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融资合同、对内制式委托贷款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外,集团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协议,且该协议所涉及事项均已事先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相关合同商约、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各级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与经费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维修、资产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由所属经费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实施所签订的合同,视同所属经费单位作为主体的合同,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及签订。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1-工作,必须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二是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致力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单位)是指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单位)。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对拟签署合同进行会签审查的部门。
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为合同审查必需会签部门,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科信设施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合同审查专业会签部门。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单位)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过程的组织、审查会签意见反馈、合同修改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等工作。
公文写作-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合同纠纷,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的企业法人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法人、组织、自然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风险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退出过程中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合同条款应该明确、完备;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第四条公司订立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市国投集团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授权后,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由公司所属员工作为其代理人代理签订。
第五条公司内设机构不得以本部门名义或以公司名义擅自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公司XX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七条公司XX具体负责合同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草拟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二)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公司领导提出审查意见;(三)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五)对公司所订立的合同复印件进行存档管理。
第八条公司XX负责对合同原件进行存档管理。
第三章合同审查与订立程序第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合同标的物产权状况进行调查。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奉公守法,努力维护企业权益。
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单位担保的,不得与之签约。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草拟合同文本。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的常备条款和注意事项:(一)当事人名称、住所(应以法人营业执照为准);(二)标的(应注意审查产权的完整性);(三)数量(应写明数量,并注意防范计量单位陷阱);(四)质量(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五)价款或者报酬(一般注明人民币,涉外合同防范币种陷阱);(六)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和履行方式;(七)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标准,或按《合同法》规定办理);(八)解决争议方式。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重大合同审核工作的规范操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本部经营管理中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及审核管理工作。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一)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二)涉及集团本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三)与外资合资合作合同;(四)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五)集团作为担保人的各类担保合同。
第二章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第三条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除需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查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对签约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实际履约能力进行事先调查,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
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方进行资信调查有困难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如合同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对方不需要进行资信状况审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条资格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资格预审的具体条件、组织资格预审、了解签约方的真实情况等。
合同经办部门应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风险管理部提供签约方的有关材料。
第三章重大合同的程序审查第五条重大合同在签署前,应当完成以下程序:(一)投资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需完成项目立项签报,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建议书已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获得批准。
按照集团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应取得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二)资产处置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对拟处置资产的状况、瑕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和处置可行性进行充分调查,披露重要事项,对重大资产按照集团《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对于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就当次处置范围内金额较大的关键资产对相关债务人、担保人的公司类型、资信、担保方式、偿债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记录作为处置依据。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篇1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和扩充,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愈发紧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集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在进行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的各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3. 利益平衡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平衡各自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风险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合理评估合同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五、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起草:当一方需要签订合同时,应当事先编制合同草案,并在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对方进行商讨。
2. 合同谈判:双方根据合同草案进行合同谈判,协商并达成共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解决谈判中出现的分歧。
3. 合同签订:经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应当尽快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 合同变更: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各方应当事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6. 合同备案:已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统一进行备案登记,由集团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合同管理的责任1. 集团公司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合同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负最终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的公示

合同管理制度的公示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公司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以便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2.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或经理审批,并按照制定的流程和规定签订。
