单部门编号后印发接收部门。 (四)本工作联系单最少一式二份,签字齐全后各方存档。 (五)存档时应在联系单后附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措施及处理结果。 五、执行日期 自公司正式下发文件时,开始执行。 附件:内部工作联系单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5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于业主各部门、总承包商和项目监理单位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 2.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2.1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总承包商。 2.2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单位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需通知总承包商。 2.3 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 2.4 总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业主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请示或直接与其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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