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德江县人民医院关于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为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院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革我院现行的用人制度,,现结合本院特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企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企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用人自主、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适用对象

第二条: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医院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编制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用或任用,其他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法定代表人与其本人签订。医院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医院根据核定的编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以及公开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积极,遵守聘约;(三)具有担任本岗位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资格;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聘用程序和办法

①公布各部门聘用岗位职数及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和聘用的方法;

②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③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④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确定聘用人选;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

⑥公布聘用结果。

第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以续签合同。

第九条: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人员条件范围

1、根据原职代会有关文件精神,于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其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继续有效。

2、原在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属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

①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②工龄满10年,距退休不满10年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③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与医院约定了服务期,且在服务期内的;

第十条:签订有固定期合同人员条件范围

1、原在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截止2018年6月30日,连续工龄不满25年或工龄虽满10年,但距退休10年以上的人员(按现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2、原在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截止2018年6月30日,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人员或工龄满10年、距退休不满10年人员,本人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3、2012年12月30日以后进入医院工作,且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人员。

第十一条:签订有固定期合同有关规定

1、2008年1月1日后被医院录用的医师,在5年规范化培训期内,第一年为见习期,之后实行一年一聘。培训合格后,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3年。

2、2008年1月1日后被我院录用的其它专业(岗位)人员,实行3年规范化,培训期间,第一年为见习期,之后实行一年一聘。培训合格,已满3年的,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3年。

3、不属于上述两款的人员,近5年来

①年度考核曾连续两个年度优秀或三次及以上优秀人员,一次性签订6—10年;

②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签订1—5年;

③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签订1年;(仅适用于本次)

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待聘缓签。(仅适用于本次)

第十二条:男至60周岁,女至55周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岗位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单位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五年。被批准延长退休年龄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新调入职工(除人才引进外)均实行

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

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内。按规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第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允许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解除其聘用合同。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低于3年。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聘用合同书文本使用由宁波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十五条: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单位应在决定聘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订立合同15日内为受聘人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第四章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受聘岗位的相应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八条: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工时、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以及培训、继续教育的权利;第十九条:受聘人员享有参加民主管理和获得政治荣誉的权利;

第二十条:受聘人员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享有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期间,受聘人员有认真履行合同,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参加各项活动,遵守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如有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要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各项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政策法规,有建立和健全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医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经民主程序产生的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受聘人员实施奖励和惩处。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医院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聘用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医院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医院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变更聘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聘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七条:聘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限内,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2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医院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收受各种“回扣”或索取“红包”及严重违反行业法规的,给医院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

7、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医院: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院应当自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不适用于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1、承担医院重要科研项目未完成的;

2、掌握重大科研成果关键技术和资料,脱离项目两年之内的;

第三十五条:受聘人员属医院出资引进、进修培训、学历教育后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其补偿费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办理;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所在聘用部门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医院被撤销、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的;

5、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第三十七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终止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医院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三十九条: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医院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医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经协商,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7、医院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受聘人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医院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受聘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医院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失业救济,按《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首次聘用期间职工下岗待聘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原固定制职工,因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专业不对口以及能力、工作表现、身体不适应等原因,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为医院内部下岗待聘人员。下岗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半年内,医院按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超过半年,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费。

第四十三条:待聘时间一般为1-2年。在此期间,医院为下岗待聘人员提供两次上岗机会,本人可以联系调离,也可以自谋职业。如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医院可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十四条:在医院首次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医院给予其3-6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未能调出的,予以辞退。如本人提出辞职的,可办理辞职手续。择业期内的原固定制职工,医院按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作为生活费。

第八章内部离岗退养

第四十五条:离岗退养条件

1、原在编职工(仅限行政、后勤及护理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2、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

3、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精神病等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医院同意,可实行内部离岗退养,享受内部离岗退养待遇。到达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重新计发退休费。

