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延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_中标190920
许学文与刘江,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学文与刘江,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1【案件字号】(2020)陕04民终10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娟芳李新莉赵建辉【审理法官】吕娟芳李新莉赵建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学文;刘江;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当事人】许学文刘江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许学文刘江【当事人-公司】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兵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兵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兵【代理律所】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许学文【被告】刘江;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汇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合同约定书证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自认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查,原判认定案件事实基本清楚。
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自己与被上诉人刘江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自己是受被上诉人安途公司经理委托帮忙找人,上诉人就此在二审中出举与安途公司经理的微信语音,但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1 / 22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87.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分地区主要项目
(1)陕西(6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铜川市雨洪利用与生态修复工程工 程总承包(EPC)全过程造价咨询 项目
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 通运输局
2
陕西省艺术馆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标金额 (万元)
389.0
90.0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
3 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工程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2 / 22
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TOP1
铜川市雨洪利用与生态修复工程工 程总承包(EPC)全过程造价咨询 项目
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 和交通运输局
TOP2
陕西省艺术馆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TOP3 TOP4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4 / 22
9
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榆林运动员 村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
2019年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公告长安区

2019年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公告长安区
摘要:
I.引言
A.介绍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项目
B.说明本项目的中标情况
II.中标企业介绍
A.企业名称
B.企业地址
C.企业资质
III.定点维修服务内容
A.维修服务范围
B.维修服务对象
C.维修服务承诺
IV.中标结果公示时间及地点
A.公示时间
B.公示地点
V.联系方式
A.采购人联系方式
B.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正文:
根据2019 年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公告,长安区项目已经完成评标工
作。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以下企业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企业:
I.中标企业介绍
中标企业名称:待定
中标企业地址:待定
中标企业资质:待定
II.定点维修服务内容
A.维修服务范围:中标企业将为长安区公务用车提供全面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养、维修、检测等。
B.维修服务对象:中标企业将主要为长安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提供维修服务。
C.维修服务承诺:中标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张维孝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张维孝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31【案件字号】(2020)陕01民终110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春梅【审理法官】刘春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张维孝【当事人】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张维孝【当事人-个人】张维孝【当事人-公司】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许萌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王婉婷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许萌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王婉婷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许萌王婉婷【代理律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陕西创业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张维孝【本院观点】创业公司对一审判决创业公司支付张维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745.92元有异议要求变更,对一审判决其他判项无异议,要求维持。
【权责关键词】合同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属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张维孝提交创业公司幸福林带工地直属员工考勤表,证实其2019年1月点工工资1632元。
创业公司认可考勤表的真实性,但其认为该考勤表显示的工资数额是张维孝2019年1月的包工工资。
上述事实,有创业公司幸福林带工地直属员工考勤表、双方当事人陈述在卷作证。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创业公司对一审判决创业公司支付张维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745.92元有异议要求变更,对一审判决其他判项无异议,要求维持。
张维孝对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要求维持原判。
对创业公司与张维孝均无异议的判项,本院予以维持。
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问题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问题。
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志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志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2【案件字号】(2020)冀10民终11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建刚李绍辉崔玉水【审理法官】刘建刚李绍辉崔玉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志军【当事人】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志军【当事人-个人】刘志军【当事人-公司】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吕成河北吕振明律师事务所;耿玉海河北张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吕成河北吕振明律师事务所耿玉海河北张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吕成耿玉海【代理律所】河北吕振明律师事务所河北张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刘志军【本院观点】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其他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原审中,被上诉人提交的考勤表、工作服及通话记录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已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上诉人对于其上诉主张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且在上诉人提交的《工程项目劳务合作协议》中明确记载乙方《崔京怀》为甲方上诉人《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作业班组……。
被上诉人系崔京怀班组中的职工,亦证明了双方为劳动关系的事实。
综上所述,西安汉邦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中标单位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中标单位1. 引言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是连接陕西省延安市与周边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的中标单位及其背景信息。
2. 中标单位背景信息2.1 公司简介中标单位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建设集团),是一家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大型企业。
公司成立于20XX年,总部位于中国XX省。
多年来,公司秉承“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工程项目。
2.2 公司实力XX建设集团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具备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人员队伍,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质量控制。
2.3 过往业绩XX建设集团在过去的几年里,成功承接了多个重要的公路建设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
公司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表现出色,多次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的荣誉称号。
3.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概述3.1 项目背景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是一条环绕延安东部地区的高速公路。
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缓解延安市交通压力,提升交通运输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2 项目规模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全长约XX公里,设计时速为XX公里/小时。
该项目包括XX座大型桥梁、XX座隧道以及多个收费站等配套设施。
3.3 建设目标本次建设旨在打造一条具备高速、便捷和安全特点的道路网络,提供更好的交通服务和出行体验。
