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要求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汇编-公共部分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要求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汇编-公共部分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要求规范强制性条文总汇编-公共部分

目录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2)

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3)

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3)

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5)

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5)

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5)

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6)

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6)

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7)

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YD 5201-2014 (7)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3.2.2 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0.3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I 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建筑为Ⅱ级,重现期(年)为50年。

4.0.9 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6.3.3 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

8.3.2 在地震区,通信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条件不允许避开不利地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通信建筑,不应建造标准设防类(丙类)通信建筑。

13.0.8 通信建筑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进行设计。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0.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应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对于地(市)级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宜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通信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3.0.1 通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通信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通信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通信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除1、2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丙类。

3.0.2 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3.0.2 的规定。

3.0.3 通信建筑的辅助生产用房,应与生产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4.0.1 各抗震设防类别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通信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 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2.2.2 通信局(站)设计应控制其体型系数,体形不宜变化太大。严寒、寒冷地区通信局(站)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

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5.1.1 架式电信设备顶部安装应采取由上梁、立柱、连固铁、列间撑铁、旁侧撑铁和斜撑组成的加固联结架。构件之间应按有关规定联结牢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5.1.2 电信设备顶部应与列架上梁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必须用抗震夹板或螺栓加固。

5.1.3 电信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设备应与楼板可靠

联结。螺栓的规格按本规范4.3.1条的计算方法确定。

5.1.4 列架应通过连固铁及旁侧撑铁与柱进行加固,其加固件应加固在柱上,加固所用螺栓规格应按4.3.1条公式计算确定。

5.2.2 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小型台式设备应安装在抗震组合柜内。抗震组合柜的安装加固同5.2.1条。

5.3.1 6~9度抗震设防时,自立式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其螺栓规格按本规范4.3.2条公式计算确定。

5.3.2 6~9度抗震设防时,按第5.3.1条计算的螺栓直径超过M12时。设备顶部应采用联结构件支撑加固,联结构件及地面加固螺栓的规格按第4.3.1条计算确定。

6.1.2 8度和9度抗震设防时,蓄电池组必须用钢抗震架(柜)安装,钢抗震架(柜)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加固用的螺栓规格应符合表6.1.2-1和表6.1.2-2的要求。

表6.1.2-1 双层双列蓄电池组螺栓规格

层房屋按表内一层考虑。

注:上层建筑物地上楼层的上半部分,下层指建筑物地上楼层的下半部分。单层房屋按表内一层考虑。

6.5.1 当抗震设防时,蓄电池组输出端与电源母线之间应采用母线软连接。

7.2.1 微波站的馈线采用硬波导时,应在以下几处使用软波导:

1. 在机房内,馈线的分路系统与矩形波导馈线的连接处;波导馈线有上、下或左、右的移位处。

2. 在圆波导长馈线系统中,天线与圆波导馈线的连接处。

3. 在极化分离器与矩形波导的连接处。

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1.0.5 本标准铁架安全内容中有关抗震加固部分应按YD 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2.1.1 铁架安装方式应采用列架结构,并通过连接件与建筑物构件连接成一个整体。

2.1.7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机房,铁架安装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3.1.1 铁架的各相关构件之间应通过连接件牢固连接,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并应与建筑物地面、承重墙、楼顶板及房柱加固。

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1.0.5 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时,应满足YD 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其他相关要求。

4.1.2 基站机房共享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置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部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4.2.2 在已有建筑物里共建基站机房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置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5.0.3 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必须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天线及其支撑设施的尺寸、重量和安装方式等情况对支撑设施及屋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5.0.7 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电磁辐射应满足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6.0.2 室内分布系统共建共享时,电磁辐射应满足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并使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投标的通信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由TX加八位阿拉伯擞字组成,其中前五位应按

附录的规定设置,后三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文明生产费应按国家或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8 规费、税金和安全生产费应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1.0.6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必须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防雷器。

3.1.1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

3.1.2 大、中型通信局(站)必须采用TN-S或TN-C-S供电方式。

3.6.8 接地线中严禁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3.9.1 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应压(焊)接牢固。

