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意见(涉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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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

贪污受贿罪成功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大家好!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在本次庭审中将就贪污受贿罪向大家说明我的辩护观点,以期正视案件中的细节和法律条文,以公正和公平的态度对待本案。

请大家审慎考虑我的辩护词,请对我提出任何问题,我将竭诚回答。

一、关于指控根据控方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贪污受贿罪。

然而,我将在下面的辩护中说明,这个指控是不成立的,我的当事人没有犯下本罪。

二、缺乏证据支持在本案中,控方并没有呈现清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贪污受贿。

仅凭一些不明确、不可信的证词和推测,是不能证明有罪的。

三、案发经过存在疑点在案发经过中存在一些疑点,这些疑点与被指控的贪污受贿罪并不相符。

例如,控方指控的贪污金额与实际账目不符,存在着明显的滞后,这说明案发经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四、证据链条不完整在本案中,控方提供的证据链条并不完整,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存在贪污受贿的实质行为。

我将在接下来的案件呈堂中详细分析这些证据链条的破绽和不足之处。

五、胁迫因素的存在我要阐明,我的当事人在案发时存在一些胁迫因素。

被指控的贪污行为并非是他完全出于个人意愿和目的,而是在一种强力的胁迫下进行,他并没有真正的掌握整个贪污受贿的过程和实施方式。

六、个人良好声誉我的当事人在社会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威望,他长期以来为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

控方指控的贪污受贿行为与他长期以来建立的个人声誉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因此,我们要认真思考:这个指控是否真实可行?七、建议辩护词我建议在这个案件中,对于指控方的证据和依据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我们需要充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和辩护权,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结论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委员,我在这份词中只是简要列举了我认为辩护的重点。

希望通过我的辩护词,能让大家看到案件的真相和合理性。

我相信在您的公正判断下,我的当事人会被完全清除罪名。

谢谢大家!。

辩护词(受贿罪)

辩护词(受贿罪)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XXX及其家属的委托,四川XX律师事务所指派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通过查阅本案卷宗,了解相关情况,参与今天庭审活动,并与审判人员及公诉人交换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犯受贿罪成立。

二、被告人XXX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一)XXX具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在XX县纪委对XXX调查期间,XXX能积极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相关问题,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属于自动投案;并且,XXX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因此,公诉机关提出XXX具有自首情节成立,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二)XX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1、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在本案共同犯罪中XXX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对于相关款项是否收取以及收取多少,均不能自己决定,因此属于从犯。

(具体见被告人供述及证人XXX等人笔录)(三)XXX涉案金额虽为15万余元,但其在整个行为过程中具有较小的恶意性,处于从属地位,且其对该15万元款项只保管了18天(完全不能视为持有或占有),还多次催促本案的另一被告人XXX,要交出该笔款项,XX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因次,依法可对XXX减轻处罚,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依法可以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依法可对被告人XXX宣告缓刑。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无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尊贵的法庭,亲爱的法官先生/女士:我是(被告人姓名),今天我站在这里向法庭解释并捍卫自己的权益,以求得无罪释放。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对受贿罪的指控感到极端不公。

我立志为人坦诚正直,并从未有意进行任何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涉及到受贿活动。

其次,我要重申的是,在这一官司中我受到了种种不实指控和歪曲事实的诽谤。

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受到了重大的伤害和冤屈。

正是出于追求公正和真相的执着,我希望能够通过此次辩护,将真实情况向法庭阐明。

首先,控方声称我收受了一些特定的人的贿赂,以非法获得不当利益。

然而,这只是指控方的主观猜测,根本没有充实的证据来支持这一指控。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我相信法庭会发现,控方无法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接受了贿赂。

而且,控方所宣称的贿赂款项从未出现在我的银行账户中,更没有证据显示我用这些资金购买了财产或进行了其他任何非法活动。

事实上,我的个人账目一直保持良好的记录,没有出现任何涉及受贿的记录。

此外,我想指出的是,我一直是一个敬业、公正和正直的人。

我的事业和社会地位都是通过辛勤工作和正当手段获得的。

我深知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并始终遵守着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尊敬的法官,你们是公正和正义的化身,我相信你们会仔细审查每一项指控,查明事实真相。

