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岗位设置作为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本方案旨在明确教师岗位设置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为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提供指导。
二、指导思想1. 坚持以人为本:教师岗位设置应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为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
2. 坚持科学设置:教师岗位设置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实现教师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 坚持质量导向:教师岗位设置应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4. 坚持公平公正: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岗位设置的透明度,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教师岗位设置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确保教师岗位设置的科学性。
2. 分类管理:按照教师的专业领域和教育教学特点,分类设置教师岗位,实现教师岗位的专业化管理。
3. 动态调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适时调整教师岗位设置,实现教师岗位设置的动态化。
4. 公平竞争: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关键岗位。
四、教师岗位设置具体措施1. 明确岗位设置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岗位设置标准,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 优化岗位结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实现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3. 实施岗位竞聘: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关键岗位,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建立岗位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的教师,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完善岗位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教师岗位考核体系,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小学校学科教师教学常规分层分类管理办法

实验小学教学常规教师分层分类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发挥不同层级教师的作用,让骨干教师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中去,实现自主管理、自我提高,有更多的精力指导年轻教师成长,从而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最终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对年轻教师实行严格管理,通过给年轻教师铺路子、驾梯子、搭台子、压担子,促进年轻教师的专业快速成长。
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对不同层级老师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试行开展教学常规教师分层分类管理,特拟定此方案一、分层依据1.按照期末教学业绩(教学质量)。
2.教学年限。
3.荣誉称号:校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其中包含区级及区级以上优秀称号的教师(如区优秀教师、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未来名师、优秀科研工作者等)二、分层类别1.卓越教师:教学质量好(近三年来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在年级前三分之一)且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资深教师:离退休不到五年的教育工作者。
3.新芽教师:包含近三年新进教师(含三年级内的教师)4.其他教师:上述123条之外的教师。
三、分层管理(一)卓越教师卓越教师可通过自己申请或学校评定免检教学常规。
权利:1.教案可写在书上,第二次备课及教学反思可不写;2.教师工作手册可不写(教学计划和总结需完成);3.教学常规管理,每月考核视为满分。
义务:1.至少指导1位青年教师(学校指派),每周听课至少2节(限于指导对像),指导对象的教学质量有明显进步,如果被指导教师教学质量有进步,可奖励徒弟进步奖的50%。
2.每期完成一次教学经验交流。
3.教学常规管理不能放松,涉及到重要的临时迎检工作的必须完成。
4.在当期期末测试中仍须保持在原来的名次或年级前三分之一。
(二)资深教师离退休不到5年的教师,教案详略不做要求,计划总结要写。
(三)新芽教师教龄五年及五年以下的青年教师,常规工作严格要求,教案、教学工作手册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参加听课学习。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高效、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师岗位类别根据现阶段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等四种类别。
四类教师都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都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1.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同时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2.教学为主型教学为主型教师主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
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量。
3.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教师主要承担社会服务、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任务,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教师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专职辅导员工作,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原则上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学位),需完成一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
二、岗位工作任务及权重根据学校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各类岗位特点,规定各类教师岗位额定工作任务如下(表中规定均为额定工作量,单位为当量值。
大学教师岗位分类设置办法

大学教师岗位分类设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教师职业发展特点的分类管理机制,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定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岗位分类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目标是适应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引导和促进教师发挥优势、各尽所能,最大程度实现“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实现教师责权利的统一、协调发展的统一、自身发展与学校整体发展的统一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岗位分类第五条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三种类别。
第六条教学型岗位(一)教学型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单位。
(二)教学型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学型岗位教师要承担本专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研究等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四)教学型岗位考核的重点是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水平及成果等内容。
承担的科研工作及业绩,不作为考核的重点。
第七条教学科研型岗位(一)教学科研型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教学单位。
(二)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学科研型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教学工作;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四)教学科研型岗位考核的重点是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等内容。
第八条科研型岗位(一)科研型岗位主要设置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单位。
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XX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学校发展实际要求和“双一流”建设目标要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遵循教师成长规律,进一步规范教师岗位分级聘任管理,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结合人事制度改苹,制定本办法。
~,.:占',第二条坚持“ 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评价考核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能力、实绩、贡献和资历,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实行逐级聘任,申请人在现岗位级别上至少聘任 3 年及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级岗位,不得越级申请。
第四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
教授二、三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聘任。
