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八大资产管理类型投资范围(干货收藏)

合集下载

金融资产分类管理

金融资产分类管理

第一节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 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 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企业风险管理或者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 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 管理人员报告。
注意
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再重分类为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 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3.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并 确定期末摊余成本的方法称为实际利率法,即以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作 为当期利息收入,以当期利息收入与按票面利率 和面值计算确定的当期应收利息的差额作为当期 利息调整摊销额,以期初摊余成本加上或减去当 期利息调整摊销额作为期末摊余成本的一种方法。
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题见教材【例4-10、4-11、4-12】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一)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 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见教材【例4-4、4-5】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见教材【例4-6】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的价款 -所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资管计划投资范围

资管计划投资范围

资管计划投资范围资管计划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其投资范围涵盖了多种资产类别和投资标的。

在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内,投资者可以选择多种投资标的,以实现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

本文将就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

股票作为一种权益类投资标的,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标的,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适合追求稳健收益的投资者。

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性投资工具,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多种资产类别,具有较好的风险分散效果,适合风险偏好不明确的投资者。

其次,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还包括房地产、大宗商品等实物资产。

房地产作为一种实物资产,具有稳定的价值增长和较好的通胀对冲效果,适合长期投资。

大宗商品包括黄金、银等贵金属,以及原油、大豆等大宗商品期货,具有一定的避险和对冲通胀的作用,适合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投资。

再次,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还包括外汇、衍生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外汇市场具有24小时交易、高流动性等特点,可以进行多种投机和套利操作,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衍生品包括期权、期货等衍生工具,可以进行杠杆交易和对冲操作,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最后,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还包括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创新型投资标的。

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投资价值,适合追求长期投资收益的投资者。

科技创新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和创新潜力,适合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

综上所述,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涵盖了多种资产类别和投资标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进行配置。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各种投资标的的特点和风险,科学规划投资组合,实现资产增值和风险控制的双重目标。

金融资产组成内容及分类

金融资产组成内容及分类

金融资产组成内容及分类
金融资产是指具有一定价值并能够为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根据金融资产的不同特征和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 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存款证明等。

货币资产具有流动性强、风险低的特点。

2. 证券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可转债等。

证券资产是通过购买证券来参与企业经营或债务融资的一种方式。

3. 保险资产:包括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保险产品,如人寿保险、车险、财产险等。

保险资产是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和获得保障的一种方式。

4. 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债权、债务等。

信贷资产是通过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来获取利息和本金回报的一种方式。

5. 衍生品资产: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

衍生品资产是以其他金融资产为基础而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

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类别的金融资产,如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等。

需要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的组成和分类因国家、地区和金融市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上分类仅为一般的概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市场规则来确定。

八大资管类型特点和监管政策总结

八大资管类型特点和监管政策总结

八大资管类型特点和监管政策总结大全目录:一、投资标的对比和探讨二、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的相互投资三、合格投资者及穿透问题四、份额转让市场五、监管比例约束一、投资标的对比和探讨各项资管的投资范围大比拼,其实最主要就是在比监管政策。

如果说监管机构是爹妈,资管的投资范围就可谓是一个拼爹妈的时代。

(一)基金子公司首先从资历最浅辈分最低的基金子公司谈起,基金子公司诞生于2012年11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其投资范围包括:(1)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2)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上述简单2项其实囊括了几乎所有投资领域:第(1)项包括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所有品种,不同于保险公司对债券和股票投资标的都有一定要求,这里没有任何排除项目(比如低评级债券和ST类股票);第(2)项采用了排除法,包括了除第(1)项外的其他债权、股权或财产权。

正是这种灵活的投资范围,突破了传统信托、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的很多约束,成为名副其实的全能型“通道”,起步可以非常快;当然也有部分基金子公司走真正独立资管道路,自己寻找项目,而不是依附于其他机构赚取极低的通道费。

子公司唯一受到的约束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投资”以防止这种类型的强关联关系导致的利益输送。

