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环境政策在国际气候变化领域中领导力及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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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适应与脆弱性评估

气候变化适应与脆弱性评估

气候变化适应与脆弱性评估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面临的最重要的环境挑战之一。

其带来的极端天气事件以及其他气候异常现象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系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并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进行气候变化适应与脆弱性评估。

本文将介绍这两个概念,并探讨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1. 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适应主要是指采取措施来减轻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系统的影响。

它包括提高社会和自然系统的适应能力,以减少极端天气和其他气候异常事件的影响。

气候变化适应的目标是保护人类的生命、财产以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为了实施气候变化适应措施,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当前和未来的气候情况。

这要求我们进行气候数据的收集、分析和预测。

在获得足够的气候数据后,我们可以制定相应的适应政策和行动计划,以确保社会和自然系统能够抵抗极端气候事件的影响。

2. 脆弱性评估脆弱性评估是评估社会和自然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程度的过程。

它主要关注存在脆弱性的系统,以便采取必要措施来提高其适应能力。

脆弱性评估考虑的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因素、生态系统状态、生物多样性等。

脆弱性评估是一个综合的过程,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

通过评估脆弱性,我们可以确定哪些社会和自然系统承受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较低,因此需要优先制定相应的适应性计划。

3. 气候变化适应与脆弱性评估的作用气候变化适应和脆弱性评估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它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1 保护人类生命与财产通过进行气候变化适应和脆弱性评估,我们可以确定潜在的风险和脆弱性高的地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人类生命与财产。

例如,加强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制定预警系统以及提高人们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能力。

3.2 提高决策制定的科学性气候变化适应和脆弱性评估为决策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制定政策和计划时,可以基于对气候变化的评估和预测,以及脆弱性的评估,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3 促进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适应和脆弱性评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中国气候领导力的突出特点、呈现方式及全球影响

中国气候领导力的突出特点、呈现方式及全球影响

中国气候领导力的突出特点、呈现方式及全球影响目录一、中国气候领导力的突出特点 (1)1.1 综合性 (2)1.2 全面性 (3)1.3 持续性 (4)1.4 协调性 (5)二、中国气候领导力的呈现方式 (6)2.1 政策引导 (7)2.2 技术创新 (9)2.3 生态文明建设 (10)2.4 国际合作 (11)三、中国气候领导力的全球影响 (12)3.1 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 (13)3.2 对发展中国家气候援助的贡献 (14)3.3 对全球气候技术创新的推动 (15)3.4 对国际气候话语权的影响 (16)一、中国气候领导力的突出特点高度关注气候变化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和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内外多个场合,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措施。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的签署国。

中国还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绿色发展战略:中国政府提出了绿色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布局。

通过实施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推广绿色生产方式等措施,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科技创新驱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科研攻关。

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技术的进步。

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中国政府不断完善气候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确保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

2017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防控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提高公众气候意识:中国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参与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中国还积极开展气候变化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气候素养。

欧盟气候政策的影响与启示

欧盟气候政策的影响与启示

欧盟气候政策的影响与启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也促使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人类对环境的影响。

而在这些环保措施中,气候政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作为环保领域的重要实现机构,欧盟在气候政策的推进方面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从欧盟气候政策对环境保护的影响、经济、市场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也探讨了欧盟气候政策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启示。

1.欧盟气候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欧盟的气候政策早在1997年就开始酝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欧洲碳排放交易市场”(ETS)。

ETS是一个由欧盟成员国共同组成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碳排放的减少。

ETS通过向企业提供额定的碳排放量,鼓励它们在减少碳排放的过程中保证生产效率,实现减少排放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通过对欧盟的气候政策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它对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欧盟的努力下,欧洲已经成为了全球碳排放率最低的地区之一,同时其绿色能源的使用也已经成为了欧洲的主流趋势。

不仅如此,在欧盟的努力下,世界各国已经开始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并逐步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2.欧盟气候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欧盟气候政策的执行过程并不一帆风顺,它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气候政策的严格执行会对欧盟的经济造成巨大负担。

