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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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

护。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的规定。

本条内容是行政法学上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化。理解本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行政法学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机关诚信原则的延伸。行政机关的诚信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对公众的行为应当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不得变化无常,不得溯及既往,表现在行政许可上,就是行政机关一旦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就不能随意更改或者撤销,并有责任依法采取措施保证被许可人顺利地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由诚信原则引申而来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信赖保护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信赖而与行政机关合作,这种对行政机关的信赖应当受到保护。二是行政相对人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机关一旦撤销其行为而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责任,否则行政机关将逐渐失去公众的信赖。三是第三人由于不知道行政行为有瑕疵而与行政相对人发生某种法律关系,其由于行政机

关对相对人的授益行为而带来的利益也应当受到保护。四是因行政相对人怀有主观恶意从行政机关取得授益行为而获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因为相对人的主观恶意不是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这些内容表现在行政许可上,就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给被许可人带来利益,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如果遇有必须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行政机关在撤销许可时,也必须对被许可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受到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被许可人由于怀有主观恶意而从行政机关取得的行政许可,一旦被撤销,其所获得的利益则不受保护。具体到本条内容,就是被许可人如果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即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行政许可,其基于行政许可所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二、撤销行政许可的机关

所谓撤销行政许可即取消行政许可。本条中的撤销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行政许可。这些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就存在违法因素,属于无效行政许可。根据本条的规定,有权撤销对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的机关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为

什么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撤销对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呢?因为第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经过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审查,如果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它就有权决定准予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如果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它就有权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行政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管理过程,是一个完整的、连续的过程,既包括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审查和许可,也包括对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不仅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也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遇有法定的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当然有权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为什么说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呢?因为上级行政机关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领导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行使对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职权,这个管理和监督职权就包括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是否合法的管理监督职权,因此,它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

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这里的上级行政机关是相对于权力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而言的,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总体上的监督,而不是具体管理活动上的监督,不宜直接干预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因此,不宜由它来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许可。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审判工作进行的,它要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也要通过审判活动得出的结果作出,而不能直接撤销行政许可。检察机关行使的是法律监督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监督它也只能通过法律监督的方式进行,而不能直接撤销行政许可。这里的上级行政机关既包括一级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比如,市级人民政府有权撤销所辖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也包括某一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比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撤销人民政府下属各行政部门准予的行政许可;还包括上级人民政府具有工作领导关系的部门,比如,市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撤销下辖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等。

三、撤销行政许可的提起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有两个方面的提起途径:一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被

许可人在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其利害关系人通常是其行政许可本身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等要求的直接发现者,因此,由利害关系人提起撤销行政许可的申请,是一条好的途径,也是通过社会力量监督行政机关管理行政许可活动的重要方式。二是行政机关依据自己的职权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后,其重要的职权就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是否合法,行政许可所要求的范围和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以及被许可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所要求的范围和条件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在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特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即有权提起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并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撤销行政许可。

四、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

在行政许可领域,信赖保护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要优位于法律优先的原则。根据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贯彻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对于因行政机关有违法因素应当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保护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原则上应当不予撤销,只有在特殊情形下,行政机关经过科学的权衡后,才可以撤销违法的行政许可。

根据本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经审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所谓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滥用手中的职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地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这些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管理活动,也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二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无效。根据本法第三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许可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某项法定的职权却对申请人实施行政许可,即属于超越法定职权。比如,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根据这些规定,在市、县行政区域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只能由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实施行政许可,其他公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即属于超越法定职权;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只能由所经过的区、县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区、县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即属于超越法定职权。第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只能在法定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比如,证券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根据这一规定,作为法律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只能在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证券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权,实施其他方面的行政许可即属于超越法定职权。第三,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只能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比如,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再比如,国务院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托同级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园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受委托行政机关超越委托范围,或者没有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即属于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

可,那么,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行政许可也属于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许可。

对于上述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都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当然,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在此情况下,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不属于超越法定职权。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依法需要由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发送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在这些情形下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活动即不属于超越法定职权。

