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流派传承人管理办法

中医流派传承人管理办法
中医流派传承人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宁夏张氏回医正骨疗法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传承人管理办法

为大力推进中医传承与创新,发挥中医学术流派学术与临床特色优势,提高流派临床疗效,培养传承人才,宣传特色回医药文化,扩大流派辐射影响,根据《中

一、

(1)

(2)

(3)

毕业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具有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可列为后备传承人;在此跟师期间可根据学习情况及相关考核晋升为传承人。二、继承人职责:

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作好跟师笔

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高质量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传承人的学习方式

(1)通过师承教育培养人才

在张氏回医正骨疗法流派主要传承人张宝玉主任医师是“自治区级第二

际操作经验。

(1)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提交100份正规病历,是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或(中西医结合病案书写规范》、《藏医病案书写规范》、《蒙医病案书写规范》)统一规定的病历要求和格式书写的病历,可以是门诊病历,也可以是住院病历,每份病历应是一个诊疗全过程。这些病历必须是跟师临床的真实记录,并能反映指导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

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提交的总结材料,必须系统完整、真实可信,除了文字材料之外,某些专业(如中药栽培),可以提供录像、录音、照片等有关音像资料以真实反映继承学习的过程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继承人撰写的论文必须是整理总结指导老师的经验和专长的内容;同一指导老师所带两名继承人应分别选定不同的专题各自完成,避免重复整理。

(3)结业论文由继承人独立完成,选题不得雷同重复,字数不少于1.5万字(少数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平时考核表》和月记。平时考核要能反映每对师生继承教学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对继承教学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阶段考核由单位指定负责该项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六、关于待遇

1.在继承教学期间,指导老师带1名继承人每月发给50元带教津贴。带两名继承人每月发给80元。

2.主要传承人在学习期间100元/月。

3.传承人在学习期间50元/月。

宁夏张氏回医正骨医院

2013年11月25日

浅论农村人畜饮水供水安全与饮水工程管理

浅论农村人畜饮水供水安全与饮水工程管理 来源:考试吧(https://www.360docs.net/doc/6418471442.html,)2006-2-16 14:00:00【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论文大全 摘要为适应农村人畜饮水的需要,配合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与饮水工程管理建设,在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实现饮水安全目标,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在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上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工程建后管理 关键词农村改善饮用水条件提高饮用水质量安全管理 一、关于农村供水水源与水质情况调查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地区多属山区、半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交通不便,村寨分散,文化经济比较落后,人畜饮水多采用地面水和地下水及降水。 地面水多采用江、河水及水库水。江、河水流速及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其浑浊度和细菌含量较高,水质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暴雨时泥沙含量剧增,细菌含量亦急骤增高。山区箐沟水,流速较快,流量一般不大,水质较好。而水库水蓄水量受气候条件及农业用水影响较大,一年之中水位变幅大,水质一般较好,浑浊度较低。这是目前农村人畜饮水多采用的方式之一。 采用地下水时,水源与水位及地形,地质情况有关。因为地下水分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泉水。浅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近,短时间内大量取水时,水位急骤下降,限制供水量。水质易受地面污染物污染,与周围环境有密切关系。浑浊度较低,一般无色,硬度偏高,部分地区铁、锰含量超标。深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远,水量充沛且较稳定,水质大多无色透明,细菌含量通常符合卫生标准。但往往硬度较高,

铁、锰、氟化合物含量超标。泉水水量因地形、地质情况差异很大,水质较好,常含与地层有关的某些化学元素 降水因不同地区降水量各异,水质好坏与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及收集方法有关,为缺水山区的唯一水源。很多地方基本上就是雨季采用水池、水窖等蓄集降水,以供人畜饮水之用。 二、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若干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饮水安全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需要把提高供水保证率、改善水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放到第一位。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性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威胁,加上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由于受资金的制约,饮水标准得不到改善。另外,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过去修建的饮水工程大多为水井、水窖、水池等小型、分散工程,供水保证率低,遇到连续干旱就会重新出现饮水困难。有不少农村居民直接从江、河、库及坑塘中取水饮用,这些水相当一部分水源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饮水工程缺乏水处理设施,水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饮水不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什么样的水才是最安全的呢?首先我们得了解饮用水的水质要求。 2、对农村人畜饮水的水质要求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培训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三、服务流程 — 1 —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三)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五)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 六、附件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体质判定标准表 — 2 —

