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研究

合集下载

浅谈服务型政府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原则

浅谈服务型政府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原则

浅谈服务型政府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原则当代行政正不断趋向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与要求,以“管理主义”为主导理念的新公共管理范式逐渐受到以“责任中心主义”为价值核心的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批判和取代。

顺应世界大势并联系中国现实,2004年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专项阐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在我国日渐深入。

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1]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职能、制度、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统治型”、“管治型”政府都有根本性转变。

其关键在于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为,其特征是突出强调行政伦理及其制度化建设。

因为,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培养和完善行政伦理人格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条件。

特别是针对我国目前行政伦理失范的种种表现,建立、完善并有效的执行体现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精神的制度体系尤显紧迫。

一、行政伦理制度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之要1. 构建行政伦理制度是社会治理模式变化的需要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史,是以统治型、管治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为基本发展模式的。

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是统治型国家治理模式,由于统治阶级与人民利益的根本对立,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只能以控制社会为己任,自上而下的统治是政府治理的最主要的特质,统治是其思维和实践态度。

通过政府机构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垄断性和强权性的管制活动而将“官本位”和“权力本位”推向极致。

作为真正的制度框架—权制的幌子,行政伦理思想少有广泛而实际的应用,行政伦理制度化也基本是思想家的空想或是被统治阶级用做实现权制的工具和手段。

和谐社会视域下中国行政伦理建设途径探究

和谐社会视域下中国行政伦理建设途径探究

期 的 中国, 由于受经济 、 治 、 政 文化等诸 多 因素的影响 , 国公共 行政领 域呈现 了一 定程度 的伦 理 失范 , 我 这对 于社会 生活
的 影 响 是 深 刻 的 。能 否 有 效 地 从 根 本 上 遏 制 行 政 伦 理 失 范 , 直 接 关 系到 我 国公 共 行 政 实践 的成 效 、 系到 人 民群 众 根 将的涵义
心内容 , 礼法并用是行政伦理的外在保障, 修身正己是为政为官的先 决条件。问题与困境表现为 : 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 解不开的人伦
文化 隋结 , 等级身份行政伦理体系 , 忽视伦理制度的构建 , 忽视法律 制度的建设 , 强调个 ^ 道德, 忽视社会公德的建立 , 强调主观责任, 忽 视客观伦理要求, 怀有大同理想 , 忽略社会发展要求 , 缺少 民主 自治 观念, 注重血缘关系, 缺乏民众 监督意识 。我国f 亍 政伦理建设的 启示: 应重视对官员的道德教化 , I 弓 导官员加强 自我修养 , 切实树立 以人为本的理念 , 赋予伦理教化一定强制力, 建立有效的监督考察机 制, 注重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 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建设 , 转变权力本位 思想, 树立平等观念 。 可见 , 在我国, 行政 伦理并没有十分健康 和牢固的社会基础。
地说是公共行政领域 中的伦理 , 以说是政府过程中的伦理, 也可 而也 有学者把行政伦理理解为行政人员的职责伦理。行政伦理 , 在某种 意义 即“ 治国” 的伦理 , 即行政机关和全体公务人员在治理 国家的 过程中, 在公共行政领域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意识 、 道德规范 以及道 德行为的总和。除. 此之外, 张国庆则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探讨了
内蒙古农业 大学学 报( 社会 科学版)
J ua 0 I e M∞8 iA uu U 邺 i Sd l d n ̄ t n a nl f nr n [a c1 d d t 0 a S ec 砒 b )

行政伦理

行政伦理

浅议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摘要:本文通过对行政伦理的内涵和现在我国存在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说明行政伦理水平的提高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并对如何提高公务伦理水平、防止行政伦理失范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伦理行政伦理失范提升途径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设,以德治国”。

实施“以德治国”在本质意义上就是要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的竞争逐渐白日化。

这就要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势必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和决策能力,对公务员人力资源开发和公务员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伦理作为公务员内心的道德规范和约束更成为我国政府所要关注的焦点。

如何提高行政伦理水平是我国当今政府要切实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行政伦理的内涵及意义(一)行政伦理的概念公务员作为大量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在行政伦理建设中起着基础和主体性的作用。

行政伦理,是指国家公务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行为道德规范、行政伦理制度、价值观念模式等的总概括。

