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城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城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考勤制度1.公司员工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建议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把提前10分钟到岗作为日常习惯坚持下去,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的~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告知综合科。
2.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的~半天之内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包括1天,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交综合科留存。
请假事毕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3.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罚5天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10次以内的扣罚15天基本工资,10次以上的扣罚当月基本工资。
4.上班期间严格按照洋河新区八项规定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按规定享有婚假、产假时~必须持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批假。
6.节假日期间~值班同志按时到岗在岗~迟到脱岗的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处理。
7.凡是被新区管委会监察局、督查室和市纪委查到违纪的~除了被新区管委会罚款处理之外~投资公司另外罚款500元~并在会上作公开检讨。
,二,文件、档案制度1.公司文件一般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经综合科核稿~由总经理签发。
综合科复印盖章留存。
3.外来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签收。
有领导交办的~按总经理批示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
4.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登记、存档归类。
工程资料由工程部存档归类。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1.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一律报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购置~到综合科领用。
2.大型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添置由综合科填写表格经总经理签字之后报财政局政府采购。
3.所有办公用品都不得作他用和私用。
地方城投员工合同制

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二、工作内容1. 员工应按照公司安排,从事地方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2.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地点1. 员工的工作地点为公司所在地区。
2.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 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
3.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应予以配合。
五、工资待遇1. 员工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六、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1. 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2.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七、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3)员工因公司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八、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城投公司员工的合同5篇

城投公司员工的合同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乙方:[乙方姓名]性别:[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住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的城投部门从事[具体职位]工作。
2. 工作地点在[工作地点],甲方有权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与休假1.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2. 休假:按照国家法定休假制度执行。
四、薪酬与福利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工资数额],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经济效益及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2.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每月[支付日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岗位职责与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尽职尽责,避免失误,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六、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合同解除: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XX天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2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乙方:[乙方姓名]性别:[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住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或邮箱]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相关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城投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建的工程项目。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
3.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立项与审批1. 工程项目需经过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后,提交公司决策层审批。
2. 立项审批通过后,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概算、施工方案等。
3. 项目实施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最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合同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
2.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 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五、工程进度管理1.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动态跟踪和调整。
2. 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3. 对于重大变更或延期,需按照公司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六、质量控制1.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直至达标。
3. 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七、安全生产与环保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法律法规。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八、资金管理1.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成本控制,防止资金浪费。
2. 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3. 定期进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九、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城投集团规章制度范本

城投集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投集团的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集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投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城投集团坚持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公平公正、创新发展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城市建设运营集团。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集团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城投集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置若干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对直接上级负责。
第六条集团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城投集团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员工。
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条员工应当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集团有权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十条城投集团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城投集团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风险控制、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第十三条城投集团加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项目管理与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城投集团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集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企业文化建设第十六条城投集团积极打造以人为本、团结协作、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
城投公司工作职责及综合管理度