附件1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 3 —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附件1 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中医传承与创新,发挥中医学术流派学术与临床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与复兴,培育一批学术影响深远、临床疗效显著、特色优势明显、传人梯队完备、辐射功能强大、资源横向整合的中医学术流派,探索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的创新模式,提升中医整体学术与临床水平,开创中医传承发展的新局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以下简称“流派工作室”)。为做好流派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医学术流派是中医学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及独到临床诊疗技艺,有清晰的学术传承脉络和一定历史影响与公认度的学术派别。 中医学形成发展的历史规律表明,“一源多流、流派纷呈”是中医临床与学术传承创新的基本特征,是贯穿于中医发展史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中医临床特色优势的体现,也是打造名医和培养高素质中医人才的重要途径。历史上一大批临床疗效显著、学术底蕴深厚、特色优势明显、群众推崇公认、历史源远流长的中医学术流派有力推动了中医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和临床诊疗体系的丰富发展。进一步加快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

学术流派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推进中医传承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从更深层次揭示中医学术传承发展的内外部规律,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建设原则 传承学术思想,发扬流派特色优势;立足临床实践,提高流派临床疗效;培养传承人才,打造流派人才群体;宣传特色文化,扩大流派辐射影响;整合传承资源,创新流派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 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传承三代以上、临床疗效显著、学术特色鲜明、社会影响深远的中医学术流派。通过工作室建设,涌现一批流派学术成果,应用一批流派特色技术,建设一批流派示范门诊,培育一批流派传承人才,宣传一批流派特色文化,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为全国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学术整理,推动流派传承。 通过历代文献的挖掘整理,梳理流派传承脉络、完善流派学术思想、提炼流派诊疗技术,推动流派学术传承。 1.梳理流派传承脉络。深入挖掘整理流派历代传人传记及代表性著作、流派典籍、医话医论、方志记载、历史实物等文史资料,梳理清晰的流派传承脉络。 2.完善流派学术思想。比较历代传人学术观点、学术论著,探索流派思想学说的历史发展演化规律,挖掘对当代中医药学术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9.02.25 【实施日期】1989.02.2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1997年12月30日)修改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水库、河坝、灌区、堤防、涵闸、水力发电站、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喷灌、水土保持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及附属上述工程的土地、山场和设施。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水电部门是水利水电工程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国家、集体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程维修保护,确保工程安全、完好;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开展综合利用,搞好经营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水电工程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损害水利水电工程的行为。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受益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所在受益区县以上水利水电部门负责管理;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水利水电工程由上一级水利水电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 电力、林业、交通、工矿、城建、旅游、水产等部门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由兴建部门自行管理,但是必须接受防汛部门防洪调度的统一指挥。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要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受益区和水库淹没区代表会并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会和管理委员会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审查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协调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需要,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已建工程的管理范围,由工程管理单位和与本工程有关的部门协商后,报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明确边界,树立标志,发给土地使用证书。新建工程的管理范围,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所需用地在工程建设时一次征用。 国家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全民所有。集体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集体所有。该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使用权和经营权属工程管理单位所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 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制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起施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于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党中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的发展,该暂行办法与有关法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际存在不相适应之处,需要全面修订完善。 《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将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理念成果和行之有效经验,予以固定和规范,激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做好传承工作,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 《办法》一是明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立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注重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 二是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和程序。 《办法》从技艺精湛程度、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传承活动开展、品质修养等方面,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增加材料复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答辩、公众异议等评审程序和环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的公示时间修改为20日。 三是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办法》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要锤炼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增强使命和担当意识,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在传承、传播等活动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传习计划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是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明确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具体情形。 截至2019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已认定了五批共306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央财政给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的传习补助,支持他们开展传习活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中医学流派之新安流派

