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YOUNG 卡信用卡用卡指南

办卡需知:1、本活动仅适用于申请并成功核发招商银行YOUNG卡(青年版)的新户主卡客户,且申请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含)内,申请时间以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申请资料键档时间为准。
新户定义:首次申请招商银行个人信用卡(含整户注销6个月【含】以上)并成功核发的客户。
2、YOUNG卡(青年版)新户主卡客户在卡片核发次两个自然月内(含发卡当日),使用该卡任刷3笔且每笔满188元的消费,即可获得吉列2刀头锋隐剃须刀超值体验装、吉列控油矿物洗面泥(100ml)、吉列无油醒肤啫喱(50ml)。
礼品每户限赠1份。
本活动礼品以实物为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以其他等值商品替换原礼品,持卡人不得要求替换礼品或折抵现金。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非礼品的制造商或提供商,礼品的质量问题、服务事宜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等,均由礼品制造商或提供商负责。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以下刷卡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取消/退款的交易。
交易不限消费类型。
4.持卡人以主卡账户参加活动,主附卡合并进行交易统计。
交易时间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刷卡交易日为准,2013年1月31日尚未请款的交易恕不计入统计。
5.礼品将在客户消费达标当月的次月月底前以快递方式寄出,收件地址为客户账单地址。
6.未成功收到礼品的持卡人最晚可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致电4008205555提出异议,未在此期间前主动来电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所获礼品。
7. 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或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任何债务不按期偿还的、违反《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本活动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持卡人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及兑领礼品的资格,卡中心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其奖励礼品价值的金额或采取其它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招商银行卡系列汇总大全

2017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 通用 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本人确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责任或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做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内容。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
为审核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了解并知悉,甲方因上述授权而可以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甲方依法对收集、处理、传递及使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完整word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请1. 乙方及其副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乙方有关资信、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它方面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
乙方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及其副卡申领人同意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及其副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2。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发卡种类及授予信用额度,无论发卡与否及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资料不予退还.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申请人3。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交易、还款情况、资信状况及欺诈风险等情况调高、调低其信用额度或停止用卡,并按照监管要求通过短信或对账单等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消费、还款情况及资信状况,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甲方其他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甲方其他种类的信用卡。
5.乙方申请的信用卡若配有副卡的,1张主卡最多可申请5张副卡.乙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当主卡持卡人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副卡持卡人需对其名下副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透支计息方式的研究

