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批示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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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为切实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以下简称《改革通知》)有效实施,现就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下同)改革具体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2019税务工作会议讲话 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精品

2019税务工作会议讲话 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精品

2019税务工作会议讲话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税收工作,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形势,部署2019年税收任务,确保把党、国务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我讲三个问题.一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开局之年取得新成绩2019年,在党、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近八十万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成绩:(一)组织税收收入在克难奋进中迈上新台阶.税收收入形势严峻是贯穿2019年始终的突出矛盾,组织收入工作遇到20年未有的困难.面对巨大挑战和压力,我们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实,不松劲,既统筹施策又精准发力,既不收过头税又打击偷骗税,既不为经济运行增加紧张气氛又想方设法堵漏增收.广大税务干部顾大局、识大体、敢担当、勇拼搏,圆满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来之不易.2019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增长8.8%,首次突破十万亿元大关,上了一个大台阶,其中级税收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58795亿元,增长9.9%,超额完成了地方人大通过的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受到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表扬.在这项工作中我要特别对北京国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国税、浙江地税、广东国地税、深圳国地税、重庆国税等单位提出表扬!(二)税收改革在主动攻坚中实现新突破.我们以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改革意识,加大推进力度,持续释放税收改革红利.一是平稳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国务院果断决策,我们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紧抓机遇,在三个税种改革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平稳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9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我们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出台了国际货物运输行业免征增值税等10多项完善办法,同时统一了特定增值税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了税负.营改增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1918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深化资源税改革.2019年12月1日,煤炭资源清费正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顺利推开,突破了多年来困扰资源税改革的瓶颈.实施成品油等税目消费税改革.按照一增四减一停、价税费联动、新增收入用于治理环境的思路,调整成品油等部分税目消费税,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北京国税、江苏国税、山西国税、安徽国税、陕西国税、新疆国税、山东国税和北京地税、山西地税、辽宁地税、江西地税、河南地税、湖北地税、甘肃地税等.二是放管结合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全年总局取消和下放了48项审批事项.同时,配套修订税务规章并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改进审批方式,把该提的速度提上去.大力推进上审批,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管理,把该管的.事项管起来.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保放了以后管得住.我们的做法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江苏国税、湖北国税、江西国税、广东国税、云南国税和北京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地税、河北地税、陕西地税等.三是积极提出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我们主动提出或与财政部一起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因增加自身征管难度而不积极提出或不积极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因收入形势严峻而提出相应核减收入任务的要求,不因收入任务重、征管难度大而不去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比如,为更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主动提出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将广大核定征收企业一并纳入优惠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重点督察、跟踪督导等方式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大提高了受惠面,达到90%以上,全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业税612亿元,受到了多方肯定.2019年新出台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12类26项,进一步加大了减免税力度,较好发挥了税收对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甘肃国税、福建国税、天津国税、深圳国税、辽宁国税、吉林国税、陕西国税、重庆国税和广东地税、浙江地税、湖南地税、云南地税、厦门地税等.四是加快推进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进程,大幅修改后的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2019年1月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出台了7部税务规章,数量为历年之最.(三)纳服征管在规范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统筹推、交错抓,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提升了税务形象,开启了税收征管改革新征程.一是全面试行纳服规范.针对纳税人反映办税标准不统一办税负担较重等问题,制定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全国纳税服务走向统一规范和文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此举不仅纳税人叫好、专家学者称赞、国际社会给予好评,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批示表扬.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河南国税、江苏国税、重庆国税和重庆地税、湖北地税、青岛地税等.。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水节约〔2021〕2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号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深挖全流域节水潜力,大力提升全流域用水效率,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度开展节水控水,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实现黄河流域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二)基本原则严格管控、两手发力。

立足全流域缺水水情,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节水指标刚性约束,加强节水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发挥水价水权在促进节约用水方面的调节作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对标先进、全面提升。

