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教学教材
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

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以下是一个合同法经典教学案例: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1000吨优质煤炭,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向甲支付了20万元定金。
后因甲的原因,甲只供应了500吨优质煤炭,剩余的500吨无法供应。
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1.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多少定金?为什么?2. 乙可以请求甲支付多少违约金?为什么?答案:1.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2款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本案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乙向甲支付了20万元定金,故甲应当返还20万元定金。
2.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由于甲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遭受了损失,故甲应当向乙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甲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遭受了损失,故甲应当向乙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故应当按照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违约金,即20万元。
合同法教学案例PPT教学课件

2020/12/10
7
案例分析:
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一组沙发,该公司在出据的发
票上标明为橡木沙发。半年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不是橡
木而是橡胶木。一字之差,价格相差甚远。经鉴定,果然如
此。于是,刘某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因甲家具公司正
与乙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并事宜,无暇顾及此事;而刘
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乃至一年半后仍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偿金,尽管赔偿金的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但是这
是经双方协商的。现在既然不能从王某那里要回耕
牛,要求李某返回耕牛和赔偿损失是不合理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为双方约定只有在李某找不到耕牛时才支付赔偿金,
既然耕牛已经找到,就应该继续由李某使用。李某
不能将其转卖他人,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
在李某租牛10天后,耕牛突然走失,寻找无结果。于是张、
李二人协商:如果李某不能找回耕牛,则赔偿张某1500元的
损失,并支付尚未交付的租金90元。在该协议达成后,李某
又继续找牛。几天后找到牛。李某在将牛牵回家的途中,听
说市场上耕牛的价格已经涨至2000元。于是李某就将牛牵到
市场上出售给邻村的王某,获价款2100元。李某回家后谎称
责任
2020/12/10
6
答题要点:
1.双方的关系--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
2.该合同的特点--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即“如果李某不能找回耕牛, 则赔偿张某1500元的损失,并支付尚未交付的租金90元。”
3.条件是否成就--李某找到牛,但又将其出售他人,告之张某没有 找到牛。“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使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 不成就”。该条件不成就,合同没有解除。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合同法》法律实训目录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吗?—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粮食购销案—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四、郭某诉村委会侵犯优先购买权案—论诚实信用原则五、当事人合意与法律、法规的较量—谈合法原则第二章合同订立法律实训一、合同的登记—略谈合同成立二、确认书的性质—论确认书和合同成立的关系三、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略谈交叉要约四、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浅析事实合同五、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六、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论悬赏广告七、王某等诉房地产公司提供巴士服务纠纷案—浅析商业广告的性质八、甲公司诉某仪表厂招标投标纠纷案—浅析招标投标九、渔业公司诉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浅析预约合同十、肖某诉彩色扩印服务部丢失交付冲印的结婚照胶卷赔偿纠纷案—论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十一、古榕诉华渝宾馆赔偿损失纠纷案—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十二、合同义务的扩张—论缔约过失责任第三章合同效力法律实训一、商贸公司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论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二、耕牛案—浅析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三、西服案—论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四、信用社诉商场抵押合同纠纷案—论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五、摄影器材索赔案—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六、大华商厦诉吉祥服装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案—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七、杨树清诉周某互易合同纠纷案—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八、符少荣诉廖志强索要欠款案—浅析赌债的效力九、王某诉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含义第四章合同履行法律实训一、李某诉食品公司承包合同案—论附随义务二、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论情势变更原则(制度)三、买卖柑橘合同纠纷案—谈履行内容的确定四、辣椒买卖合同纠纷案—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五、王某诉搬家公司损害赔偿案—浅析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六、贸易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案—浅析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谈同时履行抗辩权八、喜雨有限公司诉东南经济开发公司违约索赔案—浅析后履行抗辩权九、承揽合同纠纷案—浅析不安抗辩权十、催款纠纷案—论代位权十一、分家析产,逃避债务案—关于撤销权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实训一、工商银行诉钟表公司、创业公司、德信公司贷款纠纷案—论合同的变更及其效力二、贸易公司诉商贸公司、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案—略谈债权转让及其效力三、欠款纠纷案—浅析债务承担的效力四、永安工商行催还欠款纠纷案—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法律实训一、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否解除合同? —略谈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二、烟花购销合同纠纷案—浅析履行迟延和合同解除三、李某诉王某归还房屋案—浅析约定解除及买卖不破租赁四、胡君富诉朱雨田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五、辛某诉周某承担担保责任案—略谈代物清偿六、货款抵扣违约金纠纷案—谈抵销七、田某申请债务提存案—浅析提存八、股东诉讼请求确认免除行为无效案—略谈免除第七章违约责任法律实训一、第三人行为导致违约纠纷案—谈违约责任的相对性二、化工公司诉运输公司承运合同纠纷案—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三、外贸公司诉饲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论预期违约制度四、贸易公司诉纺织厂购销棉布合同纠纷案—浅谈默示违约五、农工商总公司诉经贸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略谈效率违约、实际履行以及违约金六、皇台酒厂诉房管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论双方违约七、振华公司诉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案—完全赔偿和可预见原则八、村民诉石巷供销社石膏买卖合同纠纷案—论减轻损失原则九、董景春诉经销公司损害赔偿案—浅析过失相抵十、齐龙服装厂诉齐齐哈尔火车站货物运输合同案—浅析损益相抵十一、建筑工程队诉水泥厂买卖合同案—浅析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十二、木船加工协议纠纷案—浅析定金的效力十三、贸易公司诉土产品公司土豆购销合同纠纷案—论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十四、钢铁厂诉煤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交付违约金案—论定金与违约金十五、体育报社诉广告公司出版合同纠纷案—论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十六、田某诉酒店损害赔偿案—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十七、严艳诉雪绒花美容店美容协议纠纷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第八章合同解释法律实训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拍卖行拍卖纠纷案—试论合同解释(一)二、村民建造房屋纠纷案—试论合同解释(二)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案例分析课件2