中医学流派之新安流派 摘要:中医医学史学术流派中提出判断中医学术流派的标准是:第一要有代表 性人物,第二要有代表性观点,第三要有传承其学说的代表性著作。认为中医学术流派的命名是后人给予和约定俗成的,不必强求一致,不一致则反映了多样性。比较规范的应是《中医各家学说》教材的提法。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医学术流派的概念,成因与判断标准,命名,类别以及重点介绍了新安流派。 关键词:中医学学术流派新安流派 正文:学派众多,流派林立,是我国中医学发展史上鲜明的一种文化现象。中医历代学术流派既互相争鸣,又互相渗透与取长补短,从而深化了对中医药理论的认识,补充与完善了中医理论体系,提高了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因而也促进了历代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一、中医学术流派的概念 学术流派是“学派”与“流派”的泛称。中医界在探讨中医学术流派的著述中有的,有称××流派的,也有称××医派(医学流派之简称)和××学说的,大多并无严格的区别,直到最近才有了不同的看法。其实,它们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辞海》对“学派”解释为:“一门学问中由于学说师承不同而形成的派别”:“流派”是指学术、文艺方面的派别。[1]所谓“学说”,是指学术上自成体系的理论与见解,如中医的各家学说。但同一学说之中,由于观点不一,又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如河间学派中的火热论、攻邪论与养阴论派,《伤寒论》文献整理中的错简论与维护旧论派。关于中医的学派,孟庆云认为,“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由于学术主旨不同,学说、观点之异,其学术队伍中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医学家发展承传的群体称为学派”。[2]汪沪双等认为“流派”的概念比“学派”的概念涉及的范围要广,如“新安医学”属广义上的“流派范畴”。[3] 二、中医学术流派的成因与判断标准 我国中医学术流派的形成固然有其社会背景与学术背景,但还有本身的条件与因素,这也就是后人探讨的学术流派成因或标准问题。对此,我国中医界历来的认识与观点不尽统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说。有的认为,学说与师承是基本条件;有的认为,学说才是根本标准,师承关系只能作为参考;还有的认为,除了学说和师承外,还必须要有传世之作以影响后人,等等。其实,这些专家学者所提出的标准基本点还是一致的,只是角度不同与详略不一而异。综合各种论点,全面地分析中医发展史上著名学术流派的成因,可以这样认识形成中医学术流派的主要条件,或者说判断标准,即,第一,首先要有代表人物。这个或这些人物可以是宗师,也可以是其继承者。但这个或这些人物必须是其鲜明学术观点的提出者,是一个或一些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第二,要有一批传承和发展其学说的人物。因为学术流派要“流”,不“流”则何谈对后世影响;再说,既是“派”,总得有几个人物,个人何以成派。但这些传承者不必非是亲炙或私淑

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五原县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国家人畜饮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供水工程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切实做好水源地、供水工程的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条:工程建成后的水源井、水厂房屋设施、电路、主支管道、阀门井等一切设备设施的产权归五原县水务局所有。 第三条:工程由五原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管理,负责管理供水水源,水厂及主管道工程。阀门井及阀门井以下分支管道、入户管道由各用水村组自己管理。 第四条:供水管理站供水必须做到水质好、水量够、水压足、成本低、计量准确、检修及时。 第五条:水费管理:水价的拟定和调整由物价部门批准,供水水价暂定为2.0元/吨。水费主要用于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第六条:各村组水费一年一缴,有条件的村组可采取预缴优惠制度,年按时缴不清水费将采取片域停水、加收滞纳金等管理办法,保证应收水费的足额收取。 第七条:供水时间:根据各供水站的实际情况,采取全天供水或分时段供水两种方法。供水站如因维修或停电等原因停水,应提前一天通知各用水村、组。 第八条:在工程设计范围之内的村组接水由工程中标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未接入户如需接入自来水,必须报五原县水

务局审批,并由供水管理总站组织施工,各村、组村民严禁私自接水,违者除按当地标准交纳入网费外并处罚款500元。 第九条:供水站要加强管理,确保供水设施完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改动、损坏、拆除、侵占、盗卖供水设施,违者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保护好水源地,在水源井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盖厕所、牲畜圈舍、渗水井等可能发生污染的建筑,供水管道上面及两侧2米以内的地方严禁乱挖、乱建,不准堆放物品。 第十一条:维护人员定期巡查主要管道及阀门井、水表。做到小漏不过夜、大漏连夜抢修。阀门井及以下设施由村(组)维护管理,供水管理站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二条:泵房管理人员做到人不离岗,每天须对水泵运行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供水正常。水泵运行应有日记录,对机械记录应全面清楚,以便日后管理维护。 第十三条:每年秋浇后,须对供水管道做一次全面检查,对管道上部有取土的部分及时回填,做好管道穿过渠、沟、路等部位的封冻前处理。 第十四条:供水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检查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每月底对用水量统计一次,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维护水源、维护供水设施,保证正常供水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39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

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第七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 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十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20页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