(二)基金专户基金专户,或者也称“基金母公司专户”。

从法规层面上和子公司一样依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83号令规定的投资范围,但只能按照第一款即下面的范围进行投资: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总体上看,上述投资方向中只列举了交易所或银行间交易的产品,非标准化的私募产品不在投资范围中,如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

资产管理范围

资产管理范围

资产管理范围摘要:一、资产管理的定义与重要性二、资产管理的范围与分类1.按照资产类型划分2.按照资产管理主体划分三、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挑战四、未来资产管理的趋势与建议正文:资产管理的定义与重要性资产管理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通常指对各种类型的资产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

资产管理的目标包括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维护资产的价值。

资产管理在个人、企业和政府等各个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关系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财富的增长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资产管理的范围与分类按照资产类型划分,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1.实物资产管理:涉及对房地产、设备、库存等有形资产的管理。

2.金融资产管理:包括对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和管理。

3.无形资产管理:涵盖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保护和利用。

按照资产管理主体划分,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1.个人资产管理:涉及个人对自己财产的规划、投资和保值增值。

2.企业资产管理:指企业对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的管理。

3.政府资产管理:包括政府对公共设施、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管理。

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挑战在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一方面,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为资产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断加强,企业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资产管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如:1.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区、行业和主体的资产管理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2.资产泡沫和风险防控压力:随着资产价格的上涨,资产泡沫风险逐渐显现,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

3.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资产管理领域的法规和制度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

未来资产管理的趋势与建议展望未来,资产管理行业将呈现出以下趋势:1.资产管理科技化:金融科技的发展将为资产管理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变革。

【会计实操经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会计实操经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会计实操经验】金融资产的分类企业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贷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金融资产的分类: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

同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

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八类资管产品解析

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八类资管产品解析

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八类资管产品解析2017-10-16????转自?分享:市场上不断有为了规避特定监管法规条款而设计的新产品推出,面对五花八门的各类资管产品,同时监管规则也相应变得纷繁复杂,且变动极其频繁。

本文是产品解析的下篇,上一篇内讲了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私募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专户、保险资管和期货公司资管这八类产品的投资范围。

本篇从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的相互投资、合格投资者及穿透问题、份额转让市场、监管比例约束、关联交易等五方面展开分析介绍了这八个产品的不同。

二、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的相互投资设计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互投资,多数是为了绕道监管规定或内部会计核算要求,以达到规避诸如投资范围、资本计提、损失计提、监管比例等指标的目的。

比如可以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对接券商定向资管的方式来间接实现拆分转让,以规避券商定向资管的委托人不得拆分转让收益权的规定。

或者规避限售期,比如定增1年或3年不得转让的要求,也可以通过设立受益权的方式间接转让。

下面针对各类不同的资管产品相互投资进行梳理总结(一)券商资管产品对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

因此,券商定向产品可投资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券商资管产品、基金资管产品、信托产品等。

但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14条,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方向的规定中明确包括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如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对于上述规定未列明的投资品种,如券商集合计划、券商定向产品、基金一对多产品、基金一对一产品等,由于其在发行之前或之后需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因此也属于可投资的品种范围。

这就为券商集合资管进行嵌套提供了极大便利。

1.嵌套定向资管和单一信托有关证监发[2013]2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第1款第(一)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号)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26号文有没有封堵券商资管嵌套委托定向资管或单一信托,争论很多。

资产管理制度涉及的及范围

资产管理制度涉及的及范围

资产管理制度涉及的及范围1. 引言资产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用来管理和保护资产的规范性文档。

在一个公司或组织中,资产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包括金钱、设备、网络资源、知识产权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管理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并解释不同类型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2. 资产类型资产管理制度涉及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常见的资产类型:2.1 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指能够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对金融资产的投资、交易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2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长期持有并用于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设备等。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其有效管理和保护。

2.3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体形态但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如商标、专利、版权等。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对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2.4 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是指组织内部的信息资源,包括数据库、文件、网络资源等。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对信息资产的分类、存储、访问、备份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5 人力资产人力资产是指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包括员工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对人力资产的培养、激励、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组织的综合竞争力。