其他各级岗位数由学校综合考虑学科建设等因素制定基本比例,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全职在编在岗,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学术操守,弘扬学术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和教学为主型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岗位,需满足学校对相应岗位年授课学时数和本科生年授课学时数的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现状和目标,结合教师岗位分类,制定教授三级以下岗位各类型教师分级的具体申报条件。
第六条教授分级聘任条件(一)教授二级岗位1获聘学校教师长聘一岗 2 级或二岗1 级的教师,聘任为教授二级岗位;2.获聘学校教师长聘岗,且任三级教授满8年及以上,可申请教授二级岗位。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授三级岗位:L获聘学校教师长聘岗,且任教授满5 年及以上;2.任教授满10 年及以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者。
(三)其他教授聘任到教授四级岗位。
第七条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一)任副教授二级岗位3年及以上,且满足本单位申—4-报条件,可申请副教授一级岗位;(二)任副教授三级岗位 3 年及以上,且满足本单位申报条件,可申请副教授二级岗位;(三)其他副教授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水平,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根据《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设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四类教师岗位。
第三条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队伍现状和事业发展需要,首次进行教师岗位分类设置时,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数不小于现有教师总数的50%,教学为主型岗位数不大于现有教师总数的20%,科研为主型岗位数不大于现有教师总数的25%,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岗位数不大于现有教师总数的5%。
学院将从本细则实施后的第二个聘期开始,逐步降低教学为主型岗位数,适当增加科研为主型岗位数。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第四条各类型岗位教师的职责均由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共事务工作三部分构成。
各类各级岗位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工作量额定标准不低于学校相关规定;公共事务工作工作量额定标准见《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岗位公共事务工作量考核办法》。
第五条新入职教师在首个聘期原则上按科研为主型岗位进行管理和考核,若学院教学工作需要或聘用在副高及以上岗位,可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l 第六条只承担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师可优先申报教学为主型岗位;当岗位数有空余时,按以下顺序具有优先申报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权利。
(一)现阶段主持有市级及市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二)近三年或上个聘期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同等情况下,依次按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次数、考核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序,确定选择权的次序。
(三)近三年或上个聘期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及省级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按《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文件中的“教学成果”计分办法计算总分,按总分的多少进行排序,确定选择权的次序。
(四)岗位数有空余时,按近三年或上个聘期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的多少进行排序,确定选择权的次序。
教师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教师岗位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其岗位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至关重要。
当前,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岗位管理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需求。
二、管理目标。
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 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合作意识;3. 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三、管理措施。
1. 完善岗位职责。
通过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明确教师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责任,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
2.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优秀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教师持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培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4. 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支持,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交流和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5. 加强沟通交流。
学校应建立起教师与学校领导、家长、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管理效果评估。
1.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通过对教师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学生成绩和学校声誉将得到有效提升。
2. 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增强。
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和绩效考核的实施,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将得到有效激发,教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意识将得到增强。
3. 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发展机会的提供,教师的整体素质将得到提高,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总结。
教师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教师队伍的特点和学校的发展需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教师分层级管理实施方案

教师分层级管理实施方案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提供教师分层级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促进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2. 目标
- 建立明确的教师分层级管理制度
- 提供个性化的教师发展计划
- 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专业研究和合作
- 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
3. 实施步骤
步骤一:制定教师分层级管理制度
- 设立不同层级,如初级、中级和高级教师
- 确定每个层级的要求和评估标准
- 制定晋升和晋级制度
步骤二:制定个性化的教师发展计划
- 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了解其专业需求和发展目标
- 设计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研究路径,符合教师的需求
- 提供指导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实现发展目标
步骤三: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专业研究和合作
- 提供奖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发展活动
- 组织教研活动和合作分享,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 提供经费支持,资助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和培训课程
步骤四: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
- 提供定期的教学评估和反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 组织学术交流会议和讲座,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
- 建立导师制度,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支持
4. 评估和持续改进
- 定期评估教师分层级管理制度的效果和影响
- 收集教师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改进管理方案
-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进行持续改进,提高管理效能
以上是教师分层级管理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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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类教师的积极性,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和《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旨在强化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基本工作量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类各级岗位教师的聘期考核评价体系,为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章岗位类型及设置
第四条学院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为主型四类岗位。
第五条学院对聘用在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按上述