按照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用水水平的原则,制定各领域节水标准和政策制度,健全节水体制机制,加快普及先进节水技术,全面提升全社会用水效率。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

根据黄河流域上中下游不同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统筹布局,综合施策,聚焦高耗水领域和重点用水单位,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统一部署、协同推进。

水利部加强统一领导和部署,指导和推动有关省区落实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行动见效。

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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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财政工作,深入分析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厘清工作思路,研究部署今年财政工作。

会前,达哲省长审阅了此次会议的材料,并作出重要批示;向群常务副省长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待会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财政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据快报反映,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2.1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地方收入2697.9亿元,同比增长7.3%;上划中央收入1554.2亿元,同比增长3.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6000亿元,达到6337亿元,同比增长10.6%。

(一)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财税改革迈向纵深、落到实处。

去年省委深改组明确由我厅单独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11项已全面完成,1项基本完成,多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主动推进税制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直接减轻企业税负80多亿元,是我省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1•【字号】吉政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1〕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能源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我省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结构、运输结构、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升级,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碳排放强度大幅降低,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能源体系、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吉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5.1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现报告如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关于继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自然资源部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业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水利部出台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后的首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举措 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举措 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举措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有关要求,总结2014年能源工作,部署2015年能源重点工作。

一、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2014年是我国能源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我国能源发展明确行动纲领、制定发展方针、部署重大任务。

全国能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履职尽责,能源工作大事多、亮点多,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2014年,国家能源局研究拟订了《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行动计划(2013—2020)》。

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听取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安全战略的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

这是建国以来,党中央首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能源安全问题,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

(二)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发展战略。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局——在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吴 新 雄研究拟订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4月18日,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行动计划》,明确了“节约、清洁、安全”三大能源战略方针和“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四大能源发展战略,部署了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等能源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存在公共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经营权转让收入的缴费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

(二)存在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等非税收入的缴费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缴费人、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第二条、第三条。

(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三)《财政部关于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四)《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全文。

(五)《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第一条。

(六)《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二条。

(七)《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二条。

(八)《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241号)全文。

(九)《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06〕70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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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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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批示一
省长张庆伟在《省水利厅五项措施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上作出重要批示
7月15日,省长张庆伟在《省水利厅五项措施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省政府办公厅《专题信息》20xx年第85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水资源税费改革是中央确定我省做为唯一试点省,财税、水利及其相关部门要周密布署,密切协作,按时开展,确保试点取得成功,要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汇报”。

20xx年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批示二
陈青文局长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工作作出批示
20xx年5月18日,陈青文局长在《福建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工作方案》上批示: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xx 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地税部门的首要任务,意义重大。

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吃透改革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工作标准求严、
工作作风求实、工作过程求细,精确精致地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努力做到税源摸底深、税率测算准、宣传辅导实、征管准备足、软件支持稳、效应分析透,坚决确保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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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税狙击进口煤铺路资源税改革(全文)
10月9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公布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xx年10月15日起,无烟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燃料进口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由于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此前由于煤价低迷,业内不少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曾呼吁延缓实施。

此番进口煤关税调整,某种程度上为国内煤企缓解了竞争压力。

眼下,企业最关心的是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如何确定。

9月29日,国务院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刚过完“十一”长假之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大省的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赶赴北京,参加由财政部牵头的煤炭资源税改革会议,而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探讨确定各地的煤炭资源税税率。

产煤大省赴京讨论税率细节
“一直在说这个事,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12月1日起实施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这在陕北榆林做煤炭销售的张文康看来有些意外。

