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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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热度标准

供热热度标准

供热热度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为供热的温度需求因地区、用途和个人习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我国,供热热度标准受到供热企业的供热能力和用户需求的限制。

一般来说,供热热度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住宅供热: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热用户室内的温度在采暖期内达到一定标准。

在采暖期内,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16℃。

2. 商业和公共建筑供热:商业和公共建筑的供热标准一般由当地的供热条例或规定所确定。

例如,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商业和公共建筑的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0℃左右。

3. 弹性供热:在一些地区,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供热需求,推出了弹性供热政策。

这种供热方式将供热时间前后各延长半个月,使得市民在寒冷天气中也能享受到舒适的室内温度。

城市供暖标准

城市供暖标准

城市供暖标准
城市供暖标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特定城市或地区,根据行业需求、发展趋势、教育教学要求等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供暖规范。

这些标准旨在促进城市供暖的规范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提高供暖质量和效率。

城市供暖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供暖方式与技术:规定城市供暖的能源类型、供暖设备和技术要求,以及供暖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 供暖质量与效果:规定供暖质量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包括室内温度、空气质量、热舒适度等。

3. 供暖价格与收费:规定城市供暖的价格标准和收费方式,包括供暖费、维护费、运行费等。

4. 供暖设施与服务:规定供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包括供暖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更新等。

5. 供暖环保与节能:规定城市供暖的环保要求和节能
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和排放,以及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这些标准通常由城市供热管理部门、供热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制定和发布,以指导城市供暖的发展和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城市供暖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供暖规划和方案,确保供暖质量和效果的提高。

青岛供热温度标准

青岛供热温度标准

青岛供热温度标准青岛作为中国北方的沿海城市,寒冷的冬季给市民的供暖需求带来了严峻挑战。

为了保障市民的温暖生活,青岛制定了供热温度标准。

本文将介绍青岛供热温度标准的背景、具体要求以及对市民的影响。

一、供热温度标准的背景青岛的冬季气候条件十分恶劣,平均气温低于零度,而且常年受到东北季风的影响。

为了应对严寒环境,青岛市政府加大了供热设施的投入,并制定了供热温度标准,以确保市民的生活温暖舒适。

二、供热温度标准的具体要求根据青岛供热温度标准,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使用场所有不同的供热温度要求。

1. 住宅区供热温度标准在青岛的住宅区,供热温度标准如下:(1) 室内供热温度:每天早晨和晚上的供热温度应保持在18°C以上,日间供热温度应保持在20°C以上。

(2) 供热时间:供热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时间根据气温情况灵活调整。

(3) 室内温差:室内不同区域之间的温差应控制在3°C以内,以确保供热效果平衡。

2. 公共场所供热温度标准公共场所的供热温度标准相对较高,以满足人流量大的需求。

具体要求如下:(1) 室内供热温度:公共场所的供热温度应保持在20°C以上,以确保市民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场所的舒适度。

(2) 供热时间:与住宅区供热时间相同。

(3) 室内温差:公共场所供热时,需要考虑到人流量大的情况,室内温差应控制在2°C以内,以确保供热效果和空气流通的平衡。

三、供热温度标准对市民的影响供热温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市民的影响是深远的。

首先,合理的供热温度可以确保市民在寒冷冬季得到充分的保暖,提高了生活质量。

其次,标准化的供热温度可以避免供热设施运行不稳定或供暖过热的情况,保护市民的健康和安全。

最后,供热温度标准的制定还促进了供热设施的优化和改进,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环境污染。

总而言之,青岛供热温度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让市民在严寒的冬季得到充分的保暖。

国家对暖气温度的要求

国家对暖气温度的要求

国家对暖气温度的要求
1、国家规定城市及县城区供热标准是18度-16度以上。

2、暖气温度标准一般根据地区、回水流速、水压、当天的气温而异。

主要考虑最后达到的室温就可以了。

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

但人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

18度是基本问题。

上下可以浮动2度。

国家规定暖气温度标准:1、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为18°C-2°C,也就是16-20°C。

3、室温标准: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C,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C,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C。

4、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米处的气温之差。

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C。

5、水平温差:指居室内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

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C为宜。

集中供暖标准

集中供暖标准

集中供暖标准目前,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集中供暖成为了保障居民温暖冬季的重要措施。

在确保供暖质量的同时,也需要规范供暖标准,以便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本文将探讨集中供暖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供暖面积的计算标准供暖面积是指供热单位为居民提供供暖服务的面积。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民用热需求的差异,供暖面积的计算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供暖面积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1 居民户型:不同户型的供暖面积计算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小户型的供暖面积计算会按照每平方米的标准面积进行计算,而大户型则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

