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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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船舶轮机员大雾施工详细保护措施

环卫船舶轮机员大雾施工详细保护措施

环卫船舶轮机员大雾施工详细保护措施在大雾天气下,环卫船舶轮机员需要采取详细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安全操作。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保护措施:1.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在大雾天气下,船舶设备容易受到损坏或故障。

为了确保安全操作,轮机员应该定期检查船舶的设备,包括引擎、传动系统、油水分离器和电子设备等。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

2. 加强通信大雾天气下,通信变得更加困难。

轮机员应该加强与其他船员、港口管理人员和海事局的通信。

使用各种适当的通信设备,如无线电、照明信号和声音信号等等。

3. 充分了解路线和天气状况在大雾天气下,航行可视距离非常低。

轮机员必须充分了解船舶航行路线以及天气状况,包括风速、风向、水流和海浪等。

对天气变化要及时了解,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航行路线,保证航行安全。

4. 船舶艏向保持稳定在大雾天气下,航行时船舶可能会因为受到风、水流或其他影响而偏离航行路线,轮机员应该时刻掌握船舶的艏向状态。

如果发现偏移,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船艏向,保持稳定。

5. 加强安全意识在大雾天气下,操作环境危险系数增加。

轮机员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船舶的各种指标,如船速、发动机功率、轴扭力等。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增强人员防护大雾天气下,湿气大,空气质量差,人员容易受到感冒等呼吸道疾病的影响,轮机员应该增强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防滑、防水的作业服、戴口罩等等。

7.注意调度计划,避免高峰时段作业大雾天气下,整个航运系统可能因为能见度的问题而出现高峰时段,那么在航运高峰时段有可能会造成船只停缆等待,造成航运直接损失,也会影响救援力量的调度,造成误寻人情况,应该避免高峰时段的船舶作业来保障环卫船舶和轮机员的安全。

结论大雾天气下,轮机员应该采取详细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安全操作。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加强通信,充分了解路线和天气状况,保持船舶艏向稳定,增强人员防护等措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风险。

琼州海峡船舶雾航安全管理

琼州海峡船舶雾航安全管理

船 舶 在 雾 中 航行 , 由于 能 见 度 低 ,嘹 望 、定 位 困 难 ,极 易发生海 上 交通事故 ,造 成人 员 、船 舶 的经济 损 失 及海洋 环境 的污 染。据 统计 ,在 雾航 中发生 的船舶 碰
起 ,造成 沉船4 ,死亡 或失踪 9 ,直接 经济损 失高 达 艘 人
4 69 元 人 民 币 。 6 .万
琼 州 海 峡 水域 是 我 国 的多 雾 地 区 ,冬 春 季雾 多。
1 月至 次年4 为雾季 ,其 中2、3 2 月 月份 雾最 多 ,年 平均 雾 日约3 天 ,持续 时 间最 长可 达 1 天 。 琼州 海 峡 的海 5 3
雾属平 流雾 ,浓度 和厚 度均 很大 ,且 出现 速度快 ,曾出
琼州海峡 船舶雾舟L 几 安全管理
S f t o to fs i sn v g tn n a ey c n r lo h p a i a i g i
te o g h uSrii g ywete h n z o t tnf g a r Qi a o h
刘照 民, 康 琮
交管 或他船 联 系不畅 ,不 能及时预 警和及 早作 出危 险判
断 ,浪费反应时间而造成紧迫局面。据统计 ,在近几年琼 州海峡发生的8 起雾航 事故中,有5 起是 因为船员疏忽嘹望 造成 的,占所有事故的6 %。 3 船 员对避碰规则缺 乏正确 解读。 《 9 2 国际海 上 17 年
滚船发生连续相撞 ,四百多旅客的安全受到威胁 ,所幸没 有人 员伤亡。随着经济的发展 ,琼州海峡水上交通流越发
船 员责任 心不强 ,安全意识薄弱 ,致使船舶雾航时 ,
缺 乏对雾情的戒备 ,盲 目自信、麻痹大意。值 班人员擅 离
职守 ,疏忽嘹望或 嘹望 不认 真 ,V 或雷达 无人监 守 ,与 HF