第四十六条:离岗退养待遇

1、医院内部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参照本省有关退休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2、离岗退养期间的生活费以其本人退养前的工资为基数,按其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对应的退休费比例计发。职务岗位津贴等按职务拉开差距的项目按退休人员的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聘用人员管理权限及程序,根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医技人员及其他法律规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聘用人员。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各级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护、医技、会计、工勤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工作,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省、市和县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医院的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聘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协助督查室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办理全院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辞退等人事手续。 (八)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九) 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员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员工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在每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根据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人才需求计划表》,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人事科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年度计划、医院部门设置规划,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划,制定人力资源计划。 第十条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由用人科室提出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调研及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事科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 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员。

实施方案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7413951534.html,)/其他范文/实施方案 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二条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

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八条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九条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平庄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平庄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第十条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州人发[20XX]3号)的文件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平庄卫生院管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卫生院院长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体现了单位与职工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平庄卫生院设岗定员的方案,制订了岗位受聘人员的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录 人力资源管理 (1)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 员工岗位聘任制度 (2) 薪酬管理制度 (4)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14)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5)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17) 员工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18) 员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20)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20)

人力资源管理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规范医院招聘录用程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招聘原则 1)人事科按照集团批准的年度编制计划用人,人事科负责《人员增补申请表》的报送及 审批手续。 2)采用内部聘用和外部招聘相结合,择优录用。首先考虑安排内部员工竞聘补充空缺岗位,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或胜任空缺岗位时选择外部招聘。 3.招聘程序 1)医院科室有岗位职缺时,向人事科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事科报核准人 审批后交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招聘。 2)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从应聘信息中初步筛选人员(提供申 请岗位人数:应聘人数比为1:3);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面试,并同时协调医院人事科组织招聘小组成员 ( 见下表 ) 作好准备和面试的组织。 申请岗位招聘小组成员 学科带头人及高层董事长、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长、人事科长 科主任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长或护理部主任、人事科长副主任、主管分管院长、科主任、医务科长或护理部主任、人事科长 主办及以下人员科主任、医务科长或护理部主任、人事科长 A.中层以下,招聘小组成员负责面试并作出录用建议。 B.中层以上,招聘小组成员负责面试并作出录用建议后,医院组织相关专家 对其进行复诊。 C. 面试结束由人事科记录、汇总招聘小组成员意见,填写《面试人员考察表》,并将意见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 4.录用程序 1)若为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作背景调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通过 者人力资源部发出《聘用确认函》并通知医院人事科新员工拟到岗 日期。 2)若为不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向面试人员发送谢绝通知,并继续筛选合适人员。 3)新员工报到,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A.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个人最高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原单位离职证明或劳动手册 ( 就业登记证 ) ; D.原参保机构名称、个人档案托管地名称 ( 便于办理转入手续 ) ; E.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集团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手续,人事科进行入职介绍,并 发放报到指南。 5)人事科定期安排新员工参加集团组织的岗前培训。 5.此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补充。 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 1. 《人员增补申请表》

XX医院聘用制度

xx县人民医院 岗位聘任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员工。 三. 岗位聘任原则 1.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织结构。 2. 医院调配方案与个人技术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3. 医院所有岗位均实行聘任制度。 4. 医院每年对在职员工进行岗位级别评定,相同岗位级别可根据评定结果享受不同行政级别待遇。 5. 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四. 岗位聘用方法 1. 医院业务院长和行政院长由院长聘任,其他岗位均由人事科考核,行政院长聘任。 2. 人事科自行设置聘任岗位和聘任期限。 人事科根据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工作岗位,编制职务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以职务说明书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人选,按岗位聘任;各岗位人员的聘用经行政院长批准后生效,员

