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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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分析犯罪是社会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对于犯罪预防和司法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犯罪心理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犯罪行为。

一、动机与心理冲突犯罪行为往往源于罪犯内心的动机与冲突。

犯罪动机可以分为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两类。

外在动机包括贪婪、报复、嫉妒等,这些动机通常与物质利益或情感因素有关。

内在动机则涉及到心理上的追求和满足,例如权力欲望、控制欲望以及激发寻求刺激的欲望。

心理冲突是罪犯内心的一种紊乱状态,可能因多种原因产生。

一方面,个体内部的心理冲突可能来自童年期的创伤经历,如虐待、失去亲人等。

另一方面,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影响也可能引发心理冲突,比如失业、家庭破裂等。

这些心理冲突未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可能会促进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心理评估与预测为了更好地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心理评估成为一种常用的方法。

心理评估通过测量罪犯的人格特征、心理功能和心理病理状况等来获取一系列信息,以便对其潜在的犯罪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

在实践中,心理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包括心理测试、个案分析和采访等。

通过这些手段,心理专家可以对罪犯的认知能力、情绪稳定性和社交适应能力等进行评估,并判断罪犯潜在的再犯倾向和犯罪类型。

三、心理治疗与矫治犯罪心理的分析不仅有助于理解罪犯的动机和心理状态,还为制定有效的心理治疗和矫治方案提供了依据。

心理治疗是矫治罪犯的一种重要手段。

它通过心理咨询、认知行为疗法、犯罪心理教育等方法,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问题和错误,并促使其改变不良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

心理治疗的目标是降低罪犯再犯率,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在实施心理治疗时,需要根据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和心理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同时,治疗的过程中要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倾听罪犯的心声,并尊重他们的尊严和权利。

四、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与犯罪预防中的应用心理学的研究还在犯罪侦查和犯罪预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犯罪心理,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和方向,帮助他们更好地追踪犯罪嫌疑人。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犯罪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的学科。

而法医心理学则是通过心理学的方法,结合法医学的知识,来揭示、分析和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本文将从法医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以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一、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及表现Cherney(1989)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焦虑、抑郁、痴呆、冲动以及精神分裂等不同的情绪和行为特征。

1. 焦虑: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焦虑情绪。

焦虑是一种紧张、不安、无法集中注意力的情绪状态,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的犯罪嫌疑人容易做出冲动的行为。

2. 抑郁:抑郁是一种情感低落、情绪低沉的状态。

犯罪嫌疑人可能因为困境或内心的不满而产生抑郁,这种情绪状态会影响其对他人的情感和道德判断。

3. 痴呆:犯罪嫌疑人中,部分人可能患有智力障碍或痴呆等疾病。

这些心理异常会影响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判断力,进而增加其犯罪风险。

4. 冲动:冲动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刺激时,大脑对控制冲动的神经过程发生紊乱,导致无法抑制行为冲动。

冲动性行为是一些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之一。

5. 精神分裂:精神分裂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幻听、妄想等症状。

这些症状会直接影响犯罪嫌疑人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行为。

二、法医心理学在破案中的作用1. 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量,可以评估其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家可以利用多种心理学测试工具,如MMPI(明尼苏达心理学测验仪)、SCI(疑似造假测谎仪)等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从而更好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构造和心理状态。

2. 构建嫌疑人心理画像: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结合法医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警方可以建立嫌疑人的心理画像。

法医心理学家通过犯罪现场留下的线索、遗留物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可以分析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动机和心理状况,从而帮助警方更准确地确定嫌疑人。

