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经济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关系引言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房地产交易作为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清晰与合规对于保护各方的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主要问题以及相关法律制度。
一、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1.1 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租赁、转让房屋或土地等不动产的行为。
一次房地产交易的实施需要各方之前相互达成协议,并依法履行。
在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到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转让合同等各种合同类型。
1.2 权利人与义务人在房地产交易中,买方、卖方、租赁方等被统称为权利人,他们享有或承担某些权利和义务。
买方、租赁方作为权利人,享有使用房屋或土地的权利;而卖方、出租方作为权利人,则承担相应的义务。
1.3 依法合规房地产交易必须依法合规进行。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在交易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违反法律规定的抵押转让行为被认为无效,买方或卖方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要问题2.1 合同签订与履行在房地产交易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是关键环节。
买方和卖方通过签订购买合同来确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
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2.2 产权归属与转让房地产交易中,产权的归属和转让是重要问题。
买方在购买房屋或土地时,需要确保产权归属清晰,避免纠纷。
同时,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手续和手续费也需要合法合规。
2.3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保护权益和确权的重要手段。
买方在购买房地产时,应进行登记手续,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4 债权债务处理在房地产交易中,买方通常需要向银行借款,卖方则需要支付相关的印花税等费用。
债权债务处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保护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相关法律制度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房地产交易中的基本法律依据。
房地产法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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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6.房地产法与民法的关系
联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房地产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财产关系,因此,民法中关于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原则,对房地 产交易也同样适用。 区别:房地产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很多,除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 产关系外,还调整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与房地产当事人 之间的管理关系。民法主要调整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平等主体之间关系, 而房地产法除了调整商品流通、消费领域的关系,还调整生产领域中发 生的关系。民法多为任意性规范,而房地产法则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 例如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当事人在贯彻平等、自愿原则时,首 先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交易规则,比如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成交价 格申报及转让时改变用途或原规划设计的,应报经出让和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等。
房地产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2.房地产法与住宅法的关系 房地产法与住宅法从调整对象上看是两个不同的部门法。住宅法 是调整住宅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在住宅建造、融资、买卖、租赁、修 缮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与房地产法联系十分密切, 如房地产法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权,特别是商品房价格的管理 权以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权,与住宅法规定的住宅建设权、住宅出 售权等是相通的。 房地产法和住宅法的调整对象、调整的方式是不同的。住宅法调 整的住宅建造、融资以及住房出售、租赁的关系是房屋所有权人与使 用权人之间以契约形式建立的。而房地产法调整的关系还包括隶属的 纵向关系。比如,调整房屋转让和租赁的管理关系,是房地产管理部 门与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之间所发生的管理关系。它们是房地产业中 两个调整不同对象范围的部门法。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六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一节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一、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和原则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二、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三项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即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一)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以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如果交易双方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交易双方对重新评估的价格仍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
三、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主要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
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管理一、房地产转让概念(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4)以房地产抵债的。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规范房地产和房屋交易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规范房地产和房屋交易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房地产和房屋交易已经成为了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领域,法律的规范作用越来越凸显。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法律手续、合同法及违约责任、房屋质量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法律如何规范房地产和房屋交易。
一、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对房地产和房屋交易的重要规范。
政府要通过制定土地规划法、城市规划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房屋权利,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在2017年,我国全面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措施,对炒房、投机的行为进行限制,避免市场泡沫化。
此外,为了保证市场透明、公正,国家还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房地产交易,对购房者和权利人进行真实身份审查。
二、法律手续任何一项法律行为,都需要进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在房地产和房屋交易中也是如此。
购买一套房子,需要进行合同签订、过户手续、税费支付等环节。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必须办理的手续有: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委托购买协议或预售合同、在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房款、办理房产证等。
这些手续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合同法及违约责任合同法是调整交易行为的法律基础。
在房地产交易中,合同的签订是最基本的保障。
房地产买卖是双方自愿的合同关系,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期履行合同的约定。
如果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购房人不能按期交付房款,房屋开发商或出售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
如果卖房人不能按期过户或不能按约定交房,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定金或全款。
在行政许可程序透明、公平、法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因非法占有而存在权属纠纷时,诉讼或仲裁程序可将纠纷解决。
房地产经纪中的法律关系-讲义

房地产经纪中的法律关系字体:大 中 小 打印:省纸版>> 清晰版>> 自定义>>一、掌握房地产经纪中的法律关系的意义房地产经纪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其中涉及到多种法律关系,梳理清楚这些法律关系,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有助于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护和管理,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从房地产经纪的概念中梳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3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从这一界定可以看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手段法律关系。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与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包括委托、代理、居间等法律关系。