工经聘任后上岗。 3. 受聘上岗的员工在聘任期限内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员工聘任期满后,人事科可依据其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求等决定是否续聘。医院可随着业务变化调整工作岗位,然后重新进行聘任。 4. 医院对任期内受聘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具体见相应的绩效考核细则),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5. 对于没有被聘任的员工,将实行待岗。 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由人事科提出解聘,报医院管理层批准。医院同时下达解聘通知书,解聘员工将实行待岗。 待岗员工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待岗期间按照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其他一切岗位待遇。 连续3个月待岗的员工,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应地解除聘用合同。 6. 员工的聘任、解聘、改聘,医院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7. 员工的改聘、解聘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将及时通知工会。 8. 员工在其聘任岗位发生变化后,岗位薪酬待遇等自调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参考方案

***乡卫生院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睢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分为临床、护理、医技、行政、防保、药剂六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一)、服务量考核: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数,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二)、服务质量的考核: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三)、服务行为的考核: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四)、收支结余的考核: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五)否决性指标考核: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五、考核办法(一)、实行百分制考核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

医院编外职工聘用制度

编外职工聘用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编制外职工,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人才市场及其他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医、药、技、护、行政管理、财务、工勤等不在编制内的人员(不包括研究生、引进的科技人才、业务骨干、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以及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医院,医德医风好。具有聘任岗位的工作技术能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临床科室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特需人员可适当降低);急诊科医师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医技科室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急需、特需人员可非全日制)。 (三)护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聘用人员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四川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放射工作人员放射体检和岗前体检项目合格。 三、聘用原则 在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接受党委、招聘人员以及职工的监督。 四、聘用程序 (一)用人科室提出用人申请,经职能部门同意后,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交由人事科拟定人员招聘计划,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根据招聘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关于拟招聘护理人员的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医院目前人员情况、招聘理由、招聘人数等内容。

(二)人事科按审定的要求发布招聘信息、收取应聘者简历、审核资格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执业证、特殊岗位合格证、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整理信息。 (三)人事科将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提交院办公会成员和需用人员科室及相关科室主任进行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相关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安排试用1-3个月。 (四)考试及面试 1.临床医技人员由医务科或科教科负责命题和考核;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命题和考核;其他岗位由其岗位职能部门负责命题和考核。 2.面试考核。 ⑴内容:基本理论知识、相关理论知识、学识水平,从事聘任专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病历书写,常见病诊治的临床经验;是否能熟练正确的救治本专业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技术操作能力,参与值班等方面。 ⑵由院领导、人事科、用人科室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 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对试用人员的德、勤、能、技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考核评定办法采用评分法,分为优秀:86分—98分,良好:71—85分,一般60—70分,差:60分以下;标准: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考核、考试合格,签订1-5年期的首次劳动合同。 (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如与原单位存在劳资、劳务纠纷的,须终结与原单位的所有劳资、劳务纠纷后,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1.薪资。 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 ⑵聘用期间,由受聘者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解聘通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资格证、学历证等作为连续工作的证明,由人事科审定岗位工资、薪级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经管方案,进行院、科二级分配。 2.保险。

(完整版)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德江县人民医院关于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为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院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革我院现行的用人制度,,现结合本院特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企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企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用人自主、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适用对象 第二条: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医院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编制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用或任用,其他领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法定代表人与其本人签订。医院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医院根据核定的编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以及公开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积极,遵守聘约;(三)具有担任本岗位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资格;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聘用程序和办法 ①公布各部门聘用岗位职数及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和聘用的方法; ②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③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④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确定聘用人选;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 ⑥公布聘用结果。 第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以续签合同。 第九条: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人员条件范围 1、根据原职代会有关文件精神,于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其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继续有效。 2、原在2011年12月30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属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 ①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②工龄满10年,距退休不满10年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③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与医院约定了服务期,且在服务期内的;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作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公益性质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 定的编制为事业编制。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 医疗等服务,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的设立要坚持政府主导,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服务功能的原则,积极有效地整合现有农村卫生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要符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提倡社会投资和捐资举办农村卫生机构;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搞活卫生院的多种运营形式,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效率。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核定要符合精简效能、分步到位的要求,保证乡(镇)卫生院最基本的工作需要。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按照区域卫生资源规划设置,每个乡(镇)设立1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院。按照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的数量及密度,乡(镇) 卫生院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第六条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卫生室。村卫生室的建设以市县投入为主,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渠道筹资,引导乡(镇)卫生院领办、乡村联办、社会力量举办、有执业资格的个体医务人员竞 争承办等多种形式。 第七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妥善安置人员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实行资源重组和改制。 第三章职能配置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为服务对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地方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对危重病、疑难病症治疗等,应交由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一)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实施办法(试行) 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招聘组织: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 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 9