1.2 公共区域:除了居民住房的供暖面积外,公共区域的供暖面积也需要纳入计算范围。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走廊、公共厕所等。

这些区域的供暖面积计算一般按照实际面积进行。

1.3 临时供暖区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考虑临时供暖区域的供暖面积。

比如在施工期间,临时用电和暖气设备供暖的区域。

这些区域的供暖面积计算一般按照实际需要进行。

二、供暖温度的标准供暖温度是指供暖设备提供给居民的室内温度标准。

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气候条件,供暖温度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供暖温度标准的一般规定:2.1 冬季供暖:冬季供暖的温度标准一般为18摄氏度至20摄氏度。

这个范围的温度能够满足人们正常居住的需求,同时也能够节约能源。

2.2 过渡季节供暖:在早春和晚秋等过渡季节,供暖温度的标准可以适当调低。

一般而言,这个时期的供暖温度可以控制在16摄氏度至18摄氏度。

2.3 夏季制冷:在夏季,供暖设备需要切换为制冷模式。

这时的供暖温度标准可以调整为25摄氏度至28摄氏度。

三、供暖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为了确保供暖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持久耐用,对供暖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也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供暖设备维修和保养标准:3.1 定期维护:供暖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一般为每年至少一次。

维护内容包括设备清洁、部件更换等。

北方供暖标准

北方供暖标准

北方供暖标准北方供暖作为保障居民温暖冬季的重要措施,对于确保居民住宅的舒适度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执行北方供暖标准成为一项必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北方供暖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温度要求、供暖期限、供暖方式等,并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进行探讨。

一、温度要求北方地区供暖的首要目标是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室内温度。

据我国建筑标准规定,室内供暖温度应保持在18摄氏度以上。

然而,在极寒气候条件下,尤其是严寒季节,为了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供暖温度应提高至20摄氏度以上。

这样的温度不仅符合人们的舒适需求,还能有效地防止疾病的传播。

二、供暖期限北方供暖的时间通常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结束。

这个供暖期限是根据北方地区的气候情况和气温变化而设定的。

此时间段内,供暖系统应始终稳定运行,为居民提供持续的温暖。

三、供暖方式在北方地区,供暖方式主要分为集中供暖和分户供暖两种形式。

集中供暖是指由热力站或供暖公司提供热水或蒸汽供暖,通过管网将热能输送到各个用户。

分户供暖则是指每户家庭自行安装供暖设备,如燃气锅炉或地暖系统,并由用户自行负责取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北方地区集中供暖仍是主流形式,而分户供暖在一些新建小区或独立住宅中逐渐得到推广。

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和执行北方供暖标准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供暖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

政府部门需要负责制定和发布供暖标准,并监督供暖企业的执行情况。

供暖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确保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暖效果的达标。

居民也有责任参与监督,及时反馈供暖质量问题,并积极配合供暖企业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为了确保标准的执行效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渠道。

政府部门应定期检查供暖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况,对不合格的供暖企业进行处罚。

同时,居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投诉,供暖问题应有专门的处理人员及时解决。

除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外,北方供暖还需要考虑可持续发展和能源节约问题。

因此,在供热系统的设计和改造中,应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供热供水温度标准

供热供水温度标准

供热供水温度标准一、温度范围供热供水的温度范围通常在60℃到95℃之间。

这个温度范围适用于大多数供热系统,包括暖气片、地暖、中央空调等。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高纬度或高海拔地区,供热供水温度可能需要达到更高的数值以保证室内温度达到舒适的水平。

二、温度波动为了防止管道受损坏,供热供水的温度应保持稳定,波动不应过大。

一般而言,供水温度的波动幅度不应超过±10℃。

在某些情况下,如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温度波动范围可能会被进一步限制。

三、低温限制在寒冷的冬季,为了防止管道冻裂,供热供水温度应不低于30℃。

然而,这个数值并不是绝对的,实际最低温度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供热系统的具体设计来确定。

四、压力标准供热供水的压力应保持稳定,通常在0.3MPa到0.8MPa之间。

这个压力范围可以确保水流稳定,同时防止对供热系统造成过大的负荷。

五、水质要求为了防止供热系统内部腐蚀和结垢,供热供水的水质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具体来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pH值、总硬度、氯离子含量等指标应符合规定。

