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的最新规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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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管理行为,提高养殖效益,维护合作社成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养殖合作社应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合法身份。

第三条养殖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各类管理义务。

第四条养殖合作社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合作社规范化、专业化经营。

第六条养殖合作社应积极发展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业务水平。

第七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维护合作社信誉。

第八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人员管理第九条养殖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养殖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养殖合作社设立经理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由理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一条养殖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合作社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养殖合作社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十三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记录成员信息及交纳的合作资金。

第十四条养殖合作社应定期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接受成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聘用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养殖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养殖技术培训体系,提升成员的养殖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养殖合作社应确定养殖业务计划,包括养殖规模、养殖周期、销售计划等。

第十八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养殖记录制度,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事件。

第十九条养殖合作社应定期进行养殖业务评估,分析经营情况并调整经营策略。

第二十条养殖合作社应保持养殖环境卫生,切实防控疫病和其他灾害。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科学统计和分析财务数据。

第二十三条养殖合作社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四条养殖合作社应做好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依法履行税收义务。

合作社养殖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养殖管理制度(4篇)

合作社养殖管理制度为了合作社能顺利的发展下去,制定以下制度,望严格执行。

1、鸡厂养殖实行管理员负责制。

确定一名股东担任,此管理员向合作社总经理进行报告。

受总经理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主要职责:鸡厂养殖人员的管理、喂养鸡鹅、防疫、鸡蛋收集,加工玉米饲料,清理场区内的卫生,养殖厂内鸡鹅及其他固定资产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后勤水电维护及工人伙食管理等厂内工作。

鸡厂所有工人须接受管理员的管理,具体工作事项由管理员进行安排布置。

养殖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工作的由管理员负责监督,实行奖惩制度,奖惩制度由管理员负责制定,报股东会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合作社设立一名库管员。

库管员不受总经理和管理员的监督管理,只对全体股东负责,具体工作由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安排。

库管员的主要职责:库管员对进入鸡厂的饲料、小鸡进行入库登记,同时监督登记鸡鹅的损失数量及原因。

对所需喂养饲料、玉米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饲料与鸡蛋库。

与管理员交接每次鸡厂内肉鸡、鸡蛋的出库情况。

每周将相关票据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对账。

3、合作社股东职责分工:(1)由____担任合作社总经理,全面负责本社总体事项。

总经理要以大局为重,统一协调各方关系,为整体发展把关定局。

(2)由____担任鸡厂管理员。

全面负责鸡鹅的具体饲养。

管理员须全面负责鸡鹅的养殖工作,确保鸡的成活率、产蛋率达到应有标准,在正常养殖情况下,任何股东不得随便对鸡厂管理员的工作提出异议。

(3)由____担任公司财务人员,同时全面负责肉鸡、蛋品的销售环节。

销售资金应及时入账,不得自行留存,销售总体价格由股东全体确定,特殊情况的报总经理批准。

(5)由____担任公司出纳人员,同时按总经理安排做好本社其他具体性工作。

(6)由____担任本社库管员。

4、合作社的修建及采购投资等事项的规定。

(1)如需投资修建及采购事项,由全体股东开会一致同意后进行,具体实施由总经理安排具体人员执行,其他股东对规划后的事项可进行帮助但不得提出异议。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员工守则一、企业利益是职工的共同利益,职工应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树立与企业共荣的思想,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为企业献计献策。

二、听从领导安排,服从工作分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术,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防火、防风、防电、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企业一切财物归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己有、任意处臵,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对企业财务负有安全保护的职责,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不浪费原料、水、电等,努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五、工作期间,不从事娱乐、玩耍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遵守请假、休假、销假制度。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作业,凡没有按照工作程序作业而造成损失的,由工作人员按损失程度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谣言惑众;爱护场里的一草一木;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侮辱妇女,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消毒、防疫管理制度一、非本厂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必须进入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门卫登记,并按程序消毒。

二、非本厂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消毒防疫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

本场非生产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的经生产区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违者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罚款____元,对举报人奖励____元。

三、本场人员及车辆外出回场时,必须按照防疫程序进行消毒,生产区车辆、工具、用具未经批准不得带出生产区,否则罚当事人____元。

四、本厂生产区人员因事外出、在外就餐的,回场后必须隔离半天,隔离期间不准与生产区人员接触,违者罚款____元,并严格按照程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五、生产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批准进生产区的,必须经消毒房,更衣、鞋、帽、淋浴,消毒后方可进入。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养殖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养殖产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养殖合作社是一种由养殖农民自愿结成的经济组织,依法平等参与和管理社员间养殖生产经营的民办法人。