3.10.3 计算机控制中心或控制单元必须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位置,并必须避开雷电浪涌集中的雷电流分布通道,且计算机严禁直接使用建筑物外墙体的电源插孔。

3.11.2 通信局(站)范围内,室外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3.13.6 局(站)机房内配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做接零保护。

3.1

4.1 室内的走线架及各类金属构件必须接地,各段走线架之间必须采用电气连接。

4.8.1 楼顶的各种金属设施必须分别与楼顶避雷带或接地预留端子就近连通。

5.3.1 宽带接入点用户单元的设备必须接地。

5.3.4 出入建筑物的网络线必须在网络交换机接口处加装网络数据SPD。

6.4.3 接地排严禁连接到铁塔塔角。

6.6.4 GPS天线设在顶楼时,GPS馈线严禁在楼顶布线时与避雷带缠绕。

7.4.6 缆线严禁系挂在避雷网或避雷带上。

9.2.9 可插拔防雷模块严禁简单并联后作为80kA、120kA等量级的SPD使用。

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3.2.4 接闪器上不能附着其他电气线路。

3.3.4 引下线上不能附着其他电气线路。

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1. 0. 3 对于产生环境污染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建设计划,并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 0. 4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

4. 0. 5 工程建设中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4.0.8 通信工程建设中不得砍伐或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砍伐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4.0.13 通信工程中严禁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做杀虫剂。

5.0.3 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0.3 严禁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YD 5201-2014

3.2.1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处施工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3.2.8 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

3.3.1 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严禁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4.7 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帐篷。

3.4.10 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3.6.6 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机房、无(有)人站、木工场地、仓库、林区、草原等处施工时,严禁烟火。施工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加装排气管防火装置。

3.6.8 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必须按要求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洞口。

3.6.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4.3.9 伸缩梯伸缩长度严禁超过其规定值。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4.4.1 配发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

4.6.4 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式用电工具。

4.7.1 焊接现场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禁火区内严禁焊接、切割作业,需要焊接、切割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内进行。当必须在禁火区内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7.5 焊接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断电。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

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4.7.7 使用氧气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严禁接触或靠近油脂物和其他易燃品。严禁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沾附油脂。手臂或手套上沾附油污后,严禁操作氧气瓶。

2.严禁与乙炔等可燃气体的气瓶放在一起或同车运输。

3.瓶体必须安装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储运时,瓶阀必须戴安全帽。

4.严禁手掌满握手柄开启瓶阀,且开启速度应缓慢。开启瓶阀时,人应在瓶体一侧且人体和面部应避开出气口及减压气的表盘。

5.严禁使用气压表指示不正常的氧气瓶。严禁氧气瓶内气体用尽。

6 .氧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

7.检查压缩气瓶有无漏气时,应用浓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8.氧气瓶严禁靠近热源或在阳光下长时间曝晒。

4.7.8 使用乙炔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查有无漏气应用浓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2.乙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

3.焊接时.乙炔瓶5m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4.8.1 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严禁曝晒、烧烤储气罐。

4.8.4 严禁发电机的排气口直对易燃物品。严禁在发电机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必须远离发电机排出的热废气。严禁在密闭环境下使用发电机。

4.8.7 潜水泵保护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完好。

4.8.10 搅拌机检修或清洗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把料斗固定好。进入滚筒内检查、清洗,必须设专人监护。

4.8.12 使用砂轮切割机时,严禁在砂轮切割片侧面磨削。

4.8.14 严禁用挖掘机运输器材。

4.8.17 推土机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人,停车或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刀铲落地。4.8.19 使用吊车吊装物件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或走动,严禁在吊具上或被吊物上站人,严禁用人在吊装物上配重、找平衡。严禁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严禁吊拉固定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

5.5.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必须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易燃、易爆物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严禁将危险品存放在职工宿舍或办公室内。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6.2.1 在供电线路附近架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6.2.5 在高压线附近架空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距离必须保证:35 kV以下为2.5 m,35 kV 以上为4 m。