此外,为了防止细菌和病毒的传播,供水应进行消毒处理。

六、水流量供热供水的流量应保持稳定,通常在1-3m³/h之间。

流量的波动不仅会影响供热效果,还可能导致管道的损坏。

因此,应定期检查和清洗供热系统,确保水流顺畅。

七、排放标准在供热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废水,如系统的排气、疏水等。

这些废水的水质可能较差,不能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因此,应设立专门的排水系统,将这些废水收集起来并妥善处理。

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环保要求为了保护环境,供热系统应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例如,可以采取节能措施来降低系统的能耗;使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来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采取排放控制措施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等。

同时,废水的处理和排放也应符合环保要求。

供暖执行标准

供暖执行标准

供暖执行标准一、温度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供暖温度标准为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

各地区具体温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均需满足这个基本要求。

当用户反映室内温度低于18℃时,供热单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温度。

二、暖气设备标准暖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供暖质量和安全。

对于新建的供暖系统,应采用高效、环保、节能的暖气设备,如节能型锅炉、热力管网等。

同时,应对老旧的暖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供暖效率。

三、供暖时间供暖时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用户需求来确定。

一般来说,供暖时间从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但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气象情况有所调整。

四、收费标准供暖收费标准应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供热成本来确定。

一般来说,供暖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按用量收费两部分。

基本费用是固定的,按用量收费则是根据用户实际使用的热量来计算。

各地区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用户应了解当地的具体收费标准。

五、服务标准供热单位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用户咨询、报修、投诉等。

对于用户的咨询和报修,供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和处理。

对于用户的投诉,供热单位应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同时,供热单位应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供暖情况和服务质量。

六、安全标准供暖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同时,供热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供暖事故,保障用户的安全和利益。

七、环保标准供暖设备应采用环保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供热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治理和监控,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此外,供热单位还应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用户的环保意识。

八、建设标准新建的供暖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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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0.19元/平方米/日其他单位:0.28元/平方米/日
洛阳市
0.18元/平方米/日
安阳市
居民:计量表:134元/吨汽面积:21.6元/季/平方米
其他单位:计量表:170元/吨汽面积:38.4元/季/平方米
三门峡市
根据三门峡市物价局有关批复精神,市区具体收费政策如下:(一)入网费
市区集中供热用户入网费标准为:居民用户每平方米30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55元,居民和非居民用户收取入网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

(二)取暖费
1.已交入网费的,供热到户价格为0.158元/m2·天(折合一个采暖期120天19元/m2)。

2.未交入网费的,供热到户价格为0.196元/m2·天(折合一个采暖期120天2
3.5元/m2)。

3.非居民用户的供热价格为0.267元/m2·天(折合一个采暖期120天32元/m2,不含入网费)。

4.居民采暖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收,非居民采暖面积按建筑面积计收。

居民取暖每天每平方米仍在0.23元至0.25元之间
商丘
居民用户采暖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0.175元,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收取暖费;非居民用户采暖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0.30元,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暖费
濮阳市
即居民采暖用热19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34元/平方米,而采用计量收费的用户,则先按照房屋面积交费,供暖结束后再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进行核算。

新乡市
新乡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按面积收费,执行的热价标准为每天每平方米0.175元,折算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为21元。

按计量收费为基本热价6.3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8元/千瓦时。

非居民热价:每天每平方米为0.28元,折算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为33.6元。

济源市
每天每平方米0.15元
许昌市
每天0.171元/平方米
鹤壁市
居民住宅基本供热价格是4.1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住宅基本供热价
格是7.0元/月·平方米
南阳市
临时销售价格为0.176元/平方米·天
平顶山市
0.165元/平方米/日
焦作市
居民:每天每平方米0.15元非居民:每天每平方米0.22元
开封市
2012供热收费价格: 1、按面积计费的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0.175元/日/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80%计算调整为按90%计算。

2、按热计量表收费的居民用热价格为0.1458元/千瓦时。

3、对直供到由单位自管或物业部门管理的居民区换热站的用热价格为140元/蒸吨。

4、非居民用热价格不分机关、生产和商业,统一为210元/蒸吨。

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供热价格由按建筑面积0.20元/日/平方米为0.28元/日?平方米;按热表计量的由0.15元/千瓦时为0.26元/千瓦时。

5、室内供热温度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信阳、周口无
青岛
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
崂山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79元。

大连
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28元/每平方米;
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33元/每平方米;
北京
天津市
依据津价商[2008]285号文件,我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25元。

依据津价商[2008]247号文件,公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6元。

界定房屋按住宅还是公建收费,以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区分。

西安市
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户为每月5.3元/㎡,非居民用户为每月7元/㎡。

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也就是销售价格为每月不高于 5.8元/㎡,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低保户用热为每月4元/㎡。

石家庄
每平方米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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