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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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排放污染物时需要缴纳相应的排污费,同时可以申请相关的环保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套管理制度。

1. 排污费缴纳制度: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和污染物类型支付相应的排污费用。

- 排污费应由排污单位自主申报,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后进行缴纳。

- 缴纳排污费的方式可以是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或按月度、季度等频率分期缴纳。

2. 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 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环保项目的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 环保资金申请应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资金使用规划,包括项目的环保效益、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 环保资金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项目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度。

- 审核通过后,资金将由政府部门划拨给申请单位,并实行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

以上是简要的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排污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我国逐渐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对企业、机构等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收费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鼓励企业采取节能环保措施。

具体来说,它通过收费来增加排污企业的生产成本,以达到减少排污量的目的。

首先,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排放。

传统的治理污染的方法是限制污染源的数量和强度,但这种方式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容易导致一些企业逃避监管。

而排污收费制度则能够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自愿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排污费用,如果能采取一些减排措施,可以减少费用的支付。

这就激励了企业自觉地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可以促进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并不矛盾,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的趋势。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污染排放成本上升,企业有动力转型升级,采用环保技术和装备,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同时,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环保科技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提供资金支持环境治理。

政府通过收取排污费用,可以积累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

这样一方面能够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环境治理的深入进行;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避免了纳税人过重的财政压力。

然而,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计费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对污染排放的贡献度不同,计费标准要分别制定,以免偏离了初衷。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需要避免成为企业的“净化费”,即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掩盖真正的环境问题,而不采取真正的环境治理举措。

最后,监管和执法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监管和追责,确保排污收费制度的有效性。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1、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1)污水排污费项目(内含69个单项);法律依据:①《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污水排污费。

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2)废气(粉尘)排污费项目(内含45个单项);法律依据: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废气排污费。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3)煤粉二次扬尘收费;法律依据:①《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九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煤粉二次扬尘排污量问题的复函根据规定,对露天煤矿在生产、堆放、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尘应当征收排污费。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问题不断地浮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逐渐建立了相应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其中排污收费制度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对企业、机构、个人等单位的排放污染物进行收费,以此达到鼓励环保、减少污染的目的。

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有效地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的环保实践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下所述:1、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收费标准不同。

但是我国目前的很多地方的收费标准都较低,未能真正发挥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排的作用。

同时,一些地方暂停或免收污染源排放费的做法,也造成了企业对环境的过度依赖。

2、政府监管不到位对排污企业实行民事责任,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一些企业违法违规排污未受到有效的惩罚,政府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

因此,一些企业存在隐瞒排放数据、压低技术标准、安装欺骗性污染处理设施等行为。

3、难以确定污染源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缺乏对污染物来源的准确识别和取证手段。

对于零散式污染现象较多的小型企业,尤其是无证小作坊,其排放量、排放物种、排放路径等均难以监管,并容易造成监管漏洞。

4、与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排污收费制度实行的初衷是鼓励企业发展环保技术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增加环保投入,减少环境污染。

但这种制度建立的太早,有些地区实行起来过于单纯,造成企业开展环保投入增加的压力,与企业发展规律不相符,限制着企业的发展。

三、结论排污收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逐步完善收费标准、加强政府监管、拓宽监管渠道、鼓励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行解决污染问题,并将政策与法规、经济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行业环保引领作用,使排污收费制度达到更好的效果。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出台了排污费征收制度,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节约资源。

本文将探讨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指排放单位根据对应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进行缴纳的费用。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国情、地区特点以及环境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排放物种类确定的单项标准,二是根据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确定的综合标准。

1. 单项标准单项标准针对不同污染物的排放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在某国家制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对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设置了单项标准,企业根据废气排放中这些污染物的浓度进行缴费。

2. 综合标准综合标准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即企业根据排放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污费的征收。

这种标准一般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调整,以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污染。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正确计算排污费可以避免企业因为付费问题而面临罚款或处罚。

1. 单项计算方法单项计算方法是根据排放物的浓度和排放量来计算排污费。

以废气排放为例,企业首先需要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然后根据排放标准中设定的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污染物浓度 ×排放量 ×费率2. 综合计算方法综合计算方法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以废水排放为例,企业需要监测废水的排放量和超标排放倍数,并根据制定的排污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排放量 ×超标排放倍数 ×费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排污费计算方法和费率并不完全相同,企业在计算排污费时应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排污费的优势和应用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推行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它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环境风险和资源浪费。

排污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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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污者缴纳 •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
日起 7 日内,将排污费缴到指定的商业银行
。※
• 对排污收费行为不服的,复议期限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60 天内,诉讼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90 天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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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费催缴及强制 排污者在收到通知 的7 日内,不提起复议或诉
4 .收费单价 • 收费单价就是每一污染当量的具体收费标准, 即每污染当量的收费额。 •污水排污费和废气排污费每一污染当量的收费
标准分别为0.7元和0.6元。 ※
收费额=总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收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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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污费计算
排污收费制度
1. 污水排污费计算 1.1计征原则
(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2)对污水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缴纳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 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 t 水、倍)
d .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物污染当量 数的计算 : 污染当量数(月 / 或季)
= 污染物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对于医院:当床位污染当量数和排放污水当量数并 存时,只能按污染当量数最大的一种计征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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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征收冷却水和矿井水排污费应扣除进水 本底值。 (8)对同一排污口中的COD、BOD和TOC,只得征 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9)对同一排污口的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 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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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畜禽养 殖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和医院等小型排污者 排放的污水,可实行抽样测算,依据特征值按月 计算排污费。 (11)一个排污者有多个排污口应分别计算合并 征收。 (12)一类污染物按车间排放口收费。 (13)对于畜禽养殖业规模小于 50 头牛, 500 头猪, 5000 羽鸡(鸭)和医院床位小于 20 张 床,不收污水排污费。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排污收费范围和对象1.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缴纳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1. 排污收费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制定,并根据环境保护需要适时调整。

