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陈独秀文学史观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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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胡适与陈独秀文学史观差异

陈独秀、胡适,是20世纪中国新文化运动两颗灿烂的巨星。论政治理念,陈独秀与鲁迅比较接近,都倾向于比较激进的左倾革命立场,较多地接受了共产主义世界观。他反对胡适的温和路线,反对他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渐进改良观。胡适却写下《文学改良刍议》,提出文学改良的主张。为何同为接受新思潮影响的两人在对待文学的观念上出现如此大的差异,下面我们就慢慢分析。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19年1月,英、法、美、日、意等帝国主义国家在法国巴黎召开所谓“和平会议”。中国政府代表要求归还大战期间被日本抢去的德国在山东侵占的各种权利遭到无理拒绝。“巴黎和会”在对德和约上规定把原来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利转给日本,这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怒,“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了。一石惊起千层浪,“五四”爱国运动的爆发同时也催生了文学革命,文士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来挽救中国。其中,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尤为代表。

陈独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原名干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省怀宁县十里铺人。他在1917年二月号的《新青年》杂志2卷6号发表《文学革命论》,认为中国社会黑暗的根源是“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底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单独的政治革命不能生效,“充分以鲜血洗净旧污”,需要先进行伦理道德革命,于是提出“三大主义”: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从内容到形式对封建旧文学持批判否定态度并从启蒙的角度抨击旧文学与“阿谀夸张、虚伪迂阔之国民性”互为因果,主张以革新文学作为革新政治、改造社会之途。主张改文言文为白话文,文章内容也要趋向实际。他的“三大主义”中所要建设的“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即脱胎于欧洲19世纪的写实主义文学。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胡适于1916年在美国就注意到欧美诗坛上的意向主义运动,认同其形式上追求具体性、运用口语等主张;在“意象派”的启发下,他写了《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文学改良“八事”。分别是“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这篇文章是倡导文学革命的第一篇文章。胡适根据“意象派”诗人庞德关于诗歌要靠具体意向的主张,提出写“具体性”、“能引起鲜明扑人的影象”的新诗,倡导白话新诗运动,主张进行文学改良。

他们二人的文学史观,均来自于西方的社会进化思想。文学历史进化论是他们的文学革命理论的基础。何为社会进化思想?以孔德、斯宾塞、滕尼斯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社会进化理论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社会发展是由低级向高级的进化,并遵循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的原则。19世纪的中国尚处在晚清的统治下,政治腐败、国力空虚,面对外国侵略者的野蛮入侵,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机。随着洋务运动的破产、西方思想的进一步传入,国人的思想进一步被解放。严复翻译的《天演论》犹如一声惊雷,炸响了整个中华大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思维,迫使有识之士思考未来中国的出路。思想的转变尤为重要,于是他们提出改造国民思想的主张,进行文学改革。胡适1917年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是倡导文学革命的第一篇文章。1916年底,在美国留学的胡适,将其《文学改良刍议》的文稿寄给了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发表在第2卷5期上。接着,陈独秀在下一期刊出了

自己撰写的《文学革命论》进行声援。翌年,1918年5月,鲁迅又在该刊第4卷5期发表了《狂人日记》。于是,中国现代文学迈出了艰辛的第一步。

细观他们二人的主张,在初期他们都主张进行改革,但是二人的具体态度却有所区别:一个主张改良,采用渐进的、缓和的方式;一个主张革命,采用暴力、激进的手段。为何二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十月革命胜利的消息,为当时苦苦寻找出路的中国带来一丝曙光,受此影响的陈独秀参与并领导了中国共产党的建立。1919年初,陈独秀在《新青年》刊发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一文中,代表《新青年》同仁,热烈颂扬民主和科学,将“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归为新思潮的两大理想和中国现代化的方向。他强调,《新青年》要追求德先生和赛先生,必须反对孔教、礼法、旧伦理、旧政治、旧文学、旧宗教。他说,“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社会现实、革命观点无不刺激着他,政治思想影响着他的文学主张,他提出革命的观点似乎不足为奇。

如果说陈独秀的高调民主观表达了一位革命者的法国式激进民主理念,那么胡适的民主观则更多带有美国式自由主义的色彩。陈、胡政治思想的差异,首先源于两者革命家与学者的不同经历。胡在一篇回忆陈独秀与文学革命的文章中,谈及他们之间的差异:“陈先生是一位革命家,那时我们许多青年人在美国留学,暇时就讨论文学的问题,时常打笔墨官司。但我们只谈文学,不谈革命,但陈先生已经参加政治革命,实行家庭革命……在袁世凯要实现帝制时,陈先生知道政治革命失败是因为没有文化思想这些革命,他就参加伦理革命,宗教革命,道德的革命……他这种革命的精神,与我们留学生的消极的态度,相差不知多少。他那时所主张的不仅是政治革命,而是道德艺术一切文化的革命!”(胡适:《陈独秀与文学革命》,《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卷12,页35。)显然,革命家与留学生的不同身份和经历,导致了陈、胡二者政治思想的重大分歧。

胡适在留学时期就对政治问题形成了稳健的自由派观点。他崇尚渐进有序的改革,而不喜欢激进的革命。胡在给女友威廉(韦莲司)之父、康奈尔大学地质学教授H.S.威廉的信中表达了其对革命的看法:“我并不指责革命,我相信这也是人类进化的一个必经阶段。但是我不赞成不成熟的革命,……作为我个人来说,我倒宁愿从基础建设起。我已终于明白要有一个有效而开明的政治是没有甚么快捷方式可走的。君主论者并不想要有效而开明之政治,革命论者倒是想要;但是他们却想要走一条快捷方式,凭借革命去得到它。我个人的态度则是:‘无论如何,总以教育民众为主,为下一代打下一个好的基础。’这一个缓慢的过程是很必要的,而人却是极没有耐心;以我所见,这个缓慢过程是唯一必需的;它既是革命的先决条件,也是人类进化的先决条件。”(胡适:《胡适留学日记》,页196。)这种非政治的改革主义,为胡终生所信守和实践,他提出改良的观点也就不足为奇。

陈独秀政治思想之从自由民主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自然是历史巨变的时代产物。五四时期民国宪政实验的挫败、欧战的爆发与西方自由主义的衰落、苏俄革命与共产主义的崛起、五四运动中反西方的民族主义的激荡,无不削弱了自由主义的思想影响。然而除了这些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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