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经营,规范公司内部组织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详细列举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位于[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五条公司依法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延长。
第七条公司遵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
第八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基本管理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九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根据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的股份由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进行认缴和实缴。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在依法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平等的参与权。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并且应当由股东代表出席和表决。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职权,并可以提出监督意见。
第三章公司治理机构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最高管理权。
第十七条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任期长度]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且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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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经营、自主创造、共同发展,构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第二章公司股权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分成份,每份面值为元。
第五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投票权、收益权等权益,并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长为董事会的决策主体。
第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选举、罢免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公司经营情况等。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长为监事会的决策主体。
...第四章公司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执行和监事会监督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董事职业化制度,董事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五章公司业务活动第十六条公司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需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二十二条公司清算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清算计划,并由清算组负责执行清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清算完成后,应按照股东的权益比例进行资产分配,并进行注销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顾问或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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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一)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简称为:(公司简称)公司。
(三)公司名称应采用中文,并附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公司地址(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二)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公司经营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四条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规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股东出资(一)股东应根据注册资本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股东应依法将出资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按规定出具缴款凭证。
(三)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成立登记机关对股东出资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应在公司章程中应有明确的记载。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形式为股份制。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八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按比例分享公司盈利。
(二)按比例享有公司资产分配权。
(三)享有公司决策权。
(四)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五)享有公司信息披露权。
第九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
(二)按照公司规定参加股东会议。
(三)按照公司规定参与公司决策。
(四)支持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股东变更(一)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份增资等方式进行变更。
(二)股东变更应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的互相关系公司股东之间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
(二)诚信原则。
(三)共同经营原则。
第三章公司治理机构第十二条董事会(一)公司设立董事会。
(二)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
(四)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决策、管理、监督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一)公司设立监事会。
(二)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
(四)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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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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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组织结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机关的批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姓名]。
第七条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股东名单]。
第十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但需遵守中国公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的运营期限:[运营期限]。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应进行定期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第十六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自[生效日期]开始生效,自[报批日期]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会共同拥有。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遵守中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问题,参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决定。
第五条本章程经公司各股东签字确认,分白纸和原件两份,由法人代表保管。
第六条本章程的效力等同于公司法定的行为文件。
附件一:股东名册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三: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四:经理层任职规定附件五: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章程。
解决办法:根据公司变更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章程的修订。
2. 困难: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争议,影响股东大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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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和营业期限等1、本公司名称为_(填写公司名称)_,简称_(填写公司简称)_。
2、本公司注册地为_(填写公司注册地)_,经营期限为_(填写经营期限,若无期限请注明“无固定期限”)_。
3、本公司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号码为_(填写营业执照号码)_。
第二节经营范围1、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_(填写经营范围)_。
2、本公司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_(填写禁止经营活动,若无请注明“无禁止经营活动”)_。
第三节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1、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填写注册资本金额)_元。
2、出资方式:_(填写出资方式)_。
第四节公司追认期限1、本公司设立后_(填写公司追认期限,单位为天/月/年)_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经过追认登记后,本公司的设立自本章程规定的设立日期起生效。
第二章公司机构第一节公司最高权力机构1、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2、股东会由本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表决方式为_(填写表决方式)_。
3、股东会在规定条件下决定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公司执行机构1、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董事会设董事长_(填写董事长姓名)_,副董事长_(填写副董事长姓名)_,其他董事_(填写其他董事姓名)_。
3、董事会的职权、工作要求及其组成方式详见《公司章程》附件。
第三节监事会1、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主要职责是对董事会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
2、监事会设监事长_(填写监事长姓名)_,副监事长_(填写副监事长姓名)_,其他监事_(填写其他监事姓名)_。
3、监事会的职权、工作要求及其组成方式详见《公司章程》附件。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一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享有出资比例的表决权,对公司经营情况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2、本公司股东需按照约定及时缴纳出资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减少出资款。
3、有关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详见《公司章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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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1. 股东A:持有公司股权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2. 股东B:持有公司股权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3. 股东C:持有公司股权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设有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年。
第二章董事会第六条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如下:1. 董事A:职务为________;2. 董事B:职务为________;3. 董事C:职务为________;…第七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董事会召开与表决董事会按照公司需要召开,表决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出席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的特定比例;2. 表决通过须得到董事会成员的特定比例以上同意。
第九条董事会办事条例为保证董事会高效运作,董事会制定了相关办事条例,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办事条例》附件。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条监事会成员本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如下:1. 监事A:职务为________;2. 监事B:职务为________;3. 监事C:职务为________;…第十一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
第十二条监事会召开与表决监事会按照公司需要召开,表决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出席监事应占监事会成员的特定比例;2. 表决通过须得到监事会成员的特定比例以上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

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置有限企业(或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旳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旳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企业以其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依法须经同意旳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旳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根据企业从事经营项目旳实际状况,进行详细填写。
)第六条企业变化经营范围,应当修改企业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旳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同意旳项目,应当依法通过同意。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七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企业章程并向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增长注册资本旳,应当自变更决策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后来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企业在报纸上刊登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旳有关证明和企业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旳阐明。
第九条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私自变化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股东2 XXXXXXXXXX股东3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企业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企业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旳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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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总则第一章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行(以下简称《公司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是本公司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衡水市桃城区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贰拾伍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经营范围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八条抗震支光伏支架、城市综合管廊专业工程施工,综合管廊中金属支吊架、紧固件等配套产品的制作,消防管件、波纹管、金属模板、预埋槽道、架、销售,安装施工。
销售:防水防腐防渗材料、橡胶密封垫和止水带、玻璃钢桥架和线槽等配套产品。
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可以改变经营范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第九条关核准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第三章666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第十条元。
(注:全体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5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第四章.第十三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依本章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有关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二).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三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个别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每次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必须由通过表决的股东签字和按指纹后生效。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
(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任期每届3年。
(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过半数”不含本数。
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第四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第四十一条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30日3 2018年月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30日月会议时间:2018年3 会议地点:河北筑诚工程材料公司会议室人:主持参加人员:决议内容:形成以(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股东会上,在河北筑诚工程材料公司下决议: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选举 2.为本公司监事;3.选举为本公司经理;选举聘任4.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任职文件经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推选为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公司盖章:二0一八年三月三十日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任职文件经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推选为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任期每届3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公司盖章:二0一八年三月三十日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任职文件经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推选聘任为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每届3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