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共行政人员所应遵循的行政伦理要求,也包括作为群体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应遵循的行政伦理要求。

它是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一整套伦理和道德规范的总和,这些规范以公共行政职业自身的伦理道德为以伦理学的规范和准则为辅,其内容体现在公务员的义务、责任、纪律、权力服从关系、合理的行政程序、技术规范等方面。

(二)行政伦理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行政伦理作为人类社会行政文明的价值内核和价值基准,对行政文明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具有导向、规范和终极价值作用。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出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伦理方面的论文.doc

行政伦理方面的论文.doc

行政伦理方面的论文行政伦理是公共伦理、职业伦理的一种。

依据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分为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其中伦理就是一种非正式制度。

以下是行政伦理方面的论文,欢迎阅读。

行政伦理方面的论文1 【摘要】:行政伦理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本文分析行政伦理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指出当前我国基层行政伦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中国基层行政伦理建设对策。

【关键词】:和谐社会主义行政伦理建设对策一、基层行政伦理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概念,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行政伦理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基层行政伦理促进和谐社会经济发展。

国家公务人员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进行科学的经济决策的重要条件是具有较高的行政伦理素质。

如果没有具备较高的行政伦理素质,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要发展经济几乎是不可能的。

此外,政府良好的诚信形象,也将促进社会公众对国家的信心,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基层行政伦理促进和谐社会的政治发展。

具有较高行政伦理水平的政府体现为一种文明的政治理念,它要求政府是一个公正、透明、法治、责任、廉洁的政府并体现出平等、正义等进步价值。

政府守信、公正、公平也是政治制度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基层行政伦理促进依法行政。

只有政府信守"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承诺与行政理念,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最高权威,才能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国,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二、当前我国基层行政伦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广大国家公务员的道德风貌发生了积极的转变。

他们不仅保持和发扬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道德宗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而且,一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念也正初步形成。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基层行政伦理仍存在一些问题:1、政府信用缺失。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桑天来来源:《山东青年》2017年第05期摘要:行政伦理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而且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道德失范现象,如贪污、腐敗、卖官鬻爵、行贿受贿等现象在行政活动中随处可见。

因此,要进行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发挥社会各阶层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行政伦理;体制改革;行政主体;道德规范我国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使得行政管理领域出现了很多行政官员的道德失范现象。

这都不利于我国法制社会的建立,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多向西方国家学习,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一、行政伦理的内涵行政伦理主要是指人们对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行为的判断过程和判断的理由,这其中主要涉及到了行政活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包括了领导、决策、指挥、执行、协调和控制等活动,对行政主体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道德观念、道德活动与道德规范都进行明确的解释和规范。

行政伦理还对行政主体作为群体在行政活动中遵循的价值规范进行了说明。

行政理想是行政伦理的灵魂。

[1]行政价值的导向功能表现在行政组织的自身定位、行政目标的确立以及行政主体在实现个人理想的行政价值和行政人格,行政价值和行政理想的具体化形成行政伦理一定的体系,这其中包括了行政态度、行政责任、行政良知和行政规范等方面,而行政良知和行政规范、行政权益和行政责任是两对非常重要的范畴。

我国在行政建设过程中要着重处理好这两对范畴。

[2]二、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及现状(一)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性行政伦理在公共行政领域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影响着整个社会伦理甚至是整个精神文明世界,也对当今的社会政治状况起着重要的作用。

1.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改革的大浪潮中,这对行政伦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的行政伦理正逐渐取代着原有的行政伦理,但是新的行政伦理发展并不完善,这让人民群众在伦理问题上感到非常的迷茫,社会上甚至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

公共伦理论文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有效抑制行政腐败

公共伦理论文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有效抑制行政腐败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有效抑制行政腐败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转型期,权钱交易、权力交易等违背责任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了法治,践踏了行政伦理秩序,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危害。

要从根本上抑制腐败,必须不断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一、产生行政腐败的原因行政腐败的原因错综复杂。

归结起来主要由主客观两大方面引起:1、主观方面:广大行政人员的道德伦理修养不足行政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极易受权力、经济等因素的诱惑,当其政治意识或者公共道德意识无法战胜个人私欲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开始滋生,法制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渐渐淡薄,最后疏于自律,走向腐败。