三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重要前提,没有程序的合法就很难保证实体的合法。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不能

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就很难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本法在总则中就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将遵循法定程序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一项重要原则。依据这一原则,本法对普通行政许可实施中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程序,对行政许可特别程序中的适用规则、特许程序、认可程序、核准程序、登记程序以及相关的特别规定等等,都作出了一系列详细规定。其他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些专门行业的行政许可程序也作出了专门规定。这些程序方面的规定都是保证行政机关最后正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行政许可时的工作依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其正确性就很有可能受到影响。比如,依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在对申请人的大型建筑物建设申请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告知与建筑物的建设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具有这一权利,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就有可能忽视和损害建筑物周围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从而影响建筑许可决定的正确性。因此,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行政许可正确性的,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实践中,如果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但没有影响到行政许可正确性的,一般说来则不必撤销。这主要是考虑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保护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比如,在上述建筑许可的申请中,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也没有举行听证,但在作出准予建筑许可决定时充分考虑了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没有影响到行政许可的正确性,所以就不必撤销该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固然有责任,应当撤销行政许可,但基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保护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只要没有影响到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还是不予撤销为宜。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行政许可的。不同的行政许可需要不同的资格或者条件,行政机关根据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并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后,只有在申请人具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比如,根据律师法第五条的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个人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和

执业证书,即不具备申请从事律师执业的资格,司法行政部门如果作出准予其执业的行政许可,该行政许可即为无效,应予撤销。再比如,根据建筑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或者组织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是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是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是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是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是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个人或者组织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没有具备上述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作出准予其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行政许可决定,那么,该行政许可即为无效,应予撤销。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这是一项兜底性规定,即除了上述四种情形以外,遇有其他由于存在违法因素而导致行政许可无效的情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但是,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其获得的利益不是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任而来的,相反,它是对行政机关怀有主观恶意,这种对行政机关的主观恶意不属于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范围。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含义是指申请人本来不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资格、资质,却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已经具备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资格、资质,就不存在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即使申请人给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钱物或者其他利益,也不能称为贿赂,因为贿赂行为的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申请人所申请的行政许可属于其正当利益。所谓欺骗手段,是指被申请人明知自己的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故意采取弄虚作假的方法,造成行政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的错觉,骗取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以欺骗方式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无效行政许可,应予撤销。所谓贿赂手段,是指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的资格或者条件,却通过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金钱、财物等的方式,取得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行为。以贿赂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也属于无效行政许可,应予撤销。实践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

许可的现象为数不少、对于以这类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不少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子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再比如,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六十五条则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对于具有违法因素的行政许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行政许可即使具有违法的因素,也不应当撤销。

第一,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不予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生

产经营等活动应当随之停止,否则,其行为即构成违法。通常说来,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被许可人立即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这既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让有违法行为的被许可人承担法律责任的需要。但是,有些行政许可的事项比如大型的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事项,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对于这些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后,被许可人可能很快就开始了生产经营等活动,而行政机关一旦发现行政许可中的违法情形,即可以对行政许可予以撤销。但行政许可一旦被撤销,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就有可能导致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失。在此情况下,行政许可即使有违法的情况,上级行政机关就不应当撤销。上级行政机关不予撤销行政许可,但可以要求被许可人补齐相关的许可手续,特别是要加强对其生产建设等活动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有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本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其行政许可,

但是,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即使遇到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应当撤销其行政许可的情形,如果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也不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行政许可虽然具有违法因素,但是,被许可人没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即没有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并且其基于行政许可所取得的利益明显大于撤销行政许可所要维护的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就不应当撤销行政许可。这是贯彻行政管理活动中比例原则的要求。

第三,行政许可虽然具有违法的因素,但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在知道撤销的情形之后一定的期限内撤销行政许可,超过了这期限就不应当再予以撤销。这是保持行政法律关系相对稳定以及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需要。