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的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的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 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 三、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 9

医院编内职工聘用制度

编内职工聘用制度 本制度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制定。 一、医院与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用人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二、坚持医院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受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积极,遵守聘约。 (三)具有聘任岗位的工作技术能力、专业知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资格;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任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医院聘用制管理办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呈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三)实行聘用人员、科室双向选择聘用方式,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分管院长审核,交人事科提交院办公会决定确定应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合同具备 1.聘用合同期限; 2.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工作报酬; 5.保险福利待遇; 6.工作纪律; 7.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条件; 8.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9.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五、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内管理和评估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并与岗位职责的要求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增资、晋级、奖惩、续聘、解聘、辞退的主要依据。 六、受聘人员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工作安全卫生、医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退休退职、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七、受聘人员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出现重大医疗事故且当事人为主要责任方,医院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卫生院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卫生院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XX年]9号)、《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设置方案》(黔人通[XX]38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结构比例暂行方案的通知》(黔人通[XX年]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体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1 / 25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和任务 (1)乡镇卫生院按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2)、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3)、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技术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4)、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2、卫生院单位规格注册资金25万元、全民所以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编制员额5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疾病预防控制1名,妇幼保健1名、医疗卫生人员2名)。 (二)、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单位领导正职兼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人(初级3人,聘用3人)

医院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岗位名称:全科主任 工作概述: ⒈在院长的领导下,对科内的行政业务工作全面负责。 ⒉依据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参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原则,负责全科人员聘任。 ⒊带领职工完成或超额完成院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⒋依据法律、法规性文件,与医院签订的聘用合同和院内的各项规定,实行对全科的日常管理、考核、协调工作。 ⒌承担各项规定的社会和经济义务。 ⒍定期向院长报告科内工作,接受院考核小组对全科的工作考核。 ⒎负责全科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的日常检查,掌握日常的医疗开展情况、数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常规。 ⒏努力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 ⒐组织会诊、转诊、抢救等医疗工作,组织病例讨论,临床教学等学术活动。任职条件: ⒈医学院校毕业,从事临床工作多年,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资格。 ⒉思想品德好,有责任心和事业心,顾全大局,服从院内的总体安排。 ⒊在管理人员、经济等方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指挥能力、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⒋有组织科内创收,使经济效益逐步上升的能力,如果6个月完不成院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应自动辞职。

岗位名称:全科医生 工作概述: ⒈早八点准时开诊,接待就诊患者,按要求做好“门诊日志”及“入户登记”的记录。 ⒉根据病情进行检查,开各种检查单和处方。 ⒊做好诊室内卫生及诊桌上的物品准备。 ⒋对疑难病员不能确诊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⒌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持清洁整齐,宣传卫生防病等科学知识。 ⒎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负担。 任职条件: ⒈医学院校毕业,从事临床工作多年,具有医士以上技术资格。 ⒉有为患者服务的责任心。 ⒊在主任的带领下,能完成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⒋积极开展业务工作,能带动辅助科室,有一定的诊疗水平。

如何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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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规范管理 一、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1、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乡(镇)卫生院长进行管理技能和相关政策培训。 4、乡(镇)卫生院应因事设岗、按岗聘人,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有活力的用人机制。 5、建立健全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 二、功能与任务 (一)预防保健服务 1、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2、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国家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预防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及时准确完整。

