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思考

合集下载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

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1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大概从初中学世界历史的时候就知道了。

法国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卢梭的代表作,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后来美国独立革命吸取了这样的思想。

当时卢梭写这本书的时候估计没有料到这本书竟然对世界的局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一定程度推动了世界格局的变化,也把他的名字刻在了世界历史上。

这本书我将其看做是议论文,立论清晰,论证方法多样,逻辑严密。

我想,如果当初学习议论文选取其中的一个小篇章的话,什么是议论文对我们而言就简单得多。

在论文中,多次运用了驳论、例子论证的方法阐述自己的观点。

驳论运用得无懈可击,他多次反驳格老秀斯的观点。

举例为证,卢梭说“有时候人们可以消灭一个国家的政权,但不消灭那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成员。

由此可见,战争不能产生与它的目的无关的权利。

”格老秀斯不承认这些原则。

同样,格劳秀斯认为,人们可以把自己奉献给一位国王。

卢梭这样反驳:照格劳秀斯的说法来看,人们在把自己风险给国王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了……该书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还运用了例证法。

他用一章的文字论述了罗马人民大会,对罗马人民大会的缘起、组织架构、实施方式、发展情况做了清晰明确的阐述,指出共和制和贵族制的弊端,想要指出当今社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式。

这本书成书于1762年,两百多年过去,激励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经典就是,什么时候看都不会过时的书。

书中提到的很多想法,至今仍然没有实现。

“自由”“平等”“主权在民”今天这些仍然是世界上各国人民努力想要得到,或者努力想要捍卫的基本权利。

在论文中,他努力想要找到一个能把法律置于一切人之上的政府形式,后来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独立算是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最初解答的模型。

4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广西局侯苗静

4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广西局侯苗静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想法民航广西监管局侯苗静《社会契约论》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是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政府制度的重要哲学基础。

本文是在读《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关于我国政府的联想,包括主权在民的原则,有限政府的必要性,和对于政府公信危机的一些想法。

《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以及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

社会契约思想源远流长,是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认为,社会契约论的源头有二:神圣根基的《圣经》,及世俗根基的古希腊思想。

早期的社会契约思想笼统地出现在伊壁鸠鲁、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著作中。

经过古罗马及中世纪的洗礼,社会契约思想日渐饱满,在霍布斯、洛克、卢梭的笔下渐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最终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标志达到顶峰。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中的四卷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卷和第二卷是第一大部分,主要阐述他对于社会契约的观点;第三卷和第四卷是第二大部分,主要说明政府的形成构建及毁灭问题。

读了这些内容,我深有感触,也写一篇关于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来表达自己一些观点。

一、主权在民——论政府权力的来源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明确的提出主权在民的思想。

人们将自己的权利让渡出来,形成社会公约,“每个结合者以及他所有的一切权利已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了”。

这样,就形成了公意,“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由此,卢梭又提出了主权的不可转让性和不可分割性。

“既然主权是公意的运用,那它就永远是不可转让的;主权者既然是一个集体的存在,那就只有它自己能代表它自己”。

人民即主权者,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也是不可分割的。

如果卢梭以上的论证成立,那么我们就自然地得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论断。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篇)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报告、心得体会、应急预案、演讲致辞、合同协议、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reports, insights, emergency plans, speeches, contract agreement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社会契约论读后感(3篇)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浅谈《社会契约论》卢梭(1712-1778年)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

1762年他创作的《社会契约论》发表,反对封建统治,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不主张废除私有制;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这些思想主张为近代的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演变社会契约思想,并不是卢梭首创,在西方近代出现了许多社会契约思想的代表人物,如霍布斯、洛克以及卢梭。

他们的思想观点都不尽相同,这里简单的对他们三人的观点进行阐述。

(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

他认为,在订立契约时,人们自己的生命权不能放弃、不可转让,其他一切权利皆可放弃或者转让。

他把契约看作是“权利的相互转让”,认为人们交出自己的权利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这也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和宗旨所在。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绝对权利的“利维坦”,即专制国家,这样就产生了至高无上的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主权,其他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人们除了要保全自己的生命权之外,自由和财产权利也不能放弃、不可转让。

他认为人们交出权利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有限权力的政府,国家即政府的性质“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绝对地专断的”,而是保护人民的。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在订立契约时,主张“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每一个人的自由权。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是集强制的权利与自由的权利于一身的“公意”,他说:“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

”认为统治者要在公意的指导下行事,因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最民主的一种。

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一)人民主权论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他坚持人民是主权者,法律和政府服从于人民。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浅析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浅析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浅析
霍布斯(Thomas Hobbes),英国大哲学家,也是政治家
和历史学家。

他在17世纪完成了自己的一部重要理论著作《利维坦》。

这部著作受到了许多政治哲学者的赞誉,其中包括他对社会契约论的思考。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认为,人类生来无法相互信任,人性本恶。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通过暴力,争斗和战争来追求自己的利益。

按照霍布斯的观点,人们应该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中,但是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提出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人们愿意放弃部分自由,给国王权力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和平。