六、撤销行政许可要妥善处理的两个问题

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是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针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中情况十分复杂的实际,在撤销违法行政许可

的同时,还应当慎重和妥善处理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况:第一,对撤销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可以重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撤销对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不是一种永久性处罚,在撤销行政许可后,被许可人仍然有权利就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再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申请,经审查,可以重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即应当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许可。行政机关重新审查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和作出是否准予申请人行政许可决定的程序,仍然依照本法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但是,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该行政许可”。据此,被许可人如果有该条规定的情形,则在三年内不得再提起行政许可的申请。

第二,行政机关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但是,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基于行政

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本条规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违法情形,除第二款属于被许可人的违法以外,其他的情形如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等,实际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情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属于违法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撤销。但是,行政许可的撤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影响被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而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被许可人承担,是不公平的,有悖于行政权力属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的基本原则。按照上述行政法学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而对被许可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本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由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导致行政许可无效并应予撤销,给被许可人带来的损失,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赔偿,即实行国家赔偿。本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本条规定的国家赔偿就是这一内容的具体化。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赔偿责任与对被许可人的补偿责

任有区别。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所谓补偿责任是指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而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总之,补偿是适用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而因情势变化和公共利益需要,所应当撤回或者变更的情形。而赔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应予撤销而给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带来的损失,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是违法而应予撤销的。

本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赔偿责任,其构成要求包括:(1)侵权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行政机关”所指的是本法第三章所规定的所有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存在违法的因素,如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3)行政机关撤销违法的行政许可给被许可人造成了实际损害,这种损害应当是实际的、已经发生的、可以计算的。(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与被许可人受到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许可法试题库及参考答案(最新版)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许可法》试题库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每题的括号里) 1.下列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是:( C ) A.发给营业执照 B.产品质量认证 C.发给采矿证 D.授予荣誉称号 3.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B )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 5.下列何种情况下,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补偿:( A ) 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 B.赵老大违反规定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猎户赵老大的持枪证被行政机关吊销,猎枪也被没收 C.某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撤销了该许可

D.王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而贿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后王某的许可证被上级机关吊销 6.某市政府为了加强管理,经常制定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则这些规范性文件:( D ) A.对于某些不是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经法律的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C.经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D.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9.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C ) A.属于行政确认,因为采矿登记确认了采矿权 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 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申请作出的且是依据法律作出的 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 10.张某家住闹市区,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于是打算在自家的小平房开一个小卖部,便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则营业许可属于何性质的行政许可?( A ) A.一般许可 B.排他胜许可 C.特殊许可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一、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原因 (一)宏观原因: 1、市场化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边界逐步萎缩。 2、法治化过程中政府行为日益受到规则限制。 3、现代化过程中权力意识、权利主张盛行。 (二)微观原因: 1、许可设定太多、太滥,令出多门。 2、许可程序的繁琐。 3、许可寻租现象的频频发生。 4、许可本身及其附加条件的昂贵。 5、许可的随意变更或终止。 6、许可实施失于监督。 二、行政许可概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3.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功能 1.控制危险。 2.配置资源。 3.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四)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准许;一般没有数量控制;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 2、特许(转让某种特定权利)支付一定费用,可以转让、继承;有数量控制;有自由裁量权。 3、认可(特定技能的认定)考试考核方式;与身份相联系,不能继承转让;没有数量限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4、核准(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技术性、专业性; 根据实地验收、检测决定;没有数量控制;没有自由裁量权。 5、登记(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资格身份;没有数量控制;只进行形式审查;没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设定权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12条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复杂性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即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任由公民自主决定或者由市场调节。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意味着在多大程度上行政权力可以干预公民的私人权利。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实际是对政府管理规律的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在理论上和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世界各国解决此问题的基本方法是个案解决,一事一议,通过单行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决定。为什么大都采取这种办法呢?因为某一事项是否设定许可,具有不确定性。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具有时间性。有些事项,在此时不需要许可,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活动与公共利益的紧密性加强,因而需要设定许可。如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需经许可的事项很少,而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需经许可的事项大量增加。这其中有些事项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就存在。汽车在最初制造出来时,是没有许可证的;驾驶汽车也是不需要执照的。但后来汽车多了起来,汽车业与公共安全非常密切,因此才规定生产汽车、驾驶汽车需要事先获得许可。第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具有地域性。有些事项,在此一地域范围内需要许可,在彼一地域范围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答:10日内 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多少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答:7日前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答:30 日前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答:5 日内 5、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如何处理? 答:注销许可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什么部门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 7、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且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答:3年 8、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 9、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哪些处理? 答: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并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何时施行?

