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安全生产法﹝2014﹞11号-文档

中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件中安宣培﹝2014﹞11号关于举办“2014年《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大力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帮助企事业单位充分理解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差别,我中心决定举办2014年《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省、市、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局、安监站、应急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道路交通、矿山等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的制定、修订过程回顾;2、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过程及几次调整的思路;3、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及员工的权利和义务;5、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包括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责任和权力;6、中介机构的从业范围及所负法律责任;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的相关内容;8、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三、培训时间、地点第一期:2014年10月15日—10月20日(15日报到) 杭州市第二期:2014年10月29日—11月03日(29日报到) 北京市第三期:2014年11月12日—11月17日(12日报到) 厦门市第四期:2014年11月26日—12月01日(26日报到) 成都市第五期:2014年12月10日—12月15日(10日报到) 海口市第六期:2014年12月17日—12月22日(17日报到) 深圳市第七期:2014年12月24日—12月29日(24日报到) 南京市第八期:2015年01月16日—01月21日(16日报到) 哈尔滨(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四、培训方式专家授课,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1•【字号】鄂应急办函〔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班的通知鄂应急办函〔2019〕2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根据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拟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座谈会暨联网直报业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科(处)室负责人;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及开发区、高新区等设置有单独账号的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负责事故统计直报和行政执法统计的信息管理员。
二、主要内容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联网直报和行政执法统计业务培训。
通报全省生产安全统计自查及调研工作情况。
就如何做好生产安全统计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和讨论。
三、时间和地点本次培训分两期组织。
每期培训时间2天。
(一)第一期范围:武汉、十堰、襄阳、荆州、宜昌、荆门、黄冈、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时间:8月20日-8月22日(8月20日下午报到)。
地点:武汉光谷金盾大酒店(珞喻路武汉科技会展中心旁)酒店前台联系电话*************。
(二)第二期范围:黄石、孝感、鄂州、咸宁、随州、仙桃、天门、潜江。
时间:8月22日-8月24日(8月22日下午报到)。
地点:孝感乾坤国际大酒店(孝感市乾坤大道9号,乾坤购物对面)酒店前台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一)本次培训班由省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具体主办,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具体承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1.22•【文号】国卫办医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我委组织制定了《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局栏目下载)。
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建立新入职护士培训制度,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制定本单位新入职护士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典型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孟莉联系电话:010—68792206、2208附件: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1月22日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一、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二、培训目标根据《护士条例》等,结合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要求,开展新入职护士的规范化培训。
通过培训,新入职护士能够掌握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沟通交流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所需的专业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能力;增强人文关怀和责任意识,能够独立、规范地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三、培训对象院校毕业后新进入护理岗位工作的护士。
护理培训班计划的通知

护理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大家好!我们很高兴通知您,医院将举办一期护理培训班,旨在提高护士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为了更好地适应医院的发展需求,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我们诚挚邀请您积极参与培训,共同成长,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培训时间本次培训班将于下月15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二、培训内容1. 护理基础知识通过专业讲师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深入掌握护理基础知识,包括患者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护理技巧和知识。
2. 护理技能培训通过专业指导老师的示范和实操练习,提升护理人员的护理技能,包括换药、输液、管道护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
3. 护理沟通与团队合作通过角色扮演和小组讨论,提升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护理团队的整体综合素质。
4. 护理病例分析针对实际护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病例,通过专家的现场讲解和分析,帮助护理人员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5. 院内制度规定了解医院内部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护理工作符合医院规定,做到规范化、专业化。
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班将采取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既有专业老师的讲解,也有实际操作的练习,确保培训效果的实际落地。
四、参训人员本次培训班主要面向全院护理人员,欢迎所有护理同仁积极报名,共同参与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五、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与培训的同仁,将报名表于本周内交到护士长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将另行通知参训事宜。
六、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将组织结业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未合格者将视情况进行再次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最后,希望各位护士同仁积极参与本次培训班,认真学习,提升自身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为医院的健康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特此通知!医院护士培训办公室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年院感培训计划6篇