四种岗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讲师及以下岗位暂不作分类管理。
二级教授岗位分类管理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岗位聘期为四年。
第三章各类岗位基本要求和职责
第七条受聘教师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备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学术水平以及良好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或社会服务业绩;在聘期完成基本工作职责、科学研究职责、教学职责、人才培养和公益活动职责以及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等职责要求及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受聘教师应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必须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自觉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以及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工作。
第九条受聘教师需按照《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织的校外(国外)各类业务培训、进修学习、学术交流、挂职锻炼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第十条各类岗位基本要求与职责:
(一)教学为主型岗位
1.基本要求:具有丰富的从事本专业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效果优良、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2.基本职责: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0个课时(其中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少于360),教学效果优良,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命题、监考、答辩等工作;按规定完成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量应多于其他岗位教师,同时主动承担教育、教学法的研究以及教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相应的高质量教学成果。
(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1.基本要求:具有从事较高质量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基本职责: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个课时(其中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少于260);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命题、监考、答辩等工作;按规定完成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
(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科研为主型岗位
1.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具有发表高水平论文和承担重要研究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在省级以上研究平台承担重大项目或重要研究工作。
2.基本职责:年度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少于180个课时;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命题、监考、答辩等工作;按规定完成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四)社会服务为主型岗位
1.基本要求:承担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等社会工作,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
2.基本职责:年度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少于180个课时;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命题、监考、答辩等工作;按规定完成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在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等面在全国产生公认的社会影响力。
(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讲师及助教岗位
1.基本要求:应同时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研究和较高质量教学工作的能力。
2.基本职责:新进讲师两年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多于300个学时(其中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多于200)。
其他讲师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个课时(其中课堂教学标准课时不少于260)。
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命题、监考、答辩等工作;按规定完成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
(额定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标准按教师工作容及绩效折算成分值,岗位分类考核合格标准分值见附表1(附表1:各岗位分类考核合格标准)。
教师工作容及绩效折算分值标准参考附表2(附表2:教师工作容及绩效折算分值标
准)。
第十三条聘用在教师岗位的专职辅导员按照《经济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鄂经院党发〔2015〕47号)和《经济学院教师岗辅导员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6〕1号)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四章岗位聘用与考核
第十四条聘用程序:
(一)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学院的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二)教师根据现聘岗位,对照本办法自主申报岗位类型,并填写《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申请表》。
(三)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任务需要,结合申请人上一轮聘期考核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提出聘用意见,学院聘用意见与个人申请不一致时,需与教师协商解决。
(四)学院将拟聘用意见报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委员会审核。
(五)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聘用结果
(六)公示聘用结果,学校发文聘用。
第十五条根据教师岗位类型和岗位要求,学院对教师进行年度履职情况登记和聘期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惩、津贴发放、岗位调整的依据。
聘期
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第十六条存在《中共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鄂经院党发〔2015〕58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经查实,聘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学术不端,免于科研考核:
(一)承担级科研(教研)项目。
(二)承担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三)获得级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
(四)正常年限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在岗时间不满一个聘期或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在岗教师。
第五章投诉与申诉
第十八条教师可就岗位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岗位聘用、业绩考核和结果使用等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形式首先向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若仍然有异议,可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校工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由学校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有关说明:
(一)1个课堂教学标准课时是指教师在1个教学班45分钟时间完成的不含任系数的教学工作量。
(二)跨聘期的同一科研(教研)成果只能用于一个聘期的考核。
(三)第十六条规定的聘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的行为需经学校师德委员会认定。
(四)社会服务为主型岗位基本职责中所指“公认的社会影响力”及第十七条规定“免于科研考核”的条件需经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第二十条教师岗位分类按聘期实行动态调整,允教师在新的聘期,根据上一轮聘期考核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目标提出岗位调整申请。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学院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委员会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
附表1:
各岗位分类考核合格标准
说明:1、教学、人才培养与公益活动分值可以互换。
2、新进讲师指进校不满四年的教师;引进当个聘期按进校时间折算;下一个完整聘期按照新进讲师标准执行。
3、社会服务为主型岗位科研积分只计算社会服务积分和横向课题积分。
4、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按学校文件执行。
5、最后一个聘期或不满一个聘期的教师,可选择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免于考核。
6、二级教授考核标准仅供参考,二级教授考核以学校考核为准。
专业资料
附表2:
教师工作容及绩效折算分值标准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
2、教研论文、科研论文分值等同;教研论文、教研项目既可以算作科研成果也可以算作教学成果,不重复计分。
3、各类科研(教研)项目可以以立项为准,也可以结项为准,不重复计分。
4、各类学生指导活动未获奖者,获得标准分值5分,保留指导的原始证据。
专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