答: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实施行政许可时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这属于行政许可的哪个原则? 答:便民原则 12、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什么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答: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13、行政许可申请除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以外,还能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答: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提出 14、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哪些内容在办公场所公示? 答: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 15、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包含哪些内容的书面凭证? 答: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什么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答:作出书面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17、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几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答:两名以上。 18、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什么? 答: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19、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什么范围内有效? 答:全国范围内有效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什么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答: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1、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如何处理?

《行政许可法》的亮点与难点

《行政许可法》的亮点与难点 7月1日,我国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行政许可法》就要实施了。这不仅是我国 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周汉华先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室主任,他不仅参加了这次立法起草的过程,还参加了国务院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的工作。 行政许可法在中国的行政法制中以及新一届法治政府建设中开创了许多先 例。为了实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专门召集省部级的主要领导在北京开会。在中国的立法当中,为了一部法律的实施提前五六个月把主要的省部级领导召过来开会,最后还办培训班,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以前没有一部法律的实施这样布置过。另外,现在各地和各部委都在紧锣密鼓地为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工作、布署。 行政许可法是政府的一种自身改革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背景的确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一讲到依法行政,讲到法治政府,可能就会注意到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有一部分讲政府自身建设,而且讲的非常全面深入。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许可法非常热,在政府工作中非常重要。 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二元社会。二元社会不仅包括城乡的对立和反差,还包括东部和西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等二元关系。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正是在这个转型时期,在这个特定的对立、冲突、反差的背景之下制定出来的。 实际上,这一历史背景就决定了行政许可法它本身内在的特点和规律。 一是对外开放和内部改革的双重拉动。 因为大家知道行政许可法的起草和中央一级的行政审批的改革都是从20XX 年的下半年开始的,因为中国要入世这样一个外部的需要。内部原因就是制度上非常严重的腐败现象。大家知道去年有13个省部级的高官被揪了出来。20XX年前后的情况也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深圳康赛集团在湖北的上市指标案。因为上市指标各地倒了一批体改办的主任,因为体改办拥有上市指标权。很多腐败的案例都是和审批权在一起的。那么内部改革怎么样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那就必须从 审批权这一权力开始。行政许可法实际上就是政府自身的改革。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旧制在许多方面已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就需要通过一个法来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的行为。 二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推广式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改革的结合。 深圳以及江浙一带从上世纪末就开始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了。在中央政府开