第四章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讯问学课件PPT

第四章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讯问学课件PPT

(二)畏罪心理对讯问的影响 (三)畏罪心理的矫正方法
调压 触动 导行
忏悔吧, 我的孩子!
二、侥幸心理
是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可以逃避罪责的一种自信感。
(一)侥幸心理产生的原因
自恃作案手段高明,行动诡秘,没有留下痕迹,只要不 供认就不能定案治罪。
盲目相信攻守同盟,认为同伙不会也不敢出卖自己。相 信不会受到检举揭发。
问:“作案人拿走的是电影《十面埋伏》的光盘吗” 答:“不知道”。 问:“作案人拿走的是电影《卧虎藏龙》的光盘吗” 答:“我不知道”。 但测试图谱发生了强烈变化。
三、自欺欺人
美国俄克何拉马州案例 平托上校审讯德国间谍
四、有软肋
《度心术》里说:“狡吏恃智,其勇必缺, 迫之可也。悍吏少谋,其行多疏,挟之可也。 廉吏固傲,其心系名,誉之可也。” 人之软肋不外乎: 迷信、亲情、孝道、名节、风俗习惯。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 (抗审心理)
一、拒供的主要形式
谎言 沉默
一、拒供(抗审)的心理基础
利益 条件 支点
心理现象的构成
心理是指人的心理现象的总称,人的心理现象包 括人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和心理状态。
心理是人的全部生活经历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在 反映,又对言行起着支配和调节作用。
二、心虚
姚柬之装鬼 摸钟抓小偷 目光读心术
测谎测试题
问:“是一个人作的案吗?” 答:“不知道。” 但测试仪的心理图谱上有了显著的变化。 问:“是两个人作的案吗?” 答:“不是” 问:“作案人是把光盘放在裤袋里拿走的吗?” 答:“你说呢” 问:“作案人是把光盘放在手提包里带走的吗?”
答:“…”嫌疑人没有说话。
认为某些领导或单位的疏忽大意和官僚主义造成的漏洞可 以利用。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心理剖析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心理剖析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心理剖析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的心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剖析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有助于揭示其犯罪动机、行为模式以及可能的再犯风险,进一步促进犯罪防控和司法公正。

本文将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心理进行剖析。

一、心理动机犯罪分子的行为与其内在的心理动机密不可分。

心理动机是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个体动机和社会动机两类。

个体动机包括对金钱、权力、地位、报复或满足虚荣心等的渴望;而社会动机则包括对不平等、不公正现象的愤怒和反抗,以及对社会认同和认可的渴望。

犯罪分子的心理动机不同,会导致他们在犯罪行为上选择和执行不同的方式和手段。

二、心理特征犯罪分子通常具备一些独特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往往与其犯罪行为密切相关。

比如,自尊心脆弱的人更容易受到外界的打击,并可能通过犯罪行为来获得满足感,增强自己的自尊心;情感不稳定的人则更容易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失控,产生冲动行为,包括犯罪行为;而具有强烈刺激需求的人可能会通过涉及危险和暴力的犯罪行为来获得满足感。

此外,犯罪分子普遍具有缺乏同理心、缺乏责任感、冲动性、依赖性、自我中心等心理特征。

三、心理防御机制犯罪分子为了维持自身心理平衡并逃避内在冲突和焦虑,常常运用各种心理防御机制。

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包括投射、否认、回避、合理化、转移等。

比如,犯罪分子可能将自己的内疚感和罪恶感投射到他人身上,将自己的罪责推卸给其他人;他们也可能通过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来保持心理平衡,或者逃避面对现实,通过沉迷于电子游戏、毒品等来忘记内心的痛苦和焦虑。

四、心理诊断与治疗对犯罪分子的心理诊断和治疗是有效预防和防范犯罪的重要环节。

心理诊断可以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心理测试、调查问卷以及与其交流等方式进行。

在诊断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心理治疗的方法帮助犯罪分子解决内心的冲突和问题。

常见的心理治疗方法包括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疗法、催眠疗法等,这些方法可以帮助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通过改变其错误的认知和行为模式,达到调节情绪、控制冲动和抑制犯罪行为等目的。

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总结

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总结

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在犯罪调查中,心理危机排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犯罪嫌疑人可能经历各种心理问题,如压力、焦虑、自杀倾向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干预,可能会对调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发意外事件。

因此,我们组织了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旨在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1. 制定排查标准和流程:我们根据心理学理论和相关实践经验,制定了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的标准和流程。

这些标准和流程包括心理评估工具的选择和使用、会谈技巧的培训、危机干预的操作步骤等。

2. 心理评估和风险评估:我们对每个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评估和风险评估。

心理评估主要通过与嫌疑人的面谈和观察来获取信息,评估其心理状态和应对能力。

风险评估则侧重于评估嫌疑人对自己和他人的潜在危害程度。

3. 危机干预和支持: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心理问题或潜在危害,我们立即进行危机干预和提供心理支持。

危机干预包括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缓解嫌疑人的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并确保其安全不受伤害。

