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合同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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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2024版)

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2024版)
15.2 附加条款的效力
15.3 附加条款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的签字栏
16.1 签字栏的内容
16.2 签字栏的填写要求
16.3 签字栏的法律效力
以上为保理合同(2024版)的目录,涵盖了保理合同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概述、主体、条款、签订、履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环节。
合同编号______
第一章:保理合同概述
1.1 保理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保理合同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的合同。
1.2 保理合同的类型
保理合同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追偿;无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不能向卖方追偿。
1.3 保理合同的功能和作用
保理合同的功能包括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等,其作用在于帮助卖方改善现金流,降低信用风险。
第二章:保理合同的主体
2.1 保理商的资格和条件
保理商应具备合法的金融业务资质,能够提供专业的保理服务。
2.2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有权获得保理商提供的资金融通服务,同时应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12.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保理合同的法律适用和解释
13.1 法律适用的原则
13.2 保理合同的解释规则
13.3 保理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十四章:保理合同的签字和备案
14.1 保理合同的签字要求
14.2 保理合同的备案流程
14.3 保理合同的备案效力
第十五章:保理合同的附加条款
15.1 附加条款的制定
第五章:应收账款的转让
5.1 应收账款转让的条件
应收账款的转让应基于卖方与买方之间的真实交易,并确保应收账款的合法性。

保理合同 教学大纲

保理合同 教学大纲

保理合同教学大纲以下是保理合同的教学大纲:
一、保理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 保理合同的定义和范围
2. 保理合同的特点
3. 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二、保理合同的类型
1. 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2. 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3. 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三、保理合同的当事人
1. 保理商的资格和职责
2.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保理合同的订立和生效
1. 保理合同的订立方式
2. 保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3. 保理合同的生效条件
五、保理合同的履行
1. 保理商的融资义务
2.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义务
3. 债务人的付款义务
六、保理合同的风险和防范
1. 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
2. 风险防范措施
3. 纠纷解决机制
七、保理合同的法律适用
1. 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2. 保理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3. 国际保理的法律冲突问题
八、保理合同的案例分析
1. 保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
2. 案例分析方法和要点
九、保理合同的实践应用
1. 保理业务在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2. 保理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十、总结和复习
1. 课程要点回顾
2. 学生提问和答疑
3. 课程总结和评价
以上是保理合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以增强学生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保理合同通俗易懂

保理合同通俗易懂

保理合同通俗易懂一、合同双方甲方:(保理商)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委托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二、合同背景甲方作为专业的保理商,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资源,愿意为乙方提供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各方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三、合同内容1. 委托事项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保理商,根据乙方销售额度提供以下保理服务:(1) 应收账款管理:甲方负责乙方的销售账款收取工作,包括销售发票的开具、交付和记录等。

(2) 资金垫付: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资金需求,提前垫付相应的货款,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

(3) 坏账风险管理:甲方承担乙方应收账款的催收和坏账风险的承担。

(4) 账务管理:甲方负责乙方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包括账款收取、资金结算以及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2. 委托期限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_____年,从签订之日起算,期满后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如有其他变动情况,双方应提前协商并作出书面确认。

3. 费用及结算方式(1) 委托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另行约定。

(2) 结算方式:甲方在每次垫付货款后,乙方应根据相关流程及时支付货款和利息给甲方。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4.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彼此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并承诺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如因违反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违约责任(1) 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垫付货款,或未按时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乙方合理的赔偿。

(2) 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货款及利息,或未按时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合理的赔偿。

四、变更和终止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由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确认,并经双方共同签署。

2.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被终止:(1) 委托期限届满,没有续签的。

教你写合同保理业务合同(1530字)3篇

教你写合同保理业务合同(1530字)3篇

教你写合同保理业务合同(1530字)3篇篇1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进行保理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业务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保理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甲方将其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坏账担保等保理服务。

二、保理业务类型及期限1. 保理业务类型:本次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

2. 保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三、债权转让1. 甲方将其对买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真实、合法、有效。

3. 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债权拥有完整的权利,无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形。

四、保理金额及支付方式1. 保理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应收账款相关信息,并授权乙方直接向买方(债务人)收取应收账款。

乙方收到款项后,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项。

五、保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理费用: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保理服务费。

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收到每笔应收账款后,按照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保理服务费。

具体比例及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保证所转让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2)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应收账款相关信息;(3)确保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可收回性;(4)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损失;(5)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理服务费。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甲方提供的债权进行审查;(2)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服务;(3)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项;(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5)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理服务费。