一切为了航运安全——广东各地海事部门切实做好雾天航运安全监管

一切为了航运安全——广东各地海事部门切实做好雾天航运安全监管
意 坊 码 头 、 黄 沙 码 头 、 白 鹤 洞 码 头 开 出 的 轮 渡 线 路 也 暂 时 停 航 。 并 通 过 v I高 I F
司 、 惠 州 市 金 桥 海 运 有 限 公 司 、 中海 船 舶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惠 州 航 鹏 环 保 服 务 公 司 等 近 3 家 气 象 和 港 航 部 门 负 责 人 , 召 0 开 2 1年 度 雾 季 惠州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0O 会 议 ,分 析 近 期 天 气情 况 ,进 行 雾季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部 署 , 保 障 雾 季 船 舶 航 行 安
爽 的通 航 环 境 。 由 于 广 东海 事 局应 对 措
十 点 半 左 右 ,能 见 度 好 转 ,广 州 海 事 及
时 解 除 能 见 度 不 良 水 上 交 通 管 控 措 施 并
红 海 湾 海 事 处 向辖 区各 航 运 公 司 、码 头
业 主 、 乡 于 1 0 , 清 各 船 舶 耍 落 实 好 雾 航 安 全 措 施 , 加 O米 强 了望 ,谨 慎 驾 驶 , 以 策 安 全 。 如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请 及 时 拨 打 海 事 救 援 电 话 1 3 51 ” 正 是 听 到 这 样 的 警 示 , 准 备 2 9
事 执 法 人 员 针 对 雾 季 情 况 , 加 强 现 场监
频 电 话 、 手机 短信 每 隔 半 小 时 发 布 航 行 警 告 ,加 强船 舶动 态监 管 , 提 醒 各 船 舶
要落 实好 雾航 安全 措 施 ,维 护好 航 道 通
行秩 序 ,力 保 航 行 安全 。大 雾最 浓 时 段 集 中在 早 晨 六 点至 九 点 半 , 到每 天上 午
管 , 提 升 对 辖 区 航 道 、 锚 地 、 通航 桥 区

船舶雾季工作预案

船舶雾季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根据我国沿海地区雾季特点,每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山东沿海海上浓雾频繁影响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时段。

大雾天气能见度差,对海上交通安全影响大,极易发生海上险情事故。

为保障船舶雾季航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船舶雾季航行安全,减少雾季事故发生。

2. 提高船舶雾季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船舶雾季航行管理,确保航行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雾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工作的具体实施。

3. 船舶雾季航行工作职责:(1)船长: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安全,确保船员严格遵守雾季航行规定。

(2)驾驶员:负责船舶雾季航行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轮机长: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4)船员:负责船舶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确保船舶雾季航行安全。

四、船舶雾季航行措施1. 船舶开航前准备:(1)检查船舶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检查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等雾航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3)根据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流情况、通航密度、定位方法等,结合本船性能,制定船舶雾航时的安全措施。

2. 船舶雾航期间措施:(1)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及时了解雾情变化。

(2)值班驾驶员发现海面能见度降低时,应抓紧时机测定船位,并观察周围海面情况,以利安全航行和避让。

(3)通知机舱备车,以便船舶在应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全速倒车、停船等应急措施。

(4)雾航时,必须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

(5)在视线恶劣、航道复杂、渔船密集、避让困难等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船舶雾航结束后的措施:(1)总结雾航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对船舶进行检修,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处理措施1. 发现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行应急处置。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近日,船舶雾航规章制度迎来了最新的更新版本,该版本对船舶在雾天航行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确保船上的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无损,以及能够正常工作。

这包括雷达、声呐、GPS
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此外,船上的通讯设备也必须能够畅通无阻,以便与其他船舶和海事部门进行联络。

其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加强值班和监测,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和手段确保航行安全。

船员必须高度警惕,及时观察和应对雾天造成的可见度不佳的情况,必要时必须采取措施减速或停船等。

再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航行规定和标志,避免发生碰撞和危险情况。

此外,船舶必须注意避开其他船只和障碍物,并积极主动地进行通讯和协调,以确保航行安全。

最后,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按照最新的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进行行动,以便及时调整航行计划和航线,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危险。

总的来说,船舶雾航规章制度的最新版本对船舶在雾天航行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旨在保障船舶在雾天航行时的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船舶公司和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并且加强培训和实践,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航行安全。

船舶雾季安全航行应急预案

船舶雾季安全航行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保障船舶在雾季期间的航行安全,预防可能发生的船舶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国船舶雾季航行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及长江等水域船舶在雾季期间的航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由海事、交通、气象、港口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雾季船舶安全航行工作。

2. 应急指挥部:由领导小组下设,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由海事、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救助和保障工作。