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职责及综合管理制度(试行)一、主要职能(一)融资、投资职能。
依托政府信用、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开展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县政府指定项目投资,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偿还县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的贷款本息。
(二)项目管理职能。
协同县财政、建设部门编制县政府交办项目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县政府安排的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建设资金;参与县政府指定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变更、验收、决算管理。
(三)土地储备经营职能。
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城区经营性土地的收购、储备和经营;会同县国土、规划部门制定年度经营性土地经营计划,制订具体出让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协助县国土部门及时归集土地出让收入;根据县政府授权,经营城市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
二、内设机构职责(一)综合科(城投公司办公室)1、草拟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收集、处理、反馈工作信息;审核公文,负责文字材料的打(复)印、校对、装订。
2、协调内外工作关系,处理内部事务,服务中心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单位来客。
13、负责档案、保密工作和公司财产、车辆、环境管理;负责公司印鉴、证件的管理使用。
4、督办事项。
包括办理上级督办事项、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及领导交办的事项。
5、负责文件、信件、报刊的收发;处理来文、来函,提出初审意见。
6、负责单位党务、人事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及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协抓工、青、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7、抓好单位考勤、职工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工作,拟定奖惩办法及奖金、补贴分配方案。
8、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统一管理。
9、负责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1、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
2、编制公司的年度和中长期投资发展计划,编制项目投资、融资计划及工程建设计划,及时掌握工程建设动态。
3、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报批工作。
城投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投公司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城投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二章合规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合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法、合规、透明。
第五条坚持风险预防,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
第六条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合规意识,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
第七条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第三章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第八条建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第九条合规管理委员会下设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规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二)组织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三)识别、评估、监控合规风险;(四)处置合规违规行为;(五)开展合规检查、评价和考核;(六)向上级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合规管理内容第十一条合规管理内容包括:(一)法律法规合规;(二)监管规定合规;(三)行业准则合规;(四)公司章程合规;(五)内部规章制度合规;(六)其他合规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
第五章合规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合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合规风险,评估风险等级。
第十五条对合规风险进行监控,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对合规风险处置,包括采取风险规避、降低、转移等措施。
第六章合规培训与宣传第十七条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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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2018年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对合同的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范围,防范及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是指城投集团公司本部即“xx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是指城投集团对之行使主要经营管理权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实际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与具有平等主体地位的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设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要合同,分别是指下列合同:(一)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二)合同可能会给集团公司带来巨大潜在损失,额度(含合同价价违约金)达到30万以上的合同;(三)其他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对方资信调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查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核、修改、谈判、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管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六条合同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签署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委托代理人须在授权范围和权限内签署合同,不得超过代理权限。
重要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审批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原则。
其他合同执行分级管理,由签署或履行合同的法人主体负责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重要合同管理部门包括合同承办部门、审计法务部、业务拓展部、融资部、财务部、综合部分别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职责对合同事务进行审核管理。
本制度所称公司法律顾问,由综合部委托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员担任。
合同承办部门含所属公司。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职责根据合同的业务性质以及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第一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承办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和审查相应资料;(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和文本的起草、修改;(三)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所承办合同的审核程序;(四)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事务。
如有争议,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征询审计法务部意见,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五)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审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常用合同文本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发放和管理;(二)参与重要合同的讨论、谈判;(三)参与对本制度规定的合同的合法性及潜在法律风险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法律意见;(五)参与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六)负责对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与审查,对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与可靠性做出科学评价,并提出完善建议。
第十条业务拓展部通常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承办部门,可根据需要由其单位或部门承办,但须向业务拓展部提出合同事宜。
其主要职责是:(一)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办部门;(二)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程序完成所承办合同的审批程序;(三)负责所承办合同的交底,交底方式为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合同原件或扫描件;(四)负责所承办合同的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完善合同结算工作;(五)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一)合同付款条款中的付款条件是否与双方责权利一致,是否满足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要求;(二)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担保的设定有无财务风险;(三)付款的方式是否适应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否提高资金利用率;(四)合同所涉及交易结构与税赋成本的关系;(五)其他可能给集团公司带来财税风险的条款等。
第十二条融资部负责承办融资和资产运营类合同,并根据其他部门承办合同的性质,参与有关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综合部负责集团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与管理;对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的合同加盖印章。
具体合同专用章管理详见附件3。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设置及职责:(一)合同承办部门应指定本部门合同责任人。
(二)合同承办部门设合同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所属公司必须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并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三)合同管理员负责报送合同审批、签署印章、归档、建立合同台账、按时向有关部门部报送归档合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三章合同的审核及签订程序第十五条合同立项,对于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立项的具体工作,明确立项依据,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六条合同订立前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其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并视实际适用情况,要求提供并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专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资产情况、资信证明、业绩证明等辅助资料。
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七条合同拟订: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自行拟订。
合同条款应全面、具体、严密。
(一)合同主要条款一般应包括:1.合同各方当事人;2.标的;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酬金;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优先使用集团公司核定、发放的同类型定式合同版本。
(三)应写明合同当事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应尽可能全面预测合同履行全过程的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合同中明确我方的各项权利以及合同相对方的各项义务,明确合同相对方如违反合同各项义务性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责任时应具体、量化,合同争议诉讼或仲裁管辖地选择在我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第十八条订立合同时应根据需要订立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和保密条款;对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事项,应当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合同谈判需在公司决策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如属重要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确定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合同的协商谈判。
第二十条合同审核:(一)承办部门合同责任人将合同拟订完毕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条款的可行性、可得利益、利益风险以及业务、技术条款等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将合同文稿以及相关辅助资料后报送给各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报审合同时,合同承办部门需注明合同重要条款、主要风险点、主要风险应对条款、需审核部门特别解决的问题和重点把控的条款。
同时,须报送的相关辅助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合同审批表;2.合同相对方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选择合同相对方的依据;4.集团公司相关决策文件;(二)合同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合同文本及辅助资料依次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返回合同承办部门。
(三)对于影响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或相对集团公司属新类型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会同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集体审核。
合同承办部门在集体审核时须说明合同背景、合同重要条款、主要风险点及主要风险应对条款、需特别注意或解决的问题、需重点把控条款等。
对相关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集体审核时应当认真分析研究,并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应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
(四)合同经会审批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各审批意见汇总,并对合同进行相应文本修改和资料完善,对审核意见未全部采纳的应解释未采纳理由。
(五)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以及辅助材料一同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的审核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一)合同签订程序:1.合同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办理书面授权委托书后,可由分管领导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2.合同审核结束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正式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审核表》呈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或者根据签署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签署。
3.合同承办部门将经有权签署人签署的合同文本交给综合部,由综合部按照规定印盖集团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多页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
4.合同签订后,合同责任人应将合同及本制度所要求辅助材料交本部门合同管理员登记归档。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签订合同:1.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合同内容超越经营范围的;3.有胁迫、欺诈行为的;4.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5.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或超越代理权限的;6.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7.缺乏必要的履约能力;8.有重大违约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三条合同履约主体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切实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
第二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合同责任人负责掌握、落实合同的履行。
合同责任人应全面了解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约定,督促合同相对人按合同条款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维护集团公司合同权利,同时防止集团公司发生违约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全面实现合同利益。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责任人须在得知情况发生的24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并自报告之后5日内出具处理意见:1.合同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合同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合同对方丧失商业信誉;4.合同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5.合同对方怠于行使或放弃其到期债权,给公司造成损害。
第二十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合同管理部门共同解决;如发生重大误差,则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形式和程序,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在原合同上以涂改的方式变更、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变更(包括签订补充协议)或解除合同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变更内容及时告知相关合同会审部门、审核部门。
经审核程序所签订的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说明情况,并履行合同审核流程,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三十条合同相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书面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全面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发生合同纠纷,应首先采取平等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如有需要,应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在签订前应经原合同管理部门审核,按原审核程序报批。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达成处理纠纷的一致意见或无意协商解决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合同管理部门及其他审核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并及时准备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传真、信函、电子图文、电子邮件、图表、视听材料,票据、票证等支付凭证,以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