国内保理业务培训讲义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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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提出保理业务申请
买方
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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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保理业务特殊操作环节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单保理)
-目前由总行专门开辟“绿色通道”,采用“名单制”方式专门核定 客户保理额度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行业双保理)
-卖方经办行向买方经办行申请买方“共用额度” -买方经办行核定买方“信用风险担保额度”作为卖方“共用额度”
• 资金费用:
• 人民币保理预付款利率执行我行公司类贷款利率相 关管理规定( 大于或等于同期基准利率*90%;期 限:就高不就低)。
• 逾期违约金:保理预付款利率*150%
• 管理费用(逐笔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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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理业务的分类
• 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下列国内保理业务
•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 信用保险保理业务
• 保理的核心:
应收账款的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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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理业务的主要服务功能
• 三大功能:
• 服务功能——应收账款管理 • 融资功能——保理预付款 • 保险功能——信用风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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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理业务的几方关系人
卖方

债理 权合 转同
预 付 款

债权转让通知 应收账款
商务合同
赊销
买方
卖方保理商
主要内容
目录 第一章 国内保理业务概述 第二章 国内保理业务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 第三章 风险控制要点
2024/7/18
1
第一章 保理业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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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保理业务定义
• 保理的一般定义:

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2024版)

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保理业务1.3 相关术语2. 保理业务的范围与内容2.1 应收账款转让2.2 保理融资2.3 风险管理3. 合同金额与期限3.1 保理合同金额3.2 保理合同期限4. 保理费用4.1 融资利息4.2 手续费4.3 其他费用5. 应收账款的维护与监控5.1 卖方责任5.2 保理商责任6. 保理融资的提取与使用6.1 融资提取6.2 融资使用7. 保理商的权利与义务7.1 融资决策7.2 风险控制7.3 信息披露8. 卖方的权利与义务8.1 账款转让8.2 信息披露8.3 还款责任9. 违约责任9.1 卖方违约9.2 保理商违约10. 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仲裁解决10.3 法律诉讼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终止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义务12.2 例外情况13. 法律适用与管辖13.1 法律适用13.2 管辖法院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合同修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主体甲方:(卖方全称)乙方:(保理商全称)1.2 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商购买卖方的应收账款,并为卖方提供融资、风险管理等服务的行为。

1.3 相关术语(1)应收账款:指卖方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向买方提出的支付要求。

(2)保理商:指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

(3)融资比例:指保理商购买应收账款的比例。

(4)融资期限:指卖方从保理商处获得融资的期限。

第二条保理业务的范围与内容2.1 应收账款转让卖方同意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同意购买并管理这些应收账款。

2.2 保理融资保理商根据应收账款的价值,向卖方提供融资。

融资比例和融资期限由双方商定。

(完整版)保理业务合同(模板)

(完整版)保理业务合同(模板)

(完整版)保理业务合同1. 引言本合同是由方(下称“保理商”)和方(下称“债务人”)订立的保理业务合同(下称“合同”)。

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双方之间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以及保理商提供的融资服务的细则。

2. 定义•保理业务(Factoring):指债权转让、债务催收和融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金融服务。

•债务人(Debtor):指欠款人、债权人委托保理商管理其应收账款的单位或个人。

•保理商(Factor):指按照保理业务合同约定,接受债务人委托,对其应收账款提供垫付融资同时进行风险管理的金融机构。

•应收账款(AccountsReceivable):指债务人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获得的应收款项。

•融资额度(FinancingLimit):指保理商同意向债务人提供融资的最大金额。

3.1 提供应收账款信息债务人应按照保理商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的应收账款信息:•应收账款的发票、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应收账款的账龄和清偿期限;•应收账款的详细清单和金额;•应收账款的付款方信息。

3.2 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债务人对提供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债务人提供虚假或错误的应收账款信息而导致保理商受到损失,债务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 公司运营和财务信息债务人应向保理商提供其最新的公司运营和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经营状况报告等。

保理商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并有权对其进行审查。

4.1 垫付融资保理商同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向债务人提供垫付融资,融资额度将根据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及其可质押价值等因素确定。

4.2 催收服务保理商有权代表债务人对其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追讨。

债务人同意并配合保理商从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中收回其应得的融资本息。

4.3 风险管理保理商在提供垫付融资的同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融资限额、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调整债务人的融资额度等措施。