同时,我们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嫌疑人理解并应对他们的心理问题。

三、工作效果通过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实施,我们取得了以下效果:1. 及时发现心理问题:通过心理评估和观察,我们及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存在的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

这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2. 预防危机事件发生:通过对嫌疑人的风险评估,我们能够提前发现潜在的危害,采取措施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这有助于保障嫌疑人的安全,并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3. 提供有效支持:通过危机干预和心理支持,我们帮助犯罪嫌疑人缓解了心理压力,增强了应对能力。

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配合调查工作,并为他们的心理健康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四、改进措施在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大心理评估工具和危机干预技巧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心理分析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心理分析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心理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心理分析是破案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对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可以为案件破获和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依据。

嫌疑人作为案件的主要对象之一,其内心情感、动机和行为表现都会对案件的进展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心理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案件调查和司法审判的影响。

一、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往往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困境。

面对警方或调查人员的盘问和审讯,嫌疑人可能产生各种心理反应。

首先,嫌疑人可能会表现出紧张和焦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罪行,面临着被指控并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其次,嫌疑人可能会出现愤怒和敌对情绪,试图抵触或反抗法律机构的调查和追捕。

此外,嫌疑人还可能产生恐惧和绝望情绪,他们对于可能面临的刑罚和社会声誉受损感到害怕和挣扎。

对于特定类型的犯罪案件,例如连环杀人案,嫌疑人还可能患上精神疾病,如反社会人格障碍或精神分裂症,其心理状态更为复杂和扭曲。

二、嫌疑人的动机分析了解嫌疑人的动机对于案件调查和破获至关重要。

嫌疑人从事犯罪行为往往有着复杂的心理动因。

一些嫌疑人可能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例如贪污腐败、抢劫盗窃等。

这些嫌疑人可能因为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和满足,而选择违法犯罪行为。

另一些嫌疑人则可能出于情感上的动因,例如由于报复心理、嫉妒或者仇恨而犯罪。

还有一些嫌疑人由于自身心理问题,可能出于满足自我需求或者在心理上获得满足而进行犯罪。

通过深入分析嫌疑人的动机,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发生原因和嫌疑人的心理需求。

三、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分析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行为表现也是刑事案件调查的重要线索。

根据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我们可以推断其心理状态和动机。

例如,在某些案件中,嫌疑人可能会出现逃亡行为,试图规避法律的追捕和惩罚。

他们可能会改变住址和身份,使用假名,或请求帮助以逃避警方的追捕。

此外,在一些案件中,嫌疑人可能会尝试销毁证据或伪造事实,企图转移调查的焦点或者误导警方。

罪犯心理评估施测方法

罪犯心理评估施测方法

罪犯心理评估施测方法罪犯心理评估是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心理学调查和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估罪犯的心理特征、心理状态和心理问题,可以帮助法律机构了解罪犯的心理背景,为罪犯刑事审判、判决和刑罚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罪犯心理评估施测方法。

1.临床面谈:临床面谈是评估罪犯心理状态的常用方法之一、通过和罪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心理评估专家可以了解罪犯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就业情况等信息,并观察罪犯的情感、语言和言行举止,以判断罪犯的心理问题和犯罪倾向。

2.抗焦虑问卷:抗焦虑问卷是一种常用的心理评估工具,用于测量罪犯的焦虑水平。

通过罪犯自评的方式,问卷可以评估罪犯的情绪稳定性、紧张感和自信心等因素,帮助评估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

3.诚实度测量工具:诚实度测量工具是一种用于评估罪犯的系统性撒谎倾向的工具。

这些工具包括虚假回答比例测验和行为问题技巧检测等,可以帮助检查罪犯是否存在撒谎的倾向,评估其可信度和真实度。

4.知觉领悟问卷量表:知觉领悟问卷量表是一种用于评估罪犯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认知和理解程度的工具。

通过评估罪犯对其犯罪行为的认知水平和对受害者的伤害理解程度,可以帮助专家判断罪犯对其犯罪行为负责任的程度。

5.人格测验:人格测验是一种常用的心理评估工具,用于评估罪犯的人格特征和心理状态。

其中,著名的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被广泛用于罪犯心理评估,通过评估罪犯的人格特点和异常心理状况,可以为刑事审判提供重要信息。