3、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对列入管理的病人治疗访视记录齐全,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达100%。 4、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5、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准确完整。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制度,相关信息收集、登记、上报及时。 6、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7、预防保健档案齐全,及时归档、管理规范。 (二)基本医疗服务 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提供急救服务,开展院前急救,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3、临床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

卫生院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XXX卫生院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实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定期考核,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职工参与和组织确认相统一的原则。 内容 第三条,实行聘用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半年考核一般在每半年的年中进行。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第四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测评(总分为100): (一)业务考核占50%(50分), (二)平时出勤占10%(10分), (三)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占20%(20分), (四)民主测评占20%(20分)。 考核工作按照院内制定的《卫生院聘用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评分表》(附后)进行。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二)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半年考核只作记载不确定等次。 程序 第七条,考核遵循以下程序: (一)制定考核细则并经院委会,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 (二)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 (三)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在参考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五)本院负责人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经全面综合平衡后,确定被考核人的最终考核等次, (六)公示考核结果并存档。 对象 第九条,参加考核的对象为卫生院正式聘用人员。 (一)因病、事假或落聘累计超过半年级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方案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的 实施方案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XX市XXXX 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二、组织结构 (一)XXXX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二)XXXX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委员会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 (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2、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3、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5、所有岗位的任职年限: 五、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问题 六、关于未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确定和其他问 七、人员聘用 (一)聘用方式 (二)聘用程序 (三)聘用合同的订立 (四)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六)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七)首次聘用期间职工下岗待聘管理(八)内部离岗退养 八、附则 XX市XXXX

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全面完成医改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根据人事部制定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XX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规定,按照医院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强岗位管理,强化聘期责任,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推进医院健康、和谐、持续发展;为促进医院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合理轮岗、适当交流的原则。 6、坚持以医疗为中心,医、教、研、管理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设置分级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医院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托管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县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强化乡镇卫生院 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步缓解辖区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根据《庆城县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庆卫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托管翟家河卫生院、三十里铺卫生院、玄马卫生院、南庄卫生院的试点工作,现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托管原则 本细则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资源共享、权责清晰、统分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二、托管目标 1、通过托管试点工作,探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的模式和经验,增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后劲,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医疗水平、服务水平,实现托管双方的共同发展。 2、通过托管试点工作,使托管乡镇卫生院甲等技术等级认定标准,使其职能履行在全县同级卫生院中排名前列,在全市乃至全省成为综合

示范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3、加托管卫生院一级科室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内科、妇产科、功能科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发展1-2个特色科室,在人员培训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满足群众医疗服务的各项要求。 4、提咼托管卫生院预防保健管理与服务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完善一级预防体系,逐步建立县乡健康信息网络平台。 三、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一年,从2017年4月15日起一2018年4月15日止< 四、托管内容 托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政后勤管理等三个方面。 五、托管形势与任务 1、被托管卫生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严格执行“三个不变原则”即在原托管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分院”的牌子,被托管的卫生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性质保持不变,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上级各项卫生经费投入保持不变。 2 、实行“五统一”管理。 (1)所有权统一。托管前,我院对托管卫生院实行清产核资,并交由我院进行建设和管理。我院享有“人财物”的自由调配权和自主经营权。 (2)业务管理统一。由我院对托管卫生院提出管理目标、派驻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托管卫生院在接受我院管理与考核的同时,还要接受县卫生局及相关上级业务单位的检查与指导。

【优质】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写说明】 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 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 3、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 4、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5、建立了薪酬体系 ⑴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 ⑵包含了奖惩工资 ⑶调资常态化 ⑷保洁员设立了“工作量工资” ⑸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 6、续聘、解聘规定明确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 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招聘组织: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院务会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任。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 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 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 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 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 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 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 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 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临时合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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