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65 002-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冰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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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葡萄酒质量控制及质量标准制定的研究汇总

冰葡萄酒质量控制及质量标准制定的研究汇总

冰葡萄酒质量控制及质量标准制定的研究冰葡萄酒(简称冰酒),是一种起源于德国的高档甜酒。

它甜美醇厚,柔和圆润,纯正典雅,是浓缩了最多葡萄风味的一种葡萄酒[1],具有上等的感官品质。

同时,冰酒还兼具葡萄酒的营养价值,有助于软化血管,预防心脏病[2,3]。

因此是一种难得的酒中珍品。

近几年来,其市场发展迅速,广受消费者的青睐。

冰酒的酿造可以追溯到二百年前,目前生产技术最为成熟的国家是德国、加拿大和奥地利。

但我国近几年才引进冰酒的生产技术,目前市场尚不成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4],因此需对冰酒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来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国产冰酒的发展。

1 冰酒的简介及目前生产状况VQA(加拿大酒商质量联盟)对冰酒的定义是:利用在-8℃以下、葡萄树上自然冰冻的葡萄酿造的葡萄酒。

葡萄在被冻成固体状时方可被压榨,并流出少量的浓缩汁。

而我国经贸委颁布的《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中则将冰酒定义为: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零下7℃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然后采收、压榨,用此葡萄汁酿成的酒。

1.1 冰酒产品的特点冰酒是采用完全成熟的冰冻果实进行酿造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葡萄中的水分冰冻后可被剔除,用于酿造的葡萄汁充分浓缩,因此冰酒产品糖分含量高,酸甜适口。

二是经过成熟和冰冻后留在树枝上的果实没有受到霉菌污染,因此由其酿造的冰酒格外纯净。

1.2 适于冰酒酿造的葡萄品种和物候条件大多数加拿大的冰酒是采用威代尔(Vidal)葡萄酿造,德国通常使用的葡萄品种则是是雷司令和琼瑶浆,而奥地利还采用许多本地的葡萄品种(如白葡萄Scheurebe等品种)来生产冰酒。

其它用于冰酒生产的葡萄品种还有长相思、霞多丽、贵人香和黑比诺等。

而我国学者根据试验和研究,还引进和培育了适于我国生产环境的葡萄品种,如北冰红[5]、威代尔[6]和某些山葡萄品种等[7]。

作为冰酒生产基地应满足下列物候条件:土壤和环境适于酿酒葡萄的生长,且葡萄生长期较长;光照充分,能满足葡萄的成熟;温差条件能使葡萄冰冻风干,且达到足够长的时间[8]。

葡萄及葡萄酒标准汇总(包括基地使用农药)

葡萄及葡萄酒标准汇总(包括基地使用农药)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水果
可检
36.
草甘膦
≤0.1mg/kg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水果
可检(无标)
37.
六六六(HCH)
≤0.05mg/kg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水果
可检
38.
马拉硫磷
≤8mg/kg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5.
氟乙酰胺
《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
56.
甘氟
《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
57.
毒鼠强
《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
58.
氟乙酸钠
《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
59.
毒鼠硅
《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
葡萄
可检
39.
代森锰锌
≤5mg/kg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小粒水果
使用
40.
甲霜灵
≤1mg/kg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葡萄
使用
41.
对硫磷
≤0.01mg/kg(不得在该类食物中使用此种农药,该数值为检验方法的测定限。)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
合成着色剂
不得添加
GB15037-2006《葡萄酒》
葡萄酒
可检
可检
7.
甜味剂
不得添加

dbs65 002-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冰葡萄酒.doc

dbs65 002-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冰葡萄酒.doc

dbs65 002-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葡萄酒冰葡萄酒是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8℃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行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祝炜、杨文菊、翟小敏、吴海江、方永平、赵建勇、周文革。