通过优化道路布局和提升工程质量,实现交通运输效益最大化。
4. 中标单位技术优势4.1 施工能力XX建设集团在公路建设领域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公司具备大型桥梁、隧道等复杂工程的施工能力,并能够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4.2 资源优势XX建设集团拥有完善的机械设备和物资供应链,能够保证项目所需资源的供给。
公司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效协同的施工团队,能够快速响应项目需求。
杨鑫、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鑫、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3【案件字号】(2022)陕01民终40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志刚许超陈洁婷【审理法官】崔志刚许超陈洁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鑫【当事人】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鑫【当事人-个人】杨鑫【当事人-公司】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郝泽源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郭茜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郝泽源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郭茜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郝泽源郭茜【代理律所】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西安银信博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杨鑫【本院观点】银信博锐公司和杨鑫对一审判决第四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关联性合法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银信博锐公司和杨鑫对一审判决第四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银信博锐公司要求不支付杨鑫防暑降温费500元的请求,根据陕人社发[2015]55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银信博锐公司支付杨鑫2019年降温费500元并无不当,银信博锐公司要求不予支付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银信博锐公司要求不支付杨鑫2013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1662.07元的请求,杨鑫提供的差旅报销单能够证明其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银信博锐公司虽不予认可,但作为用人单位,银信博锐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反驳杨鑫提供的证据,故一审法院采信杨鑫提供的证据并判决银信博锐公司支付杨鑫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符合法律规定,唯判决数额不当,应为10257.62元(3914.09元÷21.75天×19天×300%),本院对银信博锐公司该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8【案件字号】(2020)陕71行终7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毅蒋蒙蒙蒲晨【审理法官】孙毅蒋蒙蒙蒲晨【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邓云忠【当事人】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邓云忠【当事人-个人】邓云忠【当事人-公司】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张水芸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梁彦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水芸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梁彦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水芸梁彦峰【代理律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陕西巨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邓云忠【被告】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关于本案中被上诉人未央人社局对原审第三人邓云忠的工伤认定是否具有管辖权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违法管辖第三人鉴定结论举证责任质证关联性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经过一审庭审示证、质证,二审亦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本案中被上诉人未央人社局对原审第三人邓云忠的工伤认定是否具有管辖权的问题。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工伤认定属地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有多处生产经营地的,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目前中标项目
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目前中标项目项目一、中铁四局西安分公司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中标公示招标编号:XXX各投标人:根据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令)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等文件要求,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桥起重机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侯选中标人:山东岳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公示期3天:自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中铁四局集团西安分公司纪委监察部联系电话:029-XXXXXXXX中铁四局集团西安分XXX部联系电话:029-XXXXXXXX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0XX年3月28日项目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安康转体梁项目经理部钢材招标开标评示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XXX号各投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安康转体梁项目经理部钢材招标(招标编号:XXX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招标人确认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XX年11月20日二、拟中标信息物资品种包件号拟中标人钢材GC-01 陕西中鸿钢铁物资有限公司三、流标信息无。
四、公示时间自20XX年12 月5 日至20XX年12月7 日止。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与监督部门举报。
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铁四局集团西安分公司纪委监察部联系电话:xxxxxxx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3号蔚蓝国际A座18层20XX年12月5 日。
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模板】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资格
证书编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备用金
缴存
1
陕西华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LW********
西安市尚德路90号
********
********
300万元2陕来自盛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LW********
西安市太白南路263号新一代国际公寓C座3122室
渭南市华州区杏林大街东段
********
3
安康市岚皋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安康市岚皋县堰溪街79号
********
4
渭南市澄城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渭南市澄城县西大街
********
5
宝鸡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宝鸡市金台区中山东路259号
********
6
榆林市绥德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榆林市绥德县金阳光商业街5号楼
********
300万元
10
陕西精诚国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LW********
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康华园小区
********
********
300万元
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名单(2018年)
序号
平台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西安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户县)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80号
********
2
渭南市华州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5
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LW********
西安市长安北路11号
********
********
300万元
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2 股权出资(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 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2/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组织机构代码:
MA6UR4JX4
成立日期:
2018-03-09
经营状态:
在业
营业范围: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拆房工程、 河道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楼宇 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 (除特种设备);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4.5 行政处罚(0)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4/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西安延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1/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西安延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610124100025363 法定代表人: / 企业类型: /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周至县青化镇联集村新建街43号 营业期限: 2018-03-09 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24MA6UR4JX4T
五、企业信息
5.1 工程人员(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5.2 企业资质(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 动产抵押(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4 税务信息(0)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联系电话: ***********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3/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