6.2.6 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必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停止送电,确认停电后方可作业,在作业结束前严禁恢复送电。确认不能停电时,必须采取安全架设通过措施,严禁抛掷线缆通过供电线上方。

6.2.8 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严禁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严禁擅自恢复作业。

6.3.7 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

6.5.3更换拉线前,必须制作不低于原拉线规格程式的临时拉线。

6.6.6 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严禁在电力线上拖拉。

6.7.3 拆除吊线前,必须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松开。拆除时,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转向角的背面。

6.8.4 在跨越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6.9.7 跨越街巷、居民区院内通道地段时,严禁使用吊线坐板方式在墙壁间的吊线上作业。

6.11.1 在桥梁侧体施工必须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指定的位置安装铁架、钢管、塑料管或光(电)缆。严禁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损伤桥体主钢筋。

6.14.4 进入地下室、地下通道、管道人孔前,必须使用专用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气体检测,确认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期间,必须保证通风良好,必须使用专用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气体监测。

6.14.5 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严禁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踩踏线缆或线缆托架。进入人孔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帽并系好安全绳。在人孔内作业时,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

6.14.7 在地下室、地下通道、管道人孔作业中,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或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呼救并迅速撤离,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人孔内人员无法自行撤离时,井上监护人员应使用安全绳将人员拉出,未查明原因严禁下井施救。

6.14.8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地下通道、管道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地下通道、管道人孔吸烟、生火取暖、点燃喷灯。在地下室、地下通道、管道人孔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灯具及用电工具必须是防爆灯具及用电工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2.6 对地下管线进行开挖验证时,严禁损坏管线。严禁使用金属杆直接钎插探测地下输电线和光缆。在地下输电线路的地面或在高压输电线下测量时,严禁使用金属标杆、塔尺。

8.1.3 严禁擅自关断运行设备的电源开关。

9.2.4 未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在起吊和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严禁有人。

9.2.9 经医生检查身体有病不适宜上塔的人员,严禁上塔作业。酒后严禁上塔作业。

9.2.11 塔上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固定在铁塔的主体结构上。

11.1.6 电源线中间严禁有接头。

11.3.2 油机室和油库内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严禁烟火。

11.6.4 严禁在接地线、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11.6.5 严禁在接闪器、引下线及其支持件上悬挂信号线及电力线。

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概览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架空光缆部分 一、路由: 1、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工程预算;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网络规划,在施工中,如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在施工中,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可进行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程序是: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核实,然后向建设单位上报设计变更,待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按照变更后的路由进行施工,较大的变更需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单位无权自行改变设计。 3、涉及到敷设方式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报建设单位批准。 4、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绘出变更示意 图,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报建设单位审批。 二、路由的勘察、测量、定位: 1、路由勘测、测量的原则是:路由简捷、线路稳固、便于施工、方便维护。 2、杆距:杆位测量定位时,原则上每50米一档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缩短杆距,但一般不得超过45—55米。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杆距,如遇特殊情况,可与现场监理共同处理 i

任意加大杆距不合格工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立杆: 2、立杆前,应对设计路由进行认真复测,反复比较,本着赶路稳固、 路由简捷、线路安全、便于维护的原则,测出最佳路由。 3、电杆位置立在线路中心线上,其差距左右不应大于5公分,电杆上下垂直,杆根培土牢固。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做内移,水泥杆内移值为10—15公分,木杆内移值为20—40公分。 5、终端杆树立后,杆稍应向拉线倾斜10—20公分。 6、水田地立杆必须要时加盘底,松软地、水田地角杆加盘底、上卡盘距地面40公分,下卡盘距坑底30公分。 2

常用结构规范强条总结

抗规 一、总则 1.0.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三、基本规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 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3.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4.1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4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9.1 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2)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试题