我请求法庭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以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最后,我再次声明,我是一位无辜的人,我从未接受过受贿款项,更不存在受贿的行为。

请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无罪释放。

谢谢法庭。

涉嫌受贿刑事辩护词(范本)

涉嫌受贿刑事辩护词(范本)

涉嫌受贿刑事辩护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震惊宁波市500余万市民的谢建邦受贿一案,前天起在这里开庭__。

受谢建邦的委托和宁波市导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们担任谢建邦的辩护人,履行法律赋予辩护人的职责。

在开始我们的辩护之前,请法庭允许我简要地说几句题外的话语:首先,辩护人对本次庭审完全采用抗辩式表示极大的欣赏和由衷的感谢。

三天来,法庭让被告人充分陈述了他的意见,为辩护人提供了良好的辩护条件。

其次,辩护人清醒地看到,当前,__现象在干部队伍中已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我国改革、建设。

发展的进程。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律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是一致的,同广大人民的感情是一致的。

对一些破坏党的威信的__现象,同样深恶痛绝。

但是,我们既然是律师,在国家宪法已确立依法治国的今天,就不能以感情代替法律,也不受律师职责以纠因素的影响。

我们只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再则,由于谢建邦案发前系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厅级干部。

案情的特殊性,使我们深深地感到为其辩护的责任之重大,工作之艰难。

这一点,在开庭前,我们已深有感触。

然而,我们也欣慰地看到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据此,我们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畏无惧地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

使法庭可以兼听则明,最终求得对本案的公正判决。

下面,我们向法庭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

本案公诉人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湖检刑诉字(1999)第10号起诉书指控谢建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又认罪态度差。

对此,我们表示不能苟同。

一、关于本案的证据在本案中,公诉人作为主要证据提供给法庭以证明谢建邦收取了他人贿赂的证据共有十份;其中三份为谢建邦本人的供述,请法庭注意:我这里所说的是“供述”而不是“供述与辩解”。

受贿犯罪辩护词

受贿犯罪辩护词

受贿犯罪辩护词⽹友提问: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鸡西律师解答: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依法担任被告⼈黄某的辩护⼈。

辩护⼈对公诉机关指控黄某犯受贿罪不持异议,现就其有关犯罪事实、情节,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关于本案事实就公诉机关案卷材料本⾝⽽⾔,对黄的所有指控似乎事实清楚、证据也较充分。

辩护⼈阅卷后会见黄时,黄辩称其所收江某的43000元中,有20000元系向江某所借,因其曾在某房地产公司借有20000元,急于归还,借得江某20000元后不久便⽤此款还了账。

经辩护⼈调查,黄某确曾在某房地产公司借有20000元,并确已归还。

法庭调查时,⾏贿⼈江某也证实了黄在法庭上的供述,即其中20000元确系黄向其所借。

辩护⼈认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之规定,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现“⾏贿”、“受贿”⼆⼈均当庭证实借款之事,⾜以说明该项指控事实不清,请法庭依法核实,公正认定,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

⼆、黄某的有关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黄收受贿赂是实,但均是收受,从未主动索要,此有其本⼈供述及⾏贿⼈供述为凭,起诉书也有客观认定。

相对被动的收受同积极主动的索要,其主观恶性显然有区别,正因为如此,我国刑法才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反之,⼀般收受的应相对从轻处罚。

