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_杨庆华
公司治理研究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研究国际比较及启示作者:佚名我国的企业,不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都应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应是中国国情与某个国家、某个行业、某个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个性相结合,而应是与各个国家、各个行业成功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共同性、趋势性的结合。
因为这种共同性、趋势性,对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股权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或迟或早会产生重大的、本质的影响。
一、国内外对公司治理的概念界定我国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国际上被称为“公司治理”。
十六大报告英文版用的就是“corporate governance”。
在理论上将“corporate governance”译成公司治理。
在实践中既有利于解决治理结构,也有利于解决治理机制问题,最终才能真正提高治理效率。
直到目前,国内外对公司治理的概念一直存在争论。
最狭义的概念界定,只局限在董事会的制度安排上;广义的包括股权结构、资本结构、银行体制、企业购并、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竞争度、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兼顾等。
二、有关公司治理的主要理论观点2002年英国出版的《欧洲的公司控制》一书,介绍了由“欧洲公司治理协会”(ECGN)组织的对奥、意、比、法、德、荷、西、瑞典、英、美等10国公司治理的比较研究。
主要理论观点如下:(一)Berle、Means的理论。
1932年根据对美国公司的分析,他们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两权分离,经济上带来了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经营者可能并且经常违背股东利益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经营者强,所有者弱”的问题。
此后几十年,西方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大多是以这一研究为基础的。
(二)Franks、Mayer的理论。
1995年他们提出了两权分离的两种类型。
一种是外部型,以美国公司为典型;另一种是内部型,以欧洲大陆公司为典型。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国际间的商业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概念入手,比较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差异,探讨其带来的启示。
首先,公司治理是指管理者与所有者在公司中相互合作的一种机制,目的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外,公司治理通常采取股东治理模式,即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所有者,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督公司经营,来保护自身权益。
而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公司治理模式更倾向于家族治理或政府干预。
比如,很多我国企业由家族控制,决策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掌握,而与股东的权益状况关系并不密切。
再如,政府在我国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干预企业经营决策来保护国家或国有资产的利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相比于我国,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首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必须按照透明公开的原则公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方便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和决策过程,并便于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其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重视独立性和多样性。
董事会成员通常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他们与公司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有助于减少代理问题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多样性也被视为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
再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德治,即将道德与企业管理相结合。
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推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给我国带来了许多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应公开哪些信息,以及公开的方式和时机。
其次,我国应推动董事会独立性和多样性的发展,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减少董事会成员与公司高层管理层的利益冲突。
同时,鼓励女性、少数族裔等群体参与董事会和高层管理,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随着国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已成为国际范围内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很大差异,并对公司经营、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不同影响。
因此,通过对全球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可以为改善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很多启示。
首先,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达国家的股权比重相对较高,而逊于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的股权比重相对较低。
发达国家的公司群体形成较为成熟,公司与政府的利益交错比较少,更注重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和监督。
而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公司群体较分散,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交错明显,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较为薄弱。
因此,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需要更多地加强股权比重、完善公司制度和监管,并进一步减少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交错。
其次,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同国家的监管力度和机构体系存在很大差异。
发达国家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公司内部腐败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而中国需要更多地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构,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防止公司内部不良行为的发生。
最后,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国家文化和法律体系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西方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的是市场机制和投资回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较大,管理者有比市场更大的压力。
而像中国这样的亚洲国家,公司治理结构更加依靠家族或管理者,注重企业稳定和长期利益,对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较低。
因此,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中国也需要逐步转变文化传统,注重市场化改革,并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公司的长期增长提供保护。
