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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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1、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进一步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培养企业所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校企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依据《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理事会的全称为: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由企业(行业)和学校本着平等的原则而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联合体,是学校与企业(行业)联系的核心与纽带。

致力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学生实习和就业以及企业的员工培训、技术服务、人才需求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条本理事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开发职业人才资源,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形成以学校为平台,行业(企业)参与的“资源集成和利益共享”职教联合体,实现学校与企业信息互通、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体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宗旨。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沟通技术人才资源信息。

理事会成员单位定期交流用工数量、人才素质规格要求等人才资源信息,为学校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条积极开展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学历教育、各类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根据企业发展用人数量及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等需求,学校组织好相关专业的招生工作,在有企业参与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认真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使毕业生尽快适应企业的岗位需要,保证早上岗、快成才。

第六条学校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培养,参与企业的在职员工的培养培训计划的制定,积极参加企业的培训教学活动,提供师资、场地、教学设施等条件,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适时进行在职员工的岗位培训,使教育资源在校企间共享,此外,为企业的技术改造等提供人力及技术支持。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回复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回复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回复什么是校企合作理事会?校企合作理事会是指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组成的一个权威机构,旨在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与深化。

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学校的代表和企业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规划和发展方向,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支持。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组织结构一、主席团:由校长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共同组成,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决策重大事务,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合作事宜。

二、常务理事:由学校和企业的代表担任,负责具体的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实施主席团的决策。

三、专业委员会:根据合作领域的不同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由来自学校和企业的专家组成,负责研究、评估和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秘书处: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协调组织理事会各项工作,准备会议文件和记录会议纪要。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职责和目标一、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校企合作理事会负责起草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以推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二、规划和发展校企合作项目:理事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的规划和发展方向,通过调研和评估,确定合作项目的重点领域和目标。

三、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理事会负责协调各方的利益,解决矛盾和摩擦,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提供咨询服务和资源共享:理事会负责为成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合作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同时也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互助合作。

五、评估和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理事会负责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运作机制一、召开定期会议: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就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讨论并决策重大事宜,共同制定合作发展的策略和目标。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理事会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及时了解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共享资源和经验,以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的文件精神,培养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的技术应用性人材,促进产学结合,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向企业输入所需应用型技术人材,共建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具体地说,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进行产学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坚持互惠互利,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企合作理事会设名誉主任若干人,主任 1 人、副主任 3 人(其中常务副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名誉主任由县领导或者有关部门领导担任,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大中型企业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兼任,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企合作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委员由各会员单位的领导及学校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系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 1 人,信息员若干。

第五条校企合作理事会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理事会的章程,制定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二)筹备组织召开理事会年会;(三)推选理事会名誉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四)依据市场及企业需求,拟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及规模;(五)加强专业调研,研究修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推进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六)建设较为稳定的专业实训实习基地,提高专业技能训练水平;(七)确立学生的就业方向,为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八)决定理事会其它事项。

第六条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职责:(一)负责制订校企合作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二)负责组织校内各教学单位与实习实训基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实训联络、协调和安排;(三)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人材需求信息;(四)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协议签署、相互合作等事宜;(五)负责反馈实习实训基地对实习学生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六)校企合作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摘要】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探索理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的问题,是当前高职教育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

本文以黑龙江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为例,探讨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

【关键词】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探索理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的问题,是当前高职教育改革的首要问题。

通过校企合作理事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以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服务转型升级的新需求。

1 校企合作理事会体制建设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各项工作需要通过理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来具体组织与落实,因此,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理事会组织机构的健全,应重点加强理事会组织机构建设。

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组织结构见下图。

1.1.1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理事会决议;实施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理事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议案;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1.1.2 理事会秘书处。

为理事会常设机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与落实。

为提高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效能,学院将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国家骨干建设办公室,能够进行有效组织、联络、沟通的功能与作用,有力保障了校企合作理事会功能的发挥。

1.1.3 区域合作委员会,作为职教集团的分支机构,成为在区域中校企合作的平台。

1.1.4 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

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主要承担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教育、合作研发。

1.1.5 专业项目合作董事会。

校企合作项目组织与实施机构。

1.1.6 信息管理办公室。

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成员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管理,推进理事会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1.1.7 资产管理办公室。

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管理校企合作专项资金、资产等事宜。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打造职业教育航母,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组建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第二条理事会的性质:以推进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定单培养、顶岗实习为主要形式,由职业学院、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诚信为本,以契约为保证,以合作项目为依托,以有限资本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主要内容,组建的跨行业、多元化的教育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形成以职业学院为主体、以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准则:平等、合作、诚信、创新、共赢。