这些法律关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为了促成房地产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的手段法律关系不包括行纪合同关系。
2.目的法律关系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是目的法律关系,包括房屋买卖关系、房屋租赁关系。
三、目的法律关系(一)房屋买卖合同1.概念与类型《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法律关系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而是当事人,即委托人与他方当事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四、手段法律关系(一)概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往往包括了多种手段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关系、居间合同关系、代理关系和其他合同关系等。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居间法律关系和委托法律关系。
注意:《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 与第17条之规定(二)居间合同1.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2024年)房地产法ppt课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租金支付、房屋修缮等。
2024/3/26
03
房屋租赁中的法律责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
责任等。
18
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抵押人将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向抵押权人提供,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 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转让中的权益保障 如何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如产权登记、交付使用等。
房地产转让中的法律责任 转让人和买受人在转让过程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违 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17
房屋租赁
01
房屋租赁的种类和特点
包括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转租等租赁形式,以及各自的特点和适用
范围。
02
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处理的效力
行政处理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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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的仲裁处理
仲裁处理的概念
指当事人自愿将房地产 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 裁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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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处理的程序
包括申请仲裁、组成仲 裁庭、开庭审理、裁决 等步骤。
仲裁处理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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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的司法处理
司法处理的概念
指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房地产纠纷。
司法处理的程序
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步骤。
司法处理的效力
法院判决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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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房地产社会关系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如政策规范、法律规范、道德与习惯规范、组织纪律与内部规章规范等,其中法律规范调整的房地产社会关系形成了具有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房地产社会关系即。
上升为房地产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要素、内容要素和客体要素。
主体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内容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客体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三者对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缺⼀不可。
且任何⼀个要素的变更和消灭都会导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
房地产法律关系除具有法律关系诸如它是⼀种独⽴的、受国家强制⼒保护的思想社会关系等⼀般特征外。
房地产法律关系还具有其⾃⾝的特征:1.主体具有⼴泛性任何社会主体均离不开⼟地、房屋等⼈类赖以⽣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这些是⼈类⾐⾷住⾏基本⽣存条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个形态的社会都会尽可能满⾜⼈们对它们的需求。
在房地产法律关系中。
涉及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主体,包括房地产管理机关、⼟地管理机关、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曹公司、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以及其他法⼈和公民。
既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有⾏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甚⾄在某些情况下⼀个主体可能同时具有两种主体资格。
如在国有⼟地使⽤权出让法律关系中,国家作为⼟地所有者既是合同关系的民事主体,同时⼜是⼟地资源的管理者和房地产业的管理者。
2.客体其有特殊性⼟地和房屋都是不动产,不能在空间上移动位置或者⼀经移动就会损坏其价值和使⽤价值,因此,在房地产流转过程中,只有主体的变化,没有客体的变化。
只有价值的转移,没有物质实体的转移。
⽽且,没有地产就没有房产,房产在其物质内容上总是包含着地产,房产与地产常常融合在⼀起,⼆者的法律关系也是常常联系在⼀起的。
此外,⼟地具有不可再⽣性、有限性,房地产法律关系也具有相对稳定性。
《经济法概述》考试-名词解释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未实现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而进行相应的行为的必要性。
我国的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领域内微观单位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具有一定实物形态的,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经济法主体能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实体。
法律事实:能够一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物权: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他人的物上设立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担保物权: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所设立的权利。
共有: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共享所有权。
经营权:经营人对所有人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是自己得到某种利益,并同时使他人受到损害。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使他人受益。
按份之债:债的各个主体各自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债的各个主体由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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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6
期一、房地产市场概念及其构成(一)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概念
房地产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既表示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又表示非物质形式存在的法律权利。
作为具象概念,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在物质上,房地产由土地和土地上的构筑物和狭义建筑物构成。
作为抽象概念,房地产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型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其衍生出来的各项经济权利。
房地产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经济范畴的概念。
具体而言,房地产市场是指所有有关房地产的商品交换或流通关系的总和,包括土地、建筑、相关劳动服务、相关交易服务以及经济活动进行的领域或场所。
就我国而言,房地产市场在我国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活跃领域。
房地产作为消费品在消费品市场是重大交易对象;在生产要素市场,房地产也是人们起居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
(二)房地产市场的构成
通常认为,房地产市场是由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组织方式等因素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房地产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房地产交换的当事人,这里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是经济个体,也可以是经济组织。
房地产市场主体的基本要素包括供给主体、需求主体、中介机构以及管理者。
房地产市场的客体是指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对象。
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对象通常包括房产、地产以及关联的各种劳动服务和交易服务等。
同时,作为交易商品,房地产具有不动性,所以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房地产市场的客体是房地产产权制度中的房地产产权的交换。