本标准于2017年7月1日首次发布。

冰葡萄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那么、标签标识和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疆境内种植的新鲜冰葡萄为原料,经压榨、发酵酿造制成的冰葡萄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校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校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那么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25504冰葡萄酒GB/T23778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BB/T0018包装容器葡萄酒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那么DB65/T2001《酿酒葡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冰白葡萄酒将白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8℃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冰葡萄酒(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冰葡萄酒(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MGGF0002S—2017
莫高牌起泡葡萄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莫高牌起泡葡萄酒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肃武威地区所产的新鲜葡萄为原料,经压榨、分离,添加酿酒酵母发酵, 经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过滤后,再添加酵母、葡萄汁等在瓶或罐内二次发酵,辅以食 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山梨酸钾)并补充添加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经贮藏后澄清处理、过滤、 灌装等工艺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色泽 澄清度 起泡程度
表 1 感官要求


按产品不同分别为浅金黄、金黄、琥珀色、浅柠檬黄、桃红、浅玫瑰红、浅宝石 红、宝石红、深宝石红、棕红色
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少量软木渣,装瓶超 过 1 年的葡萄酒允许有少量沉淀)
酒注入杯中时,应有细微的串珠状气泡升起,并有一定的持续性
检验方法 GB/T 15038
2
Q/MGGF0002S—2017
香气 口味 风格
具有纯正、清新、优雅、和谐的果香与酒香 具有优美纯正、和谐悦人的口味和发酵起泡酒的特有香味,有杀口力 具有起泡酒的应有特征和典型风格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要求
酒精度,%vol
(5.0~12.0)±1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指标

0.2
检验方法 GB 5009.12
项目
n
沙门氏菌
5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冰葡萄酒酿造工艺标准

冰葡萄酒酿造工艺标准

冰葡萄酒酿造工艺标准王婷;毛亮;时家乐;赵龙【摘要】对冰葡萄酒生产加工过程中葡萄采收时间、温度、原料理化指标、生产工艺等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分析、研究,总结出较为完善的冰葡萄酒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标准.【期刊名称】《酿酒科技》【年(卷),期】2011(000)007【总页数】4页(P79-82)【关键词】冰葡萄酒;酿造;工艺;标准【作者】王婷;毛亮;时家乐;赵龙【作者单位】新疆农科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新疆,吐鲁番,838000;新疆农科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新疆,吐鲁番,838000;新疆农科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新疆,吐鲁番,838000;新疆农科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新疆,吐鲁番,838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62.6;TS261.4;TS261.7冰葡萄酒生产加工与生产工艺息息相关,对冰葡萄酒酿造工艺标准的研究制订至关重要。

本文对冰葡萄酒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并完善冰葡萄酒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GB12696—1990《葡萄酒厂卫生规范》;GB12697—1990《果酒厂卫生规范》;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5037—2006《葡萄酒》;GB 4789《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

推迟葡萄采收时间,当气温低于-8℃时,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让葡萄果粒自然冰冻。

葡萄含糖量达到34%以上,酸度达到0.6%~0.8%。

以自然条件下冰冻的葡萄为原料,在结冰状态下压榨,低温发酵,酿制而成的甜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按 GB12696—1990《葡萄酒厂卫生规范》和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执行。

采摘自然冰冻的葡萄→低温榨汁→回温处理→澄清处理→接种→控温发酵(低温)→中止发酵→陈酿→下胶→过滤→澄清处理→冷冻→过滤除菌→灌装→冰葡萄酒→贮存4.3.1 葡萄品种雷司令(Riesling);威代尔(Vidal);霞多丽(Chardonnay);白品乐(Pinot Blance);贵人香(I-talian Riesling);米勒(Muller Thurgau);琼瑶浆(Gewurztraminer);美乐(Mer-lot);长相思(Sauvigon Blance)。

DBS65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葡萄酒

DBS65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葡萄酒

DBS65 002-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葡萄酒前言冰葡萄酒是将葡萄推延采收,当气温低于-8 ℃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准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迫、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一样意外加糖源)。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质量量监察查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行办归口。

本标准草拟单位: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质量量监察查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草拟人: 闫祝炜、杨文菊、翟小敏、吴海江、方永平、赵建勇、周文革。