他们担心,过于激进的气候政策可能导致企业和可能的投资者流失,从而影响到欧盟经济的发展。

但是实际上,欧盟的气候政策在经济发展方面带来了更多的利好。

欧盟的气候政策在绿色能源转型和技术创新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欧盟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兼顾,尤其是在环保行业的发展中,带来的就是更多就业岗位和更多的创新,进而促进了国家的经济发展。

欧盟的气候政策并没有减缓欧洲国家的经济增长,相反,雇佣人数和企业投资都有显著增长。

3.欧盟气候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但是,欧盟领先的先进气候政策标准也对其它的国际市场产生了影响,例如中国、美国等。

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

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

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作者:刘小慧来源:《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第2期刘小慧(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0)摘要:为确保能源安全,欧盟各国在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领域进行大量的投入,积极推动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巩固欧盟在环境政治中的领导地位.同时减少欧盟对外部的能源依赖,推动就业与科技创新,带动欧盟经济的发展.关键词:欧盟;发展中国家;清洁能源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4)01-0060-021 引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就在气候变化和环境领域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欧盟一直站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前沿.如今,欧盟已经公布了其能源发展蓝图,提出了如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碳污染、实现智能能源与运输,开展国际合作等手段,以期到2050年,完成温室气体排放量相较1990年减少80%的目标.在欧洲,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增长点之一,可再生能源企业雇佣的员工人数是煤电企业的2到10倍.英国提出到2020年40%的电力来自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①欧盟气候变化与清洁能源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自身政策的全面考虑,同时还需要与各国展开双边及多边合作.欧盟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该战略试图以能力建设为切入口,使可持续发展融入发展合作之中.欧盟的目标是使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无害化合作中承担更大的责任.欧盟内部充满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并表现出极强的行动力.2011年6月15日,超过70家欧盟公司呼吁欧盟设定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参与的公司除了如家乐福、飞利浦、联合利华、沃达丰等国际大企业外,也包括许多能源公司和清洁技术公司.这些公司认为,提高欧盟的减排目标,有利于鼓励欧盟内部的创新行业投资活动,增强欧洲的能源安全性.对此,“企业领袖们确信,制定更积极地短期和中期目标很有必要,有助于提高碳价.并刺激地摊投资,这无论对于达到欧盟的气候目标还是摆脱经济衰退都是必须的.”②更为重要的是,这有助于欧盟维持其绿色领域领导者的地位,在清洁能源、节能减排领域获得发展先机.同时,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来推动全球节能减排,也表现出欧盟在政治上的结构性领导力.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主要包括BICSAM国家和非洲国家.2 欧盟—BICSAM国家合作关系以BICSAM(包括Brazil、India、China、South Africa、Mexico)五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欧盟的国际合作体系中是极为重要的.