2、黄固然有受贿的事实,但也有拒贿的情节××年底,某玻璃⼚为黄某买好了⼀台分体空调专门⽤车送到黄家,被黄拒收。

第⼆年,黄到南昌开会住**饭店,某玻璃⼚⼚长去送钱,在只有他们两⼈在场的情况下,黄-仍是坚决拒收,后在⼤厅⼈多不便拉扯的情况下,黄才勉强收下了3800元。

据⼆⾏贿包⼯头印证,黄并⾮贪婪成性,来者不拒,好⼏次送钱黄不肯收,只是在他们⼀再坚持或是把钱放下就⾛的情况下,黄才将钱收下了。

3、黄虽然收受了贿赂,但并未为⾏贿⼈谋取⾮法利益,并未放弃原则让施⼯单位以劣充优、抬⾼造价、降低质量,未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相反,黄对这些单位的施⼯质量、⼯程造价及决策、付款等⽅⾯均是严格管理,如⾏贿⼈吕某交代,黄多次要求其把⼯程质量搞好,本案其他同案⼈也当庭证实,对不合格的⼯程,偷⼯减料的⼯程,黄是毫不客⽓的责令返⼯。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受贿罪的辩护词范文
林,XXX,被指控犯有受贿罪,经认罪后,今日来到法庭上,请求法
官以仁慈的眼光看待他的罪行,给他一个合理的处罚。

首先,林并非有意地受贿,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和各种日常生活压力下,无奈之下犯下此罪。

他受贿这件事他也后悔不已,他会改正自己的行为,绝不再犯规,他也愿在日后发挥正确的表现。

其次,林本身又是一个品行端正,从小好学,有较高的道德观念,也
有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公民,他在社会上有着很好
的声誉,也很熟悉社会的相关知识,能够识别和避免再次犯规的危险。

最后,林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调查审讯过程中一贯诚实如实地回答,虽然犯了这个罪行,但是他坦诚的态度,能够反映出他能够认错和改正自
己的行为,也能够说明他对社会和法律存在着心中的尊重,值得社会和法
庭给予一定的宽大处理。

综上所述,林受贿这件事,其实只是他对当时压力太大、意志太弱、
把握不好的行为,其本身的人格价值并未因此打折,因此,明哲保身也是
一种责任,请求法官依法处理,以仁慈和宽容的眼光看待他的犯罪行为,
给予一个相对较轻的处罚,以此来提醒他。

受贿案件律师法律意见(2篇)

受贿案件律师法律意见(2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在担任我国某市某局局长的职务期间,涉嫌受贿罪,涉嫌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案件事实根据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现将本案事实概述如下:1. 犯罪嫌疑人XX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犯罪嫌疑人XX在收受贿赂过程中,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为企业违规审批项目、调整项目资金、降低企业税费等。

3. 犯罪嫌疑人XX在收受贿赂后,未按规定上交国家,而是将其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

三、法律分析1.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3)犯罪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 关于受贿罪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的刑罚如下:(1)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受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3. 关于辩护意见(1)关于犯罪情节的认定辩护人认为,在认定犯罪情节时,应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自首情节、退赃情况等因素。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

受贿罪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在此为我的当事人辩护,就指控他犯有受贿罪提出以下辩护词。

一、概述根据控方提出的指控,我的当事人被控犯有受贿罪。

然而,我将展示证据证明他并无指控中所声称的贪污受贿行为。

我的当事人是一位有良好声誉的公民,他一直尽职尽责地履行他的职责。

我将通过论述几个重要事实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

二、无事实依据首先,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实际地接受受贿行为。

受贿罪需要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接受了贿赂,然而在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支持这个指控。

在调查过程中,控方无法提供明确的财务记录、交易纪录或其他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接受贿赂的证据。

没有确凿的事实依据,一个人不能被定罪。

三、动机解释其次,我将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无接受受贿的动机。

动机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会参与贪污受贿行为的重要因素。

我的当事人在任职期间一直表现出诚信、廉洁的态度,并没有表现出接受贿赂的动机。

我的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稳定,没有经济上的困扰。

他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位正直、有道德和坚守原则的人。

所以,他并没有任何接受贿赂的动机。

四、关键证人证词在被控犯有受贿罪的案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本案中,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矛盾和不可靠的情况。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关键证人的证词存在多个版本,不一致的陈述和相互矛盾的说法。