总之,通过对全球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在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机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国内外发展趋势,加强公司股权比重、完善公司制度和监管体系,并逐步转变文化传统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中国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Feb.2006Vol.28No.1一、公司治理内涵和特征(一)关于公司治理内涵的争论公司治理理论虽然是在最近这几十年间发展起来的,但其理论渊源却可以追溯到二百多年前,如传统公司治理问题中使“股东”与“经营者”对称的构想,在亚当・斯密的学说中便已初露端倪。
什么是公司治理?它的内涵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传统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股东治理观(shareholder-governanceperspective)和利益相关者治理观(stakeholder-governanceperspective)。
股东治理观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确保资本供给者可以得到其理应得到的投资回报(FamaandJensen,1983;ShleiferandVishny,1997),他们认为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
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
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公司内部治理。
在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差异。
如詹森和梅克林(JensenandMeckling,1976)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
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中心问题。
而伯利和米恩斯(BerleandMeans,1932)则认为公司治理应主要致力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认为公司治理的焦点在于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相一致。
虽然存在着上述的理解上的差异,但他们的观点又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即都是以股东利益为中心的,没有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
因此,他们的观点都属于股东治理观。
利益相关者治理观则认为应把股东利益置于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相同的位置上,因此,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CochranandWartick,1988;布莱尔,1995)。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一)概要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一)论文摘要:比较分析“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和“家族模式"三种公司治理模式特点和利弊,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家族模式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主要处理这一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自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主要被概括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随着东亚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和相关理论的兴起,家族模式也开始被广泛关注.公司治理是一种机制或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得到均衡.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和管理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前提的一整套公司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
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摆在许多国家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三种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比较(一)英美模式英美模式又称为保持距离型模式(armS-length)或市场型,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股权高度分散。
在美国,公众参与股市交易的程度相当高,约有51%的美国家庭持有股票.2.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治理目标。
由于企业融资结构是以股权资本为主,其公司治理就必须遵循“股东至上”逻辑,以股东控制为主,债权人一般不参与公司治理.3.健全的董事会制度.英美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作用,纽约证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引入非执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出于中立地位,能够客观公正地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正确决策提供制度保证。
4.企业控制权市场活跃,外部控制机制高度发达。
英美国家资本市场高度发达,股票流动性高,公司治理表现为由外部控制来实现。
5.采取“股票期权制"的激励机制。
力图实现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结合,从而就把经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捆绑起来.(二)德日模式德日模式,又称为控制导向型(controloriented)融资模式或内部控制式治理结构,其特点是:1.广泛的法人之间交叉持股。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论文报告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近年来,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从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概述、国内治理模式的现状、国外与我国模式的比较、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以及我国治理模式的改进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列举相关案例供参考。
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以英美等国为代表,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所有权与公司控制权分离,公司法人与公司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
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则对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督。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设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直接与公司的业务管理相关,非执行董事则更多地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以政企分离为主要特征,企业治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担任,并以国企为主导。
在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完全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缺乏有效市场约束机制。
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手段和规范,企业实行的是以管理者代表股东和国家利益为主导的治理体系。
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与我国不同,英美等国采取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法人和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
而在我国的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起步阶段,我国企业治理缺乏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因此,在股权决定公司管理的问题上,国外公司更为注重股东的决策权,而我国公司更多地受到政府和上级利益的干扰。
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全民股权意识,完善股权市场2. 改善公司治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3.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4. 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5. 健全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1. 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完善股权市场2. 建立独立的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3. 加强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4.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干预5. 制定更加细化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六、案例分析1. 英美股权式公司治理英美等国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以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治理原则的国际趋同化和协调及对我国的启示