欧盟或其成员国与BICSAM国家,在碳储存(sequestration)首脑论坛、甲烷市场、氢经济国际伙伴关系、国际热核试验和全球核能源关系在内的多边领域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世界银行清洁能源发展框架为BICSAM国家的经济低碳转型提供帮助,促使其提升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运输,开发新融资产品并与全球环境基金(GEF)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欧盟与BICSAM国家合作的前提是信息共享,并寻求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此推进经济发展的低碳转型.第一,融资与投资.欧盟与BICSAM国家的合作重点在于,增加对清洁能源项目的融资支持.为确保能源效率提升,并使政策活动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欧盟鼓励私人产业对发展中国家的绿色技术投资.促进绿色融资和投资的行动包括:以双边官方发展援助作为刺激清洁能源技术需求的手段,增加对发展中国家能源和气候政策发展支持,并促进私人产业投资;增加对多边开发银行合作清洁能源项目的资金支持,增加多边开发银行项目,在清洁能源问题上发挥协同效用;通过政府对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的支持,鼓励政府养老金管理机构和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对绿色企业、产品和技术进行投资;与BICSAM国家的银行业进行合作,并提供部分风险担保,以鼓励本地银行吸取国际金融公司的相关经验,提升对清洁能源投资的力度.第二,气候变化及清洁能源合作项目.具体合作体现为气候和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旨在影响投资环境、稳定宏观经济并促进金融机构的开放.该计划包括:将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作为国家战略文件中的优先关注领域;加强在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方面的能力建设,增强制度支持力度(如监管框架、共同产品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框架和综合分析,以确定适合BICSAM国家的清洁能源发展路径);通过对清洁能源技术的共同研发推广,及增加对清洁能源试点方案的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合作;创建包括清洁能源贸易促进中心在内的能源企业交流机制,为外国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找到阻碍相关国家将该领域纳入未来国际气候协议的技术、法律及制度障碍,寻求解决措施;促进BICSAM国家扶贫领域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第三,贸易政策.在提高清洁能源技术产品的投资和贸易条件的具体行动中,欧盟积极推动多边贸易规则的改变.包括:对可以为欧盟和BICSAM国家商品出口者带来切实效益的“绿色商品”(如风力涡轮机和太阳能电池板),做出明确界定;这将使BICSAMA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其商品实行严格的环保要求;鼓励在后多哈回合谈判期间采取多边行动,对当前的贸易谈判机会进行评估,开展有利于BICSAM国家的双边贸易谈判,以此作为其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领域采取强有力行动的交换条件.3 欧盟—非洲能源伙伴关系欧盟一直致力于减少运输业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使成员国重点关注该问题.虽然沼气可以通过有机残留物分解机能源作物附着而获得,但生物酒精和生物柴油仍是目前最为可行的生物运输燃料.但在欧盟范围内实现这一目标是充满挑战的,欧盟尽管有生物燃料的系统生产能力,但却缺乏足够的生物质生产空间.因此,欧盟寻求以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农业燃料为欧洲的生物质能生产提供帮助.2007年非洲—欧盟里斯本峰会,提出建立非洲—欧盟战略伙伴关系,并于2010对年在维也纳召开的首届非洲-欧盟能源伙伴关系高级别会议上得到强化.第一,能源伙伴关系.2008年9月,欧盟和非洲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了欧盟—非洲能源伙伴协议.从欧盟的视角来看,该协议的意义在于:改善欧盟整体能源脆弱性,减少运输业对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增加成员国对绿色能源的使用量;完成欧盟生物燃料短期使用目标.同时,该协议也在寻求在欧盟和非洲国家间,在更广泛的能源问题上建立一种更为和谐的对话或伙伴关系.非洲长期被视为欧洲尚未开发的能源资源.早在一个世纪前,温斯顿?丘吉尔就突出强调了非洲的能源潜力.考虑到非洲与欧洲的殖民地联系,及非洲的欧洲物资“供应者”身份,欧非间的合作是合情合理的.事实上,非洲一直是欧洲的物资及人力资源来源地,9个欧盟成员国曾在非洲拥有殖民地.在地理位置上,非洲亦与欧洲相隔甚近.这使得欧盟将非洲作为能源基地从理论和现实上都充满可行性.同时,该伙伴关系也在寻求发展更广泛的能源系统,以帮助欧盟实现石油和天然气供应的多样化.第二,政策目标.