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管理程序3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3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3

1.0目的

确保进料、制程、成品及出货品质得到有效管控,从而满足客户品质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0范围

所有与进料、制程、成品及出货之产品检验过程均属之。

3.0定义

3.1“首件检验”:指于正式量产前,为确认机台、工夹具及制程控制条件是否足以生产合格产品所作的检验或测试。本厂须执行“首件检验”之时机如下:

3.1.1第一次生产流水线生产时。

3.1.2机器故障停机维修后重新开机时。

3.1.3品质异常停机、停线、调整制程控制条件或工艺后重新生产时。

3.1.4更换不同材料、更换材料材质时。

3.1.5有技术变更需求须变更制程条件时。

4.0权责

4.1品控部:

4.1.1IQC:

4.1.1.1负责执行新进原物料、包材、客供物料的检验与测试和呆滞物料复检

4.1.1.2负责被检测物资之状态标识及异常提报,和进料品质异常之追踪改善;

4.1.1.3负责供货商供货品质(包括供应商供货品质排名)之统计与分析;

4.1.1.4需要时,赴供货商处对供货品质进行稽查或评鉴;

4.1.1.5所经手的品质记录之管控与检测工具/设备的维护。

4.1.2I PQC:

4.1.2.1按规定对各条产线进行巡回检验;

4.1.2.2量产前,各制程作业指导书”之确认和对制造单位送交的首件进行检查;

4.1.2.3制程品质异常之提报与改善结果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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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5制造现场检测设备(包括验针机)、工具的点检、保养与维护;

4.2采购部:

4.2.1采购:

4.2.1.1建立供货商沟通管道,对供货商供货品质、服务、交期定期实施复核;

4.2.1.2及时向供货商反馈所发生的品质问题,并追踪改善结案;

4.2.2计划:同加工商建立联系,及时反馈加工商所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实施改善。

4.2.3仓储组:

4.2.3.1负责出入库物资之规格料号之核对、收发;

4.2.3.2负责库存品日常维护与管制(包括仓储环境管制)4.233定期对帐、物进

行盘点,以及呆滞物品之提报;

4.3技术部:

4.3.1负责BOM、图面、工艺作业流程及作业指导书等工程技术文件的提供或制订;

4.3.2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利用等方法与方式之改良,对制程工时标准建立、成本分析等。

4.4生产部:

4.4.1负责首件制作与提供;

4.4.2负责依生产指令单单”及生产工序编排表”组织生产;

4.4.3负责生产异常状况之反馈及责任范围内异常事项之改善。

5.0作业流程

5.1流程图

5.1.1进料检验作业流程图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1目的 为规范TLC产品认证过程中的产品检测,加强对检测有效性的控制,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TLC各检测分包机构对申请产品认证组织进行产品的型式试验。 3职责 3.1受理部负责安排检测任务并将认证合同相关信息传递给分包检测机构; 3.2分包检测机构负责安排产品检测工作,汇总检测资料,对检测的全过程负责; 3.3评审部负责处理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信息; 3.4评审部负责评定产品检测报告。 4程序 4.1受理部根据产品认证合同的约定,按照企业自愿、就近安排、兼顾均衡的原则,及时向相应产品检测分包机构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明确产品检测实施的时间、依据标准及相关要求。 4.1.1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主要考虑该机构的检测能力、检测任务情况及其业绩和组织要求等情况。 若申请企业对受理部安排的检测机构不满意或认为其不能公正地进行产品检测,可向受理部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受理部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4.1.2若由于检测机构或组织的原因无法按要求实施检测,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回受理部。 4.1.3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应将必要的产品信息包含其中,在《产品检测委托书》中应明确检测产品、依据标准、检测时间要求等相关内容,以利于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得到全面的信息。