公司治理原则的国际趋同化和协调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两大法系在公司治理一直有较大区别。
但随着资本流动的国际化,越来越呈现出趋同和协调的趋势,本文首先介绍了主要国家的公司治理原则概况;接着提出了公司治理原则国际趋同化和协调的5个主要表现,并指出公司治理原则的国际趋同和协调是全球一体化的内在需要;最后对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作者的见解。
公司治理,国内界和实务界经常译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常是指经营和控制公司的制度,即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关系的结构体系。
公司治理最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美国学者提出,随后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但由于各国传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在各国不尽相同。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公司法律理念上的分野,体现在公司治理上,也较为明显。
但这种状况,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正逐步发生变化。
资本流动的国际化,特别是美国资本大量涌入欧洲市场,使得恪守大陆法传统的欧洲大陆的公司治理法律逐步趋于英美法的理念。
也就是说,公司治理原则的趋同化已有显现。
本文试图通过对公司治理原则的比较,公司治理原则的趋同化体现及其成因。
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制度的研究提供一点借鉴。
一、主要国家公司治理原则简介美国加州公共雇员退休体系(CalPERS)于1998年起草的《公司治理核心原则及指南》主要内容有两部分,即核心原则和治理指南。
下面仅对其所建议的核心原则作一简单介绍:(1)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领导权。
包括: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应是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单独开会,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参加;当董事会主席同时担当公司首席执行官时,董事会应正式或非正式指定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协调其他独立董事;某些董事会的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如履行下述职能的委员会:审计、董事任命、董事会评估和治理、首席执行官的评估和管理层的报酬、依从及伦理;任何一名董事均不得作为公司的咨询人或服务提供者;董事的报酬由现金和公司的股票构成,公司的股票应占整个报酬的极大部分。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概要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概要近年来,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备受关注,因其在提升企业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尚需和完善。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职能、监管机制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进行探讨,并得出相关的启示。
首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在公司治理架构方面更加完善和科学。
在国外,公司治理架构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而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以董事会为核心,忽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因此,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充分保护。
其次,国外公司的董事会职能更加明确和专业化。
国外公司的董事会一般由独立董事组成,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有效的监督和决策支持。
而我国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和作用往往较弱,导致决策不够科学和合理。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独立董事的选拔和培养,提升他们的权力地位和影响力,以实现董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再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和有效。
在国外,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审查,例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英国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
而我国的公司治理监管相对薄弱,缺乏独立的、专门的监管机构。
因此,我国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强化对公司业绩和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防止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国外公司更加注重股东权益的保护。
在国外,股东的权益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保护,例如,股东拥有投票权、参与公司决策等权益。
而我国的股东权益保护体系尚需完善,存在股东权益利益分配不公、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等问题。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增强股东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总之,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在架构、职能、监管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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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杨庆华等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 三 0 家族监控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 以韩国为代表 家族治理模式是指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 成员中配置的一种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控制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 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这种治理模式 的模型由图 6 所示。
企业管理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杨庆华
摘
习玉平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
ST1161 "
要:关于公司治理模式 ! #$%&$%’() *$+)%,’,-) 8’(()%, "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产生不同的分类。传
统的分类方法,通常是以企业所有权主体的配置为尺度的,具体可分为 “ 股东至上”模式、 “ 劳动控制”模 式、 “ 共同决定”模式、 “ 经理协调”模式、 “ 社会责任”模式、 “ 利益相关者”模式等 ! 杨瑞龙、周业 安, 0112 " 。本文拟另辟蹊径,以监控主体作为划分公司治理模式的标准。 “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目 前国有企业脱困面临攻坚、现代企业制度亟待建立的大环境下,笔者撰写此文,以期对我国的公司治理效益 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启示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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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 双月刊 "
#$$# 年第 #% 卷第 # 期