第五条理事会的制度:实行会员理事制。

第二章目标第六条理事会的目标:通过组建理事会,加强企业、行业协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 本章程旨在规范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运作,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

2. 校企合作理事会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的组织,旨在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促进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二、组织架构1. 校企合作理事会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每方代表人数相等。

2. 理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由双方代表轮流担任。

3.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职责1. 制定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2. 协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3. 组织开展合作项目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4. 推动双方在文化、科技、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权利和义务1. 学校和企业均有权利参与理事会的决策和活动,并对理事会的决议进行监督。

2. 学校和企业均有义务遵守理事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

3. 学校和企业均有义务为理事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企合作理事会所有。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本章程的修改和废止,须经校企合作理事会全体代表一致同意。

六、会议制度1.校企合作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双方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提前一周发送至各参会代表,会议议程应提前送达参会代表。

3.会议出席人数须达到双方代表人数的2/3以上,会议决议方能生效。

4.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发言内容、讨论情况和决议事项,并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七、合作协议1.校企合作理事会可根据合作需要,与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2.合作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合作期限、合作权益、合作费用、合作成果分配等。

3.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如有变更,应事先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作者:廖福英杨柳韦雪豫来源:《广西教育·C版》2013年第11期【摘要】分析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指出其应遵循的原则,并进一步探讨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一些关键问题,如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法律地位和功能等。

【关键词】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内涵特征校企合作理事会地位功能【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0080-0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提出,“探索建立高等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高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目前,我国多个高职院校纷纷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作为高校与企业、行业协调合作的机制。

面对遍地开花的校企合作理事会,由于相应的理论、政策和制度研究等准备不足,目前学界对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认识不一。

因此,研究校企合作理事会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厘清其内涵和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纵观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组织的形式演进过程,基本上经历了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向产学研合作委员会过渡,然后发展成为校企合作理事会三个阶段。

随着校企合作组织形式的变迁,其内涵、特征和功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般认为,校企合作理事会是我国当前大学制度下校企合作的最高级组织形式。

然而,目前学界对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定义尚无统一的认识,有关的理论探讨也凤毛麟角。

相关文献对理事会的定义如下:“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也可指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因此,校企合作理事会可以定义为:为协商、征求意见、讨论校企合作事务,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利益者共同组成的咨询管理机构。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对于员工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则是企业与高校密切合作的一种体现。

在这种合作下,学校可以为企业输送优秀的人才,并帮助企业打造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然而,仅仅依靠校企合作是不能实现员工培训的目标的,更需要构筑起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

下面,将详细阐述如何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一套实用的员工培训体系。

一、科学评估员工培训需求在构筑员工培训体系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针对每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而科学评估员工培训需求。

二、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在完成对员工培训需求的评估后,制定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并确定具体的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评估方法。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为了使员工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培训,培训方式应当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通过在线学习、网络直播、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同时,还可以针对特定岗位和特殊需求的员工进行一对一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职业素养。

四、确保培训资金投入员工培训需要相应的经费支持。

因此,在实施员工培训计划时,必须确保运用有限的经费达到最大的效益。

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企业与学校可以共同出资设立员工培训专项基金,为员工培训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五、建立员工培训成果评估机制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效果跟踪和评估机制。

在员工完成培训课程后,需要进行成果测评,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总之,只有通过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才能提高员工职业素养、技能和竞争力。

在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企业与高校的优势,运用各种开展培训方式,深化双方协作,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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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8 0-03
议事, 理事会 才有可能保障决策 的科 学性 和独立性。 校企合作理事会在财务管理方
面也应保证独立性 。理事会的财务 管理 、
资产运营只对理事会 负责 , 与所 有成员保 持清晰的界 限。当然作 为成员 , 在其 自身
的财务 管理 方面应 反映 理事会 的相 关业 务 。除此之外 , 理事会 的各项业 务管理制
【 中图分类号 】G 【 文献标识码 】 A
关者 , 包括学 生及 其家长 、 教 育主管部 门 、 本地社 区 、 媒体等 。
校企合 作理 事会 制度 的核 心特 征是 高校与行业 、 企 业发展需要的适应性 。即
【 文章编号 】 0 4 5 ( ) 一 9 8 8 9 ( 2 0 1 3 ) 1 1 C 一

员所代表 的利益 团体服务 的平 台。 校企合 作 理事 会是高 校实现 全 面提 高人 才 培养 质量 的有效平 台 , 也是行 业 、 企 业谋求 发 展的智 力支持和人力资源储备 平台 , 同时
它也是 家长和 社 区等 了解 和监督 管理 教