建筑装饰装修试题 一、填空题 1、塑料门窗安装,固定片的位置应距门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mm~200mm),固定片之间的间距应不大于(600mm)。 2、水泥混凝土散水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 (10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缝宽为(15~20mm),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3、室内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横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12m)。 4、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5、轻钢龙骨吊顶工程中安装吊杆时,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与预埋吊筋进行焊接时,必须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不小于(60mm),焊缝应均匀饱满。 6、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滴水线(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8、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 9、阻燃型胶合板表面经(阻燃剂)处理而得。 10、幕墙应进行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 11、幕墙应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12、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3、建筑装修材料,按其所处部位和功能,可分为(顶棚装饰材料)、(墙面装饰材料)、(地面装饰材料)、(隔断装饰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饰材料等7类。 14、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15、在形成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耐火极限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

目录 第一篇施工质量 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 1 地基基础 0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6)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7)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8)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5)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6)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6)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7)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0)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0) 《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1)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1) 2 主体结构 (32)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2)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7)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0)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1)

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通信设备工程安装施工规范 根据通信设备的类型,本规范分为程控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接入网设备、数据通信设备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程控交换设备工程安装施工规范 一安装工艺 1 机架设备 1.1 机房机架设备位置安装正确,符合安装工程设计平面图要求。 1.2 用吊垂测量,机架安装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1.3 大列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误差不大于5mm。相邻机架应紧密靠拢; 整列机面应在一平面上,无凹凸现象。 1.4 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1.5 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 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6 机架、列架必须按施工图的抗震要求进行加固。 1.7 告警显示单元安装位置端正合理,告警标志清楚。 2 机台和外围终端设备 2.1 机台位置应安装正确,台列安装整齐,机台边缘应成一直线,相邻机 台紧密靠拢,台面相互保持水平,衔接处无明显高低不平现象。 2.2 终端设备应配备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正确。 3 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 3.1 总配线架底座位置应与成端电缆上线槽或上线孔洞相对应。跳线环位置应平直整齐。 3.2 总配线架滑梯安装应牢固可靠、滑动平稳,滑梯轨道拼接平正,

手闸灵敏。 3.3 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含数字配线架、中间配线架等)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误差应不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大于2mm。 3.4 配线架接线板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各种标志完整齐全。 3.5 配线架必须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抗震加固。 3.6 总配线架直列告警装置及总告警装置设备安装齐全。 4 电缆走道及槽道 4.1 电缆走道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左右偏差不得超过50mm。 4.2 安装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走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 2) 垂直走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 3) 走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 4.3 电缆走道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和盖板应用阻燃材料,其漆色宜与地板或墙壁的颜色一致。 4.4 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道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 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走道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 4.5 安装槽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端正牢固,并与大列保持垂直; 2) 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从前向后看左右偏差不超过3mm; 3) 两外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超过2mm; 4) 布放电缆及电源线的检查。 5 布放电缆 to correcting misunderstandings advocate good cadre style. 2, to carry out the "double" of human activities. Bangkun will implement "on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2018年度

常用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内容汇总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7.《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276-2012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4.《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 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序号强条 编号 强条具体内容 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 3.4.3 可搞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2 6.2. 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图 6.3.3)。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1-横向扫地杆; 2-纵向扫地杆 4 6.3. 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 6.6.3 高度在24m 及以上的双 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 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 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 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 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 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 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7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9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0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11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