3. 资产管理重要性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的几个方面:3.1 资产保护资产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组织的资产得到适当的保护。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控制措施,减少资产的损失、盗窃或滥用风险。

3.2 资产价值最大化通过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可以最大化资产价值。

例如,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信息资产的合理管理可以提高信息的可用性和准确性。

3.3 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应包含风险管理的规定,以帮助组织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种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业八大资产管理类型投资范围(干货收藏)金融业八大资产管理类型投资范围(干货收藏)各项资管的投资范围大比拼,其实最主要就是在比监管政策灵活性,实质上是牌照价值体现。

(一)基金子公司首先从资历最浅辈分最低的基金子公司谈起,基金子公司诞生于2012年11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其投资范围包括:(1)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2)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上述简单2项其实囊括了几乎所有投资领域:第(1)项包括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所有品种,不同于保险公司对债券和股票投资标的都有一定要求,这里没有任何排除项目(比如低评级债券和ST类股票);第(2)项采用了排除法,包括了除第(1)项外的其他债权、股权或财产权。

正是这种灵活的投资范围,突破了传统信托、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的很多约束,成为名副其实的全能型“通道”,起步可以非常快;当然也有部分基金子公司走真正独立资管道路,自己寻找项目,而不是依附于其他机构赚取极低的通道费。

子公司唯一受到的约束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受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投资”以防止这种类型的强关联关系导致的利益输送。

(二)基金专户基金专户,或者也称“基金母公司专户”。

从法规层面上和子公司一样依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83号令规定的投资范围,但根据《试点办法》的规定,基金专项资管管理计划,即“(2)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这一投向,只能通过基金子公司的方式进行。

所以,基金母公司专户只能按照第一款即下面的范围进行投资: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总体上看,上述投资方向中只列举了交易所或银行间交易的产品,非标准化的私募产品不在投资范围中,如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

未上市股权也不在投资范围中。

所以新三板挂牌之前,以及pre-ipo企业无法投资。

(三)券商资管券商集合投资范围: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但不能直接放贷款、不能投资未上市股权、不能投资不动产,基本上囊括了其他各项金融资产。

所以新三板挂牌前企业券商资管无法投资,即券商资管不能作为新三板股东进行挂牌。

债权投资,之前普遍借用其他金融机构产品作为通道,比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或信托计划,但2014年12月银监会发布的委托贷款新规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券商资管、基金资管等募集资金投资委托贷款,堵死了其中一条债券投资通道。

还值得探讨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券商资管和基金母公司专户能否投资(定向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可以投资未上市股权,所以任何权益类都可以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更没有问题)?因为基金和券商资管法规是在2012年出台,2013年6月稍作修订,并没有针对性定义“股票”的范畴。

不过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措辞看都是将其定义为“股票”(非“股权”),应该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对券商集合资管和基金专户投资范围的规定。

券商定向资管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性规定(投资范围最宽泛)。

但券商定向资管可以进行债权融资,这样的优势为券商集合等无法放贷的资管产品提供了通道。

但2014年初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封堵了这一个模式。

此外协会专门发布《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24号,规范银行走定向资管通道,要求委托行300亿资产以上,禁止投资国家禁止性行业等。

银行和定向资管结合是帮助银行规避其自身无法投资的领域的方式,尤其是权益类产品。

过去比较通行的是委托定向投资和收益权互换设计银行结构性理财。

(四)银行理财银行理财目前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间固定收益类债券、挂钩衍生品的结构性产品、“非标债权”的融资项目、两融收益权、结构化信托的优先级(目前尤其是股权信托最为突出)、债权直投计划(试点项目,金额非常有限)。

目前银行理财仍然以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总体而言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局限于债权,普通客户理财,股权以及不在投资范围之列的其他财产类产品。

不过后面讨论的部分嵌套问题,有可能为银行理财提供投资渠道。

但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投资范围更加宽泛,包括上市及为上市股权投资。

在2014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列举了另类投资包括红酒、艺术品、影视文化等小众投资品的理财产品。