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
育质量的平 台。所 以, 校企合作理 事会制 度从人 员设置 到议 事制度 都应 充分 保障
指导委员会 向产学研合作 委员会过渡 , 然
后发展成为校企 合作理事会 三个 阶段 。 随
着校企合作组织形式 的变 迁 ,其 内涵 、 特
征和功能也发生 了重 大变化。一般认 为 , 校企 合作理 事会是 我 国当前大 学制 度下 校企合作 的最 高级组织 形式 。然而 , 目前 学界 对校企 合作理 事会 的定义 尚无 统一
费方面实现 了独 立 , 各个成员 才有可 能平 等地表达诉求 , 协商议事 才可能实 现。 三是服务性 。 虽然校企 合作理事会产
生 的动 因多源 于高校 的 内在需 求 和积极 主动性 , 但一 旦其 成立 , 各位 成 员均有 共 享 资源 的意愿和权利 , 它应 该是为多 个成
关键 问题 , 如校 企合作理事会的 法律地位
和功能等。
系方面 。作为为高校 、 企业服务 的咨询服
务机构 , 它不应隶属于理事会 的任何 一个
【 关键词 】 校企合作理事会 带 3 度
特征 校 企合 作 理 事会 地 位
内涵
功 能
成员 , 包括 高校。只有保持 与理事会 成员
的独立性 , 所有成员依照章程进行 管理和
《 国家 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
( 2 0 t 0 — 2 0 2 0年) 》提 出 , “ 探索 建立高 等高
高校能够 主动 满足行业 企业发展 的需要 ,
促进 行业企业 的发展 。 这意味着校企合作 理事会制度具 有以下三方面的特 征 :

校理事会或董事会 , 健全社会支持 和监督 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高校与行 业、 企业 密切 合作共 建的模式 , 推进 高等
退 出。 开放性还体现在经费来源和议题方 面。校企合作理事会通 常由会员 出资 、 社
究 等准备不足 , 目前学 界对 校企合作理事
会 的法 律地位 以及如何 发展 等一 系列重 大问题认识不一 。因此 , 研究校企合作理 事会 的一般规律 , 尤 其是厘清其 内涵 和特
征, 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高校与科研 院所 、社会 团体的资源共享 ,
是 开放性。 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的
度必须保持相对 的独 立性 , 避 免受到理事 会成员制度或规 定的牵制 , 除非章程有相
应规定 。只有在 机构 设置 、 制 度设计 和经
开放性体现在 多个 角度 。首先 , 校企合作 理事会的服务 目标 是开放的。 校企合作理 事会 既要 为学院 全面提 高职业 教育 质量
服务 , 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 又要 为企 业 、 行业持续发展 服务 , 还要 为构 建和谐社 区 服务 。其 次 , 校企合作理 事会 的人员是 开 放 的。一个开 放的理事会成员应 由高校 、
形成协调合作 的有效 机制 , 提高 服务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目前 , 我 国多个高职 院校纷 纷成立校
的独立 性首先 表现 在机构 的行政 隶 属关
的 内涵 及 特 征 ,指 出其 应 遵 循 的原 则 , 并
进 一 步探 讨校 企合作 理事会 制度 的一 些
理事会 可以定 义为 : 为协商 、 征求 意见 、 讨 论校企合 作事务 ,由高校和企事 业单位 、
行 业协会 等相 关利益 者共 同组成 的 咨询 管理机构 。所谓相关利益者 , 指 的是 受校 企 合作理 事会 决策 和行动影 响 的任何 相
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 和社 会发展服务 , 促 进行业 、 企 业参与人才培养 、 专业建设 , 促
纵观我 国职业 院校 校企 合作 组织 的 形式演进过程 , 基本上经历 了从专业 建设
会 捐资 , 而非 高校单一出资 。校企 合作理 事会 的议题 涵盖校 企双方 可 以共 享 的各
种资源 ,既包括传统 的实习就业合作 , 也
企合 作理 事会 , 作 为高校 与企业 、 行 业协
调合作 的机制 。 面对遍 地开 花的校企合作 理事 会 , 由于相应 的理论 、 政 策和 制度研
企业 、 行业协会 、 学生家长代表 、 社 区代表 构成 , 多元化 的成员结构 有助于反 映各 个 团体 的利 益诉 求 , 保 障人 才培养 的社会 需 求 和企业 需求 。同时 , 校企合作理事会 的 制 度设计 应该 允许成 员有 条件地 进入 和
论校企 合作理 事会 制度
口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 学院 廖福英 杨 柳 韦雷豫
【 摘
要】 分析 校企 合作 理事会 制度
议, 也可指经选举或任命 构成或咨询机 构
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 ” 因此 , 校企合作
校 与企 业 、 社会 沟通 的桥梁 , 既与高 校紧 密联 系 , 但 同时又保持相对 的独立性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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