6.智力测验:智力测验是一种用于评估罪犯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的工具。

通过测验罪犯的智力水平,可以判断罪犯是否具有理智判断能力和自控能力,并为刑事审判提供参考。

除了上述方法,还有一些其他的心理评估方法,如心理投射测试、行为观察、心理量表等。

这些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评估目的进行。

同时,心理评估应该由专业心理学家或精神科医生进行,并严格遵守伦理规范和保密原则。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人的行为由思想指挥,而人的思想又深不可测,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它是人与人之间解决对抗矛盾各种手段中最深层次的交锋。

职务犯罪侦查其实就是与侦查对象斗智斗谋,运用证据及侦查手段攻其心,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的过程。

掌握和研究侦查对象在审讯中的心理,通过察颜观色、语言沟通、以某种信息媒介和谋略手段为武器,做出以智取胜,以巧取胜的谋划和设计,向嫌疑人的情感、意志、精神、知觉、意识等心理因素进行刺激和影响,以降服其思想,摧毁其意志,瓦解其士气,影响其行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了解审讯中侦查对象的心理,灵活自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讯谋略,对其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是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1、沉默不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抗拒心理。

有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他们对侦查人员使用的审讯策略、审讯方式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感知。

有的对法律政策存在偏见,对侦查人员甚至看管人员存在高度的戒备,使其对审讯产生抗拒的心理,害怕一旦说漏嘴,暴露出其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从而对侦查人员的审讯尽量不回答或者少回答,抱着只要我不开口任你咋办,到了时限就得放人的对抗态度,来对待侦查人员的审讯。

2、察言观色、避重就轻、投石问路的试探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审讯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持对抗后,会有意无意地关注或提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进行打探,如家人、单位、外界等情况;或尽量少说、不说、迟说,总想让侦查人员先说或多说,以观察侦查人员的口气、态度和了解外界的动态,揣摩侦查底细,试探侦查路数,以便思考对策。

3、暴跳如雷,神情激愤,惺惺作态的表白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从以前权势炙手的领导到成为受人冷落的阶下囚,心理产生巨大的落差,内心充满压抑、激愤、焦灼的情绪,从而或神情亢奋,大谈自己的光辉历史,或情绪激愤,牢骚满腹,对审讯人员的讯问表现出很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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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场十分复杂的心理交锋,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如何不被发现是主要的心理状态。

被立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要的心理状态转化成惊恐、畏罪或侥幸,并由此产生对抗审讯的种种表现,随着审讯工作的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随之产生变化。

这是人的本能的必然反映。

讯问人员要做好审讯工作,必须要重视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只有了解和把握好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使犯罪嫌疑人认罪。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一般心理表现。

1、畏罪心理。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由于罪恶感的压力和法律的威慑力量对其心理刺激而形成的,一种害怕罪行被揭露从而受到法律处罚的心理。

有畏罪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顾虑是害怕罪行被揭露后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来说,其畏罪心理还有担心其罪行败露后由此产生损害个人名誉、地位、前途或牵连家属子女等。

从而对审讯采取抗拒态度。

抗拒的表现形式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投石问路,试探摸底。

二是假装老实,蒙混过关。

三是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四是寻找空隙,狡猾抵赖。

五是编造口供,以假乱真。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普遍心理,常常贯穿于审讯的全过程。

审讯开始因为畏罪,犯罪嫌疑人对抗审讯,拒不认罪;当意识到我们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时,又可能避重就轻,但因顾虑被严惩而出现反复。

对此,审讯人员要给其讲明政策,让其正确对待犯罪事实;同时给其指明出路,让其知道我们会依法处理。

2、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希望因某种原因,如领导出面讲情,能够侥幸不受刑事追究或重罪轻判的一种心理状态。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盲目地认为可以逃避罪责,在自信感的基础上产生的。

侥幸心理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盲目自信,犯罪嫌疑人主观臆断,自认为犯罪手段高明,行动诡秘,攻守同盟牢固,轻看我们的办案能力,认为审讯人员不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因而在审讯中对抗审讯的盲目性较大,拒供提不出有利根据,狡辩找不出正当理由,难以自圆其说,漏洞百出,情绪起伏不定;另一类是建立在冷静思考的基础上的侥幸心理。

多为有丰富经验的犯罪嫌疑人,自持作案手段狡猾、诡秘,对抗审讯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这类人对证据特别敏感,一旦发现审讯人员掌握了其犯罪证据,侥幸心理就会开始动摇。