3.员工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4.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征得合同管理部门的同意,确保符合公司的规定和政策。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应提前通知并征得公司领导的批准。
二、合同签订1.公司内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签订,并由合同管理部门或经理审批。
2.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准确、完整。
3.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填写所有必要的信息,并经双方签署、盖章确认。
4.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归档并留存备份,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5.公司内部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格式和模板,不得私自修改或擅自签署。
6.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履行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或争议,必须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并协商解决。
3.如因合同变更或违约导致损失,责任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司内部合同的履行必须按照公司的管理程序和要求执行,不得出现失误或疏漏。
5.公司有权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整改。
6.合同的履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确保公司和合作伙伴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合同管理1.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编制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所有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专项分工、全面评审、分级管控、授权订立”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重点环节应遵循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环节实行先专项、后综合;合同相对方选用环节实行先调查、后选择;合同文本起草环节实行先范本、后自拟;合同签署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批准;合同履行环节实行先签订、后履行;合同支付环节实行先结算、后付款。
财务合同部为本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所涉及合同业务的部门为本单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一)、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1、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本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2、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合同的洽谈、资信调查、合同起草、签订、变更、履行、终止等管理工作;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合同评审及交底工作;5、建立合同管理综合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上报合同统计半年报、年报以及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6、负责本单位合同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7、掌握合同履行状态,分析合同变化情况,判断合同风险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8、参与本单位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二)、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及职责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1、依据合同管理的要求,制定主责业务范围内专项合同的具体管理制度,确定合同管理人员;2、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起草合同文本,组织合同的可行性调研及条款的业务洽谈;3、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责合同的评审,协调、落实参与评审部门对合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负责组织合同的交底。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移交事项,掌握合同的履行状态,判断合同变化可能引起的风险因素,适时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向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5、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的建立,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状态;6、负责本部门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达到资料完整、签章齐全、记录准确,存放安全,查阅方便的管理要求;7、按规定对相应合同进行评审和审核;8、负责对本部门主责合同纠纷情况的调查,参与处理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9、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传递合同原件备案;10、负责收集各单位备案合同资料,并按照规定逐级对口上报。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二条合同签订。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由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三条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必须清晰明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合同备案。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合同档案。
2.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 变更后的合同必须重新备案登记。
第六条合同执行。
1.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及时有效执行。
2. 如遇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合同评估。
1. 合同履行结束后,应进行合同履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合
同管理制度。
2. 对于长期合作的合同,应定期进行履行情况评估,以保证合
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订了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现予以通知如下: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特制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并对公司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等进行规范。
3.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合同的内容明确、规范、合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 签订合同需由具有合同签署权限的人员进行,未经授权人员不得私自签订合同。
4. 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归档并留存相关资料,确保合同的原始文本以及签署、复印和传真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 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或登记。
三、合同履行1.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的义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 对于涉及到付款的合同,公司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做到守信经营,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3. 对于涉及到供货的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和质量。
4. 对于涉及到支持合同的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履行合同,确保服务水平的满意度。
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者变更需求,应当及时与合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并及时书面确认。
6. 如有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保障各方的权益。
四、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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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2015版权责流程体系文件合同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发展部是合同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管理:负责国网统一合同文本、集团参考文本宣贯、培训与执行监督;负责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完成常用合同范本的收集、编制、修订、考核。
2、负责招标等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3、负责公司合同统一盖章、编号管理、原件存档管理。
4、负责公司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监督检查执行部门履约资料保存情况,参与合作方履约评价。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台账归口管理,组织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合同管理月报整理、报送。
6、负责公司经法系统应用情况检查评估。
7、负责外聘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管理。
8、处理或指导合同执行部门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1、负责起草本部门/专业范围内合同标准范本,参与合同标准范本的讨论与修订。
2、负责承办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公司各部门及承办合同职责分工见附件1。
3、负责组织承办合同文本审核、经法系统审批、签署、分发、交底、保存,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合同原件。
4、负责经法系统履约计划信息填报及更新。
5、负责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合同执行信息。
第五条合同审核部门合同审核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文本审查,主要职责为:1、审核职能分工详见合同审核会签条款。
2、负责对合同标准范本提出修订意见。