保理合同主要理论内容

保理合同主要理论内容

保理合同主要理论内容
以下是 7 条关于保理合同主要理论内容:
1. 嘿,你晓得不,保理合同里有个超重要的“应收账款转让”呀!就好比你把你拥有的宝贝东西转让给别人是一样的道理。

比如说,甲公司把它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这不就等于把这个债权拱手让人啦。

2. 哇塞,保理合同里还有“保理商的权利和义务”呢!这就有点像一个守护天使,得履行各种职责。

就像保理商要去审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就跟你仔细检查买的东西是不是真的一样重要。

3. 哎呀呀,“债务人的抗辩权”也是保理合同里要知道的哦!这就好比对方想找借口不还钱,债务人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他得逞呢。

比如债务人说这笔账已经还过了,那咱可得好好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么回事。

4. 嘿,你没想到吧,保理合同还有“追索权”这个玩意儿!这就类似你抓住了一个救命稻草。

像保理商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应收账款,这多厉害呀!
5. 哇哦,“保理合同的类型”也很关键呢!有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就像两个不同性格的朋友。

比如有追索权保理,保理商就更有保障些,而无追索权保理呢,就显得更干脆。

6. 呀呵,“保理合同的效力”可不容忽视哟!这就好像是合同的生命力一样。

要是合同没效力了,那可就麻烦大啦。

比如合同里有欺诈等情况,这不就完蛋了嘛。

7. 哼,“保理合同的风险”也是要清楚的呢!这就像道路上的坑坑洼洼。

像债务人破产了,那应收账款可就难收了呀。

总之,保理合同的这些理论内容都超重要的,一定要好好理解和掌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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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祥(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编号: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重要提示请卖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保理公司予以说明。

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保理公司:万祥(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鉴于:⒈卖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定义见本合同第一条)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等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⒉卖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⒊保理公司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国内保理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卖方和保理公司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将具有如下含义:“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保理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保理公司有权向卖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保理融资”是指保理公司应卖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卖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

保理融资分为折扣方式和比例预付方式,根据卖方选择保理融资方式的不同,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

“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保理公司向卖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

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保理公司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卖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

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保理融资余额”是指保理公司已预付、未受偿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对应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之和。

前述受偿包括买方支付应收账款、卖方因回购而退还或按本合同约定主动偿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保理融资额度”根据双方的约定,保理融资额度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

循环额度是指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时候,卖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但保理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保理融资额度。

一次性额度是指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时候,保理公司为卖方办理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理融资额度。

“保理融资额度余额”在循环保理融资额度项下,是指保理融资额度扣减保理融资余额后的金额;在一次性保理融资额度项下,是指保理融资额度扣减保理公司已为卖方办理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之和后的金额。

“《交易合同》”是指卖方向买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而签署的所有合同的总统称,或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

“买方”是指与卖方签署《交易合同》,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承租资产的企事业单位。

本合同项下的买方清单详见附表。

“卖方”是指与买方签署《交易合同》,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的企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是指保理公司受让的、卖方基于履行《交易合同》项下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的义务而对买方享有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权。

“应收账款金额”是指保理公司已受让的、买方根据《交易合同》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应向卖方支付的金额。

卖方向保理公司转让的各笔应收账款金额以保理公司出具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保理公司审核意见(适用于受让)》(以下简统称《受让意见》)中记载的金额为准。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向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及其相关权益的行为。

“应收账款转让日”,“应收账款受让日”,就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而言,是指保理公司出具《受让意见》之日。

“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交易合同》所规定的最晚付款日。

如果买方在同一《交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系分期履行的,则该《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按各期应收账款的最晚付款日分别计算。

“商业纠纷”是指买方拒收货物或商业发票,或者根据《交易合同》或卖方的履约行为提出的,与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有关的任何抗辩、反诉或抵销。

“催账期”是指买方未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全额支付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时,保理公司或卖方向买方进行催收的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催账期为60天,自应收账款到期日次日起计,但任何情况下,催账期届满日不应迟于_年月_日。

催账期届满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提前至前一银行工作日。

“回购”是指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保理公司将已受让、未受偿的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回给卖方,卖方应无条件受让,并按本合同约定退还相应的保理融资本金、支付利息。

□第二条保理融资额度(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有保理融资额度的,请在“□”内打“√”;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无保理融资额度,不适用本条内容的,请在“□”内打“×”,并划掉本条空栏;如“□”内或本条空栏为空白的,视为不适用本条。