四、预警与信息发布1. 气象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雾情预警信息。

2. 海事部门应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船舶,并要求船舶做好防雾准备。

3. 船舶应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航行计划。

五、船舶防雾措施1. 船舶应提前检查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正常。

2. 船舶应检查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等雾航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3. 船舶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及时调整航行计划。

4. 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AIS的正常开启状态,守听甚高频。

5. 船舶应备车备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应急措施。

六、船舶航行措施1. 船舶应按照规定航速航行,确保安全。

2. 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与周围船舶的通信联系。

3. 船舶应遵守航道规定,按照规定航线航行。

4. 船舶应遵守避碰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七、应急处置1. 预警响应:当气象部门发布雾情预警时,船舶应立即采取防雾措施,并密切关注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当发生船舶事故或遇险时,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3. 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救援请求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4. 后期处理:事故处理后,相关部门应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八、总结本预案旨在提高船舶雾季航行安全水平,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

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五篇范文

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五篇范文

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五篇范文第一篇: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浅析船舶雾航注意事项苑靖国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市300350 摘要: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利的天气因素,比如台风、下雨、下雪、下雾、大风浪、冰区航行等,其中下雾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就船舶雾航时的注意事项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雾航;安全航速;瞭望1一、引言随着海上货运量的日益增大,船舶数量与日俱增,海上通航密度越来越大,客观上船舶碰撞的概率也增大不少,尤其是在能见度下降的雾天航行,如何安全航行,采取什么样的安全措施直接关系到船舶安全、货物损失、人员伤亡、海洋环境污染。

下面本文首先总结船舶雾航的难点,进而根据船舶雾航的难点提出几点应付船舶雾航的建议。

二、船舶雾航的难点根据国际雾级的规定,凡能见距离在4000m以下者,称为能见度不良(poor visibility),包括因雾、降雨、下雪、霾等能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在内。

所谓雾航(navigating in fog),是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的一种习惯叫法。

船舶在雾中航行会遇到很多困难,也会表现出如下难点:1.雾航时,能见度不良,视线受到限制,从而无法在足够的距离上发现周围的船舶和碍航物,难以迅速判断他船动态以及他船所采取的避让行动,只能依赖导航雷达进行雷达观测和雷达标绘,船舶避让不够直观,尤其是对于某些超大型船舶或者是拖带作业的船舶可能存在较大误差。

2.由于能见度降低,不能及时发现附近的物标及航标等,给船舶定位和导航带来很大困难。

3.根据避碰规则,雾航需要采用安全航速,安全航速往往较低,在低船速下,风流对船舶的影响随之增大,给船舶操纵带来了不利影响,尤其是舵效降低较大,船舶操纵灵活性下降。

4.很多港口的航道较窄,通航的船舶数量较多,通航密度较大。

很多船舶从海上四面八方向航道集结,港口里的船舶在航道末端向海上四面八方辐散,船舶之间航向交叉的机会就会增大,船舶转向的情况也会增加,加之航道末端渔船、疏浚船舶较多,情况更加复杂多变。

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维普资讯
20 0 7年 5月 1 2日韩国籍货船 “ 玫瑰 ” 金 轮与 圣文森特 籍 货 船 “ 盛 ” 在 烟 台 附近 海 域 发 生碰 撞 ,6名 船 员 死 亡 或 金 轮 1
唐 立
海 雾 历 来 是 海 航 行 安 全 的 大 敌 ,是 一 种 危 险 天 气 现 象 . 给 海 上 航 行 安 全 带 来 的 最 大 影 响 是 能 见度 下 降 , 致 其 导 船 舶 了望 、 陆标 定 位 困 难 , 而极 易 发生 海 上 交 通 事故 。 统 从 据 计 , 舶 碰撞 事故 有 6 %- 0 船 0 7 %是 由海 雾 引 起 的 。 威海 海 事 从 天 空 背 景 上 能辨 认 出来 , 些 辨认 不清 , 有 仍算 “ 能见 ” 只 有 当 。
能 见 距 离 要 求 是 05 1海 里 。 .—
雾 的 定 义 与分 类
气象 学 对 雾 的定 义 : 是 悬 浮 在 低 层大 气 中极 其 微 小 的 雾 小 水滴 或 者 小 冰 晶 . 能 见距 离 小 于 1 里 的现 象 。雾 在 种 使 公
类 上 分为 平 流 雾 、 面 雾 、 射 雾 、 发雾 。 开 阔 的海 面 上 . 锋 辐 蒸 在 8 %属 于 平 流雾 , 5 多发 生 于 春 末 和 夏 初 , 因 暖 湿 气 流 到 冷 是 海 面 上形 成 , 相对 来 说 , 流 雾 一旦 形成 , 不 易 消散 。发 生 平 就 在 秋 冬 季节 的 多 为 辐射 雾 和 锋 面雾 , 往 太 阳 出来 后 变薄 或 往 消 散 。 国际 上 根 据 雾 的浓 度 情 况 和 能见 距 离 的大 小 , 雾 分 将
入研 究 , 了解 它 的生 消 规律 和对 航 行 安 全 的 影 响 , 讨 有 效 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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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作者:唐立来源:中国水运杂志日期:2008年10月07日点击: 1233
2007年5月12日韩国籍货船“金玫瑰”轮与圣文森特籍货船“金盛”轮在烟台附近海域发生碰撞,16名船员死亡或失踪,这是一起典型的雾中航行碰撞事故。