如何理解行政许可法与行政诉讼法

如何理解行政许可法与行政诉讼法 为您整理了如何理解行政许可法与行政诉讼法,希望和您一起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自20XX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5年,该法施行之初,在誉之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的同时,很多有识之士对该法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预测,忧心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不能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提供一个良好平台,不能为完全实现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原旨提供司法保障。5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这种疑虑并非多余。那么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处理既存的两法衔接缺失问题?本文拟从法院审查行政许可诉讼案件的角度出发,讨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与行政诉讼法的衔接障碍,并据此就司法对策作一粗浅分析。 一、诉讼类型:补偿诉讼的缺失及司法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两种诉讼类型,《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的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就是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应的两大诉讼类型。《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该条的规定,标志着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更有许多学者认为此条就是规定了第三种诉讼类型-行政补偿诉讼。 但是,《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虽然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但在该法的责任条款部分却无具体内容。同时,我国《国家赔偿法》及行政诉讼配套制度对此的规定也处于缺位状态,因此如何依法补偿、补偿的数额及诉讼时效如何确定等诉讼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很难把握。从实践看,各地法院对行政补偿诉讼也一直持保守态度。在对行政机关撤回、变更行政许可行为的审查方式上,实践中的惯常做法是,通过法院组织案外协调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案外和解,原告撤诉,而被告给受到财产损失的原告以一定程度的补偿。另外,有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是,原告往往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第一诉讼请求,并附带提出要求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这样,如果被诉行政行为经审查不存在违法性问题,法院往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2004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2004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主编:张春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李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 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处长) 撰稿人:许安标刘松山陈希文 武增童卫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 第三节期限 第四节听证 第五节变更与延续 第六节特别规定 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总则一般对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对全法起统领和指导作用,总则中的有关原则和制度,在其后的法律条文中一般都有具体体现和明确规定。本法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三是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第二条至第三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是关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转让、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的规定。这些内容的确定与规范,为以后各章节具体条文的设计确定了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对总则的学习和理解,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和以后各章节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进行学习研究,不能孤立地学习研究总则,否则会感到空洞、空泛;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总则抽象,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忽视对总则内容的学习研究。总则之后各章具体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要结合总则所确定的精神和指导原则来掌握,特别是在遇有不同理解时,要结合

《行政许可法》课后测试

我的课程 《行政许可法》课后测试 ?1 ?2 ?3 ? 4.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行政许可由_____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B 具有行政管理权的 C 具有行政许可权的 D 各级人民政府的 正确答案: C 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______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A 行政管理 B 行政收费 C 行政审批 D 管理公共事务

正确答案: D 3.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______实施行政许可。√ A 其他行政机关 B 其他国家机关 C 有关企业、事业组织 D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正确答案: A 4. 经国务院批准,______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 较大的市 B 设区的市 C 县级以上 D 省、自治区、直辖市 正确答案: D 5. 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______。√ A 技术责任 B 行政责任

C 经济责任 D 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D 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______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 法律 B 法律、行政法规 C 地方政府法规 D 行政规章 正确答案: B 7. 行政机关提供______文本,不得收费。√ A 行政许可决定书 B 行政许可证书 C 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 D 行政许可申请书 正确答案: C 8. 关于行政许可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听证笔录,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答案D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许可。 A.撤销 B.吊销 C.注销 D.抵销 答案C 3、()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答案D 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D 5、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C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答案A 7、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诉 答案C 8、行政许可法自()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 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 D.2004年12月1日 答案C 9、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日。 A.10 B.30 C.45 D.90 答案C 10、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A.不能改变 B.不得擅自改变 C.可以随意改变 D.可以部分改变 答案B

《行政许可法》解读

干部学法资料(二) 《行政许可法》解读 《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之后出台的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颁布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中外法学专家评价,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政府尤其重视,这部法律实施前,国务院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议,专门部署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会后还专门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培训班,接着各级政府抓这部法律的宣传、贯彻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下面,我就这部法律的学习从主要内容、主要特色、给行政管理带来的影响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有八章,八十三条。让我们来看看八个章节都有哪些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七项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等。 第二章是行政许可的设定。包括行政许可设定的事项范围,即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还包括行政许可设定的机关层级和法律位阶。

第三章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即行政执法主体,本法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有两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四章是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以及特别规定。本章分六节,从第二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共有28个法条,在整部法律中占了大量篇幅,体现这部法律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严格控制和约束。 第五章是行政许可的费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就是说,实施行政许可以不收费为原则,以收费为例外。收费必须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依据。那么,行政机关所需经费怎么办?法律作出了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六章是监督检查。这里包括两个层次: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等内部监督和许可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第七章是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应承担的责任,也包括被许可人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共两条,一条是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另一条则是本法施行时间。 这就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架构。我们搞了很多有中国特色的东西,《行政许可法》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 函》的复函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法秘函[2004]17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 【发布日期】2004.06.25 【实施日期】2004.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2004年6月25日国法秘函[2004]171号) 农业部办公厅: 你们《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 (农办政函 [2004]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口单位拟进口的农药只要依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了农药登记,农业部就对其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是农业部对该农药是否已经依法进行了农药登记的核实、确认,不是行政许可。 如果农业部除了要对该农药是否依法登记进行核实外,还要对其他条件进行审查后才决定是否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际上是在农药登记之外设定了进口许可。《农