相对而言,银行理财最大优势在于发行人的信用,所以一直以来带有预期收益率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都有刚性兑付的预期,然而从风险隔离角度看,这是监管层所无法容忍的,所以银行理财需要从其自身信用中隔离,从制度上进行改造。

2014年7月银监会发文强制银行进行理财事业部改革,最新的事件是光大银行决定设立理财子公司。

银行理财中代客境外理财(QDII)的投资范围相对更广一些,尤其通过海外票据,几乎可以连接一切其他类别产品(外汇、大宗商品、股权、债券、衍生产品、其他混合产品比如优先股可转债等);如果直接投资QDII基金则相对约束更多一些,比如不能增加杠杆,禁止投资住房抵押贷款或大宗商品,以及评级在BBB以下的债券等。

此外银行理财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新开户仍然较为困难,要求严格。

2014年1月,央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法规中明文规定开户硬性条件为:(1)熟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结算代理等相关投资经验;(2)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且与自营投资管理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分离。

但实际操作中,因为发文对象只列举了16家上市银行,因而在法规发布的初始1年中,只允许这16家银行申请开立独立的理财债券专户(属于乙类户)。

(五)保险资管计划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非标”资产。

(六)私募基金在2014年8月正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相较之前征求意见稿去除了“证券”二字,因为私募基金投资范围也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艺术品等投资,故以上都纳入法规范围。

基于新颁布的《基金法》,私募基金只进行协会非准入性质的备案,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从发改委和地方金融办管理中脱离。

《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上述投资范围尽管没有排除非标债权投资,但这里的法规颁布机构是证监会。

而非标债权投资涉及到的监管主体是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前者是非标债权投资的机构监管主体,后者监控调节宏观融资总量,人行1995年发布的《贷款通则》仍然有效(该法规目前由银监会执行)。

目前私募基金投资债权仍然多数走信托、银行委贷等通道。

同时2014年3月中证登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开户入市。

改变此前私募基金借道其他资管入市的局面。

尽管部分银行理财本质上也可能适用该通知,但《基金法》尚不能触及银行理财,证监会的部门规章更是难以约束。

基本上资管整个行业的监管还是体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原则,按照资管发行机构进行分业监管的思路,将证券公司、基金及其子公司纳入监管范畴,这符合去年6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修改原则,也跟《基金法》保持一致,取消大小集合差异,只根据公募还是私募划分。

新三板挂牌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可以作为股东,只是需要穿透识别投资者人数而已。

(七)信托计划《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计划投向界定较为宽泛: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商品期货、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均有严格的限制甚至禁止:主要投资方向为非标债权融资,股票投资,未上市股权投资;一般不能直接投资于商业汇票;不能正回购操作。

信托计划可以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东,只是需要穿透识别股东人数。

但信托公司在中证登开立“股票账户”一度陷入停滞,导致信托公司仅存的信托账户成为稀缺资源,直到2012年中证登发布《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信托公司为信托产品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

这就是颇具中国特色的监管方式,在一行三会监管部门正式文件准入规定之外,类似中债登和中证登这样的中央结算公司,在央行或证监会授意下,可以通过“接受”或“不接受”开户来行使实际准入权。

从2013年6月开始,央行暂停了所有资管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新开户,随后虽恢复了部分开户,但准入门槛比2013年之前大幅度提高,比如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开户目前仅仅向16家上市银行开放(笔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是少数非上市银行也已在银行间开立账户,但具体央行如何把握这个尺度及规则仍然不得而知)。

此外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银监会在2011年就颁布《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的通知》明确允许,但仅限于套保和套利目的交易,结构化集合信托不得参与,并设置一系列比例约束挂钩净资本和集合计划本身持有的权益类证券。

(八)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资产管理中的一个异类。

期货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管理的金融机构,但开展资管业务却非常晚。

在2012年时,证监会颁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一次允许期货公司开展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

随后在2014年年底时,中期协颁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终于将期货资管业务开放至一对多。

目前,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适用三个部门规章,即《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期货公司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基金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期货资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1号),和一个行业自律规则,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下称《期货资管规则》,中期协字〔2014〕100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