深基坑施工规范试题

1、轻型井点的井点管直径宜为(),井点管水平间距离宜为()。B A、35mm-50mm 0.8m~1.6m B、38mm-55mm 0.8m~1.6m C、35mm-50mm 1.0m~1.8m B、38mm-55mm 1.0m~1.8m 2、依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规模、开挖深度、各土层的渗透性能等,下列常用控制方法符合其降水深度(地面以下)(m)适用条件的有:()C A、集水明排≤6 B、轻型井点≤8 C、电渗井点6~10 D、降水管井>8 3、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进行逐点检查,检查点的间距不宜大于()m。D A、2‰25 B、3‰20 C、2‰25 D、2‰20 4、某工程需回填土的体积为120m3 ,所取土的最初可松性系数KS=1.20,最终可松性系数KS’=1.03。则所取土的工程量为()A A、139.8 B、103 135.5 D、138 5、浆砌石材挡墙应采用坐浆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C A、砌筑前石材应洒水湿润,且应留有适量积水; B、相邻工作段间砌筑高差应小于1.5m; C、墙体砌筑到顶后,砌体顶面应及时用砂浆抹平; D、已砌筑完成的挡土墙结构应定期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应少于10d。 6、边坡按使用年限可以分为永久性边坡和临时性边坡,其中对永久性边坡和临时性边坡描述正确的是() A、永久性边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临时性边坡: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 A、永久性边坡: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临时性边坡:使用年限3年以内的; A、永久性边坡:使用年限超过4年的;临时性边坡:使用年限4年以内的; A、永久性边坡: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临时性边坡:使用年限5年以内的。 7、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A 年还需进行一次复审。 A、两 B、三四D、五 8、挡土墙排水孔孔径宜为,间距宜为()B A、50mm~100mm 1.2mm~3.0mm A、50mm~100mm 1.5mm~3.0mm A、60mm~100mm 1.2mm~3.0mm A、600mm~100mm 1.5mm~3.0mm 9、基坑和室内土方回填,每层按()取样1组,且不应小于1组。C A、100㎡~300 ㎡ B、200㎡~400 ㎡ C、100㎡~500 ㎡ D、200㎡~600 ㎡ 10、混凝土挡墙墙身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不宜大于()m。B A、3 B、4 5 D、6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_公共部分

目录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2)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2) 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 5184-2009 (3) 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2005 (3) 6、《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YD/T 5026-2005 (5) 7、《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 5191-2009 (5) 8、《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YD 5192-2009 (5) 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 (6) 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YD/T 5175-2009 (6) 1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 5039-2009 (7) 1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YD 5201-2014 (7)

1、《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003-2014 3.2.2 通信建筑的结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0.3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4.0.4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4.0.5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场地高程高于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 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3.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I 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通信建筑为Ⅱ级,重现期(年)为50年。 4.0.9 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6.3.3 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 8.3.2 在地震区,通信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条件不允许避开不利地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通信建筑,不应建造标准设防类(丙类)通信建筑。 13.0.8 通信建筑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进行设计。 2、《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 5047-2010 2.0.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应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对于地(市)级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宜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 3、《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 5054-2010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通信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3.0.1 通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通信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通信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通信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除1、2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丙类。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培训试题(有答案).doc

建筑地面工程培训考试试题 (2016年5月考试试题) 姓名职务分数 一、填空题:(30分,每题3分) 1、建筑地面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2、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mm。 3、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合物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4、垫层铺设前,当为水泥类基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5、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6、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 7、建筑地面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8、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相邻缝底宽不应小于20mm。 9、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10、水泥砂浆面层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二、单项选择题(共30分,每题3分) 1、水磨石面层拌和物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与石粒的比例应为( A )。 A、1:1.5~1:2.5 B、1:2.5~1:3.5 C、1:1.0~1:2.5 D、1:1.0~1:2.0 2、建筑地面采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应低于( B ) ℃。 A、0 B、5 C、10 D、15 3、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C )mm的距离。 A、100 B、200 C、300 D、400 4、碎石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C )mm。 A、60 B、80 C、100 D、110 5、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铺设时,与墙、柱之间不应小于( D )mm的空隙。 A、3 B、5 C、8 D、10 6、找平层厚度不应( A )mm时,宜用水泥砂浆作找平层。 A、30 B、50 C、60 D、80 7、设计无要求时,种植地面应低于相邻建筑地面( B )以上。 A、30mm B、50mm C、70mm D、80mm 8、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 D ) A、5m B、6m C、8m D、10m 9、陶粒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D )mm。 A、20 B、30 C、50 D、80 10、基土填土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C )mm。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新)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 一、施工测量 1.各施工班组进场后,根据初步设计为依据的前提下,以安全、稳固,便于维护,便于施工、减少投资等综合因素考虑选择路由,进行测量,测量时杆距为45-55米,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米、大于55米; 2.杆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两侧不能设角杆; 3.杆路跨越村路、县道应距公路路界5米外立杆,省道应距公路路界10米外立杆,测量时注意与原杆路保持倒杆距离; 4.测量时杆距为70-100米两端做终端拉线,100-120米两端做三方拉(加辅助线),120米以上两端做门形杆(8米电杆)。 二、打洞、立杆、挖沟 1.立杆,附注洞深:7米杆综合土1.5米,软石1.4米,坚石1.2米;8米杆综合土1.6米,软石1.5米,坚石1.3米;9米杆综合土1.7米,软石1.6米,坚石1.4米;10米杆综合土1.8米,软石1.7米,坚石1.5米; 2.杆洞土质如为坚石,洞深1.2米,另做石护墩保护; 3.立杆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4.立杆人员8-10人; 5.准备好立杆工具;