针对侥幸心理,审讯人员应巧妙地显示证据,这是打消其侥幸心理的根本方法;同时,侥幸心理也可以利用,犯罪嫌疑人得罪行没有被揭露之前,他们主观上认为可以逃避罪责,当他们得罪行被揭露之后,又幻想可以得到从宽处理,针对这种心理,审讯人员应当抓住这一时机,做好政策攻心,指明出路,使其侥幸心理转化为供述犯罪的动力。

3、蒙辱心理。

蒙辱心理一般存在于立案逮捕之后身为领导干部或司法工作人员中,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

原在社会上有地位、有身份,自持管人得人,其初进监所对监所中许多强制规定及与其他犯人关在一起接受不了,对囚禁生活极不适应。

认为是一种耻辱压力较大,盼望早日解脱。

针对这一心理,审讯人员可以因势利导,把其消极的蒙辱心理改变为争取主动坦白认罪、早日从宽处理的心理。

4、对立情绪。

对立情绪是犯罪嫌疑人被立案特别是被拘留逮捕后,审讯时常见的心理状态之一。

产生对立情绪的原因很多,如认为自己罪行不太严重或已经做过交待,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等,以抵触情绪作为对抗审讯的手段来表现自己。

对立情绪危害很大,有对立情绪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可能公开顶撞,出言不逊,拒供抗供或对审讯人员提出的问题不与理采,变相对抗等。

消除对立情绪,要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要拒理指明其犯罪行为触犯的有关法律,对自持有功得人,要指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功过是不能相抵的。

对以对抗手段企图逃避罪责得人,要揭穿阴谋。

对于因为对我们审讯人员不满而产生对立情绪得人,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解释,消除对立情绪。

5、恐慌和紧张。

恐慌和紧张来源于畏罪或环境的变化。

是犯罪嫌疑人被立案、拘留、逮捕后的一种必然的心理变化。

恐慌和紧张心理的出现会使人的思维发生紊乱,判断能力减弱,动作不协调。

对审讯人员的问话反映迟钝,语无伦次,对审讯中的突然发问措手不及穷于应付。

犯罪嫌疑人心理恐慌和紧张是运用审讯策略的有利时机。

审讯人员应当充分抓住这个有利时机,采取恰当的审讯策略,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迅速实现审讯计划。

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还表现自矜、绝望、孤独、疑虑、戒备等心理。

二、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心理变化。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是决定他是抗拒还是交代罪行的内在原因,正确的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有针对性的运用审讯策略,是促使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罪行的关键所在。

实践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被立案、拘留或逮捕之后,马上交代自己罪行的有,但为数极少而坚持顽抗到底甚至判刑后仍不认罪的也有,但也是少数。

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认罪交代问题上都要有一个过程,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试探摸底。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刚被立案拘留和逮捕之初。

这是由于情况的突然变化和外界的隔离,情绪紧张思想紊乱,心中无数不知到我们到底掌握他什么证据,也无法推测案件结果与自己的前途,要得到答案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审讯人员的问话来揣测和猜想。

他们的表现通常有以静观动,等待发问,内紧外松不公开对抗,投石问路以虚待实,企图从审讯人员的问话中得到启发,窥测方向,从对审讯人员的接触和观察中判断审讯人员水平的高低上下,以便制定自己的防御计划。

实践证明在犯罪嫌疑人刚被拘捕的初期阶段,也是审讯对策最易发挥效能的阶段,审讯人员要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正确的审讯策略,一鼓作气取得全胜。

第二阶段对抗相持。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立案拘捕之初没有交代罪行,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嫌疑人对周围环境逐渐适应,自认为从审讯人员的问话中得到底细(有时确实摸到底细)侥幸心理上升,对抗审讯计划逐渐完善在审讯中,想方设法和审讯人员抗衡,动摇审讯人员的意志,逃避法律的制裁。

造成对抗相持局面的原因要么是由于犯罪嫌疑人顽固狡猾,富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要么是审讯人员对策失当或者是审讯人员的问话暴露了意图,不适当的暴露了证据材料,给犯罪嫌疑人传递了信息。