从20xx年之后,全国煤炭价格不断走跌,煤炭刚刚止跌企稳也就1个多月的时间。

“20xx年陕西省或无法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

”这是他和一些同行此前在今年年中的判断。

张文康告诉记者,他所在企业的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为3.2元/吨。

而如果改成从价计征,目前榆林煤炭的坑口均价在310元/吨左右,按照2%的税率计算,企业要缴的煤炭资源税每吨为 6.2元,如果税率定得太高,企业的负担将会更重。

也正是如此,就在常务会议召开之前,此前不少煤炭企业曾强烈抵制煤炭资源税改革,并多次呼吁暂缓实施。

“不知道具体的税率,影响有多大也不好说。

”山西一家大型煤炭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从价计征对企业增加负担毋庸置疑。

但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将制定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而且在目前政府帮助煤炭企业脱困的背景下,预计税率不会定得太高。

“可能不会高于5%。

”他说。

“因为现在煤炭行业仍然很不景气,财政部门需要统计各个省份对于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后的影响,及是否会给煤炭企业造成明显压力。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陕西省尚未明确资源税的税率,而此前有一个大致的范围是2%~10%。

据了解,在上述会议开完之后,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等部门将召集人手,在系统内进行多项测算,最终定下来税率后报给陕
西省政府。

“最终公布的时间不会很久,可能就一个月。

”上述人士称。

记者也从山西、内蒙古、宁夏等产煤大省了解到,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相关工作也将在近期加速推进。

税改倒逼清费提速
“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前提是清理不合理税费。

”陕西省财政厅综合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一系列政策,陕西煤炭的减负力度很大,减免收费占到了以前收费的60%~70%。

此次国务院会议上同时强调加大涉煤收费清理:立即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陕西清理煤炭税费主要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此前合法、合规的收费,比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水土流失防治费等费用,现在停止征收;另一部分是市县自行出台的收费,比如运煤专线建设基金、煤炭运销管理费等。

”该陕西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外界对于陕西每吨煤炭能减负20元的测算,基本上能够完成。

但从现在清理税费的进展上看,市、县一级的不合理收费还不够彻底,下一步仍需要加大力度。

据中煤协副会长梁嘉琨透露,数月前,中煤协曾向国务院相关领导提交了一份关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清单,并得到了批示。

“如果光推进资源税改革,势必会加大企业的负担。

”安迅思息旺能源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认为,从目前煤炭资源税按量计征的标准上看,焦煤为8元/吨,其他煤种只有2元~4元/吨。

按价计征,从目前的煤炭价格上,每吨煤的资源税提升空间很大,企业负担加重。

由于国务院已经明确要求“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这就意味着各省份的涉煤收费清理力度仍将加大。

恢复进口关税再救市
为了尽可能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8月份以来,政府及各部门开始大规模对煤炭行业“脱困救市”。

珠海横琴煤炭交易中心市场分析师罗湘梅告诉记者,10月10日,“煤老大”神华集团执行新的价格策略,10月现货价格所有煤种将在9月基础上上调15元/吨。

而最新的消息显示,“脱困救市”又有了新的内容——在发布进口煤限制标准后,与之配套的提高进口煤关税政策也随之出台。

不过据安迅思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实施关税并不包含所有的国家。

如东盟的印尼和菲律宾、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和哥斯达黎加都和中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从多个国家进口煤炭也可以继续保持零关税的协定关税。

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xx年1~8月中国进口煤动力煤排名前四的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进口量4028万吨)、印尼(进口量3343万吨)、俄罗斯(进口量1061万吨)和蒙古(进口量251万吨)。

其余的主要进口来源国中,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都将受到此
次关税调整的影响。

以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煤炭为例,其煤种属于其他烟煤,进口税率为6%,此次关税调整之后,将增加4~5美元/吨的成本。

“现在关税一下子提高,肯定会对国内的进口煤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福建一位煤炭贸易商告诉记者,进口煤的成本将会明显提高,进口煤的价格金和神华集团刚刚上涨的15%元相比,没有了任何优势。

另一方面,这会对公司此前和客户谈好的合同产生不利影响。

“不过靠关税调节短时间内执行调整关税措施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纠纷风险,更不利于中国煤炭企业的国际市场化竞争。

”邓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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