2024年院感培训计划6篇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是可以让我们的培训活动更加顺利的开展的,确保了培训计划的质量之后,我们一定能将培训做得更加出色,以下是网作者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院感培训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院感培训计划篇1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专职人员业务水平,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安排,#年全省共举办五期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培训计划如下:一、医院感染管理高级培训班内容:1.医院感染管理现状和发展方向2.《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3.《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4.《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6.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7.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主办:山东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山东省立医院时间:#年5月中下旬地点:济南市负责人:王一兵、李卫光二、传染病与医院感染管理及新法规培训班内容:1.综合医院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2.《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与医院传染病防治应急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要求4.医院传染病防治与监测预报5.《艾滋病职业防护指导原则》与标准预防6.医疗废物管理进展7.消毒与灭菌技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应用8.肝病治疗新进展与职业防护9.肺结核发病现状与管理主办: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时间:#年10月地点:济南市负责人:孙玉梅三、全球医院感染控制培训班内容: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用药指征,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案,预防用药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等内容。
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根据《规范》总则、基本要求、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附则的内容,就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等问题进行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培训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培训通知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社区卫生服务培训通知。
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社区卫生服务培训通知1——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为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资金的通知》主任、副主任、社区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及注册护士和其他七类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2.培训时间:20XX年X月XX-XX日,X月XX日上午报到。
3.培训地点:XX市XX路XX号XX大酒店。
4.联系:胡XX;联系电话:66XXXX51、66XXXX59。
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培训班1.培训对象:社区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及注册护士。
2.培训时间: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X月XX日上午报到。
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X月XX日上午报到。
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X月XX日上午报到。
3.报到地点:XX市XX路XX号XX楼X楼XX室XX省XX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科。
XX社区20XX年X月X日社区卫生服务培训通知2——XX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我市20XX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课程已经结束,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城市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举行项目培训结业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XX年X月X日17:00—18:00。
二、考试地点XX市XX局X楼会议室三、考试人员参加20XX年社区能力建设培训班的所有人员。
请XX区XX局、XX区、XX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通知以上人员参加结业考试。
XX市卫生局20XX年X月X日相关推荐>>>>> 社区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20•【字号】洪卫医妇字[2012]128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洪卫医妇字〔2012〕128号)各县、区有关市属医院: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2011-2015年)》,提高我市护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南昌市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方案》(洪卫医妇字〔2012〕95号)安排,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定于9月上旬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17日,9月3日报到,9月17日撤离。
二、报名及培训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象山北路128号)门诊北八楼801室。
三、培训对象一级以上医院护士长,(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医院管理概论与实践、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护理绩效考核、护理程序运用、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优质护理实施、护理科研设计、护理沟通技巧、专科护理管理、护理安全管理、护理质量控制、护理文书书写、信息化与流程、临床护理带教、医院感染管理等。
五、培训形式采取理论授课、专题讲座、临床实践等形式进行。
六、有关事项1、此次培训属护理管理人员的规范培训,护理管理人员均将按计划安排参加,请各医院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计划外人员暂不予安排。
2、培训结束,每位学员需上交一篇学习论文,并经考核合格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3、收取培训、教材费等1000元,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请县区市属医院于8月27日17:00前将培训回执(附件2)报市护理学会。
联系人:刘金妹139****2627廖嘉138****1812电子邮箱:***************附件:1.培训班名单分配表2.培训回执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附件1:附件2:培训回执单位:。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安排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学员临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安排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学员临床实习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洪卫科教字[2010]2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0.06.08【实施日期】2010.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安排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学员临床实习的通知(洪卫科教字〔2010〕20号)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各临床实习基地:根据省卫生厅安排,我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学员将于近期进入临床实习,现将学员的临床实习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学员:116人见附表;二、培训形式及时间:临床实习:1个月 2010年6月17日-2010年7月17日三、培训的具体要求:请各承担临床培训基地单位,在保证基本培训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师资队伍,改善教学条件,注重质量效果,依据《大纲》制定临床教学实施计划相应的培训轮转表、登记表、课程表及考核表等;建立严格的教学评估与考勤考核制度,各项教学记录需清晰完整、工作流程规范。
各基地教学管理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请各选送学员的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积极配合理论和实践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学员学习的督促检查,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完成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的情况,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表: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临床实习安排表二○一○年六月八日附表:南昌市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总第10期)临床实习安排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
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08.20
•【字号】洪卫医妇字[2012]128号
•【施行日期】2012.08.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
知
(洪卫医妇字〔2012〕128号)
各县、区有关市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2011-2015年)》,提高我市护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南昌市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方案》(洪卫医妇字〔2012〕95号)安排,全市第二期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班定于9月上旬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9月3日-9月17日,9月3日报到,9月17日撤离。
二、报名及培训地点
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象山北路128号)门诊北八楼801室。
三、培训对象
一级以上医院护士长,(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医院管理概论与实践、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护理绩效考核、护理程序运用、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优质护理实施、护理科研设计、护理沟通技巧、专科护理管理、护理安全管理、护理质量控制、护理文书书写、信息化与流程、临床护理带教、医院感染管理等。
五、培训形式
采取理论授课、专题讲座、临床实践等形式进行。
六、有关事项
1、此次培训属护理管理人员的规范培训,护理管理人员均将按计划安排参加,请各医院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计划外人员暂不予安排。
2、培训结束,每位学员需上交一篇学习论文,并经考核合格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3、收取培训、教材费等1000元,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请县区市属医院于8月27日17:00前将培训回执(附件2)报市护理学会。
联系人:刘金妹139****2627
廖嘉138****1812
电子邮箱:***************
附件:1.培训班名单分配表
2.培训回执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附件1:
附件2:培训回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