4.2检测机构按其在TLC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进行检测,并考虑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果检测机构对受理部传递的相关信息有疑义,应及时与TLC受理部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企业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为多家时,组成样品的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供方,应为采购量最大的供方),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时将进行核对。企业报TLC的产品描述中的关键元器件及材料、供方信息等内容应至少包含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信息。 4.2.检测机构按照TLC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检测和判定,保留检测原始数据,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注意样品的保管;组织按TLC下达的“检测收费通知单”要求分别向TLC及检测机构交纳产品检测费用。 4.2.2当在组织处检测时,如果组织的检测设施在效率及质量上优于产品检测机构的设备,检测组可在比对的基础上加以利用,但应保留比对的数据和相关记录。 4.2.3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TLC评审部,必要时对不合格项目的情况进行说明,评审部负责通知组织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向检测机构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如果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则本次产品认证结论为不合格,组织一年后才能重新提出产品认证申请。 4.2.4检测机构对检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涉及产品一致性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评审部,以便评审部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可参照4.5条的要求。 4.3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批准后将以下记录报送评审部: a、产品检测报告; b、不合格项目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记录; c、采用组织检测设施的比对记录。 4.4评审部对检测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评定,资料齐全且满足认证要求的,评定为通过; 若发现检测报告中存在问题,评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涉及组织

委托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委托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客户提出的在本院能力范围内的委托检验工作过程进行控制,满足提出委托检验 客户的要求。 2适用范围 对客户提出的在本院能力范围内的委托检验工作过程进行控制。委托检验是指由客 户委托且在院授权范围以外的特种设备检验及其它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 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授权范围外)及其它类检验检测,不包括政府提出 的指令性任务。 3 职责 3.1 业务管理部门及各检验中心负责识别客户需求,进行合同洽谈和合同签订;各检 验中心实施委托 检验并出具委托检验报告。 3.2 业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委托检验项目投标(有需求时),对委托检验进行监督管 理,包括业务 合同签订流程的监督、委托检验合同统计及管理,委托检验报告及其归档 资料管理、委托检验收费和报告的发放。气瓶中心、机电中心、涪陵、万州、黔江中心 负责各自范围的委托检验报告及其归档资料管理、委托检验收费和报告的发放。 4工作程序 4.1 委托检验工作流程 业务管理部门及各检验中心识别客户需求一委托检验合同洽谈、合同评审、项目 投标(需要时)、 合同签订一实施委托检验一出具委托检验报告、资料移交-委托检 验收费、报告发放 4.2 识别客户要求 4.2.1 业务管理部门及各检验中心相关人员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4.2.2 相关人员了解客户要求后,初步判断客户提出的检验检测申请属于在本院能 力范围内的委托检 验。不属于本院能力范围内的,尽量帮助客户推荐相关单位。 4.3 合同签订 常规委托检验项目如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危化品常压罐车委托检验、介质委 4.3.1

托检验、气瓶委托检验、安全阀委托校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锅炉能效测试、电梯限速器校验、防坠安全器校验、环境试验、理化检测等较简单的检验业务可直接由客户填写《检验检测委托单(合同》(详见附件6.1),相关检验中心直接接受委托申请。 432其它委托的检验检测项目需进行合同洽谈和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检验检测内容、检验检测方法、执行标准、检验检测结果传送方式、检验检测报告交付时间以及检验检测费用等。 433客户提出的委托检验项目需要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时,由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投标,相关综合管理部门、检验中心指定专人协助项目投标工作。 4.3.4符合《合同评审程序》相关规定的的委托检验,签订合同前应执行《合同评审程序〉》 4.3.5各检验中心指定人员作负责合同评审及合同的签订;合同签定按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4.3.6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委托检验合同编号管理。 4.4 实施委托检验 4.4.1各检验中心安排检验人员,按委托检验合同内容,同时严格按照《检验检测工作程序》要求实施检验检测。委托检验有分包的,执行《分包管理程序》。 4.4.2检验过程中,发生合同执行的偏离和变更时,应在征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后,由原签定合同人员或授权人员进行更改修订,报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并把合同的更改通知发放到所有受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合同执行部门或人员必须及时进行更改。客户的书面更改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4.5委托检验报告出具 4.5.1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检验检测人员应完善原始记录,按《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控制程序》出具委托检验报告,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的反映检验检测结果。 4.5.2委托检验优先采用我院批准的相关原始记录及报告格式。若无则根据委托检验的内容出具报告,记录及报告格式、内容须经检验中心检验责任师、授权签字人审 核,记录与报告格式符合《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控制程序》、《“专用印章或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每年委托检验数量较多的项目,由相关检验中心提出、副总工程师牵头,编制相应的作业文件、报告与记录格式,纳入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4.5.3如委托检验项目不属于院资质认定或核准的范围,应在报告上注明“相关项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修订记录 分发表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 对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或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的控制。 3.0 定义 无 4.0职责 4.1品管部 负责对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的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2仓库 负责库存产品的清点及标识、摆放。 4.3 生产部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和互检。 5.0:程序 5.1来料检验 5.1.1检验和试验 IQC接到通知后先核对来料的名称、规格、编号等。主要原材料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收货。本公司对以下辅助材料可予免检:A)五金工具类 B)常用包材 C)特殊工艺用料 5.1.2报告和判定 IQC检查员核对检验完毕后,须如实的在《进料检验报告》中记录其检验结果,品质主管对《进料检验报告》签名审批其检验结果。若来料不合格,品管主管审批《进料检验报告》的记录及对不合格样品作出判定。 5.1.3来料处理 依据以上对来料检查的结果, IQC必须对来料的质量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 并由仓库将来料转移至适当的区域, 以免出现混乱;来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4来料紧急放行 因生产停工待料而IQC来不及对来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时间长暂无法判定结果