案例分析: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 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乙公司经理陈某,闲聊中 张某得知乙公司正准备进行技术改造,需购置一台精 密仪表。张某表示甲公司有这方面的业务关系,可以 代为采购。双方达成协议。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甲公 司寄去预付款10万元人民币。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 日期,甲公司却以张某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已是下 岗人员,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乙公司却认为甲公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 情况通知自己,且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 的空白合同书(经法院查证属实),自己没有过错。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 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 给第三人的现象。
(二)合同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不改变合同原有的权利义务内容。 2、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三)分类:按照所转让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 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
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权利和义务 的概括转让)。
《合同法律制度及案例评析》2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
案例分析:2005年9月30日,甲单位一行30人按 照与乙旅行社的合同约定,准时到达河北省石家庄市集 合,准备乘坐当日晚20:00点的火车赴张家界旅游。20: 20分,乙旅行社工作人员匆匆赶来称,由于车票紧张, 他们经过多方努力也没能拿到当日车票,同时称,10月1 日的车票能够保证。甲单位负责人考虑到既然专门抽出 时间让大家出去旅游,那就一定要去,于是就按乙旅行 社提出的建议重签订了合同,并顺利完成了旅游。
问:(1)张某代表甲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2)经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后,将履行时间 和代理费调整后达成协议的现象被称之为什么?
(3)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乙公司“要求甲 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诉讼请求?
《合同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合同法案例分析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 3. 如果甲、乙事先没有特别约定 , 那么甲在未支付货款的情 况下,是否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为什么? 4. 如果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 , 并向其关联 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乙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时,乙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5. 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把付款义务转移给了丙 , 事后将此事通知了乙,甲是否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为什 么?
合同法案例分析
甲公司(本题下称“甲”)向乙公司(本题下称“乙”)发 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 供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并要求乙在20 日内报价。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 求甲在20日内回复; 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乙 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乙在未签 订合同书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 出异议,亦未及时支付货款。三个月后因市场发生变化, 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 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 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 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二者发生纠纷。
标准答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甲应当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卖 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乙向甲交货后,货物灭失风 险应当由买方甲承担,不管其是否支付了贷款。 4.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放弃到期债权、 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5.甲不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 转让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本案 中,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转让于丙 ,该转让对乙 不生效,所以甲仍需向乙承担付款义务。
合同法案例教程