本标准于 2011年 7月 1日初次公布。

冰葡萄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剖析方法、查验规则、标签表记和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合用于以新疆境内栽种的新鲜冰葡萄为原料,经压迫、发酵酿造制成的冰葡萄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校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校准的应用是必不行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改正单)合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记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查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查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查验沙门氏菌查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查验志贺氏菌查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查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查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查验酒类查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铜的测定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公则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剖析方法GB/T25504冰葡萄酒GB/T23778酒类及其余食品包装用软木塞BB/T0018包装容器葡萄酒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查验规则DB65/T2001《酿酒葡萄》国家质量监察查验检疫总局[2005] 第 75命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察管理方法》3术语和定义冰白葡萄酒将白葡萄推延采收,当气温低于-8 ℃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准时间,结冰、采收, 在结冰状态下压迫,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一样意外加糖源)。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葡萄烈酒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葡萄烈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葡萄烈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云南葡萄产区的水晶、玫瑰蜜等葡萄等品种为原料,经破碎、发酵、蒸馏、陈酿、调配、过滤、灌装等工艺制成的葡萄蒸馏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1856 白兰地GB 12696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葡萄烈酒以云南葡萄产区的水晶葡萄、玫瑰蜜葡萄等品种为原料,经破碎、发酵、蒸馏、陈酿、调配、过滤、灌装等工艺制成,在本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食用酒精、色素、甜味剂和香精香料。

3.2 非酒精挥发物总量葡萄烈酒中除酒精之外的挥发性物质(挥发酸、酯类、醛类、糠醛及高级醇)的总含量。

4 产品分类4.1 水晶葡萄烈酒:以水晶葡萄烈酒原酒为主要原料(其含量的比例按同酒精度折算不低于75%),与其他葡萄烈酒原酒调配而成。

4.2 玫瑰蜜葡萄烈酒:以玫瑰蜜葡萄烈酒原酒为主要原料(其含量的比例按同酒精度折算不低于75%),与其他葡萄烈酒原酒调配而成。

4.3 其它品种葡萄烈酒:以所标注的葡萄品种烈酒原酒为主要原料(其含量的比例按同酒精度折算不低于75%),与其他葡萄烈酒原酒调配而成。

4.4 混合品种葡萄烈酒:以多种葡萄品种烈酒原酒调配而成的葡萄烈酒。

葡萄酒相关标准汇总

SB/T 10711-2012 葡萄酒原酒流通技术规范
SB/T 10712-2012 葡萄酒运输、贮存技术规范
SB/T 11122-2015 进口葡萄酒相关术语翻译规范
SB/T 11196-2017 进口葡萄酒经营服务规范
T/CCAA 25-201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要求
GB 23200.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GB 23200.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缩甲酰亚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T 23777-2009 葡萄酒储藏柜
GB/T 25393-2010 葡萄栽培和葡萄酒酿制设备 葡萄收获机 试验方法
GB/T 25394-2010 葡萄栽培和葡萄酒酿制设备 果浆泵 试验方法
BB/T 0018-2021 包装容器 葡萄酒瓶
HJ 452-2008 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
RB/T 167-2018 有机葡萄酒加工技术规范
SN/T 4675.5-2016 出口葡萄酒中有机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SN/T 4675.6-2016 出口葡萄酒中葡萄糖、果糖和蔗糖的测定
SN/T 4675.7-2016 出口葡萄酒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4675.8-2016 出口葡萄酒中5-羟甲基糠醛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N/T 4675.9-2016 出口葡萄酒中二甘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QB/T 4852-2015 起泡葡萄酒中二氧化碳的稳定碳同位素比值(13C/12C)测定方法 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

企业生产葡萄酒及果酒许可条件审细 则(2012版)(征求意见稿)(130205)

企业生产葡萄酒及果酒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2版)(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葡萄酒及果酒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的审查工作。

葡萄酒及果酒是指以葡萄、水果或浆果为原料,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包括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饮料酒,不包括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502。

生产许可证上须注明: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葡萄酒及果酒食品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对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的相关规定与指导意见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

2.人员要求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2)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3)进行定期葡萄酒及果酒质量安全、加工技术培训、质量管理教育的培训计划;(4)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人员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葡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葡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葡萄是一种富含营养的水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钾、钙等营养成分,对人体健康有益。