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第九条擅自拆除、破坏机井及附属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恢复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项重要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各级水利部门和井灌区社队一定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地下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源,在地面水源不足的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宝贵。各级水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探究解读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探究 【出处】《知识产权》2010年第5期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的保护工作囊括了对传承对象、传承环境和传承人保护三方面,其中对传承人的保护又是重中之重。当前我国许多传承人生活艰难,宝贵的民族艺术后继无人,因此剖析传承人的内涵并通过制度设计以规范对传承人保护的工作,使之有序、合理。基于传承主体的不同,将传承人分为本源性传承人和外源性传承人。国家认定制、申请备案制和群众推荐制是认定传承人过程中应当实施的制度。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法律地位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丁?近现代我国社会出现深刻变革,加之民众传统思想上的不重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伊始便呈现出不足,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现今文化生态环境急速消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生活艰难,民族艺术后继乏人。因此,保护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当前最急迫的任务。这项工作如果做得成功有效,对留存民族资源、传承民族文化、延续民族血脉是具有厚重的历史意义的。 一、传承人的定义 文化和文化活动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对于个体或者族群是不可缺少的一种生活需要。着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指出:“民族文化,是一面明亮的镜子,它能照出民族生活的面貌,它还是一种爱克斯光,能照透民族生活的内在‘肺腑’。它又是一种历史留下的足迹,能显示民族走过的道路。它更是一种推土

3000字-中医跟师-总结

3000字,中医跟师,总结 中医师承总结 当今世界科技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科技竞争成为各国之间竞争的最主要成分,而科技竞争的成败关键在于人才。中医要在竞争中与时俱进,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同样在于人才。我院在XXX院长数年来,清楚的认识到中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不断探索中医人才培养新思路,不断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在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督管上严肃。营造中医氛围,在学习中强化;推动中医进步,在实践中深化。采取多种多样师承模式,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医,努力培养一批中医后继人才。 一、开展层次分明的师承培养模式 1、对不同的中医学术流派,有针对的进行相应的学术继承和发展研究,力争全面继承,重点突破,繁荣中医学术。从相关专业科室选拨德才兼备的中青年骨干医师,以学术继承人的身份学习中医。以学术继承人为骨干,以所在临床科室为依托,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经验的继承工作,并进行中医相关学术经验的研究。人才梯队合理,专兼职人员分工合作,传承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目的是使专科中青年骨干医师的中医学术基础进一步巩固,方向进一步明确,水平进一步提高,临床经验进一步丰富。并以此带动全院中医师承的学习热潮,对推动中医学术的繁荣昌盛起到积极作用。

2、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规划要求,实施全市优秀左右两侧研修项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思想的继承工作,我院积极响应, 率先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老中医的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职能部门专人管理,每年对学术经验的传授人和继承人进行相关考核,确保老中医的学术经验真正的得以传承。 3、开展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在全省选拨中青年临床骨干进行重点培养,我院共有1人入选该项目学习。我院根据省中医药局对于中医师承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学院的跟师情况进行月查岗考勤,并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鼓励学员积极参加各种中医理论培训班及网上学习等等。我院该项工作高质量的实施,对我市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起到一个带头示范的作用。 4、培养院优秀中医临床重点人才和青苗人才,通过全院范围公开考评,择优录取青年中医作为培养对象,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培训教育考核,最终选取优秀人员作为院内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借此营造中医学术氛围,推动中医学术进步,使中医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为确保方案实施,在院长领导下,院内成立考评专家组,成员由院内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家组成,院长任考评组组长。主要

国家计委 水利部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水利部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人饮困难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人口的生活用水。不含国营农林牧场、城镇企事业单位以及县城的缺水问题。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人饮困难,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安排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主要靠自筹解决。 第二章农村人饮困难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四条农村人饮困难标准是指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l--2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100天;水源型氟病区为饮用水含氟量超过1.1毫克/升,当地出生8--15岁人群中氟斑牙患病率大于30%,出现氟骨症病人。 第五条工程建设标准以初步解决人饮困难为原则。供水系统一般只到公共给水点: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20--35升,干旱年份为12--20升;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解决农村人饮困难项目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七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八条地市级计委和水利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水电)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水利(水电)厅(局)和计委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九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解决农村人饮困难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中医学术流派如何传承