合同法案例教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的目的1.1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领域的合作事宜。
①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产品供应、服务提供等。
② 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作的具体范围与合作方式。
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与服务。
④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责任。
1.2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① 合同期满后,若有继续合作意向,双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② 若未提前通知,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承担任何后续义务。
③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条款。
④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签订新合同。
1.3 双方合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共同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① 甲方应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分析,协助乙方明确市场定位。
② 乙方应提供创新方案和技术支持,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③ 双方应根据市场反馈,灵活调整合作内容,保证合作的持续性。
④ 合作成果应共同归属于双方,除非另有约定。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费用。
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市场信息以及相关支持。
③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
④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保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② 乙方应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协助甲方进行相关决策。
③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与甲方共同讨论决定。
④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2.3 双方的共同义务①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合同法案例分析课件

(3)在A、C企业的保证合同中,C企业的保 证范围是什么?
C企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的费用。
(4)C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 明理由。
C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成立。
《担保法》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 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务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申请仲裁(适用于一般保证),或者未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适用于连带保证),保证人 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C企业的保证期间为 2006年7月11日-2007年1月10日。。。。
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 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合同法》 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时,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 除。
(3)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 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 由。
A公司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 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条款,但二者不可并用。因此A公司要求B公司双 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的主 张不成立。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 法律性质。
甲传真订货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因为传真欠缺 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规 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 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 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仲裁法》规定,仲裁 裁决做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如万方农贸公司不经仲裁而直接向法院 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合同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 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合同已经双方代理人盖章台同依法成 立,且本案中的合同订立后商场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当矿泉 壶厂催办时,已发电报要求矿泉壶厂发货,“速发货”不仅 表明商场已完全同意了矿泉壶厂的要约,而且表明要求矿泉 壶厂立即履行合同。因此商场以未加盖公章为由否认合同成 立理由不足合同已经成立了。
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
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李甲答应把合
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 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
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
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
合同法案例分析
邵培樟
1
合同订立篇
▪ 1.【案例简介】 某小学要订做校服,在本地报纸上登载公告:“本校欢迎各大、小服装
公司,携带布料、款式来商谈,有满意者即行订货。” ▪ 甲、乙两家公司闻讯,都带着布料、款式、资料来到学校。学校经审查
后对甲公司说:“你们的资料基本可以,但有某些地方能否听取一下我 方建议,进行修改?”甲公司表示回去考虑考虑,第二天答复。第二天, 学校去信说可以不作改动,在5天内答复。恰好此时,甲公司也在同一 天来信称不能作改动,叫学校考虑,在5天内答复。学校在去信后第二 天收到甲公司来信,甲公司也在去信后第二天收到学校来信,在收到信 的同一天丙公司携带资料和样品来到学校,学校对样品和价格都很满意, 当即与丙公司签订了订做2000套校服并分期付款的合同 。同时学校去信 甲公司说不要他们的校服了,甲公司收到信后,认为学校已经说了可以 不作改动,就是与其成交生意,但却又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对甲公司构成 违约,遂与学校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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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
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
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
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
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案例: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
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
后来,江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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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
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
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
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
合同免除了物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条款。
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法律:
《合同法》
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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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
方协商的条款。
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四、代理人越权签订合同
案例:
某公司排业务员李某赴外地收购芒果干。
李某发现当地的香蕉特别便宜,质量上乘。
就与对方签订了购买香蕉和芒果干合同。
然后货物运到公司后,公司不承认合同,称李某自作主张。
香蕉已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拒付货款。
分析:
李某购买香蕉超越了代理权限,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责任应由李某承担,购买芒果干的部分没有超越代理权限,对公司产生效力,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对芒果干拒收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需承担这部分的违约责任。
法律:
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
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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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并不是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
案例:
黄某向私人酒厂的钟某购买劣质酒,然后冒充名酒进行销售。
双
方签下合同约定:黄某向酒厂购买10万瓶劣质酒,总贷款13万元,交定金5000元,余款付清提货,酒厂加贴“五粮液”商标。
当黄某
提货时,借口手头紧没带足钱,只付了8万元即提走货物。
钟某一再催讨无果,请求法院判黄某付清余款。
分析:
该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社会
危害极大。
法律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
《合同法》
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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