2.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a)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计算排污费。

b)排放固体废物的,按照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计算排污费。

c)排放噪声污染的,按照超标声级计算排污费。

四、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1. 排污费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2. 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不能挪用的原则。

3.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于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征收的排污费上缴财政部门。

五、排污费的使用1. 排污费专项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2. 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排污费,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益。

六、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1. 排污者有权了解和查询自身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和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情况。

2. 排污者应当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 排污者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缴纳排污费,逾期不缴纳的,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七、监督和法律责任1.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减免排污费,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排污费。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财政部门等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对环境的影响,我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的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旨在引导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鼓励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创造绿色施工环境。

二、收费标准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根据工地面积和工程类型进行区分。

2. 收费标准按照每平方米/天计算,具体标准如下:a. 住宅类工程:0.2元/平方米/天;b. 商业类工程:0.3元/平方米/天;c. 工业类工程:0.4元/平方米/天。

三、收费的方式和周期1. 收费方式:施工单位每月按照实际施工工地面积上报,并通过财务部门缴纳相应的扬尘排污收费。

2. 收费周期:每月收费一次,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收费款项的使用扬尘排污收费所得款项将用于购买环境保护设备、改善环境、培训环保人员以及开展环境教育宣传等环保项目。

公司将定期公布收费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

五、监督与执法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实行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都可以向我们举报。

2. 对于违反扬尘排污收费规定的单位,我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吊销资质等措施。

六、其他事项如有收费标准调整或其他相关事务的通知,我公司会及时发布通知文件,各位施工单位请随时关注。

请各位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共同创建绿色施工环境,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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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制征收的原则 • 排污单位收到交费通知7日内交费,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处以应缴纳排污费一至三倍罚款,并从第
8 天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5.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的原则 ※
• 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 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9.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原则 • “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 • 因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不能相互代替,应同时追究其责任
10.政务公开的原则 • 排污收费标准、收费法规、排污收费额的公告 • 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公开
11.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申报登记审核
6.特殊情况下实行减、免、缓的原则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条 •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
7.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 “收”——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 • “支”——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8.专款专用的原则 • 重点污染源防治 • 区域性污染防治 • 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及示范应用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等
• 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式建立。 • 198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对排污费的使用作了重申。
3.发展和完善阶段(1988-至今)
• 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 1991年6月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发布《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超标环境噪声收费
四、排污收费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实行排放污染物总量申请收费制度
• 此项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是排污单位通过排放污染物总量申请,同时缴纳相应费用,取得环境容 量或资源的使用权。也就是根据本地区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标核定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社 会、排污单位发布公告,排污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环保部门根据各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审查、核定、分配、批准、发证,同时收 取核定许可排放总量的开户费和排污费。
(三)收费处于被动状态
• 现行排污收费的核算是以排污者的生产需求和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为终端,而不是以 流域或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为终端。在环境管理上,更多只能考虑排污者是否达标排 放,而不能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来遏制区域排污总量的增加。这种收费方式难以解决 环境污染总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
排污收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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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申报登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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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登记核定
5 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三、研究综述
(一)排污收费制度实施效果欠佳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 排污费。往往有排污者认为可以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宁可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污,造成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收费政策的不经济性。
• 一方面,排污收费低于治理成本,若协商收费差距则更大;另一方面,在收费体系中不反映环境的 经济价值,既没有反映环境的所有权,也没有体现环境的稀缺性,更没有价格属性。
(五)不利于规范行政行为和实施有效监督
• 在排污费的管理、使用上,有很多地方尚未能脱离行政干预,原应由财政承担的费用,仍从排污费 中列支,环保部门只能也以此作为日常行政支出来源。因此,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工作难以从自身 得到监督。
二、排污收费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排污收费基本原则
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向环境排放污染就收费
2.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 排污费按月或按季收缴
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 •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 •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市区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征收管理工作。
排污收费制度
框架 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二、排污收费基本原则和程序 三、研究综述 四、研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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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
•排污收费制度也称征收排污费制度,它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 量和浓度,根据排污收费标准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立的收费机关缴纳一定的治理污染或恢复环境破坏 费用的法律制度。
1.提出和试行阶段(1979-1981年)
• 1978年12月,中央批转了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在我国 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
• 1979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
2.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1987年)
(二)部分地区的收费处于失控状态
• 首先,排污收费测算数据的基础就是申报核定,目前有一些地方主要依靠企业自报,而这些数据的 可靠性、准确性、可用性较差,而在核定过程中环保部门也难以审查到企业的真实账目。其次,污 染源监测也受到技术、手段、采样的瞬时性等制约,难以提供与实际排放相符的准确数据。因此, 很难做到收费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 征收排污费的主客体 ※ • 主体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委托给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 • 客体
向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
(二)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提出和试行阶段(1979-1981年) 2.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1987年) 3.发展和完善阶段(1988-至今)
标准》。 • 1992年9月,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经贸办联合发文在两省九市开展二氧化硫收费试点,
1998年4月扩大试点。
• 1993年7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在全国统一了污水排污费征收 标准。
• 200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相关12项行政法规中作了补充规定,各地 制订的地方法规和规章50多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排污收费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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