欧盟将生物燃料视为其未来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委员会指出:富有竞争力的、安全的可持续能源是欧盟日常生活的重要支柱.由于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日益提升,欧盟发现其正成为一个引导能源政策方向,以最大限度满足生物燃料生产各方利益的角色.在满足农业部门和生物燃料生产(均从共同农业政策中获利)的同时,还需与其他各方共同关注能源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因此,生物燃料生产,这一能使欧盟在内部利益和其渴望的外部角色间达成共识的道路,就成为欧盟的必然选择.为促进生物燃料的生产与使用,欧盟对各成员国都确立了生物燃料目标.早在1992年,有关促进生物燃料使用的政策文件就已出台,旨在降低生物燃料的成本,降低新生产工艺的经济和工业风险,促进产品销售的商业化.2000年末,欧盟委员会出台了COM(2000)769,提出了20-20-20目标——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取代20%的传统能源.2008年1月,欧盟委员会出台了2020年,生物燃料在总燃料中比重中占10%的提案.其中40%的生物燃料将用于绿色电力或氢动力汽车上,并达到第二代生物燃料标准.绿色能源均通过非食用性作物而获得.欧盟2003/30/EEC指令要求成员国保证生物燃料在其国内燃料出售中的最低比例.这一指令旨在确保到2010年12月31日,在运输业中,生物燃料可以取代5.75%的化石燃料.此外,欧盟已提出通过调整燃油消费税为生物燃料的使用提供有利的税收减免.欧盟生物燃料政策自此演变为一种为农业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护及维持能源安全最低限度的工具.欧盟成员国一致认为,应继续支持生物燃料指令.4 评析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已成为欧盟全球气候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欧盟希望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使之成为全球性的行动,巩固欧盟在“绿色世界”中的领导地位.欧盟在实行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和活动之初,就将BICSAM国家作为行动重点.高层次的伙伴关系、联合行动和共同致力于推动问题解决的信念,是欧盟与BICSAM国家合作的关键.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ISD)对气候变化和对外政策的早期研究认为,对于更大范围内的一体化选择,必要因素包括:不断深化的政治参与、外交网络和跨政府合作.BICSAM五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地区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正使其行动具有对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示范效应.当前,欧盟与BICSAM国家的关系主要以双边关系为主,同时辅以多边关系和区域协议.欧盟的政策充分认识到这些国家间的差异,及以各国特点为基础的必要性.欧盟—非洲能源伙伴关系虽将为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但其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1)生态与气候影响.气候变化带来的诸如洪水及巨风等不利天气现象,都可能破坏生物质原料作物的生长,并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收货时间.同时,也不确定在撒哈拉以南非洲进行的生物质种植是否能以可持续的方式展开.在西方,农作物种植自古以来就被认为与农药过度使用密切相关,而农药会渗入土壤或周边的水资源中,严重破坏现有的生态环境.同时,这一做法还会对非洲的生态多样性造成影响,而生态多样性正是非洲生态旅游的立足之本.显然,欧盟有责任保证其政策不会影响撒哈拉以南非洲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2)技术变革.生物燃料能否在未来继续适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新能源(如液体氢、氢燃料电池甚至“清洁”核能源)的发展,都可能导致全球生物燃料行业的崩溃.如果这种情况最终发生,会对撒哈拉以南的非洲,这一在生物燃料行业进行大量投入的地区,造成重大打击.(3)农业与经济挑战.欧盟生物燃料需求的增加可能加剧非洲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如果大量当前种植食用作物的耕地转而种植用于生物燃料生产的经济作物,这不但减少区域内国家的可用食品数量,而且可能导致食品价格的上涨.许多国家的日常生活品特别是食品依赖于进口,若进口量过大,则会导致一国债务的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注释:①可再生能源尽显低碳优势.中国能源信息网,2010-6-13.②尚言.欧洲大公司呼吁提高减排目标[J].低碳世界,2011(7).。