的来料生产又急用。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并由IQC检查员在来料现品票上粘贴“紧急放行”标识, 注明来料编号/数量/检查日期/紧急物料放行单编号/检验者签印; 通知货仓发料给生产部,生产部在使用时做好自检互检,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依标识全数追回或做挑选。 5.2过程检验 5.2.1首件检查 1)可连续生产的设备刚开机、设备运行条件(标准成型条件)不变、生产稳定 后,生产组长会同IPQC检验员对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首件判定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下列条件应进行首件检验: a 正常生产的过程, 刚开始时; b 设备更换、维修后; c 用新工艺或更改工序后; d 用新材料或更换材料后; 2)首件检验合格时,由IPQC检查员在首件样品上标记并通知生产组长或操作员 可继续正常生产,且将确认后的样品放于生产工位以备查对,记录检验结果在《首件检验报告》相应栏目内。 3)首件检验不合格时,IPQC检查员通知生产组长或技术人员并指出不合格部位, 要求改善及改进,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正常生产。 4)IPQC检查员须将《首件检验报告》交由品质主管审批,审批后将之归档存放。 5.2.2生产操作员自检/互检 1)生产部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工位生产的部品进行自检并填写《QC 检验日报表》,将不合格品拣选出,不得流入下工序。 2) 生产部操作员应对来料和上道工序的组件及半成品进行互检, 将不合格品 拣选出放置在不良品区域,由当班的管理人员处理。 5.2.3巡检 1)首件检查合格,生产部正常生产时, IPQC检查员每4小时按各工序的检验规范及各工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工位进行巡检检查。 2)如巡检检查中发现严重品质问题,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成品检验 5.3.1检验和试验 5.3.1.1 FQC依照成品检验规范、参考图纸、客户样品或技术样本等对产品进

质检部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规定及质量工作流程

质量管理部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章质检部各岗位职责 一、质检部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组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2、负责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制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规范; 3、负责原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入库前检验; 4、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监督; 5、负责计量和质量监测仪器的全面管理; 6、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处置和分析,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 7、负责竣工资料的制作; 8、负责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和保存各种质量技术和检验记录,进行数 据统计和分析; 9、负责对研发的新产品进行检验,提出问题点并跟踪解决的结果; 10、负责定期分析与质量目标的差异,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部门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协助总经理 工作,全面主持质检部日常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公平执行奖惩与考核; 3、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 4、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公司的《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 5、负责与技术、生产、营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质检部相关费用的审核; 7、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协助部 门主管做好质检部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厂内总装、外协制作产品的质量管理; 3、负责为质检员提供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4、负责制作指导质检员完成各工序产品的《检验标准》制作;

5、负责完成质检部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6、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策划》。 四、进料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及外购件的检验工作,若在生产中发现材料及外 购件不合格,有权制止继续作业,并要求相关部门改善; 3、负责根据《报检单》进行的质检工作; 4、负责编制、修改有关生产材料、外购件的《检验标准》; 5、负责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下料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成本职的各项工作; 2、负责下料车间生产的零部件的质检工作; 3、根据生产计划对下料生产中的首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4、负责对下料生产过程中的在制产品抽样质检; 5、负责根据《报检单》进行的质检工作; 6、负责编制、修改《下料检验标准》; 7、负责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机加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成本职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机加及机加外协加工件的质检工作; 3、根据生产计划对机加生产中的首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4、负责对机加生产过程中的在制产品抽样质检; 5、负责对机加生产的成品进行质检; 6、编制、修改相关机加《检验标准》; 7、负责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结构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文件编号:TSP 7. 12页数:6 /6发行日期:2002. 7. 15版本:1. 0文件 修订序号版本修订日期条款修订内容修订者 11.02002. 7.15全文编写核准:审核:编写:1.目的:为使本公司所有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均能有充分的控制检定.维护并维持良好的精确性,以证实和确保产品能符合客户要求。并保证汽车附件产品在开发,研制和实际生产过程屮所进行的,检测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做到对检测和试验过程的质量受控。 2.范围:2.1.凡从事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 2.2.包含每一种形式测量设备及检具的统计变异分析。 2.3.内外实验室管理3.定义:3.1.暂停使用:该设备已放置半年未使用过,而且未确定往后会使用到者,或经检定失效时均列为暂停使用。 3.2.内部检定:由公司内部人员自行检定者。 3.3.外部检定:因设备或人力等因素而委托外界机构代为检定本公司的量具仪器者。 3.4.比对件:凡找不到有效的检测设备来检测会影响产品质