在此种情况下审讯人员只有谨慎筹措审讯计划,树立顽强的斗志,才能打破僵局制服罪犯。

第三阶段动摇反复,犹豫不决。

随着审讯工作的推和发展,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有计划的审讯下,犯罪证据被展开,犯罪嫌疑人的狡辩被揭穿,防御体系逐渐瓦解,是选择从宽还是从严的矛盾日渐突出,想交代怕追罪不交代又怕从严。

上述心理表现是在审讯人员的对策击中要害,抗拒心理开始瓦解,认罪与否两种思想激烈斗争的必然反映。

一般的说这是审讯工作中最有利的时机,审讯人员要不失时机地的抓住它,一鼓作气穷追不舍,促使犯罪嫌疑人彻底交代。

第四阶段供述罪行。

随着犯罪嫌疑人防御体系被摧毁其心理也产生相应变化,有的从傲慢拒供,转变为逐渐低头认罪,有的从压抑转变为轻松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都老老实实的交代问题,多数犯罪嫌疑人仍然是且站且退。

如有的只讲问题轮廓不交代罪行细节或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认罪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又推翻原供。

审讯人员在犯罪嫌疑人供认罪行这个阶段仍不可掉以轻心,放松警惕,要认真听取供述,随时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

及时疏导,才能彻底的实现预期目的。

犯罪嫌疑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的核心是利于害的斗争,不管是避重就轻蒙混过关,还是坦白交代,都是为了对自己有利,但是除了利于害的冲突外,还有两个普遍的因素,即对我们是否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和从宽还是从严的相信程度。

一般的说犯罪嫌疑人对上述两个问题的相信程度越深,认罪态度也就越好,相反,怀疑程度越深,不供、拒供的态度越深。

对这两点我们要牢牢把握。

三、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的一般方法。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期间的心理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审讯人员能否了解和掌握它则是另外一回事。

根据审讯实践了解和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案件的性质和身份是决定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的条件之一。

如: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和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在他们的罪行被揭露之后,其心理状态和对抗审讯的表现是不同的。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他们执法懂法,考虑到自己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必然在审讯中竭力反抗以逃避罪责,畏罪心理较为突出,抗拒审讯要顽强得多,从抗拒到交代罪行转化过程较慢,但是他们知法懂法对证据特别敏感,单纯的政策攻心效果不明显,但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政策攻心效果比较好。

2、从从犯罪手段的高明与拙劣入手。

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心理。

手段狡猾隐蔽,说明其智商较高,在审讯中必然有周密的对抗审讯的准备。

这类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比较牢固,一般不易突破,而犯罪手段拙劣的犯罪嫌疑人,则漏洞较多,他们缺乏对抗审讯的准备,相对比较容易突破。

3、从犯罪嫌疑人的出身、阅历、家庭情况和个性特征上分析其在审讯中所持的心理。

年龄大阅历深、文化程度,职务较高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社会经验丰富,处事老练,考虑周全,形成的观念不易改变,相反,年青阅历浅、文化低,职务不高的人,一般思想简单,情绪起伏不定。

但前者顾虑多,胆子小,后者相对顾虑少,敢说敢为,相对地说,后者比前者较易突破。

4、通过正面审讯,观察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

人的心理活动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程度上表现出来,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回答问题或提出问题的方式或意向对犯罪嫌疑人的一言一行只要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可以了解和摸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

比如:犯罪嫌疑人对审讯人员的发问指东问西要求指点,可能是在试探摸底。

犯罪嫌疑人盛气十足,夸夸其谈,实际上是色厉内荏(任),企图以此动摇和影响审讯人员的意志。

犯罪嫌疑人在强大攻势面前,言谈举止失常,要烟吸、要水喝,要求上厕所,要求考虑考虑等,一般的说是思想斗争激烈,抗拒心理开始转化的前奏。

审讯人员准确的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制定相应的审讯策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个时候用证据一促就会招供)5、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监所内的表现,也是准确判断其心理的一个重要途径。

被拘留或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大部分时间在监所里度过,与外界隔绝,有时容易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产生共鸣,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尽管能极力克制感情不予外露,但一回到监所内会对整个审讯过程进行回忆,有时会向其他被监管人主动介绍被审讯的情况,要求在对抗审讯中出谋划策;有的不吃不喝,表现出思想压力很大。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回到监所后心情表现轻松,则说明审讯人员的策略失当,起码是有些问题没有抓住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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