第三条养殖合作社的宗旨是:充分发挥集体优势,整合资源,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四条养殖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导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养殖合作社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公正、透明的管理。

第六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社员的监督权利,推动社员参与社团事务的管理。

第二章合作社的设立第七条养殖合作社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组织章程,并经相关部门备案;(二)养殖农民自愿参与,自愿缴纳入股资金;(三)具备适宜的养殖场地和基础设施条件;(四)具备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五)具备相关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

第八条养殖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形式,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

第九条养殖合作社的组织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作社名称、住所;(二)合作社的宗旨、业务范围;(三)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投入办法和退出办法;(四)合作社的管理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五)合作社的会员资格和权利义务;(六)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程序;(七)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办法;(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养殖合作社应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第三章养殖合作社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养殖合作社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决定养殖的品种、规模、技术和经营方式;(二)依法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三)按照约定享受经营收益和分红;(四)依法参与决策和监督养殖合作社的事务;(五)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农业政策的优惠和扶持。

第十二条养殖合作社的基本义务包括:(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二)按时缴纳合作社规定的入股资金或社员交纳的费用;(三)认真履行责任,共同推动养殖合作社的发展;(四)不得损害其他社员和合作社的利益;(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集体活动和管理。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____米,深____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

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羊后大消毒____次。

圈舍空置____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羊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____合作社疫情报告制度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乡镇兽医站报告。

三、动物疫情实行零报告制,每月____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上报乡镇兽医站。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兽医站,经其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四、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罚。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____合作社免疫制度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养殖场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养殖场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场合作社的经济活动,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为从事养殖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养殖户、养殖专业户及农民个人发起成立。

第三条本合作社名称:XX养殖场合作社。

第四条本合作社住所:XX市XX镇XX村。

第二章社员资格及权利义务第五条社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养殖户、养殖专业户及农民个人。

2. 拥有养殖相关技术和经验。

3. 愿意遵守本合作社章程。

第六条社员权利:1. 参加社员大会,享有表决权。

2. 优先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

3. 优先购买合作社提供的养殖设备和生产资料。

4. 享有合作社盈余分配权。

5. 对合作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社员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

3. 保守合作社商业秘密。

4. 按时缴纳会费。

5. 对合作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社员大会:1. 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1. 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2. 管理合作社日常事务。

3. 制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

4. 审批合作社重要项目。

5. 决定合作社人事任免。

第十一条监事会:1.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2. 审查合作社财务状况。

3. 对合作社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对合作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第四章经费及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费来源:1. 社员缴纳的会费。

2. 合作社生产经营所得。

3. 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设臵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____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饲料使用管理制度一、严把原料入库关,拒绝接受入库霉变、劣制、含水量大、杂质多的原料。

二、保持原料的合理存量,协助供销部门制订采购计划。

三、坚持“库先进,先出库”的原则,分类管理,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四、经常检查库存原料质量,发现变质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时采取措施。

五、饲料加工严格按照饲料配方进行加工,确保饲料配比准确六、按照规定填报入库单据、帐表,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日结算,月盘点。

七、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及时回收包装袋,定点整齐摆放。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虫、防鼠。

九、因把关不严者或者保管不善,造成原料损失或者丢失者,责令追回损失,并给予经济处罚。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2)一、综述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养殖合作社的日常运作,明确养殖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养殖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合作社成员。

二、养殖合作社成立和组织1. 养殖合作社的成立:养殖合作社由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养殖户或养殖企业自愿组成,成立时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注册,明确养殖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 养殖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养殖合作社可以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形式进行组织。

组织形式需要在成立时明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 养殖合作社经营管理机构:养殖合作社应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监督养殖合作社的运作。

三、养殖合作社成员权利和义务1. 养殖合作社成员的权利:- 参与养殖合作社经营决策,并享有表决权;- 共同分享养殖合作社的利润;- 参与养殖合作社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获得养殖合作社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报告。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5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管理行为,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根据养殖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合作社的全部成员和工作人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养殖合作社依法成立,是以多个农户或其他个体合作组建的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共享经济效益的民主管理的经济合作组织。

第四条养殖合作社的宗旨是: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户收入,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养殖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务、销售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

第六条养殖合作社的章程是养殖合作社的基本组织管理规范,本管理制度是对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并作为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等,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养殖合作社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养殖饲料安全、动物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养殖合作社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开展技术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养殖经营水平。

第二章养殖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第十条养殖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养殖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由成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养殖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对养殖合作社经营管理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养殖合作社经营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养殖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负责养殖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

第十三条养殖合作社的成员应遵守养殖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并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资金和劳动。