情况进行说 明, 导致了消费者 的信息不充分 , 致使部分较为理性的持卡人没有享受充分的知情权 , 从而不能 做出正确的选择 , 遭受 了本应可 以避免的损失 。 ( ) 行 对持 卡人 的还 款 方式设 置 了最低 还款 额 , 行 允许 并且提 示 消 费者可 以仅偿 还 最低 还款 额 , 三 银 银 因
此 客 户 还 款 额 高 于 最低 还 款 金 额 的 。 应 视 为 逾 期 不
银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方式设置了最低还款额 , 银行允许并且提示消费者可以仅偿还最低还款额 , 因此客 户还款高于最低还款金额的不应视为逾期。持卡人在银行允许的范 围之内部分履行 了还款责任 , 因此没有 必要受到银行高利率的惩罚。
品、 积分 兑换 等 多 种促 销手 段 吸引 消 费者 办卡 进 而透支 消 费 , 对 利率 结算 方 式 、 但 持卡 人所 要 承 担 的费 用 负 担未 进 行充 分 提示 , 未在 消 费者 透 支账单 上 或是 还 款 日之前 提醒 持 卡人 未 全额 还款 时 所需 承 担 的高 利 率 也
的所有还款 、 借用现金 、 透支消费等交易 。 按照“ 双周期余额法 ”如果持卡人在上一账单期 内未 能全额偿还上期透支款 , , 上一账单期 的全部透支
额 将列 入本 账单 期 的透支 额计 息 , 种计 息 方式就 等 同于 我 国 的全 额罚 息 。 这 、
20 年 5 2 09 月 2日, 国颁布 了{0 9 美 20 信用卡问责 、 责任和信息披露法》 CeiC r con b i e ( r t a A cut it R — d d a ly
定 的最 低 还款额 还 款 。 卡人 未 能在 到期 还款 日( ) 额还 款 的 , 持 含 全 不享 受 免息 还款 期待 遇 。 卡机构 对 持卡 发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郑香2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龙卡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下同),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乙方内部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有关事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或者将其个人资料提供给乙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控股子公司、乙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
3.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资信状况、索取甲方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发卡及核定甲方的信用额度。
4.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
三、使用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用卡使用指南等相关资料,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循使用指南及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有关业务规定。
2.甲方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现行标准见所附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3.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
甲方承担还款责任,并在对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还款。
4.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
乙方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甲方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要紧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效劳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卡合作方、相关资信机构等。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效劳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担当保密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回户治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担当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马上在信用卡反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招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招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本协议是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填写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您”)就支付宝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通过互联网(Internet)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我行信用卡为您本人合法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该信用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同意我行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收集并转交我行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填写的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信用卡卡号、手机号码等进行校对核验;并同意将该信用卡与您此次登录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绑定,以便您此次及今后进行支付。
同时我行与支付宝保留随时变更上述确认要素作为校验标准的权利。
您同意我行、支付宝为本服务使用并通过合法清算机构相互传递您的个人资料。
您保证所提供的姓名、信用卡卡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真实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如您取消绑定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或信用卡销户、信用卡过期不办新卡、信用卡挂失不办新卡等,您同意我行将对应的信息通过合法清算机构传递给支付宝。
一旦绑定成功,您在支付宝网站或相关使用界面输入支付宝账户密码或支付宝账户密码及您所收到的手机校验码后,即视为您确认支付金额及该支付指令,并同意由支付宝通过合法清算机构转交我行进行后续处理。
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按照支付宝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信用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为此我行不必事先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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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敬请关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申请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卡合作方、相关资信机构等。
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甲方承诺将要求相关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
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
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
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如乙方能够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信用卡项下交易账单信息,并经甲方核实后,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则甲方不为乙方办理购汇手续。
乙方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交易金额的1.5%收取。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境外进行的消费和取现并以人民币记入信用卡账户的交易,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
4、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信用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
乙方同意信用卡到期后甲方可直接核发新卡或招商银行标准信用卡(以下简称“标准卡”)给乙方。
若甲方直接核发标准卡给乙方,则乙方无需另行填写申请表格,乙方知悉并自觉遵守《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与本合约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为准。
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或标准卡,应于卡片的有效期到期前1个月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乙方同意到期更换新卡或标准卡,并为乙方更换新卡或标准卡和收取年费。
5、乙方同意部分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VISA奥运卡等)过期后直接核发甲方指定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给乙方。
6、乙方停止用卡,须及时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或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乙方通知甲方停止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7、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信用卡,因保管不善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故意将信用卡出售、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的视为违约。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信用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后即为正式挂失。
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商户没收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并一次清偿。
10、甲方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取消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并中止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第三条对账和缴款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电子邮箱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等,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收到对帐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
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一经开通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即可通过ATM机、网点柜面、电话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金或转账。
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预借现金的起息日为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预借现金所得资金不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
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资金,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溢缴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汇款手续费币种以甲方实际汇出款项的币种为准。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在ATM机、网点柜面、电话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
6、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
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7、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信用卡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加上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加上所有的费用和利息。
乙方如同时持有甲方二张以上的信用卡,其每期最低还款额为其持有的各卡的最低还款额的总和。
第四条、其他1、乙方与特约商户或办理预借现金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债务。
2、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发卡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
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扣划乙方在本行的其它账户的存款以及处分其它抵质押物用来清偿,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期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扣收后的定期存款余额一并转入其活期账户。
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3、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4、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时一并申请成为联名方会员;亦完全知悉并了解联名方会员俱乐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其相关服务条款。
5、为防范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约及所依据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电子邮件、客户服务热线等方式),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约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自动还款备注1.您填写的自动还款资料,即表示同意授权本行代为从您的一卡通人民币活期账户及美元活期现钞或活期现汇账户中扣缴信用卡款。
美元还款账户可以且仅可以从您的一卡通美元活期现钞账户或者美元活期现汇账户中任选其一,但不可以同时勾选,如果同时勾选或都没有勾选,则默认设定为美元活期现钞账户。
2.如果您此前已经申请过自动还款功能,在填写上述自动还款资料后,系统将会以您最新的申请资料更新您的自动还款设置。
3.我行每月于到期还款日扣款一次,请勿另行还款,以免重复。
请于当天保持扣款的一卡通账户有足够余额,如余额不足时,则会将账户余额扣至“0”元,其余部分不再另行补扣。
请您自行通过其他方式还款。
自动购汇还款备注1.购汇申请设置成功后,您存入信用卡的人民币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最低还款额中的逾期部分,剩余款项方可用于购汇。
直到满足您设定的购汇金额。
2.如您同时设置了购汇还款功能和美元账户的自动还款功能,则购汇还款功能将优先于美元账户的自动还款功能,您的人民币缴款会优先购汇偿还信用卡美元账单,您预设的美元自动还款金额与约定购汇金额的差额部分再从您的美元自动还款账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