中医学术流派如何传承 由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联合主办的国家中医药发展论坛——“珠江论坛”日前在广州举办。出席论坛的专家围绕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等话题展开了开放式对话。 学术流派有传而不承之虞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振国 名老中医是中医学的一种特殊现象,一位老名医往往能够培养出一批新的名医,并在周围地域相对集中,从而形成“名医圈”现象。如比较著名的明清时期大江地区的吴中医派、孟河医派以及皖南的新安医派、浙江的绍派伤寒等。目前,这种地域性的学术流派虽已不十分明显,但以名老中医为核心的学术团队成为新型学术流派的雏形却已形成。 教育模式一元化导致中医学术流派特色日趋淡化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力兴办中医药高等学校,使得传承了几千年的“师徒授受”和家传方式嬗变为一元化的院校培养模式。中医院校在继承中医药文化、培养现代中医药人才以及中医药临床和现代化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建立了一整套颇具规模的教学体系。很多中医院校还承担了涉外教学、培训和临床工作,培养了很多外籍中医人才,对传播中医文化、扩大中医在国际上的影响也作出了贡献。 但由于中医药高等教育实行的是统一化的教育模式,造就出来的人才本身的个性化特征越来越淡薄,加这现代医院管理、科研方法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导致了目前中医学术特色日趋淡化、诸多优势逐渐消失,中医各科独特的学术流派的传承出现了严重的断层和脱节,有的甚至逐渐消亡。 过度“西化”导致群众信任度和临床疗效下降 许多一元化的院校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中医,遇到炎症就清热解毒,遇到高血压就平肝熄风……这种“以方套病、废医存药”的做法,完全脱离了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使中医在学术上的精髓及特色丧失殆尽。医生不在中医的原则指导下用药,一旦治疗无效,往往就借助于西医的手段进行治疗,如果因此而获效,则认为西医科学中医不科学。此弊积重难返,久而不觉其非,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计委、水利部 发文名称:国家计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0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人畜饮水项目计划的通知(计投资 [2000] 1359号) 发布日期:2000年9月1日 生效日期:2000年9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解决农村人饮困难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人口的生活用水。不含国营农林牧场、城镇企事业单位以及县城的缺水问题。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人饮困难,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兴办,各级政府酌情给予补助。本次中央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饮水最困难的人口。其它农村饮水问题,根据各地条件,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分阶段逐步安排。 第二章农村人饮困难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四条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标准是指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2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100天;水源型氟病区为饮用水含氟量超过1.1毫克/升,当地出生8~15岁人群中氟斑牙患病率大于30%,出现氟骨症病人。 第五条工程建设标准以初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为原则。供水系统一般只到公共给水点;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20~35升,干旱年份为12~20升;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项目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七条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八条地市级计委和水利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水电)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水利(水电)厅(局)和计委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九条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资金到位和中央补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记录.docx

老年人中医基本体质的保健方法下面所列是9种基本体质的保健方法,兼夹体质的保健方法可参照执行。 一、平和质 (一)饮食保健 对于阴阳平和的老年人应丰富饮食的种类,形成多样化的饮食习惯,多吃五谷杂粮、蔬菜瓜果,少食过于油腻及辛辣之物。建议选择具有健脾、滋肾作用的饮食,如小麦、黄豆、山药、豆腐、木耳、苹果等。 推荐食疗方:山药扁豆粥——山药30克,白扁豆10克,粳米50克,白糖少许。制作:将粳米淘洗干净,山药切片,白扁豆洗净;将粳米、白扁豆放入锅内,加水适量,置武火上烧沸,再用文火熬煮至八成熟时,加入山药片、白糖,继续熬煮至熟即成。本粥有补益脾胃的作用。 (二)穴位保健 选穴:足三里、气海 定位:足三里穴位于外膝眼下三寸,胫骨前嵴外1横指处;气海穴位于前正中线上,脐下1.5寸。 操作: 点按法:用大拇指或中指按压足三里、气海穴,足三里穴可以两侧穴位同时操作。每次按压操作5—10分钟,每日两次,10天1个疗程。 艾灸法:雀啄灸法-点燃艾条后对准足三里、气海穴,距离皮肤约两厘米,以皮肤感到温热舒适能耐受为度,每次10—15分钟,隔日一次,10天为1疗程。 (三)经络保健 平和质的经络按摩以通畅督脉为主。首先,将按摩油均匀滴到背部正中线及两侧,自颈部到腰骶部自上而下用手掌掌面进行推擦,与自颈部沿圆弧线到两侧腋窝的推擦相交替,各12次,再沿督脉及两侧第一