这使得关键证人的证词不可信,并且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五、其他可能解释除了指控方提出的受贿罪解释之外,其他合理的解释也应该得到考虑。

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涉案资金的流动,而并非贿赂。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将提供其他可能性作为替代假设。

这些替代假设基于对案件调查的重新审视,可能会提供新的线索和线索引导,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对指控的辩护,我们得出结论:控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犯有受贿罪。

没有证据出示,没有动机,关键证人证词不可靠,其他可能解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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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是否将周**给的25万元还给了周**等分歧较大。

辩护人现在针对本案庭审的具体情况,仅就受贿罪发表补充辩护意见如下:
一、2005年2月6日这个时间点,是***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关键。

2004年7月29日周**给付***25万元,2005年2月6日***又给了周**26万元,除此之外,二人再无其它经济往来。

因此,***是否构成受贿罪关键在于2005年2月6日***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

公诉方始终强调2004年7月29日周**转账给***的时候是为了表示感谢,且两人事先有约定。

但是在2005年2月6日***以融资贷款的方式将25万元还给了周**并支付了一万元利息。

所以,在这个时间之前无论二人有何种约定无论周**的意思表示是什么,在2005年2月6日之后,客观上***并没有再占有25万元。

所以***2005年2月6日转账给周**26万元的时候已经用行为明示不接受周**的25万元。

二、本案关键证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问题
本案的关键证人与本案都存在重大的利害关系,而且这种利
害关系全部是关系自身利益的,即对于所有证人来说只要指控***就可以使自己获得利益。

1、周**、郑**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首先,二人是夫妻关系,所以证言始终保持一致。

周**记不清的,郑**也记不清,周**记得清的,郑**也能说得上来。

其次,从目前证据看周**涉及多笔虚假贷款,同时在其它案件中涉及给他人行贿,并且横峰县工商银行的另一信贷员张**还为其做了没有任何虚假贷款的担保。

按照我国《刑法》,如果***受贿罪成立,周**也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周**至今没有被立案调查,因此,不能排除周**以***换取自身利益的可能。

2、张**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张**在***任工商银行信贷科长时是一名普通的信贷员,周**公司的大量贷款都是他经手的。

在***因怀疑周**公司的贷款存在问题不同意再给周**公司贷款时,张**竟然为周**写下担保,“凡周**按揭项目由本人全权负责。

出现风险由本人全权负责。

周**所有按揭贷款手续齐全,均有借款人本人签字。

”一名普通的信贷员竟然为开发商的贷款做担保,二人是何关系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现有证据表明周**公司确实存在大量虚假贷款,最起码***、***二人的虚假贷款是张**代为签字的。

这其中当然要涉及责任问题。

换言之,如果***的受贿罪名成立,周**公司贷款中出现的问题将以***受贿为周**谋取了非法利益作为最终结
论,其他人均可置身事外。

所以,在本案中张**有可能因指控***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3、张伟*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张伟*在本案中同样存在责任问题。

据***说,***、***二人的身份证是张伟*拿给他的,虽然公诉方和我们都无法找到***,但***证言证实他与张伟*是战友关系。

因此,***的说法是可信的,而张伟*否认的理由也是可想而知的,这涉及到他在这两笔虚假贷款中是否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4、会计陈**作为周**公司的员工与周**的利害关系显而易见,其与周**、郑**保持一致说法并不奇怪。

5、袁*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从表面上看袁*似乎是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其实不然。

周**公司的很多房地产项目由袁*的施工队施工,周**实际上是袁*的客户,在某种程度上袁*是靠周**生存的。

因此,他按照周**的指示“回忆”就不奇怪了。

本辩护人曾向法庭提交了要求袁*当庭作证的申请,但袁*却拒绝出庭作证。

三、25万元与26万元之间的关联性问题
公诉方认为周**给***的25万元与***给周**的26万元之间没有关联性,这一观点是建立在周**并没有得到26万元的基础之上。

也就是说如果周**没有将26万元还给***,二者之间就有关联性。

这就要求公诉方必须在25万元和26万元之间形成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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