定是否发放借款。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制约公司的投资扩张行为。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的经理市场和劳动 力市场则为替换 456 等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潜在的来源。 ! 二 " 内部监控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 以日本为代表 二战后日本实行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战略,政府通过产业政策、财政金融以及行政指导等手段对企 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预。美国占领军要求解散财阀,实行民主化改革,迫使日本企业必须面对来自国际 市场的竞争。而日本战后的废墟重建工作困难重重,整体国家实力受到极大地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较 低。于是,企业之间形成了通过相互持股以起到稳定和避免遭受被兼并的命运的格局。在企业资本结构 中,银行资金成为最大来源,银行本身演化为企业的大股东,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主银行体系。此外,企业 雇员一般实行终身雇佣制。以日本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的公司治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7、公司治理结构 在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主要来自内部。在形式上采取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高级经理层。 但由于是法人相互持股,总经理是法人股东的代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董事会选举总经理,最后就形成 了总经理自己选自己的局面。当然如果经营不好,法人股东会联合起来罢免总经理。因此,日本公司的股 东大会形同虚设,大多数是仪式性的。当然,法律上规定股东大会有任命董事及批准股利政策的权力和职 能,但是几乎没有股东仅仅通过股东大会就能解雇董事,而常常是在股东大会之外采取相关行为。 董事不一定是股东,一般任期不超过两年。而且几乎都是内部董事,很少有非执行董事。在小公司 中,董事会也许有效,但在大公司中,往往是被由总经理和高级董事组成的高层管理委员会所控制。董事 会的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对于董事的选择,一般是被提名者的已在董事会中的上司与他人协商之后,由 总经理选择,而后象征性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很少有提名不被任命的现象发生。对于总经理和董事 长来说,常常是不设置退休年龄,即使有也是名义性质的。 #、决策与内部监控 在决策方面更趋向于集体方式,总经理会一般采取非正式的一月一次,讨论企业的发展战略。由于法 人相互持股,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通常会形成社长会、总经理会。在企业经营不善时,这些实际上的大 股东就会联合起来,解聘总经理。当然这并不是经常采用的措施,原因在于企业的重大决策往往是集体做 出的。 对企业的监控还来自主银行。以银行贷款为基础的 “ 相机性控制”,使银行能在企业正常经营时不加 干预,而只是经营出现困难时,其控制权就会向银行转移。当然要保证银行能在适当的时机得到这种控制 权,银行除了不断地跟踪企业的经营情况,而且也会直接下派人员到企业担任董事。 %、市场机制 虽然日本有一个重要的股票市场,但显然并没有起到像美英等国的配置资源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 因在于战后工业重建主要由银行进行筹资,而且大部分是在通产省的领导下进行的。银行的目标并不像股
收稿日期:0112 3 20 3 24 作者简介:杨庆华,男,2546 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习玉平,男,2542 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 学院硕士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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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杨庆华等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外部监控 内部监控
股
票
市
场
股
东 相关利益者代表
经 市
理市场源自经营者 社劳 动 力 市 场 场 借 贷 市 场
雇
员
家 族
经营者
会 文 化
债权人
监 控 治理结构
环 境
产
品
市
场
顾客社区
图4
公司治理模式的一般构架
在韩国的企业中,其治理结构在法律上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由股东会选举董事 会,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但是,家族资本的影响无处不在,不仅中小企业为家族或个人所拥有,而且许多 大财团也常是由某一家族直接或间接控制。这种企业的家族控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家族直接控制 下属企业,小规模财团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家族通过控制核心公司的非赢利财团,核心公司再持有下属公 司的股份,而实现间接控制。从整体上讲,韩国企业中,家族及其控制的高级经理层全面主导企业的发 展,主要表现为高度的集权模式。 韩国规定股东有权选举内部审计员 / 通常是退休的执行董事 0 ,其功能类似外部董事。在 1223 年,法 律要求韩国企业集团的前 45 家企业组建由内部审计员、外部董事、大债权人和大的非控股股东组成的审 计选举委员会。在韩国,社会公众虽然占有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但由于都是小股东,对市场起不了决定 性作用。 为便于理解,现将三种模式的综合构架如图 4 所示。
股东大会
董 事 会
提名委员会 报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01 及高级管理团队 图2 美国公司治理基本结构图
此外,机构投资者由于持有量大,难以有效地实施 “ 用脚投票”的方式,为了履行对其委托人的责 任,逐步开始介入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去。 5、市场机制 股票市场、借贷市场、经理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一起构成了对企业和 /01 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监控体系。由于股东的行为动机是寻求股票的红利和资本利得,一旦发现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股东 就会理性地抛出自己的股票。在这种行为机制下,股价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 /01 的经营绩效。在 企业经营不力时,由于市场往往会低估其市场价值,从而很容易成为被兼并或接管的目标。与借贷市场结 合起来兼并后, /01 等高级管理人员就面临着被解聘的命运。而且,借贷市场也会根据企业的情况,决
!"#$%&’$9 :;) -$%&$%’() <$+)%,’,-) &’(()%, =’> ;’+) ?@AA)%),( -B’CC@A@-’(@$,C D> ?@AA)%),( C(’,?’%?C7 EC/’BB> (;) ’%F %’,<)=),( $A $G,)%C;@& ),(@(> @C (%’?@(@$,’B -B’CC@A@-’(@$, =)(;$?’ C -%@()%@$,7 :;)> ’%) -B’CC@A@)? ’C =$?)BC $A ./&%)=) .;’%);$B?)%CH I’D$% #$,(%$BH #$ 3 ?)-@C@$,H J’,’<)% #$$%?@,’(@$,H .$-@’B K)C&$,C@D@B@(>H K)B)(@+) L),A@’%@)C ’,? :;)%) ’%) $(;)% ;@BBC G;$C) C($,)C ’%) <$$? )(-7 M$G)+)%H @, (;@C )CC’>H (;) ’/(;$%C (’N) -$,(%$B ),(@(> ’C (;) C(’,?’%?7 “ A$% G$%N@,< O’?)7 ” :;) ’/(;$%C G@C; (;@C )CC’> D) D),)A@-@’B ($ -$%&$%’() <$+)%,’,-) @, #;@,’7 ()* +,%-#9 -$%&$%’() <$+)%,’,-) &’(()%,P @,()%,’(@$,’B -$=&’%@C$,P ),B@<;(),=),( 中图分类号: Q0467 6 文献标识码: R 文章编号:2114 3 0212 ! 0110 " 10 3 1161 3 ! 16 "
所有权控制 企业 经营管理权控制 图# 家族治理模式模型 家族
市一样,追求利润,而主要是安全和增长。在主银行体制下,即使企业通过借贷或发行债券,其也往往是 依赖于整个集团内的一家或几家主要的银行。人力资本市场由于实行终身雇佣制,而使得日本的经理市场 和劳动力市场相对稳定,而且其作用也受到极大的限制。 !"
一般而言,公司治理问题所涉及到的主体 ! 即相关利益方 " 主要包括:股东、经营者、债权人、雇员、 顾客及社区等。所谓公司治理结构 ! #$%&$%’() *$+)%,’,-) .(%/-(/%) " 可以概括为在公司内部确定各相关利益 主体间关系和地位的法律构架。然而,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别体 现为股票市场和借贷市场;在经营者、雇员和顾客方面则分别表现为经理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 不难看出,作为公司治理中的各利益行为主体的来源,是紧密与各市场环境相关联的,市场环境的健全与 否将直接影响公司治理。与市场相对应的,政府行为在公司治理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由于经济发 展模式上的不同,各国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存在巨大的差异。政府利用其掌握的经济计划、 产业政策、财政金融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干预着企业的治理。基于此,本文所称公司治理模式,除了公司 治理结构既定成分外,还包括市场和政府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