第十四条养殖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对养殖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养殖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信息交流、成员权益保护、合作社经营信息及时公开等,保障合作社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例(3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行为,维护养殖合作社的正常运营,保证成员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养殖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经营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遵循原则】养殖合作社成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参加、自愿退出,平等互利。

2.统一经营管理,共同承担风险。

3.公开透明,管理和经营公正合理。

4.民主自治,依法治理。

第四条【组织形式】养殖合作社采取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主体形式。

第五条【归属关系】养殖合作社按照成员的投资额度确定归属关系和强度,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会员大会】养殖合作社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是养殖合作社的决策机构。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理事会】养殖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是养殖合作社的执行者和决策咨询机构。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第八条【监事会】养殖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是养殖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九条【经营管理机构】养殖合作社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由理事会委任的经理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职务任免】养殖合作社各组织机构的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如果职务不适应工作需要,会员大会可以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解职和轮换。

第三章成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权益】养殖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妥善安置成员财产。

2.按照投资份额分享分红。

3.参与养殖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4.依法参与养殖合作社资产权益的分享和承担风险。

第十二条【义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规定出资并按期足额缴纳。

2.遵守养殖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规定。

3.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

4.保护养殖合作社资产,维护合作社的形象。

第十三条【退出和转让】养殖合作社成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管理规定,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或者转让其在养殖合作社的股份。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四篇)

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养殖合作社的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管理行为,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养殖合作社是由多个养殖业主成立的经济组织,旨在集中养殖资源,规模经营,提高养殖效益。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养殖合作社的全部成员。

第四条养殖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五条养殖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养殖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共同参与养殖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和风险分担。

第二章养殖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缴纳注册资金,并按照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参与集团共有经济。

第九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每年按照合作社的经营结果,按照比例分享利润或分得亏损。

第十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参与养殖的生产管理,保护养殖设施和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养殖合作社成员应当公开养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养殖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养殖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有权监督养殖合作社的经营行为。

第十三条养殖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第十四条养殖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开。

第十五条养殖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决议,及时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养殖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提前预防和化解风险。

第十七条养殖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监督养殖合作社的经营行为。

第三章养殖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养殖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养殖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和分红,享受合作社的经营利益。

第十九条养殖合作社成员有权监督和询问养殖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参与养殖合作社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条养殖合作社成员有义务按照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履行养殖合作社的经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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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作社的最新规章制度5篇养殖合作社的最新规章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村村级(行政村,下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民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合作社的名称统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__县(市、区)__乡(镇)__村村民合作社。

第三条村民合作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依法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村民合作社承担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职能,实现保值增值。

村民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经营管理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组织村级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等;(二)经营管理政府划拨给本村集体的资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三)提供社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四)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运行制度;(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五条村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村民合作社章程,尊重和维护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设立和终止第六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

设立大会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两委”)组织召开,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含委托)或全体农户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含委托)参加,所作决定事项需经到会人员(含委托)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制定章程,并经设立大会通过。

第八条村民合作社设立后,应当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九条村民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召开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三章社员第十条户籍在本村,且符合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农村居民,依法一般为本村村民合作社社员。

村民合作社社员资格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编制社员名册。

第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村民合作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受村民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和集体福利;(四)监督村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本社章程规定;(二)执行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构的决议;(三)维护村民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四)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村民合作社设置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以下简称社员大会)、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

社员大会是村民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办法和村民合作社章程行使职权。

村民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村民合作社日常工作。

社管会设社长、副社长、委员,社长可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

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社监会设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第十四条社管会、社监会的组成人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村“两委”成员可以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

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由社管会选聘。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审查社管会、社监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村民合作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事项,选举、罢免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等。

第十六条村民合作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社管会、社监会成员。

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当在收到罢免议案30日内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逾期不召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开。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自办企业、入股企业、物业租赁等经营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村民合作社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一)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水面等资源开发收入;(二)村级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仓库、校舍、停车场等资产经营性收入;(三)村级集体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收入;(四)村级集体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所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五)村级集体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接受他人捐赠的财产入股或参股分红收入。

第十八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得将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型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变卖或用于经营性抵押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第十九条村民合作社的收入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一)村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成本(含经营管理人员报酬);(二)村民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三)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四)社员的利益分成;(五)其他应当开支的项目。

具体分配办法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或经社员大会决议确定。

第二十条村民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理财和“村财乡管”。

村民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

村民合作社应当按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第六章指导监督第二十一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民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村民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民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村“两委”应当支持村民合作社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保障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依法对村民合作社财务进行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村民合作社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村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迫村民合作社接受有偿服务,造成村民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民合作社或村民合作社违反规定向社员收费、集资、罚款、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损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检举揭发侵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权益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县级以上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养殖合作社的最新规章制度精选篇2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第十七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

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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