欧盟“绿色新政”与气候政治新动态

欧盟“绿色新政”与气候政治新动态

全球治理与国际格局Global Governance and International Pattern欧盟“绿色新政”与气候政治新动态赵 斌【内容提要】欧盟“绿色新政”是欧盟环境治理史和欧洲气候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新界标,作为一种新的“欧洲梦”和全球战略,一经问世即引发广泛关注。

欧盟“绿色新政”实施以来,在目标设定、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实践推进等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

同时,欧盟“绿色新政”存在议程承诺不足、政策雄心与行动实践间鸿沟、新旧政策框架间矛盾等问题,也要应对能源安全风险与地缘政治危机、碳边境调节机制困境、经济复苏乏力等挑战。

欧盟“绿色新政”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其系统效应和发展前景仍有待观察。

【关键词】欧盟“绿色新政” 气候政治 全球气候治理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新政” ,即“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并将其作为一项新的增长战略,旨在将欧盟打造成更为现代化、更加公平、资源节约型、具有强竞争力特质的共同体。

经欧洲理事会批准,欧盟提出要在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目标。

[1]从话语和政策背景看,欧盟“绿色新政”似与当前追求碳中和的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殊途同归,甚至还展现出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久违的“欧盟雄心”。

欧盟“绿色新政”在政策和实践上存在一定连续性,有望成为欧盟的全球战略新支点,而且作为欧洲治理创新,可能对欧盟乃至全球气候政治产生系统效应。

欧盟“绿色新政”的进展“绿色新政”是欧盟的新增长战略,希望以“公正过渡”形式推动成员国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观察欧盟“绿色新政”的进展,可从目标、政策、资金、实践等层面对其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是“绿色新政”的目标设置。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欧盟气候治理的目标是2020年减排20%、2030年减排40%(以1990年为基准年)。

在此基础上,欧盟要实现气候中和目标,则意味着到2050年减排80%—95%。

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随着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国际社会纷纷行动起来,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

在这一背景下,欧盟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体之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旨在减缓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欧盟对气候变化的应对策略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策略,主要包括减排目标、碳市场的建立以及可再生能源的推广等。

首先,在减排目标方面,欧盟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2020年的减排目标,即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0%。

并且,在2014年,欧盟进一步制定了2030年的减排目标,即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

这些减排目标的设立,旨在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速度。

其次,在碳市场的建立方面,欧盟推行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旨在通过以碳排放许可证的方式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这一体系通过为企业发放有限数量的碳排放配额,推动企业降低碳排放并促进技术创新。

同时,这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购买和销售碳排放配额的方式,将减排的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激励企业自愿降低碳排放。

另外,欧盟还通过推广可再生能源来应对气候变化。

欧盟设立了欧洲可再生能源目标,旨在到2020年实现20%的可再生能源消费。

同时,欧盟还设立了可再生能源法规框架,要求成员国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二、欧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除了应对气候变化,欧盟还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将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

在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欧盟于2015年通过了《2030气候与能源框架》和《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到2030年实现一系列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这些目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源和气候方面的目标。

欧盟设立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要求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减排40%,并实现20%的可再生能源消费和20%的能效提高。

从“结构性外交”视角看欧盟的北极政策

从“结构性外交”视角看欧盟的北极政策

【全球治理】从“结构性外交”视角看欧盟的北极政策侯典芹侯胜一内容提要: 自2008年以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极地区环境发生变化,北极地区重新进入国际政治舞台的中心。

在北极地缘政治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欧盟也加快制定实施北极政策。

但是,欧盟作为一个特殊的国际行为体,在北极地区仍被看作一种外在的国际力量。

所以,欧盟的北极政策属于其外交政策的范畴。

纵观近十余年来欧盟发布的有关北极地区的政策文件,不难发现欧盟的北极政策具有的突出特点就是所谓的“结构性外交”特征。

也就是说,欧盟的北极政策着眼于长远的持续性目标,致力于“结构性”的战略政策。

关 键 词: 欧盟;北极;结构性外交作者简介: 侯典芹,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地缘政治与国际关系(烟台,264005);侯胜一,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科研处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

(烟台,264500)中图分类号: D8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4536(2021)03-0049-17一、引言比利时著名学者斯蒂芬·柯克莱勒(Stephan Keukelerie)长期从事欧盟外交政策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创设了一种“结构性外交政策”的理论框架。

在20世纪90年代,柯克莱勒在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到“结构性外交”。

2003年,他在《外交与国策》杂志上发表一篇题目为《作为外交角色的欧洲联盟:内部外交、传统外交和结构性外交》的论文,正式提出“结构性外交”的概念。

a2008年,这篇论文被收录在里斯(W. Rees)和史密斯(M. Smith)主编的《欧洲联盟国际关系》一书中。

2009年,柯克莱勒与朱斯塔特(A. Justaert)、梯也尔(R. Thier)等人合著的一篇a Stephan Keukelerie, “The European Union as a Diplomatic Actor: Internal, Traditional and Structural Diplomacy,” Diplomacy and Statecraft, V ol. 14, No. 3, 2003, pp.31-56.—区域与全球发展 2021年第3期论文发表在《海牙外交杂志》上,论文题目为《重新评估外交:结构性外交与欧盟的个案》。