第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合同执行部门是合同的执行和实施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质量负责。
主要职责为:1、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执行合同,负责记录、留存合同执行过程资料,负责执行合同项下付款审核及审批、台账管理。
2、负责经法系统履约信息更新。
3、负责执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关闭程序。
4、负责本部门执行合同的履约过程评价和后评价。
5、负责对合同标准范本提出修订意见。
第七条外聘法律顾问管理1、外聘法律顾问律师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及时协助处理。
2、重大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①财务金融类合同;②投资合作类合同;③土地类合同(土地合作合同、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⑤需报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3、公司各部门需要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时,由发展部统一与法律顾问对接,对法律意见书进行存档,记录、评估法律顾问工作质量。
第三章合同起草、审核与签订第一节原则第八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授权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对外签署合同。
第九条合同事项应完成公司决策程序后履行签署程序。
公司内部机构或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第十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节合同起草第十一条合同起草一般应由我司或以我司为主承担。
第十二条公司承办部门按公司合同标准范本库选择适用范本,承办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合同起草工作。
合同标准范本通用条款原则上不得更改、删减,专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并保留修订模式。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合同标准范本库无适用范本的合同事项,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起草合同文本。
第十四条对于垄断性行业或政府制式合同文本规定不得修改的合同,如地方政府备案类制式合同文本,应通过附件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填列双方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起草完成后,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文本应与招标文件等对方当事人确定程序同时履行审核程序。
第三节确定对方当事人第十六条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招标采购;2、竞争性谈判;3、询价;4、单一来源采购;5、拍卖;6、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允许的其他方式。
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未经招标、且未经批准,不得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对于拟订立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应对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作为合同文本附件。
重点审核内容为:1、主体资格应当合法,应当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其核载内容与实际相符。
2、拟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履约能力,包括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近期的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6、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信用情况有瑕疵或不能确定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提供有效担保。
第十八条公司订立的以我方为债权人(或收款方)的合同,合同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予以提供。
第四节合同审核第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应确认下列内容无误后,发起合同审核会签:1、合同事项经济可行,且已按规定履行集团审批决策程序或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合同价款合理,价款的确定符合有关规定及程序。
3、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业务范围、资质、证明文件等符合规定或要求。
4、合同技术条款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5、按规定正确使用统一合同文本。
6、不发生合同起草、签署注意事项规定的有关常见问题,做到合同条款齐备、填写规范。
7、合同审批流程路径选择正确(各类合同审批路径见附件1)。
第二十条确定对方当事人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将合同文本通过公司OA信息系统发审核部门征求意见,需提供的材料主要为:1、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合同文本。
2、合同签约依据: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集团/公司定标会纪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提供单一来源项目说明书、拍卖项目提供成交确认书等。
3、对方当事人主体及团队资质等证明文件。
4、合同审核部门意见征集、反馈记录及合同条款调整情况。
5、担保合同、补充协议等从合同应提供主合同文本。
第二十一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征集合同审核部门意见,根据意见完成修订,达成一致,并与对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负责履行经法系统审核程序,并填报履约计划(有关要求详见履约管理条款要求)。
第二十二条合同执行部门主要审核职责为:1、合同条款约定是否达到与招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要求,是否满足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2、合同履约管理、成果评价与验收标准条款或附件是否齐全、合理、有效。
3、与合同执行、解除或变更、关闭相关的合同条款。
4、按公司部门职责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发展部主要审核职责为:1、是否正确使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
2、合同订立依据、内容、形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3、合同条款内容、合同附件齐全、完整。
4、合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规定,审核部门、对方当事人是否达成一致。
5、复核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价款等与公司决策程序的符合性。
6、对于重大合同事项,组织法律顾问、公司专业部门联合审查。
7、按公司部门职责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主要审核职责为:1、合同财务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及公司财务规定。
2、合同涉税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
3、合同事项是否列入公司年度预算。
4、复核合同价款、税费和发票、付款方式的合理性。
5、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6、担保方式的合法性。
7、审核合同订立及经法系统审批过程、主要条款的合规性。
8、按公司部门职责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成本部主要审核职责为:1、合同标的范围符合公司合约规划要求。
2、合同事项有预算计划、符合成本目标,完成批准程序。
3、确认合同价款、价格表正确无误,确认工程量清单或价格表完整、无误,生成依据有效、格式合规。
4、合同计价方式、结算方式、合同价款、价格调整方式、结算及结算审核方式、审核费用承担、付款方式与条件、与合同价格对应的承包范围等正确、合理、可行、可控,符合集团及公司有关规定。
5、按公司部门职责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物资部主要审核职责为:1、合同价款、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及定标资料一致。
2、招标项目的合同订立依据合规、完善、一致。
3、按公司部门职责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客服部主要审核职责为:合同事项是否需约定质保事项、扣留质保金。
需约定质保事项的,重点审核质保期限、范围、权利义务、质保金扣留比例、质保期管理规定、支付方式等保修专项条款。
第二十八条审核时限1、合同文本审核时限:(1)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时间不得超过2个日历日。
适用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的,每次审核时间不得超过1个日历日。
(2)特殊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加急审核,每个审核部门审核时间1个工作日,必要时由发展部组织专题会联合会审。
(3)原则上,确定合同当事人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文本审批。
2、经法系统审批时限:(1)自合同编制完成且经审核部门审核确认后当日发起经法系统审批流程,5个日历日内完成审批。
(2)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时间不得超过2个日历日。
适用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的,每次审核时间不得超过1个日历日。
3、审批周期与集团公司流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九条审核质量1、审核意见应当清晰明确,需要调整的,提出具体调整意见,不得使用“原则同意”、“拟同意”、“基本可行”、“已阅”、“请核实XXX”、“参照XXX规定进行修改”等模糊表述。
2、对合同文本存有疑义或意见时,审核部门应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确认,确定解决方案;无意见时,应通过OA办公系统按时通知承办部门履行后续审核程序。
3、公司合同标准范本库无适用事项以及合同审核部门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承办部门通知发展部,组织专题会研究解决。
4、对方当事人对审核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不予采纳,合同承办部门同意不采纳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提供书面意见,填写“合同审核意见备案表”报发展部备案(见附件2)。
第三十条财务金融类、投资合作类、土地类合同(土地合作合同、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等重大合同按集团权责流程,通过经法系统履行集团审查、备案程序。
第三十一条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或正履行审批程序的,合同文本需作废时,应填写“合同作废申请表”(见附件3),经已通过审批的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发展部负责作废处理。
第五节合同签署第三十二条合同文本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原则上对方当事人完成签署后,履行公司签署程序。
禁止无决策程序签订合同或倒签、补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