药管理条例》第30条第3款规定,进口农药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只要向海关出示其取得的中国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即可。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的规定,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属于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登记之外增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此,应当依法进行清理,但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除外。 对出口单位出口农药发放“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对这一许可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清理,但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除外。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规章可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定由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者所属事业单位以该行政机关名义受理许可申请。 三、《农药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负责农药登记的初审。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申请人就无法获得农药登记。这种“初审”已构成了一项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据此,行政许可的条件作为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符合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 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解释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函 (2004年3月17日农办政函[2004]9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在依

执法考试复习题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一、是非题(正确的选择A,错误的请选择B)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是B 非 正确答案A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7 条规定:"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这是典型的行政许可。() A是B 非 正确答案A 3、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审批。()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4、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出国申请进行批准的行为符合《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受该法调整。()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5、司法行政部门给小王颁发《律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A是B 非 正确答案A 6、对于数量有限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申请人中任意选择一人,准予行政许可,这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范围。()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7、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8、实施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以体现公平竞争。() A是B 非 正确答案 A 9、《行政许可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在《行政许可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0、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 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A是B 非 正确答案A 11、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2、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3、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确定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另设一个内设机构统一送达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4、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5、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A是B 非 正确答案A 16、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就自始至终不发生效力。()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7、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在必要情况下,经严格审批程序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A是B 非 正确答案B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1、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许可。 A撤销;B吊销;C注销 2、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 A应当撤销;B可以撤销;C不予撤销 4、行政许可法自(C)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D2004年12月1日 5、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C)日。 A10日;B30日;C45日;D90日 6、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B)。 A不能改变;B不得擅自改变;C可以随意改变。 7、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A)内提出听证申请。 A5日;B10日;C30日;D45日 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C)。 A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 B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9、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A)。 A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B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 C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 10、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不收费为原则,所需要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B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允许收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 C监督检查以收费为原则,不收费为例外。 1、C; 2、D; 3、A; 4、C; 5、C; 6、B; 7、A; 8、C; 9、A;10、A 1、(C)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乡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县级以上 D、省级以上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A)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A、存在的必要性 B、推行的重要性 C、项目的可行性 D、设置的合理性