2、客观方面:法律、制度建设的不足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原有的一系列法规制度不适用了,而确立新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规制度尚需时日。

因此在转型期,不完善的新体制以及相关的法规、章程、制度造成许多管理上的“空档”和制度上的“真空”,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二、行政伦理建设与行政腐败的关系行政伦理指行政主体(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国家社会公共事务中应遵循的具体行为标准,是内在道德的外在化。

由于行政人员对行政伦理认识的不到位,没有形成正确的行政伦理观,缺乏对自身行为的约束,造成行政伦理失范,从而导致了腐败行为的出现。

也就是说行政伦理建设与行政腐败之间是因果关系,有因必有果,正是因为行政伦理观的缺失才使得腐败得以生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才会横行。

只有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道德观,大力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思想的滋生三、中西方对比,探寻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特点1、中西方传统行政伦理核心观念的差异导致的中西方行政伦理建设的不同特点。

中国是人情社会,并且受到“人性本善”的人性认识的影响。

“道德人”这种人性认识根深蒂固,人们以“至善境界”来要求所有行政人员,希望他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在行政伦理建设方式上,重在研究怎样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的自觉行动。

浅论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制度条件

浅论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制度条件
推进 行 政 伦理 建 设 的 实践 。
关键 词 :公 共行 政 :行 政 伦 理 ;行 政 制 度
中 图分 类 号 :D 3 05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号 :17 - 5 1 (0 1 5 0 1- 2 6 1 63 2 1 )0 - 0 4 0

行 政伦 理 的 形成
制度建设来规范和 引导公共行政组织和行政 人员的行为 ,具有重 要补充 , 公共行政制度建设 的重要内容 , 是 应该把行政伦理 的基 本功能和 目 定位在增 强制度 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上 ,从而使现 标 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行政伦理建设是行政制度建设的重要补充。行政制度 行的公共行政制度的内涵更加丰富,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行政伦 建设是我国行政改革的基本立足点 , 行政体 制改革和行政 制度的 理的建设 。基 于这样 的认识 , 我们应该立足于对现行公共行政制 创新的直接目的就是要使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 度 ,在深入理解现行公 共行政制度的基础上 ,找 出其伦理缺 陷 , 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性 的选择 。如果行政 政伦理建设是行政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缺乏人文 进而来 弥补这 种缺 陷 , 关怀的制度都将是僵化的制度 , 在现实中是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 伦理建设不以现实的行政制度为其现实基础,只在宣传的层面进 难免流于形式 , 使其没有生长的土壤 , 这不应该是理性的选 的, 而且更容易导致人们的失范行为。以往的制度建设忽略了制 行,
2 1 年 5月 01
长春教育学 院学报
J u n lo h n cu d c t o n t t t o r a f C a g h n E u a i n I s i u e
M y 2 1 第 5期 7

浅探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浅探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浅探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摘要:加快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建设的新任务。

公务员行为失范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因此,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是加快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伦理,原因,路径,所谓行政伦理,就是关于“治国”的伦理。

它是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务员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总称,融合在治理国家与公共行政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协调、行政监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质之中。

行政伦理是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关系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因此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义务、权利和管理的重要法律,其鲜明的特点之一便是对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从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了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一、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困境。

谈到行政伦理困境,归纳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性失范,表现为权力再分配过程中的权力交易。

在各类行政人员的选拔、录用、任命方面,存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的现象,甚至非法交易买卖官位。

二是失职性失范,即行政人员无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滥用职权或不能尽职尽责,表现为越位、缺位、错位等。

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玩忽职守,只要经济利益、搞面子工程,而完全不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和公众安全。

三是经济性失范。

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行政人员利用手中职权牟取个人私利,甚至与利益集团勾结,实现肮脏的互利。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遭遇行政伦理困境,行为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具体而言,一是行政人员存在着行政角色冲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研究张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的深入,我国已经进入到一个社会深刻变革的转型时期。

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之一就在于市场经济改革将政府部门推到了市场经济中的强势地位。

在公共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如何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体系并应用到现实的行政管理领域中去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在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建设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制度建设。

因此,立足于我国国情,积极开展行政伦理制度化研究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发展公正、廉洁、高效的公共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内涵所谓行政伦理“主要是人们关于行政活动对错的判断过程以及判断的理由,这主要涉及行政主体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亦即领导、决策和执行等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它既包括公共行政人员个体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道德观念、道德活动与道德规范,也包括行政主体作为群体及组织机构在行政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价值规范。

