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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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征地补偿标准永福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04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5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3元/亩到15654元/亩之间。

堡里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69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52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81元/亩到15526元/亩之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

现将桂林市永福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永福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04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5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13元/亩到15654元/亩之间。

百寿镇、龙江乡、苏桥镇、三皇乡、永安乡、罗锦镇、广福乡、堡里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69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52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81元/亩到15526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2017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广西省桂林市阳朔县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07-05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暂行办法》(桂政发[2000]39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2002—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自2005年5月24日起施行。

2002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统计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桂计法规[2002]274号)自2005年5月24日起终止执行。

重大水利、水电项目有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规划的,标准另定。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土厅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统计局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主题词: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被征用土地年均产值基数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一、2002年至2004年全区各县、市、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的三年平均年产值基数标准。

单位:元/亩市、县、区水田旱地菜地园地鱼塘备注糖料蔗地其他旱地一类南宁市辖区、柳州市辖区、桂林市辖区、梧州市辖区、北海市辖区、钦州市辖区、贵港市辖区、玉林市辖区、武鸣县、柳江县、柳城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平乐县、荔浦县、苍梧县、藤县、岑溪市、合浦县、灵山县、浦北县、平南县、桂平市、兴业县、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北流市、横县、八步区、宜州市、田阳县。

最新广西桂林征地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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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ing what I want to do, in the dead of night, ask myself my future plans, and move in that direction to realize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广西桂林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为您推荐】库尔勒市律师天长市律师武冈市律师平阳县律师玉山县律师罗平县律师耒阳市律师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越来越常见。

旧城区的改造,修路等项目都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的。

但为了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会对其拆迁进行一定的补偿。

那广西桂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西桂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新规定一、广西桂林土地补偿费: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年产值的五至十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长势参照邻近同类树种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年产值的计算,以当地基层统计年报单价为基础,由有关部门协商核定。

对收获有大小年区分的经济林地的年产值,按征用前两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6、防护林地不得征用。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该林种实际价值的十倍补偿。

二、广西桂林青苗补偿费:被征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应尽可能待收获后进行施工。

如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由用地单位按作物一造产值补偿。

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的作物,不予补偿。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南府规〔2018〕40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18〕40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9日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为指导我市市区(不含武鸣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征收土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标准:一、征地区片综合价格标准(一)第一区片包括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三塘村、那况村、降桥村、路西村、鸡村、皂角村、北湖村、连畴村、苏卢村、西津村、大塘村、屯里村、屯渌村、永宁村、罗赖村、和德村、振兴村、明华村、心圩村、大岭村、四联村、新村(西乡塘区)、陈西村、西明村、石埠村、仁义村、南乡村、同乐村、智和村、东南村、邕津村、三津村、乐贤村、杨村、留村、那洪村、黄茅坪村、平阳村、白沙村、玉洞村、新村(良庆区)、那黄村、平乐村、那平村、坛泽村、良庆社区、龙岗村、新兴村、那廖村、三岸园艺场、青山园艺场、凤岭园艺场、三屋园艺场的区域范围。

(二)第二区片为第一区片以外,本市原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的行政村及五合社区、莫村社区、通福社区、金葫社区、蓉茉社区、那舅社区、创新村、围村村、路东村、兴贤村、石西村、老口村、和安村、永安村、忠良村、乐洲村、金鸡村、罗村、苏盆村、高岭村、居仁村、渌绕村、新团村、新兰村、那马社区、和合村、孟莲村、梁村、公曹村、红星社区、那元社区、新兴社区、蒲津社区的区域范围。

最新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Human life rushes like a flood, without encountering islands and reefs, it is difficult to arouse beautiful wav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高速公路存在的目的,除了要为大家的出行节省时间以外,在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为我国全国各省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通道,所以说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仔细的规划和设计的。

这当中就不免要向公民征用土地。

下文中为大家介绍的是,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

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

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

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3号文件执行。

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

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

如省人民z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7、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房屋拆迁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娄政发〔〕3号文件的规定,异地新建的,按占多少还多少,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不超过 18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需要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征地拆迁机构负责全市征地拆迁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城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

市规划、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本市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区片:(一)第一区片包括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新兴村、鸡村、北湖村、西津村、大塘村、连畴村、永宁村、皂角村、苏卢村、屯里村、屯渌村、罗赖村、和德村、心圩村、西明村、明华村、振兴村、四联村、新村(高新区)、仁义村、南乡村、东南村、平阳村、智和村、同乐村的区域范围。

(二)第二区片为第一区片以外,本市高速环道范围内的行政村及和合村、龙岗村、梁村、公曹村、永乐村、红星社区、那元社区、新兴社区、玉洞村、新村(良庆区)、石西村、兴贤村、老口村、忠良村、上灵村、下灵村、永安村、和安村、乐洲村、降桥村的区域范围。

(三)第三区片为本市高速环道外的那舅社区、五合社区、德福社区、莫村社区、蓉茉社区、金湖社区、三塘村、那况村,平垌村、平单村、定宁村、坛白村、新桥村、那备村、那德村、光明村、永红村、康宁村、祥宁村、吴圩社区、金鸡村、罗村、苏盆村、居仁村、华联村、新联村、古思村、平乐村、那平村、那马社区,梁信村、梁勇村、新生村、新新村、孟莲村、新团村、新兰村、仁福村、张村的区域范围。

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Whoever you admire most in your heart, don't have to become that person, but use that person's spirit and methods to become yourself.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基本农田不低于575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920元/亩。

基本农田不低于5489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990元/亩到19960元/亩之间。

基本农田不低于522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0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750元/亩到19000元/亩之间。

一、广西玉林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第一区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5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9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230元/亩到20920元/亩之间。

第二区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489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990元/亩到19960元/亩之间。

第三区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22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0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750元/亩到1900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2019年最新广西省来宾市兴宾区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广西省来宾市兴宾区征地补偿标准凤凰镇、桥巩乡、迁江镇、城厢镇、良江镇、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28元/亩到16112元/亩之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

现将来宾市兴宾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省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凤凰镇、桥巩乡、迁江镇、城厢镇、良江镇、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28元/亩到16112元/亩之间。

七洞乡、良塘乡、平阳镇、大湾乡、正龙乡、高安乡、蒙村镇、石陵镇、陶邓乡、小平阳镇、三五乡、五山乡、南泗乡、寺山乡、石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4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39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49元/亩到15397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2▲017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广西省崇左市天等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广西省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广西省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省梧州市蒙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西河镇、蒙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7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22元/亩到14088元/亩之间。

新圩镇、文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4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98元/亩。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

现将梧州市蒙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省梧州市蒙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西河镇、蒙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7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22元/亩到14088元/亩之间。

新圩镇、文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4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9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49元/亩到13798元/亩之间。

黄村镇、汉豪乡、陈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86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31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078元/亩到12314元/亩之间。

长坪乡、夏宜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2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0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750元/亩到1100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1.28•【字号】桂政办函〔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全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批准的土地征收,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征地,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得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二、扎实推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相关工作(一)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新一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工作,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并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各区片范围和补偿价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等。

(二)明确适用范围。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的征收补偿。

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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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依法对土地征用人或者土
地使用权人进行的经济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内容。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指政府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等。

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土地的等级、位置、用途、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被征地农民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地农民补偿费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过渡期生活保障费等。

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项。

最后,土地征用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因征收土地而给予被征收人的
一次性经济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标准一般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价格、征地项目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政府应当依法合理确定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

综上所述,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保障土地征用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
权益,合理确定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标准,是土地征用工作的重要内容。

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广西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土地征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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