侧线的膀胱经循行,每隔1寸左右即用拇指进行点、推、揉,3~5遍后,右手五指稍微并拢,用指端自上而下对督脉、两侧竖脊肌进行叩击。 (四)运动保健 建议平和质的老年人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每日进行半小时至1小时的有氧运动。推荐保健运动为八段锦、太极剑以及太极拳。 (五)注意事项 应持之以恒地保持良好的生活起居习惯。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不宜食后即睡。 二、气虚质 (一)饮食保健 对于气虚体质的老年人应多吃具有益气健脾作用的食物,如粳米、小米、黄米、大麦、黄豆、白扁豆、豇豆、蚕豆、豌豆、土豆、白薯、红薯、山药、胡萝卜、香菇、鲫鱼、鹌鹑、鹅肉、羊心、羊肚、莲子、蘑菇、芡实、栗子、人参等。少吃具有耗气作用的食物,如槟榔、空心菜等。 推荐食疗方:黄芪童子鸡——童子鸡1只,生黄芪15克,葱、姜、盐、黄酒适量。制作:取童子鸡1只洗净,用纱布袋包好生黄芪,取一根细线,一端扎紧袋口,置于锅内,另一端则绑在锅柄上。在锅中加姜、葱及适量水煮汤,待鸡熟后,拿出黄芪包。加入盐、黄酒调味,即可食用。本汤具有补气补虚。 山药粥——山药30克,粳米180克。制作:将山药和粳米一起入锅加清水适量煮粥,煮熟即成。此粥可在每日晚饭时食用。本粥具有补中益气、益肺固精的作用。 (二)穴位保健 选穴:足三里、关元、气海、神阙 定位:关元穴位于前正中线上,脐下3寸;气海穴位于前正中线上,脐下1.5寸;神阙穴位于脐窝中央。

中医流派传承人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宁夏张氏回医正骨疗法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传承人管理办法 为大力推进中医传承与创新,发挥中医学术流派学术与临床特色优势,提高流派临床疗效,培养传承人才,宣传特色回医药文化,扩大流派辐射影响,根据《中 一、 (1) (2) (3) 毕业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具有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可列为后备传承人;在此跟师期间可根据学习情况及相关考核晋升为传承人。二、继承人职责: 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作好跟师笔

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高质量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传承人的学习方式 (1)通过师承教育培养人才 在张氏回医正骨疗法流派主要传承人张宝玉主任医师是“自治区级第二 际操作经验。 (1)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提交100份正规病历,是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或(中西医结合病案书写规范》、《藏医病案书写规范》、《蒙医病案书写规范》)统一规定的病历要求和格式书写的病历,可以是门诊病历,也可以是住院病历,每份病历应是一个诊疗全过程。这些病历必须是跟师临床的真实记录,并能反映指导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

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提交的总结材料,必须系统完整、真实可信,除了文字材料之外,某些专业(如中药栽培),可以提供录像、录音、照片等有关音像资料以真实反映继承学习的过程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继承人撰写的论文必须是整理总结指导老师的经验和专长的内容;同一指导老师所带两名继承人应分别选定不同的专题各自完成,避免重复整理。 (3)结业论文由继承人独立完成,选题不得雷同重复,字数不少于1.5万字(少数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平时考核表》和月记。平时考核要能反映每对师生继承教学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对继承教学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阶段考核由单位指定负责该项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六、关于待遇 1.在继承教学期间,指导老师带1名继承人每月发给50元带教津贴。带两名继承人每月发给80元。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0)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传承人。 第三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应当立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活力、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注重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着力培育新生代传承人,逐步形成年龄层次优化、梯次结构合理、覆盖范围广泛、充满传承活力的保护传承群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当锤炼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增强使命和担当意识,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在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条省文化和旅游厅每五年开展一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第六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认定、公布等程序。 第七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艺双馨; (二)从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含扩展项目)为准〕的传承实践活动,传承谱系清晰,具有明确的师承关系; (三)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20年以上,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四)在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采取有效模式、多种方式培养后继人才; (六)积极配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展示等活动;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自测试题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试题 一、填空题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的计算公式中,分子“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中医药保健指导、。 2.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是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从饮食调养、起居调摄、、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判断题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有1个工作指标。() 4.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是辖区65岁户籍人群。() 三、单选题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是()。 A.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中医体质辨识 B.違立健康档案、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 C.建立健康档案、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 D.进行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 E.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 6.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询问受试居民体验、感觉的规定时间是() A.即时 B.近1个月 C.近3个月 D.近6个月 E.近1年 四、多选题 7.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必须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机构是() A.县级中医医院 B.乡镇卫生院

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D.村卫生室 E.县医院中医科 8.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是() A.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B.接受过相关知识培训的全科医生 C.公共卫生医师 D.其他类别医师 E.接受过相关知识培训的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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