如果在种植、收获、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影响葡萄的品质和安全性。

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葡萄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是确保葡萄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明确葡萄的种植标准。

种植葡萄应选择良好的土地和适合的气候条件,合理施肥、灌溉,防治病虫害,并严格遵守农药、化肥使用标准,保证葡萄无污染。

在生长期间,定期监测葡萄的生长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葡萄的生长健康和安全。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还应规范葡萄的采摘、加工和储存环节。

采摘葡萄时,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法,保证葡萄成熟度和品质。

在加工和储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葡萄不受污染,并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延长葡萄的保质期。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还应规范葡萄的包装、运输和销售环节。

葡萄的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注明生产地和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来源和质量。

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要保持包装完好和卫生清洁,避免葡萄受到污染和损坏。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葡萄的生产和销售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保障葡萄的品质和安全性。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葡萄产业的监管,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促进葡萄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葡萄产品。

只有在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放心购买和食用葡萄,享受健康美味的水果。

【字数:413】第二篇示例:葡萄是一种非常受人们喜爱的水果,不仅口感鲜美,还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人体健康有益。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人们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越来越关注。

制定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着重探讨关于葡萄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葡萄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包括对葡萄生产的要求。

葡萄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合理利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过量使用,以免残留在果实中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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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65 002-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葡萄酒前言冰葡萄酒是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8℃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行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祝炜、杨文菊、翟小敏、吴海江、方永平、赵建勇、周文革。

本标准于2011年7月1日首次发布。

冰葡萄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和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疆境内种植的新鲜冰葡萄为原料,经压榨、发酵酿造制成的冰葡萄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校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校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25504 冰葡萄酒GB/T23778 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BB/T0018 包装容器葡萄酒瓶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65/T2001 《酿酒葡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冰白葡萄酒将白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8℃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3.2冰红葡萄酒将红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8℃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4 要求4.1原料4.1.1原料要求:酿酒葡萄,不允许有青果、烂果、霉果、泥浆果。

葡萄成熟后不进行采摘,将其继续保持在葡萄树体上,至-8℃以下自然霜冻,采摘期一般在11-12月,人员要配带橡胶手套进行采摘。

采收的原料是-8℃以下自然冰冻葡萄,压榨出的冰葡萄汁糖度≥350g/L,其他理化指标按DB65/T2001《酿酒葡萄》执行。

4.1.2原料运输和储存要求:采摘后的冰葡萄放置于-8℃左右的冷冻车辆,运输至生产现场储存。

4.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4.4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限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5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4.6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

5 试验方法5.1感官指标按GB/T15038检验。

5.2酒精度、还原糖、干浸出物、挥发酸、柠檬酸、铁、甲醇按GB/T15038检验。

5.3 铅按GB5009.12检验。

5.4 铜按GB/T5009.13检验。

5.5 总二氧化硫按GB/T5009.34检验。

5.6微生物指标按GB4789.2、GB/T4789.3-2003、GB4789.4、GB/T4789.5、GB4789.10、GB/T4789.25检验。

5.7净含量按JJF1070检验。

5.8 蔗糖按GB/T25504检验。

6 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

6.2抽样6.2.1按表4抽取样本,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mL,总取样量不足1500mL,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

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等指标的检验。

6.3检验分类6.3.1出厂检验6.3.1.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上质量合格证明的,方可出厂。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以放在包装箱内,或放在独立的包装盒内,也可以在标签上或包装箱外打印“合格”或“检验合格”字样。

6.3.1.2检验项目感官、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总二氧化硫、净含量、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

6.3.2型式检验6.3.2.1 检验项目:本标准中全部要求项目。

6.3.2.2 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的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c)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执法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4判定规则6.4.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判定为合格。

6.4.2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符合标准,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4.3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判定为合格。

6.4.4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可取备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然不符合标准,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4.5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相关各方协商解决。

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

7 标志7.1预包装冰葡萄酒标签按GB10344执行,并按含糖量标注产品类型或含糖量。

注:单一原料的冰葡萄酒可不标注原料与辅料,添加防腐剂的冰葡萄酒应标注具体名称。

7.2 标签上应标注冰葡萄酒的产地。

7.3 外包装纸箱上除注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7.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要求。