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组织方式是市场各个主体形成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应特征,而房地产市场关系包括市场中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买方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卖方相互间的关系等。
房地产市场的组织形式包括专门为房地产交易各方提供房地产商品交易的固定房地产交易场所,以及在房地产交易
场所以外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的场外市场。
在房地产体系中,多个房地产市场相互联系且彼此制约,形成联系的、竞争的、统一的关系。
一般地,完整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由土地市场、房产市场、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物业服务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等构成。
二、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
(一)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基本概念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一种综合性法律关系。
房地产关系是在获得、开发、利用、买卖和管理房地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房地产关系既包括财产型关系,也包括非财产型关系,既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制度是为了对房地产市场以及其中的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的,而设置一系列法律规范和调控政策的制度体系。
作为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主要有规范文件层次多、规范文件变化快以及行政管理性质突出的特征。
首先,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立法层次诸多,具体涵盖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此外,通常当国家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某些问题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的时候,地方政府也往往会公布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或政策文件等。
其次,房地产法律制度的规范文件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国家一方面要修改废除不再适用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还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这就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文件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
此外,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这就使得国家层面给出的规范通常是宏观层面的,在不违背上位法的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留有一定的制定具体规范的权力,这样就会导致有关房地产市场的地方规范变得复杂而繁多。
再者,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还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突出的特征。
我国房地产市场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房
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经济法律关系
王仙菊
摘要:房地产是复杂的综合概念,房地产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是基础性的支柱型产业,其运行状况和发展方向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对房地产法律关系的调整和管理就显得必要而重要。
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
本文在介绍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从经济层面简要分析了房地产法律关系,并且从经济角度分析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关系中图分类号:D922.181;F293.3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与法
167
地产产业链深刻地影响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对于如此重要的领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十分显著。
具体而言,《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国家所有的土地外,由集体所有。
《宪法》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在我国,就目前而言,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这与部分外国国家针对土地权利的规定是显著不同的。
在我国,从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到土地使用权转让,从土地的利用规划到建筑施工管理,从房地产市场商品的开发售卖到中介服务、物业服务等,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均引导、监督和调控这些环节,行政机关的管理一直贯穿其中。
(二)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
在规范性文件层面上,中国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行业规范文件等构成。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其对土地的归
属、使用、流转和保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其他法律均不可违背宪法精神和原则。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在地位上和效力上低于《宪法》,但也是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等文件的依据。
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包括的法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
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重要规范文件,是对上位法规定的补充,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地方行政区域内有效,就上海市而言,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等规范文件。
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是行政部门依法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
此外,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中还存在行业规范文件,这些文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也有一定约束力和指导作用,如《房地产估价规范》。
三、经济分析在房地产法律制度中的应用(一)经济法律关系和房地产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经济法主体间的经济活动受法律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干预的特征,这种法律关系同时体现国家意
志和当事人意志。
通常来说,某种经济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形成经济法律关系。
当房地产经济关系受到法律的规范调整时,房地产经济关系就会上升为房地产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房地产经济关系、享有房地产权利和承担房地产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国家和行政机构、劳动群众集体、法人和自然人等。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对象。
这种对象可以是土地及其附属物、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以及城镇规划设计方案等。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客体的交互活动,包括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行政机构的职责履行等。
(二)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监管调控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其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该产业的发展和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中国房地产产业链以及相关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
因此,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经济上的分析,并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就成了政府重要工作内容。
法律手段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调控手段之一。
具体而言,国家建立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法律监管制度,运用法律法规等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各个要素,同时规范房地产市场中的各种交易行为。
国家监管机构通过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性文件引导和约束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以及政府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从而协调各方利益,促成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由于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规范性以及相对稳定的特征,所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手段是主要且重要的规范房地产市场经济的监管调控手段。
对我国房地产行业实施监管调控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健康运行,优化房地产结构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房地产行业以及相关领域得以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和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窦坤芳.房地产经济学基础[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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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