欧盟经济的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

欧盟经济的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

欧盟经济的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逐渐凸显,各国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转型政策。

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欧盟在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领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讨论欧盟经济的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问题,并分析欧盟在这一领域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一、能源转型的背景与意义1.1 能源转型的背景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成为人类关注的焦点,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各国纷纷开始转向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推动能源转型成为必然选择。

1.2 能源转型的意义能源转型的目标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通过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和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可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速度,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欧盟能源转型的政策框架2.1 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为了实现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目标,欧盟设定了一系列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欧洲2030气候与能源框架》,其中规定到2030年,欧盟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减少40%。

2.2 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欧盟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视为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方面,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成员国增加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优惠政策。

2.3 能源效率改善措施提高能源效率是能源转型的重要任务之一。

欧盟通过设定能源效率目标、制定标准和指导方针等手段,推动成员国采取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三、欧盟能源转型的成就与挑战3.1 成就欧盟在能源转型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

首先,欧盟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不断增加。

其次,欧盟在能源效率改善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能源消耗逐渐下降。

此外,欧盟还大力推动了碳市场的建设,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经济激励。

3.2 挑战欧盟在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领域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欧盟成员国间的能源转型进程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进展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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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欧盟环境政策在国际气候变化领域中的领导力及脆弱性摘要:欧盟近几年来在环境问题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20%等,这些目标旨在推动《京都议定书》的签署。

欧盟有着长远的领导力目标,但这项计划进行的并不顺利。

欧盟外交的成功依赖于致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但是其成员国多元的经济形势以及政治上的一体化程度差等问题导致其在国际上推进环境政策陷入尴尬的局面,显得异常脆弱。

关键词:欧盟气候变化能源政策国际领导政策能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致力于欧洲统一的欧洲共同体逐渐发展成为欧盟组织,其机构性特征为应对各成员国的内外发展需求和变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形成一系列的政策,这其中包含了本文的主题--环境问题。

原本并非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要课题的欧盟,受上世纪70年代环境问题社会化的影响,以上世纪80年代的市场融合为契机,确立了其基本条约中有关环境的相关政策权限。

如今的环境政策,既得到了欧盟成员国人民的广泛支持,也成为对外引导国际舆论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象征。

欧盟对《京都议定书》以及后来一些制度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美国等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对众多公约持消极态度不承诺减排的情况也成为欧盟在环境外交中成功与否的瓶颈。

本文的重点是关于欧盟的区域内政策。

温室气体源头多种多样,因此应对措施极为复杂,尤其需要重视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的能源部门和能源政策的重要性。

这个课题只有欧盟全体达成一致并对外示范以后才能在国际谈判中具有说服力,是欧盟作为一个指导型领导的内心倾向和体现。

减排的自身难度不必说,在对《京都议定书》框架起着决定作用的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之前,欧盟的政治一体性便成为了新的难题。

2008年12月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中,也只是象征性的谈及了这个问题。

本文通过追溯欧盟近几年的气候变化对策以及与欧盟成员国内部的能源政策的冲突及其关系,希望能够对理解”促进欧盟对外宣称的世界气候变化倡议的一致性”有所启示。

本文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明确近期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气候变化对策。

第二,欧盟能源政策与该气候变化对策密切相关,阐明了近期将环境问题考虑在内的政策框架。

第三,包含了2008年欧洲委员会提出的一揽子计划在内的欧盟环境国际政治及其脆弱性。

一、欧盟气候政策的变迁1998年,欧盟在加的夫和维也纳峰会上首次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统一战略,其目的在于讨论各成员国共同遵循的反应模式,并帮助它们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目标。

从一开始,欧盟就已认识到帮助穷国的义务,而且不只限于它自己的成员国。

它还强调了气候变化政策必须与有关的能源政策同步实施。

⑴2000年,欧盟推出了欧洲第一个气候变化方案(eccp i)。

在该框架下,欧盟及其成员国以及各利益相关集团都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成本效益的减排措施,如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交通部门推广使用生物燃料等。