”。

而行政伦理制度化是行政伦理建设的一条外控和他律的路径,就是确定行政伦理准则,实行行政伦理法制化,形成行政伦理的外部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

行政伦理制度化,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伦理建设的基本趋势,它既表现为行政伦理立法的制度化,也表现在行政伦理执法的制度化和行政伦理依法监督和纠错的制度化,换句话说,也是法律制度道德化的过程。

它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公共政策伦理的制度化,这可以有效制约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伦理失范行为,保证公共政策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

二是行政制度伦理的制度化,这可以有效地维持行政伦理的稳定性,并使创新有可遵循的伦理路径。

制度伦理建设包含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两个方面。

制度伦理化是指制度的合伦理性、合道德性,表现为对制度的伦理评价,将道德原则和规范融入制度之中,使制度的实施发挥伦理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作用,而伦理制度化是将一定的伦理原则提升、规定为制度,实现伦理的制度化、法律化。

三是行政组织伦理的制度化,通过设立行政伦理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地构建行政组织关系,保持组织良性运行。

四是公共行政人员个人道德的制度化,通过奖惩制度、回避制度、引咎辞职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等的建立,能够保障公共行政人员认识履行职责。

二、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 行政伦理制度化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必然选择。

首先,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弥补当前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缺陷。

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缺乏强制性制度约束力量的保障。

行政伦理制度化不仅便于公务员知道行政伦理建设的具体内容,而且还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外在强制性约束,可以促使他们遵守行政伦理规范。

其次,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克服我国传统行政伦理的不良影响。

我国传统行政伦理极端强调伦理道德本身的教化作用,实行以.‘情”为中心的伦理管理,把“情”摆在一首位.然后才是“理”、“法”,并且将官员个人道德修养看作是一切行为的基础。

但是单纯的依赖个人修养,是不能达到重塑良好人格这一目的的。

因为个人伦理道德责任毕竟只是一种软约束,它不能有效地遏制某些个人做出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

实现行政伦理制度化和法制化,用这种硬约束即外在的强制力量,将推动和保障伦理道德要求在行政活动中的实现。

最后,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有助于树立新的行政伦理原则与规范。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进行行政伦理建设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导致社会伦理道德的多元化。

在这种情况下,实现行政伦理制度化,可以有效地抑制公务员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冲动,净化社会的伦理道德环境,弥补已经弱化了的社会舆论的力量。

这就有利于新的行政伦理原则和规范深人人心,促使公务员尽快形成遵守行政伦理的心理定势和行为习惯。

(二) 行政伦理的制度化造就公正的政府。

人的行为离不开选择,在人类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大一部分是靠道德来调节的。

人们对一切行为的选择都是道德选择,在行政组织中,公共行政人员同社会人一样具有不同的道德定义,以及对事务的道德选择。

腐败还是不腐败,服从还是检举就是公共行政人员的道德选择中最常见的道德选择困境。

由于道德的非全能性,部分公职人员会违背自己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公正品质,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给政府造成极坏的影响。

仅靠公职行政人员的自觉、自律还不能杜绝政府和公共行政人员内部的不公正。

这就需要在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过程中确立公正的价值尺度,无论公共行政人员的道德是否高尚,是否滥用手中的职权,都将行政伦理上升到制度的高度,采取强制性、稳定性和规范性手段将他们的公共行政行为圈定在合乎道德性、法律性的范围之内,从而有效的制约了公共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在行政行为中由于非全能性的道德带来的不公正。

因此行政伦理的制度化是对个人理论的有力保障和支持,是构建公正和谐政府的有效途径。

(三)行政伦理制度化是反腐倡廉、消除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现实需要。

在我国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对行政权力的监控机制并不健全,同时又因社会分配调节机制的乏力而导致公务员收人水平相对较低,这两种状况并存,极易引发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近年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行政行为受到市场“逐利原则”和“交易原则”的不良影响,部分行政主体热衷于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贪污受贿。

行政权力这时便异化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

行政伦理在少数行政主体身上失去应有的调控作用。

因此,从本质上讲,行政伦理失范应属于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

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行政伦理失范,其实质在于行政权力主体违背权力的公共性,实现非公共利益。