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国王拥有绝对权力,人民没有拒绝或者反抗的权利。

这种权力是为了保持权力和秩序的和平和稳定。

此外,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无形的合约,没有必要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来表达,因为它是在人们的心中成立的。

人们必须同意这个契约,以保持他们的生存必需品,如食品和住房,以及他们的财产和生命。

这个社会契约是霍布斯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它解决了人类无法相互信任的问题,并确保了社会秩序的和平与稳定。

同时,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使得国王接管了社会控制权。

这实际上反映出了霍布斯对于自由和权力的矛盾性思考。

总的来说,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确实是一种启发性的思考,并且对于政治哲学学者们思考社会秩序和政府权力有着深刻的启迪。

然而,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所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比如他关于人性本恶的观点是否正确,以及国王是否真的拥有无限制的权力等等。

这些问题为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探讨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人类社会组织的本质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以下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对《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

一、政治权力的合法性1.1 卢梭认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应当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志之上,即人民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1.2 这种社会契约的形成是基于人类天性中的自利和自私的一面,但也体现了人类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追求。

1.3 通过社会契约,政府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同时也对人民有责任保障人民的权利和福祉。

二、政府的职责2.1 卢梭认为政府的最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和财产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2 政府的权力应该是有限的,不应该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否则人民有权反抗不当的政府。

2.3 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民主和平等。

三、社会秩序的建立3.1 社会契约的形成是为了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3.2 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法律的规范,同时也需要人民的自觉遵守和合作。

3.3 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共同契约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个体与集体的关系4.1 个体和集体之间存在一种互相依存的关系,个体的权利和责任是建立在集体利益之上的。

4.2 个体应该在社会契约的框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为社会的利益和发展做出贡献。

4.3 社会契约的实现需要个体和集体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只有个体和集体相互尊重和支持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繁荣。

五、对社会契约的思考5.1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府的职责,以及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

5.2 社会契约的理念是人类社会组织的基础,是实现公正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5.3 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社会契约的意义和价值,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写读书心得体会,不仅可以明白书中或文中的内容和主旨,还可以培养明晰的头脑,敏锐的眼光,并且使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主张或见解。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近代的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提供了一项重要的理论基础,即主权在民论,从而使这部书为近代世界民主主义带来了福音。

本书理应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穆勒的《论自由》、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经典著作并列,标志着人类近代思想理论的高峰。

《社会契约论》曾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是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古典文献之一。

以卢梭为代表的天赋人权思想在上个世纪的初期传到我国,在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曾经产生过一定的思想影响。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一书,可以概括出其中心思想: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力,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本书主论的观点虽然基本上是从主观上出发的,但在十八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前夕提出,终究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

社会契约的理论集中的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民主思想:针对封建制度和等级特权,提出争取自由和平等的战斗口号,并要求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以及两国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精神。

在本书中卢梭所要论证的道理不外两点:(一)自然权利论,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按天赋人权的天赋一词,原文为自然的,天赋人权原文是自然的权利。

(二)人民主权论,即主权在人民,政府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所以人民有权废除一个违反自己意愿、剥夺了自己自由的政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思考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阐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如社会公约、最强者的权利、社会状态、财产权、主权等。

这些问题会从不同的方面让人产生触动,而我将就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公意何以实现?
在《社会契约论》中,作者区分了四种意志:个人意志、团体意志、众意和公意,团体意志、众意和公意都是个人意志的外化和延伸。

卢梭认为,政府是基于当权者与人民的约定而形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社会契约,这样一种契约1“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

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从卢梭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理想中的社会契约,并不是让个人意志屈从于整体意志。

相反,他充分表现了对于公民自由和个人意志的尊重,因为他认为:2“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

”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我觉得,一个人如果对自己都缺乏尊重和维护,又怎么企望他对其他事物存有真挚的关怀?
但是人性也是自利的,人们会惯常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公共问题,个人意志中的不理性因素往往会成为公共目标的阻碍。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3“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因此,个人意志需要积极正确的引导,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人们所希望实现的公共目标,而不致于适得其反。

而公意就具备这样的功能。

公意着眼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它不是个人意志的简单叠加。

公意不等于众意,众意只是个人意志的汇合,而公意则将个人意志进行提炼和深化,最终通过政治、法律等机制将其转化为利于民的公共政策和措施。

但是我认为,公意是最弱的,最难实现又最易被摧毁。

理想的公意只存在于理想的体制,现实生活中的公意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碍。

以下,我暂以中国为例。

首先,公意的采集难。

我们都知道,自1949年后,中国人口飞速膨胀。

人口的增长促进行政机制的扩大,这样带来的结果是,人们的意见上达需要经过繁杂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信息的失真和替换。

人们想要一个公正透明的利益表达渠道,简直是天方夜谭。

更不用说地域限制、文化差异、教育水平的差异等因素了。

随着微博时代的到来,政府倾向于利用网络这个媒介来
1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9页
2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页
搜集人们的意见,但是,互联网的受众毕竟有限,政府不可能兼顾到每一个年龄层次的人。