迄今为止,欧盟各方已实施了35个减排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和进行相关立法。

⑵2005年,欧盟出台了欧洲气候变化方案(eccp ii),方案提出:从2011年起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制订降低新车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相关法律,审核现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并在2013年修订,制定安全运用碳埋存技术的立法框架等。

在2007年1月又发表了《把气候变化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2020年以后的对策》的报告。

⑶在这之后的有关的政策报告中,欧盟还提出了将世界气温上升限制在高于前工业化水平2%以下的政策目标。

之后,欧盟在相关的资源政策报告中又提出:2020年的资源利用率将被提高20%,同时积极开发二氧化碳安全回收和储存技术。

为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欧盟采取的具体措施有:排放量交易系统(ets)的扩大发展;运输部门减排措施的促进;民居和商业设施的减排;农林部门温室效应气体的减排等相关研究开发的促进。

欧盟建议到下一个十年,在发达国家实现30%减少量的同时,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应当尽最大努力,减少排放量的增加值,并且强调从2020年到2050年开始在绝对量上削减排放。

在2007年2月召开的环境理事会上,欧盟号召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首要作用”,其他的发达国家成员表示愿意在设立同样目标的前提下,欧盟应实现30%的减少量。

同时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发展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较少的产业。

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如果到2020年每辆汽车达不到120g/km的目标的话将采取限制性措施。

⑷同时会议上强调各成员国要为实现目标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并要求欧洲委员会开始采取措施。

⑸2007年3月8、9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欧洲理事会,与里斯本战略、佳管制、国际关系、气候变化和资源政策等议题一样,”能源和气候一体化”成为其中的一个议题并被采纳于《关于欧洲资源政策(epe)的行动计划(2007-2009)》中。

⑹同时在《2020为止的20、20:欧洲气候变动对策的契机》中提出到2020年为止,温室气体减少20%,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资源使用率上升到20%,欧盟再次向国际社会显示了自己对致力于环境政策的决心。

同时欧盟的提案也确保了遵守的目标和各成员国之间的公平性,将费用减少到最小,并把在2050之前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一半的目标考虑在内。

欧盟所做的一切都以为了推进国际间交流为原则,并考虑到了国际竞争力和各成员国的经济负担等因素。

⑺二、欧盟能源政策及对环境的考虑(一)欧洲能源政策现代欧盟能源政策形成的起点是2006年3月欧洲委员会采纳的”绿皮书”(持续发展,竞争中保持稳定的能源战略)。

⑻近年来,能源需求方面的紧缺、石油价格的提高、不稳定的能源供给状况和能源的依赖性、能源和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不足以及对气候变化的恐惧、能源保证和稳定的经济状况、有效的气候变化对策,这些问题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在这种认识下欧盟确定了今后需要采取措施特别针对的6个主要领域:(1)完善欧洲的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以更好的稳定劳动力的雇佣状况并支撑欧洲的发展;2)在成员国之间的制约力下创立并保证能源供给安全的区域内能源市场;(3)在保证可持续发展与多样性的混合能源基础上保证能源供给的稳定性;(4)为应对气候变化,将可再生能源、能源使用率的提升、碳回收和储存等问题一并考虑解决;(5)依据欧洲能源技术的战略计划促进技术革新;(6)制定为确保能源使用整合性为目的欧盟对外能源政策。

欧盟能源政策的制定具有三个主要目的特征,即可持续性、竞争性、能源供给稳定性。

2007年1月,欧洲委员会发表了《欧洲能源政策》。

在之前提出的”绿皮书”的基础上,强调在世界急速增长的能源需求加之未来的供给不足和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世界正面对着如何能确保绿色能源继续使用的重大课题,阐述了实施欧洲能源政策的必要性。

欧洲委员会提出,欧盟能源政策的着眼点是气候变化政策、减少欧盟对天然气原油输入方面的依赖性、2020年为止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0%的目标是主要的课题。