6月15日,“南桂机035”轮从佛山市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触碰九江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造成大桥部分桥面坍塌,“南桂机035”轮沉没, 9
人死亡或失踪。

事故主要原因就是船舶航行中突遇浓雾,船长疏忽了望,采取措施不当所致。

海雾历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大敌,是一种危险天气现象,其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导致船舶了望、陆标定位困难,从而极易发生海上交通事故。

据统计,船舶碰撞事故有60%~70%是由海雾引起的。

从威海海事局多年来调查处理的海上交通事故统计看也能印证这一规律。

山东半岛的成山头至石岛一带海面每年4月至8月为雾季,年雾日平均超过80多天,最多的一年达96天,素有“雾窟”之称。

6月至7月最强盛,7月份海面的雾最多可达28天。

加强监管力度,有效避免雾航事故发生是我们海事部门的重要职责。

为此,有必要对这位“静悄悄的敌人”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它的生消规律和对航行安全的影响,探讨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航行安全。

雾的定义与分类
气象学对雾的定义:雾是悬浮在低层大气中极其微小的小水滴或者小冰晶,使能见距离小于1公里的现象。

雾在种类上分为平流雾、锋面雾、辐射雾、蒸发雾。

在开阔的海面上,85%属于平流雾,多发生于春末和夏初,是因暖湿气流到冷海面上形成,相对来说,平流雾一旦形成,就不易消散。

发生在秋冬季节的多为辐射雾和锋面雾,往往太阳出来后变薄或消散。

国际上根据雾的浓度情况和能见距离的大小,将雾分为0~5共6个等级,分别称为大雾、浓雾、中雾、轻雾、薄雾、能见度不良,能见距离分别为50米以下、200米以下、500米以下、1000米以下、2000米以下、4000米以下。

能见度与能见度不良的认定
能见度是指视力正常的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出物标的最大水平距离。

有些物标在天空背景上能辨认出来,有些辨认不清,仍算“能见”。

只有当物标完全与天空融合,连它的大概情况都看不出时,才算为“不能见”。

造成能见度不良的原因不仅是雾,还有霾、下雪、暴风雨等。

能见度一般分为0~9共10个等级。

那么,能见度不良如何认定?
(1)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定义是:“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原因而使能见度受限制的情况”。

可以看出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并未对能见度在量上定性规定。

(2)在国际雾级表中能见度不良的距离要求是4000米以下。

(3)在能见度等级中有一个“不良能见度”的定义,它的能见距离要求是0.5~1海里。

(4)现有的大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对能见度不良时要求船舶的描述有:“2海里要求备车、开雷达、开航行灯、加强了望”和“1海里,应立即报告船长,上驾驶台指挥并派人了望”。

根据上述这些,结合航行实际,我们认为:
(1)当能见距离小于2海里时应认为“能见度不良”;
(2)当视线小于1海里时应按《能见度受限检查表》要求认真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3)能见距离为0.5海里以下时在港内宜停航或择地抛锚。

当然能见度是随时在变化的,对能见度的判定还与个人的能力和周围环境有关,因此能见度不良也只能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值。

雾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据统计,海上交通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而触礁、失火、爆炸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高达90%,碰撞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更达到95%。

人为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当值驾驶员不仅仅要了解海雾的基本知识,还要做好雾航的应对措施。

在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交通部《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船长,并测定准确船位,通知机舱备车,视通航密度和周围环境降低主机转速,使用安全航速;
(2)开启航行灯,鸣放自动雾号;
(3)自动舵改为手操舵,使用两部舵机,增加了望人员;
(4)开启二台雷达并调校到最佳工作状态,对雷达目标回波保持不间断的正规观测。