量的精度,建立比对方式确认其精度。 3. 5.量具:一般生产现场上所有量具.仪器设备.检具及试验机器均称为量具。 3. 6.测量系统:指由人员.量具.操作程序及其他设备或软件的集合称为测量系统。 3. 7.测量系统分析研究:使用极差及均值方法,基于统计配合实际的过程选择适当的操作人数.样本数及重复测试次数,以研究主要变异形态的对彖。 3. 8.量具重复性:指量具由同一操作者,经多次测量同一零件或产品,其测量特性的重复能力,也指其测量之间变异而言。 3. 9.量具再现性:指不同操作者使用相同量具测量相同产品的特性时,其操作者之间测量平均值的变异。 3. 10供应商实验室:一个由有资格的人员在经正确标定的设 备上,使用被认可的方法和程序来完成买方在零件图和其他合同文件上指定并且能够执行的材料和性能评估任务的机构。 3. 11.检测: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彖.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3.12检测方法:为进行检测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4.流程:流程责任部门相关说明表单检定记录存档检定到期仪器搬运储存及维护检定标识检定记录建立合格检定年度检定计划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对检测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有效可靠,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试验室的各类检测工作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落实指令性质量检测任务,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和保存工作。 3.2 各功能试验室负责样品采集和检测,填写原始记录,进行数据计算和原始记录整理。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报告的审批,负责对检测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审核。 4 程序内容 4.1 检测工作程序 4.1.1 试验室主任组织人员编制年度检测计划或根据指令性检测任务编制检测计划,经技术负责人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后下发。 4.1.2 采样人员按规范、标准及设计图、合同文件要求执行采样。 4.1.3 采样回来后,采样人员必须到样品室及时办理样品移交登记手续。对合格样品在样品验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在样品室按待检、检毕情况分区、分类保管。 4.1.4 对合格样品进行登记后,及时通知相关试验负责人进行检验。样品从采集、验收、移交、保管及检毕后的处理等过程的具体要求按照《样品管理程序》执行。 4.1.5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承检检测的上岗证方可检测和出具检测数据。 4.1.6 检测前,检测人员必须检查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和环境温湿度条件并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记录;检测时,应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样品测试的方法和标准,正确填写原始记录;检测后,检测人员再次检查并记录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进行记录后恢复仪器原有的状态。原始记录数据经计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原始记录的填写和复核工作按《记录和档案控制程序》执行。 4.1.7 当发现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 4.1.8 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将检毕样品放在至样品室留存。 4.1.9 复核人员将复核无误的原始记录交检测报告编制人,由编制人编制和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实行三级签名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批准并填写签发日,一份加盖本试验室专用章发出,一份印章登记存档。检测报告具体的编制、审核、存档和发出工作按照《检测报告编制和管理程序》执行。 4.2 复核检测工作程序 当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由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先对本试验室样品检测过程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需要复核检测。若需要进行复核检测的,复核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过程,明确检验检测工作的流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固定的及非固定设施场所的检验检测过程的控制: 2.1 确定检验检测业务类别。 2.2 检验检测业务受理、任务分发。 2.3 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2.4 数据控制。 2.5 编制、审核和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2.6 发送报告和事后处理。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中技术运作管理工作。 3.2质量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工作。 3.3经营科负责本中心检验检测市场开拓及客户回访工作,同客户签订检验检测合同并组织合同的评审。 3.4综合科负责办理委托检验检测协议书的签订、检验检测业务的受理及分发、待检和流转期间的样品管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5检测六科(结构检测科)负责主体结构检验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6检测二科(地基基础检测科)负责地基基础检验检测业务实施、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等工作。 3.7检测三科(建筑机械检测科)负责施工机械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8检验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检验检测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 3.9检验检测人员按要求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0审核员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及报告的审核,对所审核的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1授权签字人负责签发授权领域的检验检测报告;对报告结论准确性负责。 3.12监督员负责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中的人员监督和能力监控及风险控制等质量保证工作。 3.13总工办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的管理工作。