)2.1保理融资额度金额(大写):人民币。

2.2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有效期是保理公司应卖方申请,根据本合同予以保理融资的期限。

2.3 本保理融资额度为□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

2.4保理融资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1)循环融资额度项下,保理融资余额未超过保理融资额度,一次性融资额度项下,保理公司已为卖方办理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之和未超过保理融资额度;(2)申请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保理融资额度余额;(3)保理融资申请在额度有效期内提出;(4)申请的保理融资到期日不迟于_年月日;(5)保理公司已受让申请融资所对应的应收账款;(6)在本合同生效后,卖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7)卖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2.5应卖方申请予以保理融资后,保理公司将按保理融资本金金额扣减保理融资额度。

保理融资额度的使用情况以保理公司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留的文件、凭证及单据为准。

2.6本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与应收账款一一对应,融资方式为以下第种:(1)折扣方式,折扣率为,折让期自应收账款转让价款预付日至催账期届满日;(2)比例预付方式,融资比例为%,利率为,融资期限自应收账款转让价款预付日至催账期届满日。

2.7在买方付款前,经保理公司同意,卖方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保理融资。

发生前述提前还款、买方于催账期届满前付款、卖方在催账期届满前进行回购退还保理融资本金等情况时,折扣方式下,保理公司将退还相应的保理融资自实际还款日至催账期届满日期间的折扣;比例预付方式下,按相应的保理融资的实际占用期限计算其利息。

如买方部分支付或卖方部分退还、未完全清偿保理融资本金的,根据前述约定应当退还的折扣,将于保理融资本金全部受偿时退还。

▲▲2.8保理公司给予卖方保理融资额度,并不意味着保理公司有义务就卖方提出转让申请的全部应收账款办理保理融资。

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提出的保理融资申请,保理公司有权予以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理。

第三条应收账款转让3.1签署本合同,并不意味着保理公司有义务受让卖方提出转让申请的全部应收账款。

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提出的转让申请,保理公司有权予以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

3.2卖方向保理公司申请转让应收账款时,应向保理公司提交下列文件,有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需求的,应在下述《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中一并提出:(1)按本合同附件格式签署的一份《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2)按本合同附件格式签署的三份《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3)与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4)与《交易合同》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律文件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该“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的修改或补充文件,担保法律文件和权利凭证,交易授权批准文件,预付款(定金)证明文件(如有)等;(5)《交易合同》项下全套商业发票(主要指增值税发票)正本及复印件;(6)《交易合同》项下全套运输单据正本、保险单据正本及提货单正本和相应复印件(如有);(7)保理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3.3保理公司经审核同意受让应收账款的,将向卖方出具《受让意见》。

保理公司同意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将一并在《受让意见》中予以确认,并按本合同约定向卖方预付。

折扣方式下的折扣率、放款日、到期日、融资金额、折扣金额、实付金额或比例预付方式下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金额等以公司凭证的记载为准。

3.4保理公司经审核决定不予受让应收账款的,将向卖方出具《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保理公司审核意见(适用于不予受让)》,并将卖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退还卖方。

对于不予受让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无须就该等应收账款承担任何义务。

3.5应收账款转让于保理公司出具《受让意见》时生效。

3.6应收账款转让生效后,保理公司取得该应收账款项下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该“应收账款项下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权利和利益:(1)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要求买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合同》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2)由于买方迟延支付应收账款而产生的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的权利;(3)针对买方未能按期支付应收账款,同意其延期支付,或作出其他让步、放弃、宽限或妥协,或与其达成和解的权利;(4)在买方发生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或其他类似的情况时,作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参加清算或其他类似程序的权利;(5)再次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6)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任何担保、保证和保险项下产生的权利或利益;(7)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交易合同》中卖方享有的其他一切权利和利益。

▲▲3.7应收账款转让后,卖方在《交易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卖方继续履行,与保理公司无关。

3.8 在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的过程中及应收账款转让后,如保理公司要求,卖方还应办理以下事项:(1)根据保理公司要求就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交易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并办理抵/质押担保(如有)的登记变更手续;(2)根据保理公司的要求,按附件格式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3)根据保理公司的要求,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对买方进行催收。

第四条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支付4.1根据卖方的申请、保理公司的判断情况的不同,保理公司支付每笔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方式将有所不同。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1)买方于催账期届满前向保理银行支付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的,保理公司于收到款项后一个银行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卖方受保理公司监管的账户;(2)如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拥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公司可应卖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卖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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