8 包装、运输、贮存8.1包装8.1.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8.1.2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且符合BB/T0018的规定。

8.1.3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箱内要有防震、防撞的间隔材料。

8.2运输、贮存8.2.1用软木塞(或替代品)封装的酒,符合GB/T23778的规定,在贮运时应“倒放”或“卧放”。

8.2.2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8.2.3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

8.2.4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

8.2.5运输温度宜保持在5℃~35℃;贮存温度宜保持在5℃~25℃。

编制说明一、编制标准的任务来源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由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申报《冰葡萄酒》标准的制定项目之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新质监标函(2007)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批准下达《冰葡萄酒》自治区地方标准的制定任务,由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归口自治区轻工行办管理。

二、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冰葡萄酒是葡萄成熟后,推迟葡萄采收时间,让葡萄在自然条件下经过风吹霜打使葡萄中的水分蒸发、脱水,积累糖分到350g/L以上,当气温低于-8℃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采用特殊工艺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冰葡萄酒完全保留了葡萄的全价营养元素,不添加任何辅料,是公认的葡萄酒中的极品,被誉为“液体黄金”。

伊犁地区是新疆乃至全国有名的葡萄产区之一,有瓜果之乡的美誉,葡萄栽培和酿酒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新疆伊珠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地处天山北麓,伊犁河谷中段,平均日照时间2820小时,≥10℃的年有效积温3500℃,昼夜温差大,光热资源丰富,无工业污染,灌溉用水是天山溶化的雪水。

沙壤土,土层厚,通透性好,独特的小盆地气候和地理环境条件特别适宜酿酒葡萄的种植。

由于生产这种葡萄原料受自然气候条件制约,所以不是所有能生产葡萄酒的地区都能生产冰葡萄酒,世界上也只有德国和加拿大有冰葡萄酒生产,在国内只有少数厂家在研制生产中。

冰葡萄酒的酿造迎合了国际葡萄酒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了新疆独特的地域特色,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自治区农业发展规划要求。

在新疆地区生产冰葡萄酒,不仅充分利用了地区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填补了自治区冰葡萄酒生产的空白,而且优化了团场的产业化结构,形成了工农业一体化、规模化、产业化,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及新疆葡萄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GB15037-2006《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在原料要求均不适用于冰葡萄酒,国家虽然有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但仅仅满足该标准并不能反映冰葡萄酒的产品质量状况,企业按各自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造成在葡萄原料的种植、采摘等质量控制、酿酒生产工艺、感官、理化指标等方面无法进行规范、统一,以至于冰葡萄酒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情况,严重影响到冰葡萄酒的声誉及市场次序,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为了规范新疆冰葡萄酒的生产及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必要尽快制定《冰葡萄酒》地方标准。

《冰葡萄酒》地方标准与GB/T25504-2010《冰葡萄酒》相比,规定了新疆地域特殊的经纬度,酒精度、总糖、蔗糖、干浸出物等理化指标均超过国标。

三、主要编写过程《冰葡萄酒》地方标准经批准立项后,标准编制人员对冰葡萄酒的生产工艺进行了了解和熟悉,企业从2004年就开始研制冰葡萄酒的生产工艺,对选地、种植品种、施肥、摘收、榨汁、发酵等过程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及研究,经过多年的研制生产,目前,所生产的冰葡萄酒质量稳定,风味独特,品质高雅,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占领了一定的葡萄酒市场。

冰葡萄酒的生产无论对原料的要求上还是工艺上都与常规葡萄酒生产不同,常规葡萄酒生产的原料葡萄只要充分成熟,无生青、霉烂病果就可以在正常成熟期采收加工了。

而冰葡萄酒的原料,除上述质量要求外,还要推迟到-8℃以下,葡萄中的水分已冻结成冰,才能采收。

在工艺上又必须在-8℃以下,不经破碎就压榨出被冷冻浓缩了的葡萄浓浆。

在发酵旺盛期又要及时阻断发酵等一系列工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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