1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O b j e c t i v e 对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协配件非预期使用,不合格半成品转序,不合格成品出厂。 This is to inspect and test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to avoid the nonconforming raw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from unexpected usage, to avoid the defective semi-finished product from flowing into the next process and to avoid the defective finished product from releasing out of the factory. 2 适用范围Applicable Scope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控制。 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ol over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of the company. 3 职责Responsibility 3.1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和验证的归口管理。 The Quali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coming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3.2 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和发放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图样、检验规程及相关接收标准。 The Enginee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to formulate and release the drawings, inspection procedures and relevant receiving standards applicable to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4 工作程序Work Procedures 4.1 检验和试验前的准备Preparation Prior to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4.1.1 由质量部根据《控制计划》和检验指导书,在开始检验工作之前,复查是否已经对每项重要检 验项目的方式和方法做出规定,其内容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及精度、抽样方法、评定方法、记录方法,注明可能需要提供的质量保证书/自检报告、要求和验证方式。 Prior to inspection, the Quality Department shall refer to the “Control Plan” and Inspection Instruction, checking if the inspection way and method for each important item have been regulated, including: inspection approach, inspection tools and their precision, sampling method, assessment approach and recording method, as well as the remarks on necessary quality warranty/self-inspection report,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 way.

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现场检测管理程序 1.0目的:为规范本实验室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身、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从事的现场检测工作的控制。 3.0职责: 3.1检测项目负责人: 3.1.1负责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 3.1.2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 3.1.3负责现场检测过程的安全监护; 3.1.4负责组织现场检测记录、报告的归档。 3.2检测人员: 3.2.1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监控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 3.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室和返回实验室的检查状况。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 4.1工作准备 4.1.1确定检测方法 从事现场检测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对现场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准备需要的技术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主管批准,执行《方法及方法确认管理程序》。 4.1.2 确定检测设备 检测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准备检测设备,确保所用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要求,其溯源性符合《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的第4.1.3的有关要求,办理设备借出手续,确认其工作状态正常;

4.1.3确保安全运输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设备运输,注意设备防震、防雨,确保设备安全。 4.1.4确认环境条件 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现场检测活动,检测负责人应责成有关人员配带相应的监测设备,并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评价或验证。 4.1.5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带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带入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必要时还应配有防水、防尘护罩及防震措施等。检测区域须用明显标识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 4.1.6检前设备核查 检测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测工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核查,确保设备性能正常,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工作按时完成。 4.2现场工作 4.2.1检测负责人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即可实施现场检测。 4.2.2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 4.2.3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直至完成全部检测项目。 4.2.4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监测显示环境条件达不到检测要求时,检测人员应停止检测,并报告检测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直至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后再继续工作。对不能间断的检测活动的检测数据应宣布无效。 4.2.5对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检测活动应考虑在时间和地域上实施隔离,以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如经过努力环境条件仍达不到要求,检测负责人应与客户协商是否继续检测或考虑由此引起的不确定度的变化。 4.3工作结束 4.3.1 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再次确认检测设备状态和环境条件状况,如正常,表明本次检测数据有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确定是否重新安排检测。 4.3.2整理现场检测资料,清理检测场地等。 4.3.3设备安全返回后在办理设备归还手续前应再次检查其工作状态。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生产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有效控制在制品的质量,防止未经检验和未经验证合格的原材料或产品投入使用,使产品最终质量能符合规定的品质标准,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所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的检验、成品检验。 3、定义: 3.1自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按质量要求进行的全面逐件检查。 3.2巡检: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重要工序,制品的产品质量进行的巡回检查。 3.3专检:在生产过程中,质检员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逐件检查。 4、职责: 4.1检验责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与记录,担负鉴别、把关、报告三大质量职责。 4.2操作人员负责生产产品的自检。 4.3质量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和产品专检、抽样送理化实验室作力学性能试验,原材料的外观检验和抽样送理化实验室检测原材料性能。 5、工作程序: 5.1检验与试验阶段的确定: 5.1.1进货检验:质检员对入厂原材料、辅助材料进行的检验。 5.1.2工序检验: 工序检验是按样品、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对各个工序的半成品进行的检验。 5.1.3最终检验:是按样品、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对成品进行的检验。 5.2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检验原则规定: 5.2.1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检验是根据样品、技术标准、工艺的要求,采用测量与观察的方法,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与标准规定进行比较后,判定被检件合格与否的过程。 5.2.2检验责任工程师必须认真执行质量法规,行使独立的质量判决权。 5.2.3检验责任工程师要严把好质量关,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入库、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下工序、不入库;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产品的检验与实验管理程序