6.必须开好马槽、清理杆洞; 7.杆路不得有眉毛弯、S弯、梅花桩,杆根偏差不可以大于5厘米; 8.角杆杆根必须内移15厘米,杆稍向外偏移25度; 9.与高压线交越时,两端杆子在立杆前应先做好穿心地气线; 10.杆稍顶是空洞的,必须先用水泥浆堵好; 11.跨公路等特殊情况根据地形实际情况配杆。 三、吊线布放、拉线规格及程式 1.布放吊线时应用千斤顶或转盘布放,严禁打圈及死结; 2.与电力交越时,施工前应先做好防护措施; 3.吊线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过公路不得低于5.5米,过铁路不得低于7.5米; 4.双方拉每隔8档一个,四方拉每隔32档一个,如遇到角杆时需前后移动2根电杆,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前后移动; 5.拉线位置要打在角平分线上,角拉、双方拉、四方拉必须做拉线地气; 6.角深在7米以下装7/2.6拉线一条,7米以上装7/2.6拉线两条。 四、光缆敷设 1.杆路每隔500米需安装预留支架,每个支架盘留10-12米光缆; 2.挂钩间隔为50公分,必须全部一致;

公路路基施工规范考试题

公路路基施工规范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0.5分,共80分):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 2、用强风化石料或软质岩石填筑路堤时,应按土质路堤施工规定先检验 。 3、填筑路堤用土宜设置集中取土场,必须在两侧取土时,取土坑内缘距坡脚距离,填高2m以内的路堤,;填高5m以上的路堤,。 4、黄土陷穴的处理范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宜在路基填方或挖方边坡外,上侧面,下侧面。若陷穴倾向路基,虽在50m以外,仍应作适当处理。对串珠状陷穴应。 5、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6、取土坑的边坡,内侧宜为 ,外侧不视而不宜小于。 7、、,,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8、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采用机械压实时,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超过;其它公路,按土质类别、压实机具功能、碾压遍数等,经过试验确定。但最大松铺厚度,不宜超过。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 9、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则应分层,其搭接长度,不得。 10、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 11、河滩路堤填土,应,一并分层填筑。可能受水浸淹部分的填料,应选用。河槽加宽、加深工程应在。调治构造物应。 12、桥涵填土的范围: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底部距基础内缘;拱桥台背填土长度;涵洞填土长度每侧。 13、挡墙填料宜选用。墙趾部分的基坑,应,并做成。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 14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并严格控制含水量,分层松铺厚度宜。当采用小型夯具时,一级以上的公路松铺厚度,并应。 15、填石路堤分层松铺厚度: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其他公路。 16、填石路堤倾填前,路堤边坡坡脚应用。当设计无规定时,填石路堤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其码砌厚度;当高度大于6m时,码砌厚