要消除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彻底遏制行政腐败,必须加强行政主体的素质教育,引导行政主体自觉遵守行政伦理原则和规范。

由于行政主体的性质、地位及作用具有特殊性,人们对其的期望和要求都很高。

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权力的同时,理应承担更多、更高的义务,其中包括行政伦理责任。

如果单纯依靠行政主体的自律是难以达到对行政权力控制这一目的的,因此,必须追究行政主体的行政伦理责任。

所以,要想反腐倡廉、消除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必须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

(四) 行政伦理制度化是世界各国行政伦理管理的普遍趋势。

行政伦理制度化,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伦理建设的基本趋势,它既表现为行政伦理立法的制度化,也表现在行政伦理执法的制度化和行政伦理依法监督和纠错的制度化。

这些国家把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一些伦理道德纳人有关法律、法规。

如印度在1964年就制定了关于中央政府公务员行政伦理准则的专门法律《中央文官行为准则》;美国鉴于“水门事件”暴露出政府道德方面的严重问题,国会于1978年通过了《政府道德法案》,1993年又颁布了《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法国、英国等许多发达国家都颁布了类似的道德法典。

行政伦理制度化已经成为21世纪行政伦理管理的普遍趋势。

行政伦理的提升和重建都必须通过制度化来实现。

三、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构想。

(一) 行政伦理制度化的保障:行政伦理立法。

行政伦理立法是把伦理行为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我国在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发面也做了不少工作,颁布了一系列公务员行为规范。

例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但与国外相比,这也只是停留在伦理法规的层次,这些有关行政伦理规范的内容、条款和要求,还不够集中、系统、明确和具体。

我国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必须实行行政立法,制定专门的行政道德法典和法律实施细则,行政伦理立法的内容应涵盖全面、应涉及公务活动的各个方面。

主要应包括:(1)从事公务活动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

其总体要求应有:公共利益至上,忠于国家和社会,忠于法律,公正地执行公务,洛尽职守,不谋私利。

具体而言这些规定应包括一些详细的措施,以防止这些道德行为规范流于形式。

如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送、收礼品,不得利用公职谋取私利,限制公职以外的活动,禁止不正当使用政府未公开的信息和国家财产,个人申报财产等等;(2)确定管理廉政事务的机构及其职责权限;(3)对公务员进行从政道德教育和监督的措施;(4)对违反从政道德行为的处罚尺度及程度,加强对有关惩处的规定。

惩处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种类、权限、程序,以及受理举报和防止打击报复等;(5)对离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的某些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

同时,还应注意行政伦理立法应具有可操作性,即从一般原则性规定走向定量规定。

如关于礼品申报制度,《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规定,每次礼品不得超过市场价20美元,一年内从同一位送礼者处接受的礼品总价值不得超过50美元。

而我国《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却缺乏这种定量性的条款,仅指出“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失之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所以在行政伦理立法中,应尽量量化原来一般原则性规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二) 行政伦理制度化的核心:建立监督行政伦理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

要防止行政越权和行政权力的滥用,使政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必须在行政伦理立法的基础上,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包括公职人员管理公开化、政务公开以及对违反伦理规范行为的惩处。

其中,对于违反行政伦理规范的公务员予以严肃惩处,是使公务员遵守行政伦理规范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加强行政伦理规范的执法监督。

应设立专门的行政伦理机关,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其职责和权限,负责对公务员从政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从政道德行为进行惩处。

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在我国设立行政伦理委员会。

行政伦理委员会宗旨是:加强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提高公务员的行政道德修养,保障行政行为合法,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委员会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是国家法定机关建置,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委员会由一定的机关组织和人员组成。

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国家公务员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行政道德过程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行政道德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行政道德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或其主管行政机关对委员会作出的建议、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等。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拥有以下权限:(1)接受举报权;(2)调查权、搜查权、逮捕权、限制处理财产权;(3)采取预防措施权;(切建议权、处理权;戈劝公诉权;(6)制定机关政策法规权;(7)独立预算权等。

委员会应按照一定程序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受到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委员会应向全国人大提供年度报告,这样全国人大既可以知晓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又能加强对委员会的监督。

同时委员会还受公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一旦发现委员会成员有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将对其进行严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