1.0 目的 制订检验与试验管理程序,对产品生产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检验与试验的控制。 3.0 引用文件及术语 3.1 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GB/T 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 4.0定议 无 5.0 职责 5.1 品管部: a. QE负责制订原材料、制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规范; b. QC负责来料、制程、成品的检验与试验,各QC组长负责检验与试 验结果的确认与判定; c. 品保及检测课课长或经理负责检验与试验状况的放行。 6.0 工作内容 6.1 进料检验与试验控制 6.1.1进料时由仓库人员点收原物料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将物料放置待检 区,或挂上待检验标牌,并在ERP系统内录入《IQC检验报告》相关项目, 并打印出来通知品保课IQC进行检验及试验。 6.1.2 IQC根据WI-4100-011《进料检验管理办法》运作流程进行检验作业,检 验时参照WI-4100-004《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及WI-4100-XXX《XXX 类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IQC检验报告》中,检 验结果需经品保课课长或经理审批。 6.1.3对品管部尚无条件检验的项目,如有必要: 6.1.3.1 可提交生产车间试用确认能否达到相关试用要求。 6.1.3.2 提交化验室试验或委外试验,具体要求根据WI-4100-024《物料试 验作业指导书》执行。 6.1.4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料在来料的外包装贴上“合格”标签或加盖“合格” 印章,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检测工作控制流程

检测工作控制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检测工作控制流程1 目的 对检测工作过程作出规定和进行控制,保证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公司的检测工作管理。 3 职责 技术负责人是程序实施的负责人。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执行程序。 4 程序 任务的受理和下达 4.1.1 综合部与委托方签定委托检测合同,合同交监督部门备案。 4.1.2 送检测样品时,委托方填写试验委托单三联单,同时提交样品和技术资料。 4.1.3 收样员检查和确认试验委托单内容及样品,办理接收手续。执行《样品收取和处置管理程序》。 4.1.4 委托三联单的上联(委托信息)交资料员,中联(任务单)交检测部门,下联(取报告单)交委托人。 4.1.5 收样员下达任务单,同检测部门办理领样品手续。 收样员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收样工作,所有样品必须在样品上做标识,注明送样单位及工程名称。 委托单的录入工作由对应的实验员负责。 检测工作的准备和检查 4.2.1 检测部门的检测人员对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因素进行检查,形成相应的记录。

A 确认检测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和持证上岗。 B 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和量值溯源是否满足的要求。 C 确认检测方法,非标方法要经过技术主负责人批准和征得委托方同意。 D 检查检测样品,详细核对检测内容、样品状态和标识。 E 检查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检测方法标准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 4.2.2 检测人员调整上述条件,使其达到标准要求后进行检测和记录。 4.2.3 检测人员按照任务单和检测方法标准对样品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准备。 实验员需要外出检测时,必须提前通知部门负责人,如发现实验员私自外出检测,而部门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每次扣实验员50元。 检测和检测结果 4.3.1 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标准、检测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精心操作和 检测。 4.3.2 检测人员如实填写原始记录,检测数据的采集、计算和处理要符合规范,所包含 信息能够再现检测工作的全过程,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4.3.3 检测人员录入检测数据,经过检测人员、核验人员签字后连同原始记录、任务 单、一同交综合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检测报告 4.4.1 实验员录入委托信息和印制检测报告,审核人审核报告,授权签字人批准报告,由负责收款部门对外发放报告,并负责保管存档检测报告。执行《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记录和归档 4.5.1 检测人员妥善保管检测工作全过程形成的记录,年末归档,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根据《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况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对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产品,经生产自检合格后,由IPQC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到检验合格,品质部签字确认后才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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