不仅如此,内容还涉及到了欧洲的能源供给、经济和国民利益。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欧洲委员会表示要实现以下目标:能源效率的提高;增加混合能源中可再生能源的比率,保证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区域内能源市场的利益;本着能源技术开发的长期目标,增强成员国间的团结力,进一步讨论核能安全方面的议题;努力促进能源生产国、输出经送国、高能源消费国、发展中国家等与欧盟的交流对话。

⑼同年2月,在能源部长理事会中同意了以上决议并对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0%的目标作了正面支持。

⑽(二)政治环境变化下的欧盟能源对策从上述的欧洲委员会的报告中可以看出,欧盟突然间对能源政策显示出莫大的热情和关心,主要是由于中国等经济新兴体的能源消费不断增大,以及受俄罗斯的对外能源政策等不安定因素的影响。

为了避免威胁自身经济的稳定性,欧盟确立了与能源供给地和经由地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例如欧盟势必要与俄罗斯、中东、地中海等丰富能源区保持稳定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能源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安全问题和外交问题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能源因素也成了气候变化对策中的重中之重。

欧洲共同体基本条约第六条中提到,要解决环境问题不应局限于狭义的环境概念,在其他的政策方面也要考虑到环境问题。

这一趋势主要是从1998年加的夫欧洲理事会的政治决议开始的,当时发表的”加的夫进程”第一次在理事会上提出此决议。

1999年,欧盟通过了第一轮能源一体化战略,2001年重新检讨了在2000年绿皮书上提出的《对能源供应的安全性的欧洲战略》。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燃料的发展”与”努力提高能源效率”成为最根本的议题。

在具有多重目的性的能源政策上,欧盟能否保持各方面步调一致的同时又能有效的对应气候变化问题,上文”绿皮书”中提到的三个制定政策的目的性大体上与之有着紧密的联系。

但是,就像在能源市场上降价作为自由竞争的结果同时也促进了能源消费一样,政策间同时也有着这样的效果。

欧盟必须考虑到政策之间的平衡。

同时,因为与安全保障的课题挂钩,这有可能使得能源问题的讨论变得复杂化,这对于气候变化的对策来说不是个有利的形势。

⑾实际上在能源政策的权限方面欧盟并没有在基本条约上提到。

在能源保障及可再生能源的普及等问题上,政策的权限都在于各成员国。

虽然欧盟提倡利用核能,但反核能的思想在各国根深蒂固,事实上如何决定还是取决于各个国家。

气候变化问题虽然是能源政策的核心,但是,要在区域内的能源政策方面步调一致,达到共同的环境目标,还得要考虑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欧盟制度问题。

三、围绕”气候变化、能源立法统一”的政治动向为了达到”到2020年为止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0%”的目标,欧盟采取了许多措施:2008年1月23日,欧洲委员会通过了排放量交易系统;关于二氧化碳的回收贮存的方案;关于可再生资源推进的方案等。

⑿这些方案可理解为是欧盟为了在2009年的气候变化条约制定中,第15次在签约国的交涉中占主导地位,并且为了实现最迟至2009年初通过法案而采取的行动。

⒀成员国、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之间的交涉在2009年10月的时候加速,但是在经历世界金融危机后使得本身就争论颇多的议题陷入困境。

该立法意向最终在12月的欧盟首脑会议上成为议题,但是直到会议的前一天仍然有非常多的争论存在。

波兰和东欧各国对碳的依存度依然很高,意大利、德国由于自身国内产业对排放量收费化的反对,向新ets体系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

各国对隐藏的负担表示忧虑。

即使这样各成员国还是认识到统一立法对于环境制度制定的成功与否及欧盟在国际信用上的重大意义,作为时任议长国的法国和欧洲委员会为此进行了强有力的调整。

欧盟自身也没有偏离2008年达成的协议和制定的各项方案,维持各种对话,避免了首脑会议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决裂的可能性。

但是,上述做法在广受好评的同时也让反对派抓住了抨击的把柄,例如:ets体系的收费化条件进展速度放缓--将工业界原本应开始于2013年的100%有偿购入推迟到2027年;在波兰的电力业界中可以获得免费排放至2020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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