施工规范考试题

施工规范学习考试题 姓名:部门: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砼的抗压强度应以边长为的立方体尺寸标准试件测定。 2.重力式桥墩由、、三部分组成。 3.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弧焊时接头保持一致,焊接长度双面焊不应小于,单面焊不应小于。 4、后张法施工中,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后,方可进行张拉 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特殊地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时应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案做,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指导全线施工。 6.路基基床底层厚 _cm,表层厚_ _cm. 7. 、、、不能作为路基填料。 8. 二次衬砌混凝土其强度达到时,方可拆模。 9. 喷锚支护既是支护,同时也是支护。 10. 隧道施工循环中的关键工序是和,因为它们所占的时间比例最大。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60分)。 1、后张法实测项目中,张拉伸长率允许偏差为。 A.±4% B.±5% C.±6% D.±8% 2、护筒的埋置深度在旱地或筑岛处宜为。 A.2~4m B.3~4m C.4~5m D.2~3m 3、钻孔灌注桩的护筒顶宜高于地面。 A.0.2m B.0.3m C.0.4m D.0.5m 4、水下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 A.2~4m B.2~5m C.2~6m D.2~7m 5、水下混凝土在灌注时应能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其坍落度当桩孔直径D<1.5m时,宜为;D≥1.5m时,宜为。 A.180~220mm B.180~200mm C.160~220mm D.160~200mm 6、当张拉中使用的千斤顶使用超过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重新校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选修课作业 1、叙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对消防车道的规定。 答: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3)沿街建筑物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4)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 5)易燃易爆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藏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6)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7)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8)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中对建筑装修的规定有哪些? 答:1)装修材料的燃效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及装修材料使用 4)单位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5)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机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

使用 6)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件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地面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对灭火设施的一般规定是什么?答:1)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2)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如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 3)室内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如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4)高层工业建筑的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压力,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防设备水压的要求 5)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超过2.5m/s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中对供电系统的规定有哪些?答: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进行的措施2)供电系统的设计,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个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3)供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供电系统的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4)高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 5)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配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 6)在用电单位内部临近的变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 7)小负荷的用电单位宜接入地区低压电网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发布)

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2016年4月

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一、目的 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标准和工艺质量检查的依据,统一工程施工行为,保证施工质量。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根据施工环境和产品的不同,该规范分为室内部分和室外部分及基站覆盖延伸系统部分。若本规范与客户的标准和要求有出入时按照客户标准执行。 三、责任 1、分公司/办事处副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是所属区域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 2、现场督导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的具体工作。 四、管理 (一)施工环境要求 1、施工区域的井道、楼板、墙壁等不得渗水。 2、施工区域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二)施工准备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制定施工计划表、开工报告等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在人力、物力、技术、组织、时间和空间等各个方面,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现场交底 施工前由设计人员对督导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内容包括: 1、安全交底。 2、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特征,影响施工因素,施工难易程度和施工工艺要求等。 3、技术要求: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以及施工技术要求等,给出较详细的说明。 (四)标准规范

A、室内部分 1、总则 1、为保证系统能够可靠运行,对于不同的楼宇按照下面的要求参照本规范及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1.1条件较好的楼宇:楼宇品质较高,有标准的弱电路由,如新建的高档商务办公楼。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2条件一般的楼宇。对于施工规范可以适当放松,主要是在工程质量方面,开通效果应严格执行验收规范。 1.3条件恶劣的楼宇:如2万平米以下的小型楼宇,结构较为复杂,无弱电路由,施工情况较为复杂、困难。工程质量尽量按照施工规范来进行,但必须满足运营商验收要求。 2、主机安装 2.1 安装位置要求: 2.1.1安装位置必须保证无强电、强磁和强腐蚀性设备的干扰; 2.1.2主机安装场所应干燥、灰尘小、且通风良好; 2.1.3主机安装位置便于馈线、电源线、地线的布线; 2.1.4主机安装在室内。安装主机的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品;室内温度、湿度不能超过主机工作温度、湿度的范围; 2.1.5主机挂壁式安装时,主机底部距离地面为1.5米,在移动机房、交换机房等特殊机房内安装时,主机底部或顶部应与其它原有壁挂设备底部或顶端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多部设备并排安装时,设备之间应相距20cm以上。 2.1.6主机落地式安装时,龙门架底座或主机座应与墙壁距离0.8米,在移动机房、交换机房等特殊专用设备机房内安装时,应与原有设备保持整体协调。 3、天线部分的安装 3.1 天线支架安装: 3.1.1各类型天线支架应结实牢固,支掌杆要垂直,横担要水平,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方案; 3.2 天线安装:

《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考试试题

《模板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考试试题工作部门姓名工号成绩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工程,是混凝土结构构件施工的重要工具。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所用模 板工程的造价,约占混凝土结构工程总造价的 C ,总用工量的 C 。 A、 1/4;1/3 B、 1/2;1/2 C、 1/3;1/2 D、 1/3;1/4 2、钢模板采用Q235钢材制成,钢板厚度2.5mm,对于≥ C mm宽面钢模板的钢板厚度应采用2.75mm或3.0mm钢板。主要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连接角模等。 A、 200mm B、 300mm C、 400mm D、 500mm 3、主要用于钢板纵横向的自由拼装,将相邻模板夹紧固定的连接件是 A 。 A、 U型卡 B、 L型插销 C、钩头螺栓 D、紧固螺栓 4、在模板铺设完标高校正后,立柱之间应加设水平拉杆,其道数根据立柱高度决定。一般情况下离地面mm处设一道,往上纵横方向每隔1.6m左右设一道。 A、 100~200mm B、 150~200mm C、 200~250mm D、 200~300mm 5、采用钢管脚手架作支撑时,在支柱高度方向每隔m设一道双向水平拉杆。 A、 0.5~1.0m B、 1.0~1.2m C、 1.3~1.5m D、 1.2~1.3m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1、安装模板及其支架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免倾覆。防止模板及其支架在风荷载作用下倾覆,应从模板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防倾覆措施。以保持模板的稳定性。 2、模板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底、材料准备、完善作业条件。 3、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中,主控项目的检查主要包括模板及支架、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汇编2012

强制性规范合订 目录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5~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1~2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21~2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6~30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30~3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 第- 1 -页共85页

1.0.5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3.1.2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2.3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 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ψci———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第- 2 -页共85页

通信光缆施工规范

近年来通信光缆施工及维护技术得到了广泛的提高,特点鲜明,通信光缆施工产业发展前景看好,同时业内也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待解决,以下为通信光缆施工规范详细说明: 一、通信光缆施工规范架空光缆敷设要求 1)架空光缆在平地敷设光缆时,使用挂钩吊挂,山地或陡坡敷设光缆,使用绑扎方式敷设光缆。光缆接头应选择易于维护的直线杆位置,预留光缆用预留支架固定在电杆上。 2)架空杆路的光缆每隔3-5档杆要求作u型伸缩弯,大约每1公里预留15米。 3)引上架空(墙壁)光缆用镀锌钢管保护,管口用防火泥堵塞。 4)架空光缆每隔4档杆左右及跨路、跨河、跨桥等特殊地段应悬挂的光缆警示标志牌。 5)空吊线与电力线交叉处应增加三叉保护管保护,每端伸长不得小于1米。 6)近公路边的电杆拉线应套包发光棒,长度为2米。 7)为防止吊线感应电流伤人,每处电杆拉线要求与吊线电气连接,各拉线位应安装拉线式地线,要求吊线直接用衬环接续,在终端直接接地。 二、通信光缆施工规范管道光缆敷设要求 1)光缆敷设前管孔内穿放子孔,光缆选1孔同色子管始终穿放,空余所有子管管口应加塞子保护。 2)按人工敷设方式考虑,为了减少光缆接头损耗,管道光缆应采用整盘敷设, 3)为了减少布放时的牵引力,整盘光缆应由中间分别向两边布放,并在每个人孔安排人员作中间辅助牵引。 4)光缆穿放的孔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敷设管道光缆之前必须清刷管孔。子孔在人手孔中的余长应露出管孔15cm左右。 5)手孔内子管与塑料纺织网管接口用pvc胶带缠扎,以避免泥沙渗入。 6)光缆在人(手)孔内安装,如果手孔内有托板,光缆在托板上固定,如果没有托板则将光缆固定在膨胀螺栓,膨胀螺栓要求钩口向下。 7)光缆出管孔15cm以内不应作弯曲处理。 8)每个手孔内及机房光缆和odf架上均采用塑料标志牌以示区别。

建筑工程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常用条款整理(四)

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四) (未作标注的均为强制性条文) 二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0.3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3.1.9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3.2.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9.1.10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9.1.11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十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3.1.5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3.1.7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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