行政许可法学习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常第四次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不属于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常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国家主席职权“公布法律”)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①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GFZ)的合法权益 ③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④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简称XZJG)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行政许可过程:GFZ申请→XZJG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 3. 行政许可是官对民行为,(不涉及XZJG对其他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4.行政许可的六原则: ①法定原则:其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经公布的规定不得当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公开 ③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④信赖保护原则:XZJG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许可 ⑤禁止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除外,不得转让 ⑥法律监督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XZJG监督检查 XZJG应当对GFZ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5. GFZ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许可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②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需要,XZJG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 1.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①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②有利于发挥GFZ的积极性、主动性③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④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行政许可设定的分类: ①一般许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②特许: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赋予特定权利③认可(对人):该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④核准(对物):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审定的 ⑤登记:需确定主体资格的⑥其他 3.通过以下方式能予以规范的,可不设行政许可: ①GFZ能自主决定的(自主决定)②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有效调节)③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自律管理)④XZJG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解决的(事后监督) 4.临时性行政许可分类: ①国务院:发布决定的方式,除临时性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人常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②省自直人民政府:规章,满1年需继续,应当提前本级人大及人常制定地方性法规 知识点回顾:①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无需报人常备案②省、直辖市人大及人常制定地方性法规需报全国人常备案③自治区人大及人常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需报全国人常批准 5.总结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 ①全国人大及人常:法律 ②国务院: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必要时)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人常:地方性法规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需立即实施) 6.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的: ①不得越权:本应由国家认可的资格资质(对人) ②不得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③不得限制“人”进入本地区:其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生产经营服务 ④不得限制“物”进入本地区:其他地区的商品到本地市场 7.下位法对上位法作出具体规定:①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②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8.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9.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10.①设定单位: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②实施机关:可以适时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存在必要性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设定机关③GFZ:可以向①和②提出意见和建议 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注:没有法律)设定的有关经济事物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第3条能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停止实施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①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②法律、法规授权(注:没有规章)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名义) ③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被委托的行政机关(以委托方名义) 2.委托方(行政机关)——————————→受委托方(其他行政机关) ①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内容 ①名义:以委托方名义 ②监督:对受委托方行为进行监督 ③承担法律责任:对受委托方行为后果②不得: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按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 4. 一个行政机关,多个机构办理: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 一个政府,多个部门办理: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再统一办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申请: 1.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由本人到现场申请的除外 2.行政许可申请方式: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受理: 1.公示: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解释说明:应申请人要求,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处理: 1.不需要申请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 2.不属于自己范围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其当场更正 4.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许可法心得体会 &#x 1F;----------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XX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__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

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

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释义】本条是对行政机关对申请予以审查的规定。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以后,行政程序进入审查阶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1.形式审查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是否符合条件作实质审查,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办学的资金来源是否真实、教师是否具备资格、场地和校舍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进行审查,因为这些内容已经由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部门等进行过审查。民办学校登记,目的仅是确立其法人资格,因此,只要取得了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登记机关就应当即时予以登记。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本法规定,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2.实质审查 所谓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例如,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委派食品卫生监督员深入现场进行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环节,提出意见,给予指导,待改正后再进行审查,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又如,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罐体)运输许可证发证规则第七条规定:“在对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办理审查发证或复审过程中,必要时可实地核查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对于需要采取实地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以表明自己正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核查。例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第九条规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但需要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的,中心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请申请人予以确认。检查组在检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精选 选择题(单选或多选) 1、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是( ABCD )。 A.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B.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D.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AB ) A.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不清 B.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 C.“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 D.利用许可乱收费 3、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是( ACD )。 A.依申请行为 B.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C.外部行政行为 D.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 ACD )。 A.控制危险 B.预防和治理腐败 C.配置资源 D.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5、下列各类登记中,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C )。 A.婚姻登记 B.产权登记 C.社团登记 D.抵押登记 6、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 ABCD )。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7、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涉及( ABD )的除外。 A.商业秘密 B.国家秘密 C.机关工作秘密 D.个人隐私 8、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公开原则,具体包括(ABCD )。 A.实施主体公开 B.实施期限公开 C.实施程序公开 D.许可决定公开 9、下列哪些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 AD )。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B.信赖保护 C.听证制度 D.窗口式办公制度 10、下列有关权利中,属于救济权利的是( ABCD )。 A.陈述权 B.申辩权 C.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权 D.请求赔偿权 11、在哪些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AC )。 A.行政许可的依据修改或废止 B.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C.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届满 12、下列行政许可中可以转让的有(D )。 A.商业银行设立许可 B.取得的律师资格 C.企业登记 D.排污许可 13、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 AB )。 A.行政机关对从事许可事项的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B.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内部监督 C.司法监督 D.权力机关的监督 14、信赖保护原则最早确立于( C )。 A. 美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15、王某经批准在某处建房,后经地质调查确认该处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行政机关拆除了王某所建的房屋,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 D )。 A.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赔偿 B.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赔偿 C.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补偿 D.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16、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有( BC )。 A.特定身份登记 B.游行示威许可 C.出租车经营许可 D.颁发身份证 17、行政许可法是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D )会议审议通过的。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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