公意采集的难度可见一斑。

其次,公意转化为公共政策和法律后,也不能保证公共利益的完全实现。

从行政官员方面来讲,由于监督机制的缺陷,公共政策中包含的到底是公意还是官员的个人意志或团体意志,我们都不得而知。

虽然政府会在政策制定时举行听证会,但是其公开的还只是一小部分。

就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政府的官员或许会按照要求去公开,但不会有人去公开自己的全部财产。

所以,公共政策和法律中的公意究竟占多少,我们也没有办法去监督和鉴定。

唯有期望能够出现芬纳所提出的民主制政府,在这样的政府下,官员们会按照真正的公众需求去工作,而不是他们自己所认为的“公众需求”。

因此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真正的公意。

每个国家的公意多多少少都会与各种复杂利益挂钩,而且有时候我们所认为的公意可能只是一个合成谬误。

第二,中国的法治,何去何从?
法律是公意的表现形式,也是一种有效的的约束机制。

在法治社会里,公民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证。

法治是一个趋势,但并非每个民族都适合法治,也并非所有的民族都能接受法治。

卢梭曾通过一些例子,得出结论:4“有些民族生来就是能受法律约束的,另有些民族等上一千年之久也还是不能的。

”虽然这样的情况具有偶然性,但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以中国为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中国的“官本位”传统将政府官员至于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

官员也往往缺乏对自己的准确定位,无法明清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职责所在。

另外,中国人深受“民不与官斗”封建思想的束缚,不会主动地去反抗权威,更不会积极地去寻求自由平等,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是很淡薄的。

因此,中国社会人治因素远远超越法治因素,又带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

卢梭说:5“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永远是可以作主改变自己的法律的,哪怕是最好的法律。

”这种说法在中国似乎不太适用,很多中国人都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于中国人来说,能保证正常的生活就很不错了,人们不会主动地去寻求太多的改变。

而且,现今中国的法律覆盖面太窄,崇尚公正的法律尚且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又怎能期望人们对法治抱有希望?
在中国,道德和法律常常纠结在一起,到底谁更胜一筹,却说不清楚。

至少在我看来,每回出现什么社会问题,道德呼吁总是一马当先,而法律制裁则千呼万唤始出来。

也不能说这样就不好,至少现在的中国人不再一味地进行道德谴责,也知道使用法律武器了,这也是4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8页
进步不是吗?
当然,中国的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到底最后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没有人能够预料,但努力总是必要的。

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改善。

第一,要加强对立法者的考察,一个合格的立法者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德性。

对于法律来说,最可怕的不是人们不遵守它,而是立法者的腐化。

第二,卢梭说,6“政府中的每个成员都首先是他自己本人,然后才是行政官,再然后才是公民。

”中国的官员尤为要理智地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不能公利私用。

在中国,官员要发挥示范效应,近几年的官员知法犯法已经让人们颇为寒心,官员的行政伦理建设迫在眉睫。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7“立法工作之所以艰难,倒不在于那些必须建立的东西,反而更在于那些必须破坏的东西。

”中国法律的发展不能只依靠舆论和道德的压力,法律本身应有一个自动更新的机制,法律的作用应是事前示警而不是事后惩戒。

立法要及时,要依据社会的变迁而改变。

第四,要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升中国人的法律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也能促进人们对于社会平等的追求。

法律宣传的形式要灵活,不能仅仅局限于法治栏目这些单一的方式。

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微博这个平台,促进普通民众和相关法律人士的交流。

总之,法律应是因地制宜的,8“除了一切人所共同的准则而外,每个民族的自身都包含着某些原因,使它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秩序,并使它的立法只能适合于自己。

”中国也是这样,中国的法律应是适合中国自己的,符合自己的需求的,以至于达到法律与社会的完美契合。

第三,什么是平等?
在《社会契约论》,卢梭对平等作过一番论述:9“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

反而是以道德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

”卢梭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建立社会契约的方式来弥补天然的不平等,10“唯有当人人都有一些东西而又没有人能够有过多的东西的时候,社会状态才会对人类有益。


但是,我觉得,卢梭的这番论述太过理想化,带有平均主义的倾向。

人们的健康、才智等天然的不平等因素是没有办法被替代或忽略的,人们没有办法做到完全平等,在政治生活
6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9页
7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5页
8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8页
9卢梭《社会以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9页
中尤为如此。

无论哪个国家,都有特权阶级的存在,特殊阶层会以种种我们所不知的方式来占据公共资源和财富。

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是人类社会的通病,区别只在于严不严重罢了。

我认为,除非是平均主义,否则人类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

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平等,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努力地减少贫穷、疾病,让社会底层的人们能够改善生存条件。

虽然完全的平等是无法实现的,但我们仍要坚持平等的原则,就像一本书上说的那样:“只有使运气最坏的人拥有最大优势的时候,对平等的偏离才是允许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平等不是被赋予的,平等需要人们积极主动的追求。

所以,作为普通公民的我们,应该要有平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生活,维护自身的权益。

以上就是我关于《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思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