雷达观测时,适时变换距离档,以便获得避碰的早期信息。

同时,了解和掌握雷达性能的局限性,对一些有可能探测不到的小物标,海浪抑制会丢失细小物标的回波,必须加强目视了望,确保任何时候在驾驶台有目视了望。

(5)随时测定船位并了解周围在航船舶的航行动态,随时和VTS中心保持联系;
(6)VHF守听并及时发布本船航行动态,通过AIS等设备尽可能了解掌握他船态势,并及时与他船沟通避碰的具体措施,协调避碰动作,在多船会遇局面更应及早联系,细心查核避碰行动的有效性,采取的避让行动不致造成另一船舶的紧迫局面。

(7)驾驶台保持肃静,打开门窗,加强目视、听觉了望。

(8)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采取的各项雾航措施。

(9)在采用安全航速时船长要有独立判断和决断能力,不能心有疑虑,因
怕影响航班、延误抵港时间而冒险全速航行。

(10)坚持“早、大、宽、清”的避让原则,坚决避免小角度,连续转舵避让措施。

船舶雾中航行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进入能见度不良的水域应保持高度戒备,尤其在夜晚,部分驾驶员没有意识到能见度变坏,未及时采取雾航措施,盲目高速航行;
(2)要对雷达进行系统观察,在未弄清来船动态的情况下,盲目转向,从而形成紧迫局面,或紧迫危险;
(3)部分驾驶员不能碍于情面认为有把握,能见度不良时不报告船长,不拉雾号,怕影响船员休息,采用雾航措施不全。

(4)不应只采用转向避让,而极少采用减速协助避让;
(5)应该概念清楚,能见度不良两船未互见时没有让路船与被让路船之分,片面强调本船是直航船,等待他船避让,而失去避让良机。

(6)对小船、特别是渔船的违章航行应有充足的认识,要进行连续有效的进行观测、提高警惕。

船舶雾航安全的监督管理
海事部门作为海上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应抓住雾季船舶航行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对雾区航行船舶的监督管理,多渠道多角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以减少雾航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雾航法规方面的建设,完善雾航有关规定。

我们知道关于雾航的法规现在只有一部就是《海上雾中航行规则》,这部法规是交通部于1957年6月11日颁发试行的,距今已五十年的历史了。

五十年的时间航海技术及海上航行的诸因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部法规已远远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难以适应海上雾航船舶实际情况,不能保证航海安全。

结合现代航海实际制定新的海上雾航法规是保证雾航安全的当务之急。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各港航单位制定雾航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船员雾航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雾航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加强对船舶有关设备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航行仪器和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在不良天气航行时发挥可靠的安全保障作用,保证船岸之间、船舶之间通讯畅通。

三是海事部门在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进一步提高对雾航规定的要求,同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以提高公司及船员对雾航安全的认识,执法人员对航经雾区的船舶在现场检查时要把雾航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汽笛、雾钟、雾号、VHF、雷达等主要设备要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航海图书资料齐备,航海日志雾航记录规范。

把雾航安全踏踏实实抓紧抓好。

同时加强对进出港船舶动态的控制,合理调度。

要求代理或港方及时将港口通航环境情况通告首次到港的船舶,避免发生雾航事故。

四是进一步加大海事监管设备的投入,充分利用VTS、AIS等高科技含量的监管手段,以对雾航船舶实施有效监管,及时提醒船舶保证雾航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另外由于海事部门难于对未发生事故船舶的船员遵守雾航规定进行有效评估,所以应加大对雾航事故的责任船员的处罚力度,提高海事执法的威慑力。

五是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确定雾情监测站点,建立雾情预报制度,提高雾情预报质量,建立雾况通报制度。

海事部门应主动与气象、海洋部门联系,建立有效的雾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雾情警告,为雾航船舶提供及时有效的航海保障。

六是结合雾季特点,加大海上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有针对性地阶段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自2007年以来,山东海事局在辖区组织开展了“行动起来,主动预防,努力减少海上交通事故伤亡”为主题的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结合辖区特点,紧紧抓住预防雾航事故,整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载运砂石、陶土等中小型船舶,取缔违法航行行为这一重点,联合海洋渔监、渔政等部门开展“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海上巡查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协同作战、联合执法,达到了“把握辖区海上交通安全规律,提高事故预控能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活动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保证船舶雾航安全是船公司、船员的首要任务,更是我们海事部门的监管重点,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船舶安全,以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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